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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给我你的手-第1部分

小说: 给我你的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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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精彩内容载入中·“喂,妳听说昨天新春晚会上的好戏没?”一名女子用兴奋的声调说话。

    “天啊!别又来了……”躲在茶水间旁的逃生梯门后的她呻吟着说,这辈子为什么老是亲耳听见别人批评她的话?

    “什么事啊?看妳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妳不知道啊?昨天晚会结束后,在餐厅的男女化妆室前,贵部门的成芷小姐揍了敝处的课长一拳,把他的眼眶打黑,害得他今天请假在家遮丑。”

    “哇!好刺激喔!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她把耳朵压住,往地下一蹲,完全不在乎窄裙会不会迸裂,还是姿势好不好看。

    实在受不了这每个月一次的折磨,痛得要死不说;还会害怕到头昏眼花,每次都想要晕倒,她一定是在投胎时跑错边才会变成女生!

    一定是这样!否则她为什么这样讨厌女生所有的事物?不爱逛街、不爱打扮、不爱装出惹人怜爱的模样,在嘴唇上涂口红已经是极限了,再多没有。

    偏偏有人爱惹她,这些男人是瞎了眼不成?

    她已经够低调了,却还是躲不过他们的魔掌。昨天那个什么课长就给天借胆,敢来轻薄她,拜经期症候群之赐,她给了他一拳,好爽!不过……

    下场就是她在公司里又出名了……

    早上和同事打招呼,男人连忙侧身让路不说,连女人都用愤恨的眼神瞪她──妳怎么可以不识好歹的打伤我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妳凭什么得到课长的青睐?

    她也不想啊!真的……

    放下压住耳朵的手,叽哩呱啦的八卦报导仍持续着。

    还在讲?有这么精采?只不过是一张猪嘴和一个拳头而已,有什么好讲?

    她站起来,一阵晕眩,害得她又靠回墙上。

    “就是啊!长得只算清秀,又不是美到哪里去,还自以为是大美女的冷若冰霜,一点也不想让人亲近。”

    “可是我告诉妳们,公司里的女工读生们可迷她迷得厉害了,老是用崇拜的眼光追随她。”

    “欸,妳们想她有没有可能是同性恋?她老是对那些年轻美眉和言悦色的,是不是这样?”

    再离谱一些,不够离谱,她按着肚子凄惨的想。同性恋?她只是受那些小女生欢迎,这样就是同性恋?

    “妳这么一说,我也有同感,哪个女人不喜欢林课长?三高条件呀!人又长得英俊潇洒,她竟然给他一拳,打坏了他的俊容!”

    她差点没喷笑出来,英俊潇洒?他?那天下就没俊男了。

    “我们最好小心点,不要对她太好,免得她爱上我们,那可麻烦了。”一阵认同的嗯啊声。

    她又痛又好笑。好吧,最好离她远一点,她也落得清静。

    脚步声远离好一阵子,她才慢慢的推门走进茶水间,可是一杯水还没倒满,又是一阵脚步声传来。

    “成姐,成姐,妳好棒喔!”工读生林秀梅冲着她直叫。

    她拿着水杯转过身来,还没回话,就看到一张小嘴快速接近,和昨晚那张如出一辙。

    不过这次她没出拳,因为她把杯子里98℃的热水倒在自己的胸部上了……

    ·精彩内容载入中·
第一章
    ·精彩内容载入中·淡淡的三月天,杜鹃花开在小山边,杜鹃花开在……

    北京城。

    又被骗了!什么春暖花开?冷到脖子都缩酸了。

    她拉着身上的大衣领子挡住吹袭而来的寒风。

    温度只有摄氏十度,这叫作春日融融?

    晚上她一定要想办法溜出旅馆去买手套、围巾。

    “成小姐,走快一点,别跟丢了!”地陪先生又在呼叫她。

    她暗骂在心,全队那么多人,就喜欢出她洋相,谁叫她是唯一比他年轻的人。

    没错,全是母亲大人的错,造成她陷在这北京览春团里挨饿受冻的。

    这团的成员全是妈妈公园舞蹈社的会员,年纪都是五、六十岁的阿公、阿妈,原本是老妈要参加的,没想到远在洛杉矶怀孕八个月的大嫂临时出状况,老爸、老妈只好连夜赶搭飞机到美国去照顾。

    而已经缴了钱的北京团,只好命她来参加。

    正好她的“烫胸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于是她请特休二个星期,逃避公司同事对她的注目礼。

    想到那个黑着一只眼的猪课长用他那幸灾乐祸的表情斜睨她时,更是让人忍无可忍,真想走过去再给他一拳,让他变成人见人爱的“潘达”!

