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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亲爱的千黛可屯-第4部分

小说: 亲爱的千黛可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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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斡罗岑?」


斡罗岑的弯刀掉了。「额赤格?」


纳岑笑了。「我想,我们彼此都很难错认对方吧!」


斡罗岑却依然不可思议地瞪著纳岑。「额客,你怎麽没有告诉我额赤格这麽像我?」


额客?


纳岑立即将视线移到被儿子护卫在身後的女人,娇躯婀娜、五官清丽,两条垂在胸前的辫子又粗又黑,雅致的珍珠发网由两鬓及脑後垂下,衬著深紫长袍、淡紫马甲和珍珠云肩更显高雅端秀。


然而,是那双瞳眸,那双有如星辰般耀眼的瞳眸,那双八年来始终在他脑海里萦绕不去的瞳眸让他立刻认出她是谁。纳岑笑得更深了,她可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美。


慵懒地将双臂搭在马鞍上,纳岑笑吟吟地对满脸惊恐的千黛点了点头。


「亲爱的千黛可屯,你拎著包袱打算把我儿子拐到哪里去呢?」。。。。。。。。。。。。。。。。。。。。。。。。。。。。。。。。。。。。


纳岑交抱双臂,有趣地来回看著那对母子,千黛就坐在那张被他「欺负」过的床榻上顽固倔强地瞪著他,而他的儿子则挡在他母亲前面,一副随时准备来场父子相残的态势,实在是教人又好气又好笑。


他不禁叹息著摇摇头,而後开口了。


「亲爱的千黛可屯,你到底想把斡罗岑带到哪里去?」


千黛还没开口,斡罗岑便抢著说:「不对,是斡罗岑要带额客到布尔克尔去!」


纳岑皱眉。「不要为了护著你额客而说谎!」


「斡罗岑没有说谎!」斡罗岑愤怒地踏前一步。「额客根本认不得路,否则她早就自己逃走了!」


「认不得路?」纳岑怀疑地蹙著眉。怎麽可能?在这儿住了十多年还认不得路?


千黛赶紧低叱一声,「斡罗岑!」不要掀她的底呀!那样很没面子的耶!


斡罗岑却以为千黛也在责怪他说谎,「是真的嘛!」他大声抗议。「去年让额客试试看带我到呼伦湖去,结果绕了一个大圈圈,最後居然往山里去了。而且,如果不是有我带额客回来,额客根本就回不来了,这样还不叫认不得路吗?」


纳岑愕然,千黛则尴尬地用力扯了一下儿子。


「你少胡说了,额客不是迷路,是……是中途改变主意要到山里去的嘛!」


「哪是!」斡罗岑不服气地獗起了嘴。「那今年冬末时那一次呢?是额客自己说要试试去海拉尔看看马市,结果绕了一整天却绕回自己家里来了,别说是马了,连只狗也没瞧见。」


纳岑失笑,千黛更尴尬了。


「额客……额客不想去了嘛!」她没好气地说。


「还有啊!」斡罗岑再接再厉。「才上个月而已,额客要求试试最後一次,看看额客自己找不找得到去布尔克尔的路,结果呢?额客却带著我往泰赤鸟部那儿去,中途又拐向豁里秃麻部,接著再转向塔尔部,然後……」


「闭嘴!」千黛终於老羞成怒地叫了起来。「你这个不肖子,就这麽想看额客在你额赤格面前丢脸,好玩吗?嘎?」


「咦?」斡罗岑愣了愣,随即恍悟地哦了一声,同时瞟一眼抱著肚子闷笑不已的纳岑,然後歉疚地缩了缩脖子。「对不起嘛!额客,不是故意的啦!斡罗岑一时忘了这是很丢脸的事,不小心就全都说出来了。


不过,额客放心,额客那些更丢脸的事我绝对不会说出来的!」


什麽跟什麽嘛!这麽一桩就已经够丢脸的了;为什麽他一定要再「通知」那边那个笑得很没气质的男人说她还有更丢脸的事?


千黛已经气到快没力了,「还说你要保护额容呢!这会儿不都是你在糟蹋额客的名誉吗?」她喃喃地抱怨。


「哪有!」斡罗岑委屈地咕哝,为了挽回名声,他随即转向纳岑,摆出最凶狠的表情警告道:「额赤格,斡罗岑警告你喔!以後有斡罗岑保护额客,所以,额赤格别想再欺负额客了!」


纳岑闻言,慢慢的收起笑容,慢吞吞地先瞟一眼既欣慰又骄傲的千黛,再回到儿子凝重的小脸上。


「哦……原来是你额客告诉你额赤格欺负她了,所以她……不,你才要带她离开这儿吗?」


斡罗岑立刻很严肃地点点头。「没错,额客说她又哭又叫的求额赤格放过她,可是额赤格还是欺负了她!」


纳岑无奈的轻叹,他承认那回对她真的是太粗鲁了些,不过,这也不能全怪他吧?


