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为你喝采-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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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毛病!沈拓宇。见一个爱一个,巴不得人人洗心革面当扫黑人员。以前拐骗我与丁皓不成,现在又看中了石强。你哪!好好训练你那儿子还比较有希望。”
“怎么没有?我老爸已经开始有计划的培训了,我那个二岁的女儿也在一旁见习。”
“疯狂。”丁皓下结论。
“怎样?”沈拓宇问。
“你要如何对石强说?他会听你的?”
沈拓宇沉吟了一会,石强本身就是个棘手的问题。
“既然他有心洗心革面,你先给他工作,安排他住在凌月巷好了。”
“住六楼好了,我六楼还有一间空屋放一些杂物;凌月巷不是善男信女住的地方。先将他给带来吧,我倒想看看他到底什么样,让你这么器重!”丁皓伸了下懒腰。
孟冠人呵呵贼笑。“希望这次不是白忙一场;据我所知,你相中的人从来没有依你所愿成为警界奇兵。老是相中出狱的人,有毛病!”
沈拓宇不以为意地说道:
“只要一个个不再走原路我就很高兴了。要是石强能摆脱得了风云堂,过正常人的生活,我基本上就十分满足了——虽然我很希望台湾也能有一个‘死神’来当清道夫;有些案子,警方无力侦办,实在很泄气,四年来你们二人也算达成我最高目标了。受刑人出狱的路是很辛苦的,在找不到工作及过去犯案的不良记录下,百分之八十的人又走黑社会、重操旧业,因为社会上一般总是不肯给他们机会,老爱拿有色的眼光看他们;所谓的一些辅导机构辅导工作总是做得不够扎实,形同虚设。你们给了他们一线光明——唔……今年的好人好事也许我该去为你们报名——”
“闭嘴!”丁皓嫌恶地看他。
“别害羞嘛!真正做好事的人不肯出头,老让那些沽名钓誉的财政大老风光,这是什么道理!”
孟冠人也凑一脚。
“我们丁皓喜欢别的,来个‘丁皓慈善会’好了!我当发起人,负责宣扬他的善行————”
“闭上你的狗嘴!”丁皓一拳打在孟冠人肩上。
沈拓宇笑了一会,终于改了话题:
“那女孩是怎么回事?我记得你的地方从来不许女人进来的。莫非春天是发情期?‘死神’那家伙追女人追到日本去了;你的屋子中也出现了个尤物,唔——远一点的话,我也是和希康陷入热恋;春天,恋爱的好季节。”
“丁皓负责半年内保护她的贞操。”孟冠人改坐在沈拓宇这一边,以防丁皓又来打人。
沈拓宇难以置信地一愣,然后爆笑出来。
“贞操——哦,叫丁皓来保护?我的天!哪个不长眼的人做出这种蠢事?”他吸一口气又道:“我猜——不出一个月她就会倒在你的床上共唱‘鸳鸯蝴蝶梦’。你不是种马型的男人,但你是感情一发不可收拾的那一种;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不会想沾,你就是圣人了。”他仍然止不住笑。沈拓宇心思何等敏锐,一个眼神就可捕捉出丁皓与那女孩的特别电流。
丁皓眯起眼。他早知道让那女人住进来是不明智的事,接这个case更是超级烂的馊主意。朱浣浣那种尤物型的女人谁不想?他当然想!不过他要是会动自己的商品就该死了。
房门正好在这个时候打开,杨希康笑看丈夫道:
“谈完了吗?还要去幼稚园接宝宝哦。”
沈拓宇战起来。
“再联络了,丁皓。我会叫石强先到保全公司找你。”夫妻俩走向门边。
“确定不要吻别吗?”孟冠人跟到门边,不死心地问。
“要!我给你。”沈拓宇凶巴巴的别过脸。
“别闹了——浣浣,有空到我家坐。”希康拉丈夫出门。
“一定。”朱浣浣点头。
阖上门后,孟冠人再度坐回沙发,叹道:
“沈拓宇走什么狗运娶到这个大美人!”
