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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细说宋朝-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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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保甲法。熙宁三年十二月颁行。其目的有二,既能防范民众暴乱,又能使兵民合一,与募兵相辅,省养兵之费。其重要内容是:相邻十家为一小保,设保长,十小保为一大保,设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设都副保正各一人(熙宁八年后改为五家为一小保,五小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每户两丁抽一,成为保丁,组织起来,训练习武,巡查值夜,维护治安;同保内有犯法者,知情不报,伍保连坐,如居留三个以上“强盗”达三日者,本保邻居虽不知情亦须治罪;保甲后转隶兵部,听从枢密院指挥,设“团教法”集中训练保丁,使其成为有节制的民兵。
其二,保马法。宋朝骑兵不敌契丹、西夏,故而兵威不振,但战马供应则是关键所在。宋朝原设有牧马监多处,但养马少,占地多,花费大。保马法即为改变这一状态而出台,始行于开封府界,推广于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五路。其主要方法是:五路义勇保甲凡自愿养马者,每户一匹(有力之家允许两匹),马匹由官府配给或给钱自买;开封府界保马户免去原纳粮草,并补贴钱数,其他五路保马户免去每年折变和沿纳等杂税;三等以上养马户十户为一保,所养之马死独自赔偿;四五等养马户十户为一社,所养之马死由同社诸户共同按马价之半赔偿。
其三,军器监法。熙宁六年八月颁行。宋代武器原归中央三司胄案和诸州将作院制造,质量粗劣,严重影响战斗力。为改变这种状况,便在京城设立军器监,附设东西广备作为军器作坊,监设判监和同判各一人掌管监务,并负责录用擅长军器制作者;出产各种军器材料的州军设都作院负责军器制造,由军器监派员指示制作法式,考核官员优劣,分为三等升降。
其四,将兵法。熙宁七年九月颁行。此前禁军实行的定期更戍和将兵分离的做法,严重造成战斗力不强和指挥权涣散,将兵法即为纠正这些弊病而制定的。其主要内容是:在归并军营的基础上,选派将或指挥作为军事管辖机构的首脑,兵额多者设正将与副将统领,兵额少者仅设单将,在京东、京西两路设独立的指挥,将与指挥都常驻军中,负责演习训练,提高军队素质;全国共设九十二将和独立的二十五个指挥,驻守沿边和内地的重镇,代替原来的更戍法。
最后来看育才方面的新法。
其一,科举新法。熙宁四年二月颁行。鉴于宋代科举以诗赋取进士,以记诵试明经,不利于选拔真正有才干的人才,科举新法规定:废除明经诸科,原习者一律改考进士科;考试取消诗赋、贴经、墨义等内容,改为首场试大经(也称本经,在《诗》、《书》、《易》、《周礼》、《礼记》中任选一种),次场试兼经(《论语》、《孟子》任选一种),外加大义十道;三场试论一首,四场试时务策三道。
其二,三舍法。熙宁四年十月颁行。此前宋代的太学徒有虚名,“学舍虽存,生徒至寡”,不利于人才的培养。三舍法的创立即有鉴于此。其主要内容是:太学增设直讲十员,每两人主讲一经,根据所教学生三舍进退的人数多寡进行考评升黜;将由州县考选入学的太学生分为三等,初入学者为外舍生,不限名额(元丰时限两千名),经考试合格转为内舍生,限额二百人,再经考试,选一百人为上舍生;上舍生考试分三等,名列上等者,可以不经科举考试直接授官。在整顿太学同时,朝廷又令诸州置学,赐予学田,考核学官,继庆历以后掀起了第二次办学热潮,史称“熙宁兴学”。
