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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第6部分

小说: 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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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让禁果在枝头慢慢生长,

耐心的人啊,你的等待

在未来将得到加倍的补偿。

这一日,实在也无异于他日,大概是春天吧,因为该开的花开了,该绿的树绿了,该满的小溪也满了。太阳照例懒洋洋地悬挂西天,随时准备打烊;老迈的家狗睡眼惺忪地趴在路上,等着马车来撞。

新野的邓府,正在大宴宾客,欢声笑语,喧闹非常。刘秀不胜酒力,离席趁醉而行,不辨方向,恍惚间闯入一个小径分岔的花园。正待收拾闲情,好生将风景欣赏,无奈腹内不肯商量,定要立刻释放。

葡萄架前,刘秀一通狂吐。吐罢,暗道惭愧,回身欲返席,却看见一个小女孩,只有十岁的样子,怯生生地站在面前,手臂伸直,举着一方手帕,朝着他轻轻摇动。

只不过一眼的打量,却严峻地考验着刘秀的心脏,先是骤然停止,然后马上开始报复性地反弹,狂跳异常。

日期:2008…9…201:06:10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10:

洛丽塔(二)

魂魄何在?荡于天外。而刘秀的血肉之躯,则禁锢在小小花园。他眼中只有这个十岁的小女孩,再无其他可以看见。

小女孩皮肤苍白,身形消瘦,神态空灵而朦胧,她那介入儿童和少女之间的奇妙魅力,无疑带给刘秀巨大的痛苦。他确信,就是她了,跑不了了,她就是他等待的那个人。

然而,他却无法言说。女孩才只有十岁,哪里懂得男女间的情事。当他手足无措地与女孩面对,他是真的体会到了,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便是我站在你面前,而你并不知道我爱你,你并不知道多年以后你将成为我的妻。

生活委实神奇而诡异。刘秀还曾经以为,能将他的心震得粉碎的那人,至少也得有几甲子的功力,殊不知,却原来是来自一个十岁女孩的手笔。而且,人家小女孩根本就没有发功,她只是离开他两步的间距,无辜地发射着她的固有频率,然后,刘秀的心便不由自主地开始了共振,自己将自己玩得粉碎。

刘秀注视着女孩,她是那么的美丽无邪。她有本事长成这样,你说,她得每天使多大的劲啊,可瞧她的表情,却又分明很是轻松,不费半点气力。于是,刘秀惊骇的表情之外,又多了一层厚厚的困惑。

在今天,倘若有人像刘秀这样,对一名十岁的幼女产生异样的感情,将被视为一种变态的怪癖,如果胆敢有进一步行动,更将是踏入了法律的雷区。关于这种对未成年少女的畸形情欲的描绘,首推纳博科夫的名著《洛丽塔》,其描绘是如此地成功,以至于洛丽塔三字,现在几乎已经成了这种畸形情欲的代名词。

纳博科夫对这一时期的女孩做了这样的定义:在九岁和十四岁年龄限内的一些处女,能对一些着了魔的游历者,尽管比他们小两倍甚或好几倍,显示出她们真实的本性,不是人性的,而是山林女神般的(也就是说,鬼性的);而这些被选中的小生命,我想命名她们为〃小仙女〃。

《洛丽塔》一书中还列举了历史上几个有名的案例,譬如但丁疯狂地爱上了九岁的贝特丽丝;彼特拉克疯狂地爱上他的劳琳时,劳琳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金发耀眼的性感少女。这样的案例,我们也可以加以补充,譬如爱伦坡娶了他十三岁的表妹弗吉尼亚;猫王迎娶普琳西拉时,小姑娘也才不满十四岁。

纳博科夫没到过中国,所以大惊小怪,一惊一乍,觉得自己挖着宝了。而在古代的中国,早婚司空见惯,太不稀奇。《孔子家语》载鲁哀公语:“男子十六而精通;女子十四而化;可以生民矣。”以汉代来说,一般女孩十三到十六岁时便会出嫁。及至后世,用今天的眼光看,婚龄仍然是严重偏早。李白《长干行》有句:“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而在娱乐场所,女孩在还是幼女的阶段,便已经可以出来公开地应酬客人。白居易《琵琶行》中的琵琶女自述云:“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年十三而成头牌,由此可见当时审美风气之一斑。再比如《红楼梦》中的宝玉、黛玉、宝钗,他们演绎的爱情故事,赚取了无数痴情男女的眼泪,但考其年齿,也都只不过十岁刚冒尖的样子。