当时时间那麽紧迫,而且他又没碰过处子,只听说过女孩子的第一次都会害怕,又很痛的,所以对他而言,不理会她的哭叫哀求,用强迫的手段硬上似乎是最快、最方便的办法嘛!


他无意识地捏捏鼻梁,而後摇摇头,跟著放下手又瞧瞧配合著爬满一脸控诉神情的千黛,最後再看回斡罗岑脸上。


「斡罗岑,这个嘛……第一,你额客已经嫁给额赤格了,所以,额赤格有权力对她做任何事。第二,就算你额客认为是额赤格欺负了她,可额赤格可以保证,以後额赤格绝对不会再让她认为那是额赤格在欺负她了,而且……」他突然对千黛暧昧地挤了挤眼。


「如果不是额赤格欺负了她,哪会有你的存在呢?你说对不对啊?亲爱的千黛可屯?」


「耶?」斡罗岑立刻疑惑地转头看著满脸通红的千黛。「额客,真的吗?如果额赤格不欺负额客,真的就不会有斡罗岑的存在吗?」


这个……这个混蛋家伙!


千黛又羞又气地嗫嚅著,不晓得该如何回答儿子的问题比较好。


纳岑又抢著说:「没错、没错,而且如果你想要有弟弟或妹妹,你额客必须再让额赤格多欺负几次才行!」他甚至还一脸严肃正经的模样,好似千黛若不给他欺负,连斡罗岑都会缩回千黛的肚子里去似的。


斡罗岑似乎更困惑了。「怎……怎麽会这样呢?」这样额客不是太可怜了吗?


纳岑笑著来到儿子身边蹲下,然後凑在儿子耳旁不晓得叽哩咕噜了些什麽,只见斡罗岑蓦地惊讶的睁大了眼。


「真的?」


纳岑点点头又说了几句,斡罗岑立刻往外冲。


「好,我去问!」


千黛顿时傻了眼。怎麽搞的?她的盾牌怎麽自顾自一溜烟地跑掉了?他不是信誓旦旦的说会保护她到死的吗?这叫哪一号的蒙古勇士啊!


跟著,就在她瞪眼盯著还在飘动的毡帘,无措地暗忖该如何是好时,突地惊觉纳岑已经直挺挺地站在她面前了,她反射性地立刻往後退到墙边。


「你……你想干什麽?」


纳岑凝视她片刻,而後叹了口气。


「你真的这麽怕我吗?」


「我……我才不怕你呢!」千黛逞强地昂起细致的下巴,「告诉你!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傻傻的小女孩了,我……」她突然像想起什麽似的赶紧抬起右脚,从靴统里拔出一把小小的匕首指著他。「就算斡罗岑不在,我也可以保护自己的!」


纳岑却似乎毫不意外地对著那把匕首笑了笑。「亲爱的千黛可屯,就算你不怕刺杀王的罪名,难道你愿意让斡罗岑有个杀死额赤格的额客吗?」


千黛窒了窒,随即辩驳道:「我……我不会杀你的,我只是……只是伤你,让你不能欺负我而已。」


纳岑失笑。「伤我?我看是先伤了你自己吧!」


「你不要看不起我!」千黛愤怒地大叫。「别忘了我也是在这儿长大的,这儿的女孩子会什麽,我就会什麽,就连拉弓射箭、无鞍骑马我都会,耍个小刀子又算得了什麽!」


纳岑点点头。「可是你伤过人吗?嗯?真正的伤过人,而不是野兽动物,或者比画比画而已。」


千黛咬了咬唇。「没有,可那并不表示我就不敢!」


「是吗?」


纳岑微微一笑,而後突然脱下靴子爬上床,千黛立刻紧张得跪坐起来,并用两手握住匕首对准了他。


「你……你想干什麽?不……不要过来喔!我真的会伤你喔!」


纳岑依然兀自盘膝坐在她面前,对那把颤巍巍地指著他的匕首视若无睹,然後双手分别抓住两襟,猛然一扯,宽阔健壮的胸膛立刻袒露在千黛的眼前。


「想要让一个有心伤害你的男人不能动你,仅是伤手伤脚是没有用的。」纳岑以仿佛老师在授业解惑般的语气,纳岑慢条斯理地说。「而如果你不想真正的杀死对方,那麽你就不能碰这些地方……」他指指自己的胸部、胃部和腹部。「所以,剩下的就只有这些地方……」他再指指两肩和腰部,「不过,这边必须尽量靠外面肉多的地方才行……」他抓了一把腰部结实的肌肉。「这样明白了吗?」


呃?明白了吗?明白什麽了?明白该怎麽伤他了吗?不是吧?千黛傻傻地看著他,已经搞不太清楚现在是什麽状况了!