其三,《三经新义》。熙宁八年二月颁行。为了“同道德之归,一名分之守”,朝廷设立了经义局,修撰新义。所谓三经是指《诗》、《书》、《周礼》,前二经由王雱和吕惠卿共同撰注,已佚,现存仅王安石亲自诠释的《周官新义》。《三经新义》是变法派利用学术为政治服务,《周官新义》表述的完全是王安石的政治思想。以这种《新义》作为学生的必读教材,取士的唯一标准,用意就是统一思想认识,造就变法人才。
熙宁新法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诸多方面,其广度和深度是庆历新政无法比拟的,其根本目的是富国强兵。为了培养变法的后继人才,育才新法也提上了议事日程。但从变法的侧重面来看,富国明显重于强兵,而理财是富国的根本手段,理财方面的新法接二连三的出笼,原因即在于此。而对熙宁变法的争论焦点也主要集中在理财诸新法上,尤其集中在青苗法和免役法上。
这里,倘若试图对新法做一个盖棺论定的评价,是不自量力的。这种众说纷纭的局面,从变法当时直到今天,始终没有定论,因为无论肯定的,还是否定的,抑或折中的评价,都能毫不费力的举出足够的史料。正因如此,熙宁变法是宋史乃至中国历史里一个最具诱惑力的历久弥新的大题目,在可望的将来仍将是一个没有定论的历史难题。

细说宋朝34:大变法与新旧党
在对熙宁新法内容作静态描述以后,现在该按时间顺序对这场大变法来一番动态的追踪。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神宗命王安石参知政事,变法开始。在安石建议下,新设了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决策变法的中枢机构,由知枢密院陈升之和王安石领衔,实际主其事的是变法派副帅吕惠卿。变法派骨干章惇成为编修三司条例官,曾布是检正中书五房公事,他俩与吕惠卿成为王安石倚重的三驾马车。
新法陆续颁行,反对的呼声也日渐激烈。参知政事唐介与王安石经常争论新法,神宗总是偏袒安石,唐介不胜其愤,疽发而死。时人对当时五位宰执各给一字评语,合起来则是“生老病死苦”:生指王安石,他正生气勃勃的锐意新法;老指曾公亮,他因年老而依违在新旧党之间;病指富弼,他反对新法而称病不理政事;死即指唐介;苦指赵挘考路ǔ鎏ǎ俺瓶拚呤薄
六月,御史中丞吕诲上疏弹劾王安石“好执偏见,轻信奸宄”,也不摆具体理由,就一口咬定“误天下苍生,必斯人也”。变法方兴未艾,神宗正眷注着王安石,把弹章还给了吕诲,表示拒绝。吕诲见所言不被采纳,自求出朝表示抗议,宋代是赋予台谏官这一权力的。
均输法颁布不久,知谏院范纯仁上疏说安石变乱法度,掊克生灵,要求黜退他。神宗将章奏留中不发,纯仁也坚决求去,安石让人传话,说要让他改任知制诰,他不领情,安石大怒,要神宗重贬纯仁,神宗没有全听,让他担任成都路转运使。
十月,三朝重臣富弼与王安石政见不和,一再称病,自求罢相。富弼罢相前,神宗问他谁可相代,他推荐文彦博,神宗默然良久,问他王安石如何,他也默然不语。富弼罢相后,陈升之补为宰相。神宗问起外议如何,司马光说:“现在二相(指陈升之与曾公亮)都是闽人,二参政(指王安石与赵挘┒际浅耍潜亟孟绲持恕!
如何看待司马光以南北地域观念来区别变法种对立的两派?倘若把变法派代表人物及其籍贯与反变法派代表人物及其籍贯分别作一统计,不难发现:变法派以南人为主体是不争的事实;而反变法派中北人的比重则大为增加。但因此把新旧党说成是地域上的南北派,显然并不妥当,因为旧党代表中南人也不少。
据说,宋太祖曾在禁中立石,刊刻“后世子孙无用南士作相”的家法。但从真宗用王钦若、丁谓起,对这一祖训就置若罔闻。随着南方综合实力的加强,南人科举入仕的比重和在中枢机构中的比重,都与时俱进。神宗倚重的新党也反映了这一趋向。
但陈升之虽是南人,却只是新党的同路人,是为了自己地位才附和变法派的。在升任宰相以后,他就在表面上与变法派保持距离,请求撤销制置三司条例司。王安石当然不同意,推荐韩绛主其事,韩绛可是坚定的变法派。
通过具体实施,青苗法虽然限制了大地主高利贷的部分利益,缓解了贫下户的燃眉之急,但为了完成和超额完成放贷取息的任务,硬性摊派成为最大的弊病。熙宁三年二月,韩琦在河北安抚使任上上书:“兴利之臣纷纷四处。条文虽然禁止抑配,但倘不抑配,上户必然不愿借,下户则借时甚易,还时甚难,将来必有同保均赔之弊。”