当时代倾向于过早地将女孩变为妇人,女孩的角色也必须相应调整。男人们很早就开始在她们身上寻找女性特质,而她们所受的教育,也要求她们主动地迎合这样的社会环境,过早地发掘出自己的女性特质。因此,刘秀失魂落魄地困在一个小女孩的罗网之中,当时也只道是寻常而已,并无道德上的忌讳。

小女孩继续坚定地摇晃着手帕。刘秀大梦方醒,木然接过,只觉一阵清香,熏断肝肠。待刘秀擦拭完毕唇须,手帕已脏,他攥着手帕,陷入绝望。还给人家吧,这么脏,怎么好意思?不还吧,岂不成了霸占人家小孩的东西,怎么敢当?

小女孩见刘秀窘迫,于是笑道,“手帕归你了。我不要了。”远处传来一个小男孩的叫喊,小女孩笑得更开心了,对刘秀道,我走了。说完,就蹦跳着追小男孩而去。

刘秀远远望了一眼那个小男孩,他的竞争对手,他小小的情敌,那是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刘秀叹了口气,又揉了揉眼睛,他忽而能看见两个小孩在追逐嬉戏,忽而又只能注意到小女孩独自一人。这样的影像混乱地交叠,让他酒后的头颅沉痛不已。

小孩们活在他们自己的世界里,和外界没有交集,这让刘秀觉出自己的苍老。但正如这花园中条条弯曲的小径,互相靠拢、分岔、交错然后分开,时光或者生命,也是这般地交织,构成不可知的未来。而他,将选择耐心的等待。

孩子们离开了。幼小的天使,将刘秀留在了光线渐渐暗淡的花园。多年以后,他已经记不清这天风的方向,记不清这天云的模样,但他忘不了那个娇小的背影,是怎样地震撼了他目前为止乏善可陈的一生。

后来他知道了,小女孩名叫阴丽华,新野阴家的千金,春秋贤相管仲的后裔,其母邓氏,乃是姐夫邓晨的族姑。而他的小小情敌,名叫邓奉,乃是姐夫邓晨的侄子。①

①史册并未记载刘秀何时遇见阴丽华。但考虑到各种乱七八糟的亲戚关系,且地域相对狭小而封闭,估计刘秀应该至少在去太学前,便曾亲眼见过阴丽华。后汉书载:“初,光武适新野,闻后美,心悦之。”似乎是只曾闻名,不曾见面。但以常情揣测,只凭耳朵便心悦一人,这样的逻辑似乎存有问题。

 第9节

日期:2008…9…243:14:16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11:

半个老乡

还是在新野。那一日,刘縯、刘秀、邓晨三人酒后出行,奋马扬鞭,向西漫无目的狂奔。行出数十里之外,看看夕阳将沉,游兴不减,乃奋力登山。及至山顶,勒马俯瞰,但见山谷之间,有良田千顷,居中一座高大宏伟的府邸,其辉煌富丽,远近莫有能比。

眼前之景,好一幅田园山水图,世外风情画。刘秀心旷神怡,默默赞叹,回首却见刘縯、邓晨二人皆是满面愤懑之色,大惑不解,问道:“此乃何处?”

刘縯阴沉着脸,并不回答。邓晨看了看刘秀,叹道,“此处乃新野都乡,正是王莽当年的封国。”

王莽,字巨君,其姑王政君,为汉元帝的皇后。王家也正是凭了王政君的裙带关系,迅速崛起,一门之中,先后出了九个侯爵、五个大司马(大司马,位列三公,权位更在丞相之上,为当时最高官职),权倾朝野,威慑天下。三十年前,即公元前16年(汉成帝永始元年),王莽时年三十,靠着王家荫庇及自身钻营,获封为新都侯,封国在南阳新野的都乡,就是此刻刘秀三人所看到的这块地方,食一千五百户。

王莽虽然封国在此,但却一直留在首都长安,呆在权力中心。汉哀帝即位之后,王莽在和哀帝的祖母傅太后、母亲丁太后的权力斗争中败下阵来,被迫从大司马的位置隐退,这才回封国避祸,从而和新野发生了真正实质性的联系,时为公元前5年(汉哀帝建平二年)。

