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快点头-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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霎时,朝露愣在原地,不知该离去,还是该坐下?她的脑门空荡荡的,彷佛有许多声音在轰轰乱响。皓雪明明说过他会在这间咖啡馆等她的,但,他不在。
他是不耐久候而先行离去了,还是……根本没赴约?
他不想看到她吗?
尖锐的疼痛袭击朝露的心,怒火也熊熊燃起。该死的!瞧她,像个笨蛋般拦车直奔咖啡馆,结果范波涛居然没有赴约,他不想见到她……都分手七年了,他还是该死的那麽骄傲、那麽自大!
她恨声低骂:「见鬼了!他还是那麽铁石心肠、刚愎自用、唯我独尊!他依旧是一个超、级、大、烂、人,」
Shit、Shit、Shit————
朝露狠狠地咬住唇瓣,命令自己抬高脸蛋,以最倨傲的表情转身。她要马上离开这个鬼地方!
不料,她才一转身,有个高大的身影突然堵住她的去路,低沈的嗓音缓缓响起——
「你来了。」
刹那间,朝露像是被雷劈中,她瞪大双眼,无法反应、无法言语,仅能一瞬也不瞬地看著眼前的男人。
七年了,她已经和这个男人分手整整七年了!
岁月没有在范波涛的睑上留下任何痕迹,他还是那麽尊贵挺拔、伟岸不羁。他的穿著很休闲,但却十分出色,一件EmporioArmani黑色高领针织衫,搭配Levi's5OI直筒牛仔裤,手上戴著夏利豪(CHARRIOL)的手表。他的眼神凌厉如鹰,紧抿的薄唇传递出冷酷的气势。
「你迟到半个小时了。」范波涛表情冷峻,迳自走向一个隐密的座位,桌上摆著两杯咖啡和两份蛋糕。「我替你点的咖啡已经冷了,不过,我想你不会在乎吧?」他薄唇微扬,露出一个略带嘲讽的笑容。
朝露恶狠狠地瞪著他。哼!这恶棍还是这麽卑鄙,竟躲在这个隐密的位置,害她一进门时没看到他。他一定躲在暗处,欣赏她慌乱的表情吧?可恶,真是卑鄙、无耻、下流!
「当然不在意,我可不是来喝咖啡的。」朝露在他对面坐下,嗓音比他更加冷冽,脸色僵硬地把租赁契约书扔到桌上。「我已经签名了,你也快点签吧!你不是答应一次付清一年的租金吗?要不是看在那笔租金的分上,我才懒得见你呢!」
「很好,真高兴我们居然会有意见一致的时刻。」范波涛的幽瞳闪著冷芒,倨傲地道:「这一趟回台北太匆促了,要不是琐事缠身,又懒得费心找房子的话,我也不想承租你的公寓。」
朝露怒火中烧,双手交叉抱著手臂,恨不得以眼光砍死他。「废话少说,快点付钱吧!我看你直接汇款到我的帐户好了,这是我的银行帐号。」她递出一张事先写好的字条。这男人还是这麽讨人厌!总是可以轻易地激怒她。
范波涛收下字条,在租赁契约书上签名。「我待会儿就汇款到你的帐户。看来,你很需要这笔钱,怎麽,你这几年混得很不好吗?」
话一出口他就後悔了。其实,他不想把场面弄得这麽火爆、这麽剑拔弩张的。他……其实他很想跟她好好聊聊,他有很多很多话想告诉她,另外,他也很想知道这几年她过得好吗?顺利吗?她身边……有没有男朋友?
果然,朝露气白了脸,咬牙切齿地低吼:「范波涛,请注意你的措辞!我过得好不好都与你无关,还有,我是很认真在过日子,可不像你都是用「混」的!你废话说完了吧?我可以走了吗?」
骂完,她抓起包包,头也不回地冲出咖啡馆。可恨、可恨!混蛋臭男人!倘若她知道这次见面要受到这种羞辱的话,打死她她都不会把房子租给范波涛的!
她闷著头往外冲,同一时间,范泛波涛也赶紧奔出来。人高腿长的他很快就追上了朝露,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臂。「朝露!」
「放手!你不要碰我!」朝露甩开他的手,怒不可遏地狂吼。「姓范的,你离我远一点!不要以为花钱就是老大,就可以任意嘲笑别人!你有钱很了不起吗?我不要你的臭钱!」她气到浑身发抖。
你这几年混得很不好吗?范波涛那句话就像是一把刀,狠狠刺入她的心。
范波涛急到满头大汗,伪装的骄傲慢慢瓦解。「朝露,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听我解释!」该死!他知道自己笨透了,说错话了。他明知朝露的自尊心有多强,他居然还愚蠢地激怒她。唉,他真想一掌劈死自己!
