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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古代战争史 作者:魔鬼门徒-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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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国。
兵令上第二十三
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事必有本,故王者伐暴乱,本仁义焉。战国则以立威抗敌相图,而不能废兵也。
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能审此二者,知胜败矣。文所以视利害、辨安危;武所以犯强敌、力攻守也。
专一则胜,离散则败。陈以密则固,锋以疏则达。卒畏将甚于敌者胜,卒畏敌甚于将者败。所以知胜败者,称将于敌也。敌与将,犹权衡焉。
安静则治,暴疾则乱。出卒陈兵有常令,行伍疏数有常法,先后之次有适宜。常令者,非追北袭邑攸用也。前后不次,则失也。乱先后,斩之。
常陈皆向敌,有内向,有外向,有立陈,有坐陈。夫内向,所以顾中也;外向,所以备外也。立陈,所以行也;坐陈,所以止也。立坐之陈,相参进止,将在其中。坐之兵剑斧,立之兵戟弩,将亦居中。
善御敌者,正兵先合,而后扼之,此必胜之术也。
陈之斧钺,饰之旗章,有功必赏,犯令必死。存亡死生,在桴之端。虽天下有善兵者,莫能御此矣。
矢射未交,长刃未接,前噪者谓之虚,后噪者谓之实,不噪者谓之秘。虚、实、[秘]者,兵之体也。
兵令下第二十四
诸去大军为前御之备者,边县列候,相去三、五里。 闻大军为前御之备,战则皆禁行,所以安内也。
内卒出戍,令将吏授旗鼓戈甲。发日,后将吏及出县封界者,以坐后戍法。兵戍边一岁,遂亡不候代者,法比亡军。父母妻子知之,与同罪;弗知,赦之。卒后将吏而至大将所一日,父母妻子 尽同罪。卒逃归至家一日,父母妻子弗捕执及不言,亦同罪。
诸战而亡其将吏者,及将吏弃卒独北者,尽斩之。前吏弃其卒而北,后吏能斩之而夺其卒者,赏。军无功者,戍三岁。
三军大战,若大将死,而从吏五百人以上不能死敌者斩,大将左右近卒在陈中者皆斩,余士卒有军功者夺一级 ,无军功者戍三岁。战亡伍人,及伍人战死不得其尸,同伍尽夺其功,得其尸,罪皆赦。
军之利害,在国之名实。今名在官,而实在家,官不得其实,家不得其名。聚卒为军,有空名而无 实,外不足以御敌,内不足以守国,此军之所以不给,将之所以夺威也。
臣以谓卒逃归者,同舍伍人及吏罚入粮为饶,名为军实,是有一军之名,而有二实之出。国内空虚,自竭民岁,曷以免奔北之祸乎?今以法止逃归、禁亡军,是兵之一胜也。什伍相联,及战斗 ,则卒吏相救,是兵之二胜也。将能立威,卒能节制,号令明信,攻守皆得,是兵之三胜也。
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士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其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其十一者,令行士卒。故曰:百万之众不用命,不如万人之斗也 ;万人之斗[不用命],不如百人之奋也。赏如日月,信如四时,令如斧钺,(制)[利]如干将,士卒不用命者,未之有也。
兵书 吴 子
更新时间:2007…11…13 7:27:13 本章字数:6726
吴     子
按:《吴子》是一部与《孙子兵法》齐名的军事著作,相传为战国时著名兵学家吴起所作。该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为后人所整理和删补,有些篇目和内容有所亡佚,现仅存《图国〉、《料敌》、《治兵》、《论将》、《励士》六篇,远非全璧。
现所录的《吴子》原文,以《续古逸丛书》影印《宋本五经七书》中的《吴子》为底本。对底本上明显的错、衍、脱、误之处,则参照《五经七书讲义》、《五经七书汇解》、《五经七书直解》
吴子卷上
图国第一
吴起儒服,以兵机见魏文侯。
文侯曰:“寡人不好军旅之事。”