「不过,还是这里比较好……」纳岑说著,指指双肩,「少了一条手臂要办事总是很不方便,所以……」他对著她露齿一笑。「选一边吧!」


嘎?嘎?循…选一边?什麽选一边?千黛茫然地望著他。


似乎看出了她的困惑,纳岑不禁摇头叹了口气。「你怎麽这麽迟钝呢?我这是在告诉你,以後我还是会欺负你,而且就从今天晚上开始,所以,如果你真的不想被我欺负的话,就赶快选个地方让我受伤,这样我就动不了你了呀!」


千黛有一刹那的困惑,她迷惑地猛眨眼,可不过两个呼吸间,困惑蓦地转为惊恐,千黛吓得倒抽了口气,差点把匕首给扔出去了!


伤……伤他?真的要伤他?不会吧?他真的……真的要她伤害他?他的脑袋有问题吗?打仗打痴了吗?


纳岑有趣地看著她。「怎麽?不知道要选哪一边比较好吗?」


选哪一边?千黛手足无措地瞪著他。不对,现在……现在不是这个问题吧?


纳岑夸张地喟叹一声。「好吧!那我帮你选好了……」


啥?哈?帮她选?帮她选什麽?


千黛还没搞清楚问题呢!纳岑便突然抓住她握著匕首的手,「以你的手势,应该是这边比较顺手吧!」说著,他抓著她慢慢地往他的左肩刺去。


嘎?他……他究竟想干什麽?


脑筋已经打结的千黛直到看见第一滴血冒出来,她才惊醒过来,而且尖叫著想要放开手,「不要!」


可是纳岑的大手紧紧的握住了她,她根本无法放开。於是,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力把匕首往旁边挪开,却没想到这样反而在他的肩头上划出一道深深的血痕。


纳岑终於松手了,可他却完全无视於自己的伤势,顺势将一把扔开匕首、正想探看他的伤势的千黛扑倒在床。


千黛仍是惊恐地瞪著他的左肩,「你…!伤、伤……血、血……」她结结巴巴地语不成句。


纳岑轻轻一笑。「这点小伤可阻止不了我的哟!」


呃?咦?耶?


短暂的错愕之後,千黛终於发现自己危险的处境了,「不要!放开我!放开我呀!」


她尖叫,又开始手推脚踢做徒劳的挣扎了。「我要告诉斡罗岑,我要告诉他你又欺负我了!」


「亲爱的千黛可屯,是你伤了我的吧?」纳岑笑咪咪地说,「不过,你放心,这一回我不会再让你有所抱怨了。」他缓缓俯下脑袋,热烫的双唇诱惑地在她颈间游移。


「这一回我会让你求我,求我欺负你,求我一次又一次的欺负你……」


「不,死也不!」千黛发誓般的怒吼。。。。。。。。。。。。。。。。。。。。。。。。。。。。。。。。。。。。。。一般而言,游牧民族的生活是以游牧和狩猎为主的,而大部分的人都以为农耕才是比较进步的,其实并不尽然,因为无论是技术或观察和知识上,种植植物的农耕的确比较单纯,而游牧动物需要考量的因素则复杂多了。


譬如,家畜的增值率和自己最低的消费量,取乳时必须要顾及到仔畜的营养,剪毛时还得注意到家畜的御寒能力,还有,哪一种动物需要哪一种牧草,何处又是牧草最好的供应地等等。因为得考虑到这些,所以游牧民族的生活就必须到处迁移,这一点也比农耕生活辛苦得多了。


至於游牧民族的另一个生产手段——狩猎,不但是弥补家畜消耗的方式,也可作为军事训练的基础,同时又可以猎得珍贵皮毛换取农作物,甚至还可以作为娱乐项目,所以,草原上的民族大都在三、四岁的孩童时期就开始接受骑马射箭的训练了。


但基本上,游牧民族每天一切的活动还是以家畜的繁殖硕壮为主要目的,所以,天刚破晓的时候,便得起床把家畜赶出去,尤其是羊群,有露珠的草是它们最好的食粮了。


当然,妇女们就得更早起来做早餐,因为这是她们的职责。


虽然以千黛的身分来讲,她并不需要这麽辛苦,但自从她被带来这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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