「我才不要听你解释!」朝露冷笑,眼底的寒冰冷得彷佛可以令地球结冰。「范波涛,就算我今天失业了,面临经济压力,穷得不得不把房子出租,可是,最基本的尊严我还有!我不屑拿你的臭钱,把租赁契约书还给我!」
「我不还。」范波涛耍赖。「你跟我都签名了,契约书已经生效。从现在开始,我是那栋公寓的主人。」打死他,他也不会交出契约书的。公寓是他跟朝露之间唯一的联系,就算那房子是天价,他也会把它租下来。
「你……你该死!」朝露气到火冒三丈。「好,你不还没关系,不过,你要是胆敢踏入我的公寓一步,我就报警,告你私闯民宅!范波涛,不要以为你有钱就是老大,台湾还是有法治的社会,你胆敢惹我,我铁定会告死你!」明知自己理不直,但她还是气很壮地撂下狠话。
朝露气呼呼地转身就要冲到对街,怒焰滔天的她根本没有看清左右来车,也没发现自己闯了红灯,直到一阵阵尖锐刺耳的喇叭声响起——
叭叭叭——叭叭叭——
已经冲到马路中央的朝露这时才赫然发现,有一辆车速极快的小货车对著她直接冲过来,驾驶拚命按喇叭,眼看就要撞上她了!她知道自己应该马上跳开,可吓坏了的她,脑中一片空白,仅能傻傻地瞪著越来越逼近的小货车,全身无法动弹。
完蛋了!她知道自己死定了。
「朝露!」
千钧一发之际,她感觉到有一股力量扑向自己,有个人冲向她,以肉身保护著她,把她推到对街。
「砰——」范波涛紧紧护著朝露,两人一起摔在红砖道上。只差那麽一点点,他们就要被货车狠狠撞上了!
一臭女人!过马路不长眼睛,找死啊!我咧XXXXXX……」小货车驾驶摇下车窗,骂出一连串的脏话後,加速离去。
「呼呼……」朝露吓到面无血色,双手和双脚都在发抖。她知道自己刚刚和死神擦身而过,只差那麽一点点,她就要成为轮下亡魂了。
「朝露,你没受伤吧?有没有哪里痛?要不要上医院?」为了保护她,倒地时,范波涛以双手紧紧抱住她的身体,他的手肘因此而磨破皮,微微渗出血来,可他看也不看自己的伤势一眼,焦急地检视朝露全身上下,确定她有无受到任何伤空口。
「朝露,回答我啊!你怎麽不说话?是不是受伤了?」他好担忧。
朝露还是脸色惨白,惊魂未定地偎在他怀中,颤抖的唇无法说出任何一句话,小手紧抓住他胸前的衣料,任那粗犷而乾爽的男性气息包围自己。
这是一股极为清爽宜人的味道,混合了淡淡的菸草和阳光味。嗅著他的气息,感觉著他温热的体温,她惊慌失措的灵魂才慢慢安定了下来,漂浮在半空中的心也安然落地。可是,另一股更尖锐的疼痛感却无预警地钻了出来,狠狠咬噬她的心。
她鼻头发酸,眼眶涌满热泪。这缕粗犷的气味、这堵温暖而结实的胸膛、这双发烫的男性大手……七年了,她怀念这个拥抱、怀念这个男人,居然已经过了整整七年了。
这七年来,她拚命地念书、工作,她告诉自己没有关系的,失去范波涛没什麽大不了的,又不是世界末日。没有他,你一样可以活得很好,你会活得更精彩、更自在。从此以後你不会再为他流泪,也不会再患得患失了。
是,她一直以为自己很洒脱、很坚强,可以彻底忘记这个男人,可以把他由记忆中彻底铲除,可以迎接新的恋情。
可,一直到此时此刻,一直到依偎在他怀中,尽情嗅著属於他的男性气息,朝露整个胸膛突然发痛,眼泪也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
她无法否认……老天,她无法否认她好想他、好思念他!她想念他结实的大手、想念他温热的胸膛、想念他低沈醇厚的嗓音、想念他的一切一切!