起曰:“臣以见占隐,以往察来,主君何言与心违。今君四时使斩离皮革,掩以朱漆,画以丹青,烁以犀象。冬日衣之则不温,夏日衣之则不凉。以长戟二丈四尺,短戟一丈二尺。革车奄户,缦轮笼毂,观之于目则不丽,乘之以田则不轻,不识主君安用此也?若以备进战退守,而不求用者,譬犹伏鸡之搏狸,乳犬之犯虎,虽有斗心,随之死矣。昔承桑氏之君,修德废武,以灭其国;有扈氏之君,恃众好勇,以丧其社稷。明主鉴兹,必内修文德,外治武备。故当敌而不进,无逮于义也;僵尸而哀之,无逮于仁也。”
于是文侯身自布席,夫人捧觞,醮吴起于庙,立为大将,守西河。与诸侯大战七十六,全胜六十四,余则钧解。辟土四面,拓地千里,皆起之功也。
吴子曰:“昔之图国家者,必先教百姓而亲万民。有四不和: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不和于军,不可以出陈;不和于陈,不可以进战;不和于战,不可以决胜。是以有道之主,将用其民,先和而造大事。不敢信其私谋,必告于祖庙,启于元龟,参之天时,吉乃后举。民知君之爱其命,惜其死,若此之至,而与之临难,则士以(尽)'进'死为荣,退生为辱矣。”
吴子曰:“夫道者,所以反本复始;义者,所以行事立功;谋者,所以违害就利;要者,所以保业守成。若行不合道,举不合义,而处大居贵,患必及之。是以圣人绥之以道,理之以义,动之以礼,抚之以仁。此四德者,修之则兴,废之则衰,故成汤讨桀而夏民喜悦,周武伐纣而殷人不非。举顺天人,故能然矣。”
吴子曰:“凡治国治军,必教之以礼,励之以义,使有耻也。夫人有耻,在大足以战,在小足以守矣。然战胜易,守胜难。故曰:天下战国,五胜者祸,四胜者弊,三胜者霸,二胜者王,一胜者帝。是以数胜得天下者稀,以亡者众。”
吴子曰:“凡兵者之所以起者有五:一曰争名,而曰争利,三曰积(德)恶,四曰内乱,五曰因饥。其名有五:一曰义兵,二曰强兵,三曰刚兵,四曰暴兵,五曰逆兵。禁暴救乱曰义,恃众以伐曰强,因怒兴师曰刚,弃礼贪利曰暴,国乱人疲,举事动众曰逆。五者之(数)'服',各有其道,义必以礼服,强必以谦服,刚必以辞服,暴必以诈服,逆必以权服。”
武侯问曰:“愿闻治兵、料人、固国之道。”
起对曰:“古之明王,必谨君臣之礼,饰上下之仪,安集吏民,顺俗而教,简寡良才,以备不虞。昔齐桓募士五万,以霸诸侯;晋文召为前行四万,以获其志;秦缪置陷陈三万,以服邻敌。故强国之君,必料其民。民有胆勇气力者,聚为一卒。乐以进战效力,以显其忠勇者,聚为一卒。能逾高超远,轻足善走者,聚为一卒。王臣失位而欲见功于上者,聚为一卒。弃城去守,欲除其丑者,聚为一卒。此五者,军之练锐也。有此三千人,内出可以决围,外入可以屠城矣。”
武侯问曰:“愿闻陈必定、守必固、战必胜之道。”
起对曰:“立见且可,岂直闻乎!君能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处下,则陈已定矣;民安其田宅,亲其有司,则守已固矣。百姓皆是吾君而非邻国,则战已胜矣。”
武侯尝谋事,群臣莫能及,罢朝而有喜色。起进曰:“昔楚庄王尝谋事,群臣莫能及,退朝而有忧色。申公问曰:‘君有忧色,何也?’曰:‘寡人闻之,世不绝圣,国不乏贤,能得其师者王,得其友者霸。今寡人不才,而群臣莫及者,楚国其殆矣!’此楚庄王之所忧,而君说之,臣窃惧矣。”于是武侯有惭色。
料敌第二
武侯谓吴起曰:“今秦胁吾西,楚带吾南,赵冲吾北,齐临吾东,燕绝吾后,韩居吾前,六国兵四守,势甚不便,忧此奈何?”
起对曰:“夫安国家之道,先戒为宝。今君已戒,祸其远矣。臣请论六国之俗:夫齐陈重而不坚,秦陈散而自斗,楚陈整而不久,燕陈守而不走,三晋陈治而不用。”
“夫齐性刚,其国富,君臣骄奢而简于细民,其政宽而禄不均,一陈两心,前重后轻,故重而不坚。击此之道,必三分之,猎其左右,胁而从之,其陈可坏。秦性强,其地险,其政严,其赏罚信,其人不让,皆有斗心,故散而自战。击此之道,必先示之以利而引去之,士贪于得而离其将,乘乖猎散,设伏投机,其将可取。楚性弱,其地广,其政骚,其民疲,故整而不久。击此之道,袭乱其屯,先夺其气,轻进速退,弊而劳之,勿与战争,其军可败。燕性悫,其民慎,好勇义,寡诈谋,故守而不走。击此之道,触而迫之,陵而远之,驰而后之,则上疑而下惧,谨我车骑必避之路,其将可虏。三晋者,中国也,其性和,其政平,其民疲于战,习于兵,轻其将,薄其禄,士无死志,故治而不用。击此之道,阻陈而压之,众来则拒之,去则追之,以倦其师。此其势也。”
“然则一军之中,必有虎贲之士,力轻扛鼎,足轻戎马,搴旗斩将,必有能者。若此之等,选而别之,爱而贵之,是谓军命。其有工用五兵、材力健疾、志在吞敌者,必加其爵列,可以决胜。厚其父母妻子,劝赏畏罚,此坚陈之士,可与持久,能审料此,可以击倍。”
武侯曰:“善!”
