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女郎-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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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修闭上眼睛,事情的发展似乎超出控制。“妳不能留在这里,筱岚。”
“那我要去哪里呢?”那对湛蓝色的眼睛变成紫色的迷雾,可是他不喜欢自己在其中所看见的,她正预备变成另一种的伤害。
“我必须和南顿讨论。”
“为什么没有人要我呢?”她的声音好轻,他几乎没听见。
他将腿从扶手上放下来。“别傻了。”他说着,走过去。“根本不是那样,妳不能留下来,是因属我没有合宜的环境,妳一定能明白我的困境,姑娘。”他勾起她的下巴,她的眼睛仍像紫色的雾,可是柔软的唇抿得很紧,显然不明白。
“我还是不明白。”她说。“我可以为你管家,必须有人来做。”
“但不是一位有八万镑财富的女继承人。”他说,觉得太荒谬了。“而且山姆就是管家。”
“不是很好。”她说。“到处都脏兮兮的。”
“有太多事要做,哪有时间去担心一点灰尘。”山姆抱怨地说。“如果妳想吃饭,姑娘,最好坐到桌子旁,我可不能在厨房待一整天。”
“我必须先喂『翠西』。”筱岚说。“牠正在喂小猫咪。”
宇修释然地抓住话题的变换,在这方面接纳她的意见对他并无太大的妨害,等到晚上时分,葛筱岚和她那些依赖者将会被分别安顿到别的地方,南顿一定有更进一步的资料,可以提供解决方案。
“我想目前牠可以待在楼上,可是狗儿则不能进屋里来。”
“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关系。房子已经很脏了,『丹尼』又不会弄得更糟糕。”
“没有人告诉妳,任意批评别人的待客之道十分无礼吗?”宇修质问道,一旦面对她拒绝接受他的妥协时,原先的决定忘得一干二净,尤其对方是不速之客时。
“那不是我的错,如果你曾费心拆信——”她顶回去。“总之,你为什么不拆信呢?”
“因为那里面没有我感兴趣的事……如果要烦妳操心,姑娘。”他啐道,大步走向门口。“我建议妳别再令人讨厌,闭嘴吃午餐。”他砰然关上房门。
他为什么懒得拆信呢?宇修走进书房时,心中在沉思这个问题,同时也纳闷自己为什么和一个好辩、令人气恼的女孩做无谓的争论呢?难怪陈院长如此急于送她走,毕竟和她相处十年无异是对耐心和耐力的一大考验。
他拾起桌上那一叠信,翻阅了一下,事实当然是他不想再回想到过去的一切,更不愿听见往日十分熟悉的人的消息,他根本不想和一度住过的世界有任何的关系,往日回忆实在太不忍卒睹,使他唤不起一丝对未来的兴趣。自从战争结束,返回颓圮得令人感伤的家园,得知除了丹森大宅和位于伦敦的一幢老房子之外,他没有一点财源,原本拥有的财富早就投入决冲之前陶醉于狂欢俱乐部的那两年。
其实当时金额虽然不多,但是只要谨慎的管理,他也可以养家活口,娶妻生子,维持整幢宅邸,甚至带太太去伦敦参加社交季,然而十八岁的年轻人不够聪明,偏偏他的信托人又无法控制这位个性执拗、放荡的年轻人。
决斗之后,满心的罪恶感和凄惨,他骑马到利物浦,加入国王的海军,不过一年的煎熬,就驱除他身上所有的特权观念和年轻人纵欲过度的习性,使他变得刚强冷硬,二十一岁的他被提升为少尉候补官,随着战事吃紧,他迅速向上窜升,三年内,就在自己的舰艇担任指挥官。
在那些年间,他得以遗忘……除了入夜时刻,噩梦再度来造访的时候,致使他心神不宁,神经紧张,尽可能不在夜间睡眠。
但是随着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惨败,和平跟着到来,他解除军职,而今沦落到此地,白天在兰开夏的荒野,入夜在曼彻斯特的妓院中挥霍生命。
难怪他封信件中的事物不感兴趣。
他把信丢在桌上,拿起桌旁的酒瓶,沾满灰麈的外观表明的是年份而非低劣的清扫品质,他瞥一瞥时钟,十二点半,现在喝白兰地还嫌太早,可是这又有何妨呢?人生还有任何事重要吗?