王莽在新野封国,一蛰伏就是三年时间,后经多方活动,终于被长安朝廷召回,重新掌握大权。再过十一年,王莽改朝换代,据汉朝江山为己有。

虽然王莽只在新野呆了三年,但三年时间毕竟也不能算短。因此,在新野便流传着许多关于王莽的轶事。

譬如,王莽回新野之后,祭出了孙子兵法,杜门自守,夹起尾巴做人,老实得不能再老实。孔休时任新都相,掌管王莽封国之内的大小事务。王莽尽力结纳孔休,一点也没有曾经做过大司马的架子。某日王莽患病,孔休前往探视,王莽解其所佩玉具宝剑相送。孔休不肯受。开弓没有回头箭,送礼不敲退堂鼓,王莽是无论如何,一定要孔休从他这里收下点什么,于是道:“诚见君面有瘢,美玉可以灭瘢,欲献玉瑑耳。”即解剑瑑。孔休再次辞让,不肯受礼。王莽道:“君嫌其贵重兮?”遂椎碎之,然后以布巾包裹碎玉,再送孔休。孔休无可奈何,这才受礼。

通过这则轶事,很多人会说王莽工于心计,不择手段地收买人心。然而在新野,这则轶事却是老百姓们津津乐道的一段佳话。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人的人性和价值标准作了精妙而犀利的概括:

“中国的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我见过不少痛骂贪污的朋友,遇到他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而且代他讳隐。更甚的,他还可以向父亲贪污得来的钱,同时骂别人贪污。等到自己贪污时,还可以‘能干’两字来自解。这在差序社会里可以不觉得是矛盾;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新野人乃至南阳人,对于王莽的评价标准与别处人不同。新野乃至整个南阳的老百姓,为本地出了王莽这么个皇帝而深感骄傲,他们并不在乎王莽是善是恶,他们只知道,王莽成了皇帝,让他们也跟着颜面有光,即便他们并没有因此得到多少实惠。而且,王莽的国号“新”,正是从他曾经的爵位“新都(新野都乡)侯”而来,正如刘邦曾为汉王,后来便以汉作为国号一样。所以,即使王莽已经离开新野多年,并且没有再回来过,但这里的老百姓还是想当然地觉得王莽很是亲近,是自己的半个老乡。在空闲的时候,他们往往便会聊起这个曾经在这里呆过三年的当今天子,聊聊他的八卦,谈谈他的趣闻,从中收获许多的自豪和快乐。

刘縯看待王莽的标准,又和普通百姓不同。王莽虽然和他也算半个老乡;但王莽更是他的仇人,是篡夺了刘氏江山的奸贼,必须铲除而后快。当刘縯俯瞰着脚下王莽曾经的封国,恨不能时光倒流,而王莽依然困顿在眼前这座城堡之内,那就坚决不用客气,立即冲进去一刀解决了伊。

反观刘秀,当他看到王莽曾经的封国近在眼前时,心头涌起一种强烈的兴奋。以前的王莽,对他来说只是一个符号,一个名字,现在则变成了一个真实的人,一个具体的存在,而这一切,有眼前这座王莽曾住过三年的城堡为证。刘秀凝望着城堡,仿佛能感受到当年王莽是如何在这里韬光养晦,假意归隐,又是如何在这里遥控着长安政局,谋划着东山再起。

王莽贵为天子,都乡作为他曾经的封国,作为他的故居和龙兴之地,并没有被开辟为旅游景区,供世人瞻仰,而是建起了王氏宗庙,每年祭祀,而且并不对外开放。刘縯好奇心起,眼前毕竟是王莽曾经呆过的地方,便欲冲入城堡,一窥究竟,于是打马下山,刘秀邓晨唯恐有失,赶紧跟上。

卡夫卡笔下的《城堡》,折磨得主人公K够呛,虽近在咫尺,仿佛触手可及,但任他费尽百般周折,却至死也不得其门而入。而新野的都乡城堡,则是从一开始便扼杀掉任何外人企图进入的野心。刘縯三人刚刚来到城堡跟前,便听得箭楼之上一声大呼,道,来者何人?

刘縯仰头,道,Iam刘縯。

“混帐,没听过。”说完,箭楼上一箭射下。刘縯右手一探,接箭在手,便欲回射。邓晨担心惹事,连忙阻止。刘縯道,“放心,我自有分寸。”张弓搭箭,径向箭楼射去。刘縯想得挺美,打算一箭射落那人的头巾,既不伤人又逞了威风。无奈箭术不精,一箭射出,正中那人左眼。

那人掩面大叫,“你究竟是何人?”

刘縯心中有愧,耸耸肩,道,Iamsorry。

三人见惹出事来,也断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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