吴子曰:“凡料敌有不卜而与之战者八。一曰:”疾风大寒,早兴寐迁,刊木济水,不惮艰难。二曰:盛夏炎热,晏兴无间,行驱饥渴,务于取远。三曰:师既淹久,粮食无有,百姓怨怒,妖祥数起,上不能止。四曰:军资既竭,薪刍既寡,天多阴雨,欲掠无所。五曰:徒众不多,水地不利,人马疾疫,四邻不至。六曰:道远日暮,士众劳惧,倦而未食,解甲而息。七曰:将薄吏轻,士卒不固,三军数惊,师徒无助。八曰:陈而未定,舍而未毕,行坂涉险,半隐半出。诸如此者,击之无疑。”
“有不占而避之者六。一曰:土地广大,人民富众。二曰:上爱其下。惠施流布。三曰:赏信刑察,发必得时。四曰:陈功居列,任贤使能。五曰:师徒之众,兵甲之精。六曰:四邻之助,大国之援。凡此不如敌人,避之勿疑。所谓见可而进,知难而退也。”
武侯问曰:“吾欲观敌之外以知其内,察其进以知其止,以定胜负,可得闻乎?”
起对曰:“敌人之来,荡荡无虑,旌旗烦乱,人马数顾,一可击十,必使无措。诸侯(大)'未'会,君臣未和,沟垒未成,禁令未施,三军匈匈,欲前不能,欲去不敢,以半击倍,百战不殆。”
武侯问敌必可击之道。
起对曰:“用兵必须审敌虚实而趋其危。敌人远来新至,行列未定,可击;既食未设备,可击;奔走,可击;勤劳,可击;未得地利,可击;失时不从,可击;旌旗乱动,可击;涉长道后行未息,可击;涉水半渡,可击;险道狭路,可击;陈数移动,可击;将离士卒,可击;心怖,可击。凡若此者,选锐冲之,分兵继之,急击勿疑。”
治兵第三
武侯问曰:“进兵之道何先?”
起对曰:“先明四轻、二重、一倍。”
曰:“何谓也?”
对曰:“使地轻马,马轻车,车轻人,人轻战。明知(阴阳)'险易',则地轻马;刍秣以时,则马轻车;膏锏有余,则车轻人;锋锐甲坚,则人轻战。进有重赏,退有重刑,行之以信。(令制远)'审能达'此,胜之主也。”
武侯问曰:“兵何以为胜?”
起对曰:“以治为胜。”
又问曰:“不在众寡?”
对曰:“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何益于用?所谓治者,居则有礼,动则有威,进不可挡,退不可追,前却有节,左右应麾,虽绝成陈,虽散成行。与之安,与之危,其众可合而不可离,可用而不可疲,投之所往,天下莫当,名曰父子之兵。”
吴子曰:“凡行军之道,无犯进止之节,无失饮食之适,无绝人马之力。此三者,所以任其上令,任其上令,则治之所由生也。若进止不度,饮食不适,马疲人倦而不解舍,所以不任其上令,上令既废,以居则乱,以战则败。”
吴子曰:“凡兵战之场,立尸之地,必死则生,幸生则死。其善将者,如坐漏船之中,伏烧屋之下,使智者不及谋,勇者不及怒,受敌可也。故曰: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生于狐疑。”
吴子曰:“夫人(当)'常'死其所不能,败其所不便。故用兵之法:教戎为先。一人学战,教成十人;十人学战,教成百人;百人学战,教成千人;千人学战,教成万人;万人学战,教成三军。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圆而方之,坐而起之,行而止之,左而右之,前而后之,分而合之,结而解之。每变皆习,乃授其兵。是为将事。”
吴子曰:“教战之令,短者持矛戟,长者持弓弩,强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给厮样,智者为谋主。乡里相比,什伍相保。一鼓整兵,二鼓习陈,三鼓趋食,四鼓严辩,五鼓就行。闻鼓声合,然后举旗。”
武侯问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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