※※※
“为什么宇修先生不看信?”筱岚一面抹奶油,一面问山姆。
“就像他说的,这不干妳的事。”山姆的回答毫不妥协。
筱岚切了一片奶酪,沉默地咀嚼了一分钟。“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仆人?”
“妳真爱问,不是吗?”
“或许吧……可是为什么呢?”
“不需要找别人,我们自己就够了。”山姆移步向门口“橱子里有一根鸡翅,喂猫应该够了。”
“『丹尼』呢?”筱岚匆匆地问,山姆似乎要走了。
“牠和猎狗吃一样的东西,去问马厩的比利。”他打开后门。
“床单。”筱岚说。“我要到哪里找床单呢?”
山姆徐徐转过身。“还想留下来吗?”
“唔,是的。”筱岚自信地说。“我哪里都不去,山姆。”
他哼了一声,究竟是轻蔑或是好笑,她分辨不出来。“楼上平台旁边的柜子里面或话有东西可以用,请自便。”
※※※
南顿律师又矮又胖、秃头,还留着一道小胡子,他骑着一匹矮脚马,在黄昏时到来,傲慢、自满地打量四周。
筱岚坐在中庭另一角,一个倒盖的盛雨桶上面观察他,然后挺直身体走过去,“丹尼”跟在她脚边。“有个马僮叫比利,他可以照管你的马。”她提议。
南顿抚平棕色的外套,调整领巾,眯着眼睛打量着她。“我可以尊称妳葛小姐吗?”
筱岚严肃地点点头,觉得他的摆架子真可笑。“我的监护人在屋里。”
“我是希望如此!”律师再度威严地说。
他不习惯接受这么简短的召唤,宇修先生言辞紧迫,叫他一定到来,他批评地打量凌乱不整的中庭,散乱地放着稻草马粪,还有一间马厩的门裂开。
一个年轻人从工具室冒出来,口中咀嚼一根稻草,他踢开一个铁桶,让它铿铿锵锵地滚过石子地,施施然地走过来。
“这位是比利,”筱岚说。“比利,你可以来牵南顿先生的马吗?”
“应该可以。”年轻人懒懒地接过缰绳,矮脚马随着他走向马厩。
“我们可以进去了吗?”筱岚露出女主人的笑容,心中却在纳闷那个灰尘满布,阴暗的房子是否适合接待客人。
她带头走上台阶,在门口命令闷闷不乐的“丹尼”留下来,走进凉爽的大厅,她的行李当中,还有一些散放在原地,因为东西太重,她自己无法提上去,而吃完午餐之后,她只看到比利一个人。
她走向书房,门开处,宇修站在那里,一手拿着酒杯和酒瓶。
“唔,你来了,南顿,”他筒洁地说。“到厨房来吧,我们必须理清这一团混乱,我希望你有答案。”
厨房的确是全屋里最有欢迎味道的地方,筱岚心想,律师对这个邀请似乎不觉得愕然,而她索性跟在他们后面。
宇修用肩膀替客人顶着门,似乎这才第一次注意到她的存在,他皱了皱眉,说道:“唔,呃,我想这也是妳的事情,进来吧。”
“你不会想排开我吧?”她忿忿然地质问,纳闷他的眼神为什么变得茫然。
“老实说,我根本没想过。”他推她先行走进厨房。
筱岚并不讶异山姆也在场,他的注意力分散在翻烤一块沙朗牛排,和捡拾一篮草茹之间。
律师坐在桌旁,接过一杯葡萄酒,宇修再次为自己倒一杯白兰地,这才坐下来,自觉被忽略的筱岚也坐下来,为自己倒了杯顶葡萄酒,她从没喝过比水果酒更强劲的东西,谨慎地浅啜一口,宇修草率地看她一眼,然后转向南顿,从口袋中拿出遗嘱的副本。
“这该怎么办,南顿?”他把文件摔在桌上。“一定有些方法可以改变。”
筱岚浅尝葡萄酒,觉得越喝越顺口。
律师摇摇头。“这份遗嘱完全合法,宇修先生,是我在葛夫人的口述之下,亲自草拟的,夫人当时神智健全,还有我的助手和管家当见证人。”
宇修看看遗嘱的日期,一八一八年十月,是那时候他收到贝丝的字条吗?他记不得了,事实全部迷失在白兰地的麻痹之中。
“当然,你可不是唯一想改变它的人。”律师喝了第二杯昂贵的葡萄酒。“杰士先生也吵得很厉害,在我的办公室叫嚣,说它无法在法庭前站得住脚,可是我告诉他,一切都合法,毫无漏洞。”
宇修突然站起来,可是没说什么,眼神强烈地盯着律师。
“你应该听过他。”律师摇头。“好一场骚动,他一遍又一遍强调他是葛小姐的哥哥——唯一合适担任监护人的人——一个彻底的陌生人,和葛家没有任何关系,根本不适合当监护人。”
“他说的有理。”宇修嘲讽地说,如果他和葛家的关系泄漏出来,他说的就更有理了。
律师似乎没听见。“我告诉他,在这些事务上,法律最尊重死者的意愿,而且就我所见,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了。”
宇修叹口气,他最不想的就是和葛杰士再树敌,他们之间早已结下仇恨,然而他也明白,贝丝之所以选他,是因为没有人能像他一样挺身对抗杰士,筱岚需要有人保护她和她的财富,对抗葛家,而他被委以此项任务,不过他总可以找出方法,和他的被监护人保持距离。
他斜瞥女孩一眼,在律师冗长的演说当中,她的僵直和沉默几乎触手可及,她再次伸手拿酒壶,他伸手扣住她的手腕。
“够了,姑娘,山姆,拿些……拿些柠檬汁或什么的来?”