神宗见奏,大称韩琦是真忠臣,自责“始谓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王安石则反击道:“抑兼并,振贫弱,怎能称为兴利之臣!”神宗开始动摇,下令中止青苗法。安石称病不出,上章求去。考虑到安石一去,变法也将寿终正寝,富国强兵梦也无从实现,神宗便反悔几天前的决定,一边继续推行青苗法,一边敦请安石出来理政。
安石出来后,令曾布驳斥韩琦的奏疏,颁示天下,引来了韩琦激烈的反驳。神宗派出两个宦官到开封府界调查青苗法执行情况,他俩回来报告说没有抑配,“民情深愿”。一说变法派买通了这两个人,但神宗却因此深信不疑。
神宗还想调和新旧党之争,打算重用司马光,王安石明确反对:“现在用司马光,无疑是为反对派树上一面大旗。”安石托病期间,神宗让司马光升任枢密副使,司马光一辞再辞,并要求神宗罢青苗、免役二法。两派的矛盾已不可调和。
反变法派说王安石在神宗面前鼓吹“三不足之说”,即“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信”。司马光还把这种论点作为批判的靶子,出成策问题去考举子。这一概括实际上并没有曲解王安石的变法思想,但在反变法派看来却都是惊世骇俗的罪名。
四月,御史中丞吕公著上书说:“过去视为贤者的,都认为目前做法不对。难道过去的贤者,现在都不肖了吗?”确实,在反对派名录中,司马光、韩琦、富弼、文彦博、欧阳修、吕诲、范镇、范纯仁、苏轼,等等,哪个不是口碑极佳的贤者呢?后人可以说这些贤者趋向了保守,但当时这句话显然刺痛了王安石,吕公著被罢职外放。
十余日后,参知政事赵捈彩忧苛诵路ǖ牧Χ龋械皆僖参薹ㄓ胫泊υ谠字醇胖校采狭艘蛔啵抵浦锰趵九沙龅乃氖嗝嗝缡拐摺吧Ф煜隆保安评谑挛幔裥牡檬亍保郧蟀照鲋菘ぁ:股狭酥凑目杖薄
王安石急切地想把变法支持者提拔到重要岗位上。李定是他的学生,入京后大说青苗法便民,安石即推荐他面见神宗,以坚定神宗变法的信念。他还不顾任命的常规,把李定破格提升为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宋敏求、苏颂和李大临坚持原则给予反对,最终都被掳去了知制诰的职务,硬是让李定当上了御史。安石此举应是考虑到台谏喉舌多为旧党,试图在舆论上扭转局势。
这时,监察御史里行程颢、张戬和右正言李常也分别上书反对新法,都被赶出了朝廷,以至数日之内,台谏一空。王安石见舆论汹汹,便向神宗建议让谢景温当侍御史知杂事,景温与安石是姻亲,这一任命是有违台谏回避制度的。五月,撤销了制置三司条例司,认为这一机构不合理的呼声太多,其职能划归中书属下的司农寺,由吕惠卿兼判。
曾公亮也只是变法的同路人,当初推荐王安石是为了排挤韩琦,见神宗十分信任安石,便顺势行舟,但表面上还作出有所不同的样子。至此,他以年老自求罢相,苏轼批评他不能纠正弊端,他回答说:“上与安石如一人,此乃天也!”这也证明熙宁变法前期神宗、王安石确实是同心同德配合默契的,神宗自己也对安石说“自古君臣如卿与朕相知极少”。
十二月,韩绛升为宰相,免役法也正式在开封府试行。由差役改为雇役,不失为历史的进步,但免役法的要害并不是“免役”,而在于役钱。按理说,差役既然原是乡村上等户的事,该差为雇,征收役钱,绝无向乡村下等户征收的道理。而免役法却规定乡村下等户和女户、单丁户从此必须交纳原先所无的役钱,无论如何这是额外的负担。
于是,马上就有东明县的数百人聚集到开封府闹事,一说这是反变法派策划挑唆的。但问题正如知永兴军司马光上奏所说:“有司立法,为钱是求。富者差得自宽,贫者困穷日甚。”因为对贫下户说来,为了交纳免役钱,丰年还可以贱粜其谷应付,灾年只能杀牛卖田凑数了。
司马光见上书未被采纳,便一再要求神宗让他改判西经洛阳御史留台。熙宁四年四月,神宗同意他出任这一闲差,让他专心致志去修《资治通鉴》。他到洛阳不久,吕诲去世,临终喊着司马光的表字说:“天下事尚可为,君实勉之!”但司马光却从此决口不论政事,修书的同时,他在冷观风云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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