    摸着胸前的伤口,仍让她隐隐作痛。

    当热水淋上去时,她只觉得一阵刺痛──耳膜刺痛,林秀梅那可媲美消防车警铃的尖叫声就在她耳边不断叫着,让她忘了皮肉上的痛。

    接踵而至的人潮把小小的茶水间挤爆了,发现她烫伤,有人竟然叫着,“叫她脱!叫她脱!”

    还有人扭开水龙头,直接将水往她的胸部冲,嘴里还不停说着,“冲、浸、脱、送,冲、浸、脱、送……”

    最后她发起飙来,双手抱胸,像美式橄榄球员一样,冲出人群,达阵成功,逃出生天。

    等到医院就诊时,皮肤科医生坐立不安,满脸通红的告诉她──“二级烫伤”要用沾有杀菌液的粗质纱布覆盖,两天换一次,两个星期就可痊愈。

    两星期之后,伤口是好了,但留下疤,一个形状很奇怪的疤,像是有人用牙齿在她柔嫩的皮肤上留下咬痕。这真是令人非常尴尬,将来她要怎样向配偶解释──那真的不是齿痕,是烫疤?

    会相信吗?别人会相信吗?她痛苦的压着胸前。“咳……林秀梅,妳还我清白,还来……”

    地陪突然在她身后大喊,“上车!回饭店用餐、休息!”吓了她一大跳。

    “成小姐,用完餐之后是自由活动时间,妳可别又一个人出去逛了!要去必须呼朋引伴一起去,确保人身安全,也别带太多钱,若没人陪妳,找我也成。”地陪一脸热诚和她的冷漠成对比。

    “好,我知道了。”

    地陪满意的点头,转身又招呼别人去了。

    她上车找自己的位子坐下,望着窗外的景色。

    北京城真的是历史名城,紫禁城、颐和园,处处是美景。奇怪的是,当她走在这些文化古迹时,一种熟悉之感油然而生,就好像她曾来过这里,在这儿生活过似。

    或许在面对古城时,都会有这种错觉吧?

    为了维护古迹,政府下令不能在北京城里架设电线杆,以免破坏市容。所以这连路灯都少有,一入夜,整个北京城就陷入一片黑海,让夜晚外出的人颇为胆战心惊的。

    不过听说这里治安良好,她也就没在意。

    观光饭店的位置靠近城南,离天桥很近,大概走二十分钟就可以到了。她心里打算着,晚上就去看看闻名遐迩的天桥夜市。

    她背着背包,戴着刚买来的帽子、围巾、手套,很优哉的走走逛逛,还不时停下来买些零食吃。

    走着走着,她看到一个摊子上的小饰品,眼角瞄到隔壁摊子在下“猜杯子”的赌──猜猜看小球在这三个杯子里的哪一个里,压对了,一赔五。

    主事的小伙子手脚很俐落,但她的眼睛比他更厉害,她看到那人在大伙儿下注时,偷偷移动杯子,把里头的小球推到小桌子下,袖子里又掉出另一颗球。

    “你出老千!”她站到旁边大声的说。

    这一吼,围观的人全停下来看她。

    “小姐,妳不要乱说话,这可是光明正大的赌注,妳说我们哪里出老千了?”

    她挪开桌子,指着地上许多的小红球。顿时围观的人纷纷拿走下注的钱,嘴里骂着一哄而散。

    她放下桌子,也跟着转身走了。

    那小伙子和在旁边假装客人起哄的男子恶狠狠的瞪着她的背影,然后迅速收拾好吃饭的工具,尾随她而去。

    等她走到人群较稀疏的市尾,跟踪她的二人走上前,一人一边掐住她的手臂,将她带往旁边的巷子。

    “你们在做什么?快放开我!”

    “妳这个臭妞儿,敢坏爷俩的生意,让妳吃不完兜着走!”男人蛮横的说。

    “你们有没有法治观念?明明是你们的错,还敢这样嚣张?”

    “呦,充满公理正义的妞儿!哼,也不称称自己的斤两,这是什么地方,轮得到妳说话?”