“可是我喜欢葡萄酒。”筱岚抗议。
“反正也没有柠檬汁。”山姆宣布,以惊人的速度切草菇。
“那就倒水吧。”宇修说。“她太年轻,不该在黄昏就喝葡萄酒。”
“可是你刚刚没反对啊。”筱岚指出。
“那是刚刚。”他模糊地说。
“刚刚怎样?”
宇修叹口气。“刚刚我才明白自己毫无选择,必须对妳负责。”
她突然变得顽皮起来。“我无法相信你是一个古板陈腐的监护人,宇修先生,以你这种生活方式,怎么可能呢?”
那一刹那,那对迷人的眼睛令他暂时分了心,他摇摇头,试着驱除那令人迷惑的感情,转回律师身上,忘了葡萄酒的话题。
筱岚得意洋洋地微笑,再次添酒。
“我知道葛小姐住在波尔登的学校里面。”南顿说道。
“不幸的是,那里有害相思的助理官、屠夫的儿子、院长的侄子都在迷她。”宇修邪邪地微笑。“可敬的陈院长觉得这姑娘是个烫手山芋,然而,应该还有类似的学校——”
“不!”筱岚惊叫。“不,我不要再去另一间学校,绝对不要。”
想到要再像某种没人要的动物一样,被抛弃,再次送去关起来,那种寂寞令人难以忍受。“如果你这样做,我就要逃跑。”
宇修转过去瞪着她,绿色的眼睛不再茫然,稳稳的直视着她,她几乎想象到那里面有一丝火花。
“妳在违抗我吗,葛小姐?”他很温柔地问。
她想说是的,可是那些火焰太吓人,使那短短两个字不敢吐出来。
“妳应该知道,违抗我并不聪明。”他以相同的温柔口气说下去,这个口语曾令许多士兵颤抖。
筱岚认得这是那天早上在卧房中,她所见识到的监护人的另一面,这一面她可不想多见。厨房陷入完全的岑寂,山姆把草茹丢进锅子里,似乎无视于这股紧张,南顿律师则仰头盯着被烟熏黑的天花板。
“你不明白,”筱岚终于以比较温驯的声音说。“我再也受不了了,”然后她突然别开头去,咬着唇,极力忍住眼泪。
宇修纳闷她是否明白,他觉得求他同情比违抗他的权威更有说服力,如果她现在不知道,只要再多住在他屋檐下几天,很快就会知道了。他记得她早先那个凄凉的问题:为什么没有人要我?一股想要抱起她安慰一番的冲动,不只荒谬,更不合宜,然而他却是这样想。
“妳想做什么呢?”他以简短的问话来掩饰突然的同情。“想去哪里?”
“伦敦。”筱岚抬起头,眼泪奇迹般地干了。“我想去宫廷,有我自己初入社交界的舞会,然后一等我结婚,有了财富,我想盖一幢兽医院,要找个合适的丈夫应该不会太难。”她沉思地说下去。“他不会干涉太多。毕竟八万镑应该有点分量,而且我还相当美丽。”
贝丝的女儿说话很“保守”,宇修心想。“要找丈夫应该不困难,”他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