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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再生勇士-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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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杀蝙蝠那样的低级怪,也不能升这么快吧。

    火灵王身旁,除了落月之神外,还有两个祭司,不过等级都不算高,加血的效果不如专门放风。

    正面硬扛的除了剑下无情之外,还有一名骑士和一名魔武士。

    那骑士骑着黑马,身上也是一套全黑战甲,每当蓝妖相绕过他们向火灵王他们冲去时,总是这骑士飞马将它拦下,论速度,竟是这黑马占优,看来,已经是成熟期的马了。

    魔武士的攻不如骑士,血和防不如战士,敏不如侠客,但就是精神力和MP成长高,有些人认为,他们属于垃圾职业,不过,眼前这个魔武士却证明,任何职业,都有其优点,尤其是得到了好的技能之后。
第一卷 失落之村 第四十八章 危局
    魔武士全身笼罩着一层白光和一层红光,专门放风认得,那是“生命之光”和“战神之光”,可以增加自己的HP和攻击,效果不比祭司的辅助法术弱,而且可与祭司法术效果迭加,而且因为只加个人,耗费魔法少,所以这个魔武士两种技能明显练得相当高了。

    因此,现在近战的玩家中,数这魔武士发挥的力量最大,每一次都可以杀伤蓝妖180的血。骑士和战士虽然技能攻击比他强,却只能隔一段时间用一次,普通攻击则只能打100出头。

    在战场中央,还有一个穿着黑衣的古怪家伙,那是召唤师。

    召唤师可以召唤各种元素组成的精灵化为人形或兽形帮他作战,本该是很好的一个职业,但这款游戏偏偏要设定召唤师不能养宠物,因此召唤师也变成了冷门职业。

    这个召唤师同时召出了四种精灵:风、火、水、土,也许是他没有精于一项的缘故,每一种精灵出来,都最多经得起蓝妖两次攻击,不过,这倒也是练技能的一个好方法。

    这样一个强大的阵容,我们确实也不敢轻举妄动,不过就这样白来一趟也不爽,朝虎王看了一眼,却见他已经有聚气冲锋的架式。

    五对八,就算偷袭,胜负也难讲,不过最关键的,是我并不太愿意动手,上一次虽然是火灵王不义,但最终还是他们挂了一级,现在我们再主动出手,确实不太好。

    我伸手拉住虎王,示意我们离开,虎王皱了下眉头,看来他还是不愿意放过这个卑鄙的火灵王。

    就在我们用目光想说服对方时,一声狂吼,蓝妖挂了。

    现在不能动手了,我们小心退到洞壁,看着他们收获战利品。魔晶石,似乎重生得比较慢,这一次蓝妖窝里只有很小的两块,估计只值十几个金币。

    那个魔武士道:“蓝妖爆得越来越少了,大家说,是不是去试试最下面那个家伙了。”

    火灵王摇摇头:“还不行,大家不要急,反正这儿只有我们练级,那个家伙迟早是我们的。再练两天,等你们都升到40级,咱们再去,走,药还够练一小时的,咱们到三层练练再回去。”

    一行人答应,向着一处山壁走去,随后,就消失在那里。

    原来,这下面还有三层和底层啊,下面的怪物一定等级高得多,怪不得火灵王他们升级这么快。

    山洞里的怪,通常刷新快,数量多,一旦找到有怪的山洞,绝对比野外练级有利。

    虎王还是主张大家追上去教训火灵王。虽然我跟虎王意见不统一,不过我也并不是很坚持自己的意见,只要虎王觉得他气还没出够,我还是会奉陪的。

    再问其他几个人,白羽只说:“随便。”专门放风虽然不太愿意跟以前的同伴PK,但也不敢反对虎王,只说“不好吧……”,还是我不留行兴奋地叫着:“杀,爆他们的装备!”

    虎王皱起眉头,思索了一阵,最终点点头:“不留,还是你提醒了我……”

    “不留”是咱们给“我不留行”新取的简称,他这名字确实很不好叫。

    我不留行一喜:“那就是干了?”

    虎王重重敲了一下他的头:“要不是你那句话,我还没意识到自己表面上是想报复和惩罚火灵王,其实内心深处却是想爆他们装备和不甘心白来一趟。所以说,如果这次我们出手杀他们,其实就是强盗行为,这种做法,与火灵王那种人又有什么区别?”