他的怀抱对她而言,有股难以抗拒的神秘吸引力。她无法忽略这个男人,无法假装不在意,她好想就这麽永远栖息在他的怀抱中,永不分离。
范波涛的心底也承受著强烈的撞击。紧抱住最心爱的女人,他浑身的血液都沸腾燃烧了起来,原本死寂的情愫也再度苏醒,他几乎以为此刻是置身在梦中。
七年了,他们居然已经整整分手了七年,两千多个日子!太久太久了,久到他几乎要绝望,也几乎快忘记自己竟会如此疯狂地爱恋著一个女人,会被她的一颦一笑牵动情绪。她一微笑,他的世界就明媚灿烂;她一哭泣,他的眉头就深深紧蹙。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还能拥抱她,还可以把她搂入怀里,可以汲取她发梢的幽香,可以让她把小小的脸蛋贴在他的胸膛上。
无视於来来往往的路人眼光,两人跌坐在路边,紧紧地相拥。他的手紧紧扣住她的後背,力道之大像是要把她嵌入自己体内似的,而朝露的小手也紧环住他的腰,两具身躯紧紧贴合,让两颗孤单寂寞的心互相抚慰,一起疯狂地跳动。
朝露的肩膀猛烈地起伏著,泪水像是断了线的珍珠般滚滚而下。他炙热的体温包围了她,让她想起以前的点点滴滴。
他们曾经是一对人人称羡的恋人,他们拥有好多美丽的回忆,他们曾经一起大笑、一起在阳光下挥洒青春、一起到平溪放天灯,一起到垦丁看流星,许下永不分离的心愿。
他们还在过年时,一起到台南盐水看蜂炮,两人头戴安全帽,身穿雨衣和雨鞋,全副武装地观赏声势惊人的蜂炮,甚至还假装被蜂炮打到,耍宝地倒地哀哀乱叫。
那时的他们好天真,笑容也好灿烂。可是……为什麽相爱的代价这麽痛苦、这麽艰涩?
他们爱得疯狂,吵起架来也非常疯狂。他们深爱对方,却又毫不留情地伤害对方,这段感情将两人都折磨到形锁骨毁。
胸前的衣服被她哭湿了一大片,范波涛心痛地轻抚她的背脊,哑声道:「对不起,一切都是我的错。别哭了,你别哭了……」他等了七年,好不容易才见到她,天知道他有多思念她。他不要再让她哭,他不想再害她掉一滴眼泪了。
怜惜地捧起她泪涟涟的小脸,范波涛漆黑的眼眸燃起火焰,他温柔地以拇指拭去她的泪珠,英俊的脸庞缓缓逼近她。
他想吻她。珠泪盈盈的她看起来楚楚可怜,微湿的红唇散发著巨大的蛊惑力。他知道这里是大马路旁边,人来人往的,但他管不了那麽多。
朝露仰头承受他滚烫的视线,就在他的唇即将压下来之际,最後一丝理智跳出来阻止了她。
不行!
「你别碰我!」朝露慌张地推开他,匆匆抓起包包,以最快的速度往旁边冲,拦住一辆停在路边的计程车,跳进去後连忙吩咐司机立刻开车,动作之快,像是背後有恶鬼在追她似的。
「朝露!」范波涛追上前,却只来得及眼睁睁地看著计程车扬长而去,他的表情很懊恼。该死!这是他们分手後第一次见面,他却把一切都搞砸了。
不过,他不急。意味深长的笑容缓缓扬起,锐眸也闪著志在必得的决心。他是个意志力坚强的男人,一旦认定了一个女人,就不会轻易放弃,而余朝露就是他认定的那个女人。
凝视著计程车内那道渐行远去的身影,他低语:「等著瞧吧!」
这一回,他一定要彻底征服她的心。未来的岁月,他都要她陪伴他,不允许她再度缺席——
第三章
一个月後,百货公司。
「这个包包好漂亮啊!」兰皓雪拿著AllisonBurns的皮包,爱不释手地赞叹著。「皮革又轻又软,外型虽然轻巧,但容量却很大,可以装入好多东西,真是太实用了!难怪那些好莱坞巨星,像是卡麦蓉狄亚,还有凯特布兰琪,都喜欢背著它逛街!好可爱、好实用喔!不买真是太可惜了!」
一旁的朝露没好气地说道:「你又要买包包啊?大小姐,你的包包也太多了点吧?前几天跟你逛街时,你不是才买了一个FENDI的包包吗?还有啊,上次你不是才在TOD'S买了两个包包吗?都没看你在用,这会儿又要狂买?你呀,真是败家!」
「这个不一样啊!」兰皓雪拿著银色包包照镜子,笑逐颜开地说:「FENDI那款包包是贵妇型的,感觉太正式了,不适合逛街用。TOD'S的包包则是小巧的晚宴包,装不了什麽东西。我啊,现在最需要这款又轻巧、容量又大的好包包。而且银色的包包很特别呢,不但可以配正式礼服,搭配牛仔裤也很好看,实在是太适合我了!」
边说著,皓雪已经边把信用卡掏出来,交给售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