“你们怎么会认得的?他是警官,可是你们是半个黑社会人呀。”朱浣浣十分疑惑不解。
“你说。”丁皓又伸了个懒腰,用下巴点了下孟冠人的方向。
孟冠人回想了下。
“四年前吧!丁皓出狱,沈拓宇那家伙就相中他,要培养他当正义人士,后来没达成而作罢。那时丁皓家中的组织初解散,可是却有人利用丁家名声进行一项跨国的毒品走私交易,阿皓为了家中的名声自然义不容辞地加入那一件案中;正好沈拓宇由香港追查到台湾,而美国那边的‘死神’也侦察到台湾来,那一案销毁了泰国的一处毒品供应站,并且抓了一大票各国毒枭坐牢。后来沈拓宇总是介绍甫出狱的人来丁皓这边工作;有能力开店的帮助他开店,有心待在公司效力的也大大礼遇。”
“死神?”又一个怪名字,这是何方神秘人物!
“一个人,以后有机会见到再说。”
“哦……丁皓是好人罗?”朱浣浣好奇地看丁皓。
“这是侮辱。”他轻抚她一撮秀发,淡淡地说着。
朱浣浣突然觉得有些心跳加速,有些无措,不敢再问为什么了,急急战起来说道:“我去洗碗。”一溜烟冲入厨房。
“这个女人不怕你,真的不怕你!”孟冠人有些不可思议。真是的,本来他还担心丁皓会吓得那女孩昏迷不醒——有前例可循。阿皓长相太酷、太慑了,女人与男人都会自然而然的怕他,不需要理由,也不必到丁皓发怒。这样一个“威仪天生”的男人,除了教人害怕还能产生什么别的?可是他刚才发现朱浣浣逃开是源于少女羞怯,不是恐惧,心中也有了个底:这回丁皓真的跑不掉了。
“她太单纯了,心思没那么曲折。如果你看到前两天她吆喝我提垃圾去追垃圾车那股劲儿,你就会知道受苦受难的人其实是我——凌月巷那群小鬼看到我追垃圾车时那个糗样,眼睛睁得比铜铃还大;一世英名全毁了。你要看到她列出的规矩条款有法律全书那么多,就会知道现在是谁在当家!”丁皓抱怨着,但没发现自己口气中含了一些宠溺。他知道朱浣浣不怕他,这令他心喜不已;他受够了别人畏惧的表情,即使他心情很好,一出门看到别人戒备恐惧,再好的心情也会一扫而空。
“还挑!你这间千年顽垢横陈的垃圾窝要整理干净有多费力你知不知道?你没看到浣浣走路的模样有多狼狈?她的双肩甚至是垮的,我敢保证他一身细皮嫩肉必有多处淤青酸疼。别人拼了命打理你的狗窝,你不遵守她的规矩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你叫她什么?你管她细皮嫩肉疼不疼!将龌龊的画面给我从你脑中除掉!”丁皓突然感到生气;浣浣?叫得好亲热,他都没这么叫过!
“呦——现在叫朱小姐太生疏了。”孟冠人还故意扯开喉咙叫道:“浣浣——小浣——浣儿——”
朱浣浣从厨房门口探出头,看着孟冠人说道:
“没有人这么叫我。”
“连名带姓?你哥哥怎么叫你?”
“他叫我小妹。”她想了一下道:“我朋友都叫我朱朱。”旋即又缩回头洗碗。
“你可以回去了。”丁皓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他很讨厌孟冠人的存在。
“朱朱,我晚上可以过来吃饭吗?”孟冠人大声的叫着。
“好吧!我多煮一些。”朱浣浣回应。
丁皓提着孟冠人的衣领到门口、拉开门,咬着牙问:
“你以为你在做什么!”
“事实上我还考虑要搬过来住。”孟冠人不怕危险地虎须。
“少作梦!里头那个商品归我保护;防得了王平志,我可防不了你。不许你动她脑筋!”