    我松了口气,还好,我没有交错虎王这个朋友。

    大家商量一阵,决定等火灵王他们药用完离开之后,再到第三层去看看有什么怪。身上装满了药,不打打怪就是不舒服。

    等待的时间,大家找个隐蔽的地方,一齐下线宵夜再休息一会儿。约定两小时后上线。

    我先下线,不过医院里没有赵雪儿放歌给我听,确实没什么好呆的,过几分钟,我又重新上线,拿出新制的钢丝床睡下。

    进入游戏的“小憩空间”,开始点歌,新歌明显是不用听了,《童话》之所以会被列为神曲,估计就是因为年代久远,没多少人记得,不然会有很多玩家轻易触发任务的。

    也可能是程序设计人员个人喜好,所以我当然选择与童话同时代,四十几年前的歌了。不过好象没什么好听的歌,听来听去,还是只记住一首《老鼠爱大米》,没办法,自己音乐细胞不多,只有这首歌好记些。

    听了半小时的歌,系统提示我疲劳度已经恢复,我回到游戏。

    时间还早,我先练了会儿采石术,后来又怕火灵王他们听到,只好改练探矿术,并且在辅助栏里加上勘测术、鉴定术和侦查术。

    一路检查着山洞,体会着寻宝的乐趣,不知不觉中我越走越远。

    四种技能同时运用,确实很爽。探矿术主要是探测各种金属矿,鉴定术可以发现隐藏在洞壁的宝石,勘测术主要是检查地形和地层,可以发现好的石料和化石,侦查术则会使三种技能效果都得到提升。

    不知不觉过了四十几分钟,我发现的东西虽然不多,但确实很有意思,等下火灵王他们走了,我再来慢慢挖。

    这时眼前是一条很长的洞壁,系统提示:“你发现巨龙化石。”

    我吓了一跳,朝那通道走去,仔细一看,整个个洞壁其实就是一只巨龙的骨架化石,我现在是走在巨龙的身体里呢。

    一直走了数十丈,竟然还没走完通道,这龙也太大了吧。

    就在这时,我似乎听到了背后有隐隐的敲击声,很远。会不会是虎王他们提前上线,正在召唤我呢,我原路匆匆返回。

    敲击声越来越近,我确定绝不是虎王,因为这是采矿和采石的声音,而除了虎王有石工职业外,其他人都不会这些技能。我心中生出不好的预感,小心翼翼靠近。

    在我们刚刚下线的地方,火灵王他们正分布在各个地方,有些在采矿、采石,其他人也都在练习各自的生活技能。除了先前的八个人之外,队伍中还多了一名瘦小的灰衣刺客。

    剑下无情一边冶炼金属,一边激动地说:“总算可以报仇了,幸好,咱们的‘暗影’兄弟今天来得晚,听到那几个笨蛋的对话,不然可错过了这么好的机会。”

    那个刺客怪声怪气地道:“本来我很着急,因为山洞中信号差,不能给你们发信息,我差一点就想大声叫你们了,不过看他们暂时不想动手,才忍下来,没想到等到这么好的机会,他们居然集体下线。”

    那骑士是个欧洲人,有些不以为然:“我们九个,他们五个,其实正面作战也能获胜,没必要搞这种偷袭,还浪费时间等在这里。”

    火灵王急道:“兰克斯,你不知道,当初这些人是多么阴险地背叛我们,对付这样的人,我们没必要讲公平。最主要的,如果真的正面交手,他们肯定知道自己不敌,转身逃跑,那就气人了。”

    兰克斯没有说话了,那魔武士淡淡道:“火灵王,咱们既然是一个团队,又合作了这么久,你的事就是大家的事,不用说太多。”

    召唤师犹豫着开口道:“我现在关心的是,咱们药都用得差不多了,万一等下陷入持久战,恐怕会不利啊。”

    火灵王冷哼一声:“他们根本不会有一点机会,出来一个,不用三秒钟就能解决,就算同时两人上线,也是一样。如果真的邪门,五个一齐上,处在这么狭窄的包围圈内,他们也不可能撑过三分钟!”

    我的心紧缩着,冷汗直冒,这真的是目前为止我所遇见最凶险的情况。以前不管敌人有多强,我们都还可以通过努力与智慧渡过难关,但现在面对这个埋伏,真的是没有机会!