    男人把她往墙上一推,扬手就要打她。

    “住手!你们在做什么?”一阵低沉浑厚的声音喝住他们。

    那两人一看逼近的人,立刻转身要跑。

    “站住!敢跑就别想在天桥出现!”

    两人只好慢慢的转过身,脸上堆起谦卑的笑容。

    “明哥……”

    成芷打量着这个突然出现、高头大马的人物,只见他正紧盯着那两个想打她的人。

    “你兄弟俩又故技重施了?告诉你们多少次,别弄这玩意儿,好好摆摊卖些小吃,怎老不听话?今儿个又要打这个弱女子,你俩还是男人吗?”

    成芷瞪着他们。现在是在演古装剧吗?怎么这些人讲话都这么别扭?

    “明哥你误会了,我们只是……只是在和她搭讪,没别的。”

    “是喔,你们搭讪搭得好亲切呀!”她冷冷的抛出一句话,完全不怕自己是单身一人、人生地不熟的“弱女子”。

    那两人恶狠狠的瞪她一眼,但一回头又是一副极度讨好的脸孔。

    “明哥您大人大量,放过咱俩,咱俩不会再干这事了。”

    “最好如此,否则小心我把你俩赶出天桥,快走!”

    原来是地头蛇,成芷鄙夷的看着他。人模人样的怎干起这档事?糟了,她怎么也演起古装剧?不行,得赶快回到她的时装剧才是。

    “谢啦!”她在那两名仁兄走开之后,向那名男子说,随即转头走到巷口路灯下明亮处。

    “小姐怎么说起这种下流话?”男子说。

    成芷停下脚步。下流话?她开了什么黄腔?

    转过身,她瞪着因灯光没照到而模糊不清的脸孔。

    “敢问这位兄台,小可说了什么下流话?”

    “愈说愈不成话,女人怎可以自称小可?”他说着也走出暗巷,路灯正好照在他脸上,顿时让她怔住了。

    那是一张五官线条柔和、眉型优美、唇线分明,充满儒雅气质的脸。

    但这些都不是让她怔住的原因,而是那张脸带来的感觉让她呆住。

    好熟悉的一张脸!但是……她确定自己从来没见过他,否则一定会留有印象的。不过……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是哪里不对?她又怎知道不对?

    对方微张的嘴也显示他的惊讶。

    他双眼一眨也不眨的瞪着她,好一会儿才如梦初醒般的一整表情,走上前来。

    “小姐贵姓?”

    “成,成功的成。”她恢复冷淡的面容。

    “成小姐好像是外地人,妳的口音柔软。”

    “是的。算了,是我不对,你帮了我,我应该好好道谢,谢谢你,再见!”她摆摆手转身又走。

    没想到这个男人突然伸出手抓住她的手腕,用力一扯,将她拉到胸前,俯视着她。

    “妳还是这样趾高气扬的,不把人放在眼里。”

    他在说什么,她怎么听不懂?

    “时间过去那么久,妳还真的一点都没变。”

    疯子!这二个字像霓虹灯一样出现在她的脑海里,还不停的闪烁着。

    “先生,你认错人了。”她咽下口水,努力不露出惊慌的说。

    “没有!就算有人把妳剉骨扬灰,我还是会认出妳来。”他咬牙切齿如有深仇大恨似的说。

    怎么办?遇到疯子的行动手则就是──逃!

    她偷瞄旁边的地形,趁他放开她手腕的那一瞬间,立刻拔腿就跑。

    “妳!”他连忙出手要抓,但她已经逃开三步远了。

    “明哥,怎么回事?”几个年轻人在前头高声问。

    “挡住她,别让她跑了!”他用尽全力大吼,声音之大,路人纷纷侧目。

    四面都有人迅速接近,目标全是成芷。

    善良的老百姓吓得全闪到一旁,没人敢挡路。

    成芷的围巾害她被逮到,脚步一个踉跄,五只手全抓住她的手臂。

    “救命啊!抢劫!”成芷急得大喊,可是没人伸出援手,全站在一旁看。

    “大概是扒手吧!真不要脸……”

    什么?她是扒手?又气又怒的她拼命的挣扎。

    “放开我!放开我!中国大陆是没有法律、不讲道理的地方吗?”

    “闭嘴!女飞贼!”抓住她的人说。

    她气得上下跳动,“我要告你们!找公安来,快呀!流氓欺负人,救……”

    一只手拉过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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