“做个朋友嘛。”“想都别想!”丁皓将他丢出去,甩上门。没来由的怒意使他大大烦燥了起来,直直走入房中将自己丢在大床上,脑中却挥不去厨房那一个倩影。唉……他不能碰。
第三章
上帝造人有时候是很恶作剧的。
朱浣浣是一例。白水晶也是一例。
这也足以说明她们为什么会成为惺惺相惜的好朋友了。
以现代国民生活水准之高、营养过剩的年代而言,身高不足一六O就略嫌营养不良了————这对一个一心想当女强人的女人而言更是很大的打击。白水晶当了律师半年,工作一直很卖力、很辛苦。
一五八的身高、小女孩那种停顿在“发育中”的身材,本已是她站在法庭滔滔雄辩的致命伤;有多次上法庭,还被挡在外面被当成偷妈妈衣服扮大人的高中小女生,更难堪的是还有人曾问她读国中没有?她真是不懂,她已经很努力地改装自己,使自己看起来更成熟了,为什么别人永远不相信她已经二十四岁了?只有在替受害人赢得胜诉之后,心中才有一些安慰。
天知道她有多讨厌束着老处女发髻,穿着没法子大步走的窄裙套装。摸着厚后的粉,外加三寸高的高跟鞋;然而为了维护冷静敏锐的专业形象,上法庭时她一定要这么打扮。一旦所有行头卸下来,给化妆品点出的几分姿色也洗去之后她就只有一张清水脸弹与国中女生的身材了;除了那双精锐大眼难以抹煞平常的她看起来真的非常天真无邪,即使穿一件恤上街、打着赤脚,人家也会觉得她好可爱。
怎么会长不大呢?好不好看不重要,朱浣浣不就是太好看了才会被当成花瓶供着?但白水晶真的很不满意自己的身高于娃娃长相,可是又能如何?二十四岁了还能有什么指望?
刚上完法庭,想不到一转眼已中午了,难怪肚子饿得发疼,找个地方将早餐箭中餐一并解决掉才是正事。眼角余光扫描到巷子中一家牛肉店,远远的就闻到香味,绿灯后她就打定主意调车回巷子中大快朵颐一番。打从毕业后就再没吃过路边摊的东西了;不是累得没吃,就是陪客户去吃商业午餐、偶尔几个不长眼的家伙约她上馆子。入了着一行才知道每一个同仁皆自视太高,眼睛长高了二英寸,在头顶上;未婚的男同事、长相端正的更是成天被一大票女人追着跑,高尚职业嘛!有时候拨出时间约女人吃饭还摆出施恩的嘴脸——看多了,也就失望了。她不要这种男人当朋友。白领阶级的单身男女自有一套游戏规则,并且又划分了阶级于地位;这种感情太工心计,玩起来也没意思,因此她目前保持感情生活的空白——也许活了三十岁她会找人相亲、嫁了——免得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唉!再多的游戏方程式还不是求偶期的花招,荷尔蒙作祟所致。
停好车,从镜中看了一下自己;在出法庭立即到化妆室换了一身T恤牛仔裤,不然太盛装来吃东西会引人注目。在法庭以外的地方,她最不喜欢的就是招人侧目。
巷子中五张桌子全坐了人。她向老板叫了面却不知道该坐哪里了——全都是大男人,几乎全满了——只好走到角落里一张只坐着一个男子的那一桌去。
白水晶深深明白,盯着陌生人瞧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可是她却忍不住打量眼前这个衣服显然不怎么合身的高大男人;他长得挺不错的,但给人感觉很冷酷,椅脚边放着一只很旧的小行李,不知要去旅行,还是已归来?他的年级看起来不会很大,却流露出满身沧桑,是那种江湖味很重的男人就是那股特别的气质不自觉吸引白水晶的眼光。由于衬衫太紧,他上身有三颗扣子没扣上,隐约看到他里头左肩有一截小火焰的刺青。她从没见过江湖人,接的官司都属于离婚方面的case,刑事案件还轮不到她接;他——是黑社会份子吧?
他的头发太长,前面刘海盖住双眼,而且他又一直低头吃面,所以看不出神色如何。哇!第三大碗了。他后脑的头发盖过了衣领了,握着筷子的手修长又有力,并且十分粗,有些厚茧,看来像做苦力的人;半卷的袖子露出肌肉结实的手臂,有一条白色的不规则伤痕从袖口中延伸到手腕。她实在很想叫他抬起头来让她看个仔细,可是她不能;唉!她向来不是好奇心重的人,对陌生人的骚扰也深恶痛绝,此时又怎好做这种连自己也不齿的事呢?可是这个人引起了她有生以来最大的兴趣。老板端来几盘小菜与汤面后,他决定先填饱自己的胃;反正他那种吃法一定会比她先吃完,他总会站起来吧!那时她再抬头看,就可以一清二楚了。
第一口还来及吹凉下肚,有一只长着毛的大手搁到桌子上,再来一只穿着托鞋的大脚踏上她身边的长椅上。
“呦——这不是石强吗?你大哥在‘洗兰斋’给你办接风洗尘宴盛大地欢迎你出狱,做什么躲在这地方吃猪食呢?风云堂有你回来可真是服气哪!”
说话的男人矮矮壮壮的,满口槟榔,身后还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