    现在离约定的两小时,已经只剩三十分钟了,而且虎王他们还很可能提前上线,不能再耽搁了!

    我给自己加上祝福术、神佑术、加速术、提神术。悄悄让玄龟在身上铠化。由于现在面对多名敌人,只铠化盾牌是不行的,而全身铠化虽然效果差些,但身上不会出现明显的弱点。

    我骑上飞扬,预先服下几个大红,忽然从角落里跃出,对着那刺客就是一串的火球。

    这支队伍里,血最少的应该是两个祭司,但祭司的魔法抗性高,而且在偷袭中没什么用处,所以我选择了敏捷最高最危险而且血又少的刺客。

    刺客通常是穿轻便的装备以提升敏捷,所以这个叫“暗影”的家伙魔防很低,我一个火球就烧掉他107点血。

    火灵王从前30级时,中级三等火球能打蓝妖120点血,打虎王时也差不多,我现在虽然才初级三等火球,不过精神力却远高于火灵王当初的水平,所以火球也颇有威力。

    三个火球过后,所有敌人都反应过来,暗影飞快地闪躲,其他人的各种攻击已经疯狂地向我发出。

    我明白暗影这三十几级的刺客,血量不可能超过400,绝不能放过这机会,以一敌九,我不可能再杀死其他人了,能为虎王他们减少半分威胁也是好的。

    无视所有攻击,我第四个火球非常冷静地发出,没有一丝误差,我命中了高速移动中的暗影。没有惨叫声,这刺客化成了白光。

    杀人无疑是要付出代价的。

    在我的玄龟和神佑术加防、牧神套装防护罩开启的情况下,落月之神的箭射掉我113点血,召唤师的两只元素怪兽共打掉我65点血,骑士的普通攻击刺掉我141,剑下无情砍掉我130。

    玄龟现在15级,能给我加250点血,加上生命项链和牧神套装,我的总血量已经有652点。

    两个祭司正朝着暗影死后留下的白光发出迟到的治疗术,魔武士离我最远,没有冲拢。就在我掉转马头想跑的时候,火灵王的法术终于降临了。

    之所以火灵王的法术比别人略迟,除了他看到我呆了一下之外,还因为他没有放出他最熟练的火法术,而是吟唱时间比较长的闪电术。

    应该已经是高级以上的闪电术,打掉我190点血,如果不是我预先服下了几个血药正在给我回血,现在我的血已经见底了。但是,我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完了。”

    闪电术虽然比较慢,但它却有着其他法术不能比拟的优势——晕眩。中了闪电术的人和怪,基本上会有半秒到一秒的停滞,这段时间,我足够被杀死很多次了。

    (游戏中杀伤的计算,目前做得不精确,我觉得大家也没必要看得太认真,因为除了双方等级和装备外,决定杀伤的因素还有对手的抗性、使用者天生隐藏属性、命中部位、效果持续时间、技能熟练程度、环境影响等很多)
第一卷 失落之村 第四十九章 血拼
    然而,我只感到身体一麻,却没有想象中那么久的呆滞,而飞扬更是象感觉到了我的危险一样,已经飞快地转身飞奔,刚好避开背后骑士的长枪攻击。

    也许,是我天生20%的电系抗性发挥了效果,减弱闪电伤害的同时,也降低了晕眩的机率,至于为什么我天生会有电系抗性,可能跟我身上挂了二十年的电子仪器有关吧……

    耳边听到火灵王高声叫道:“兰克斯,你留下,落月、无情、小野饭仓,你们追!杀了他马上回来!”

    我大致明白火灵王不让骑士追我的原因,从刚才的说话来看,骑士兰克斯与火灵王并不是一路的,他讲究正大光明。火灵王担心他被我说出实情,改变心意,而落月之神和剑下无情则没这个顾虑。

    我匆匆回头看了一眼,落月之神、剑下无情和那个叫小野饭仓的祭司,都有坐骑,不过前两人骑的是马,日本祭司却骑的驴。

    游戏中的坐骑不少,许多宠物可以兼任坐骑,但只有马、驴等动物比较特殊,它们只能骑,没有附加能力,也不是提供练级经验的怪物,属于专职坐骑。

    原本我希望能多引几个敌人来追我,给虎王他们尽量争取机会,现在引得少,我当然希望能够杀一个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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