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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指匠情挑-第74部分

小说: 指匠情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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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肯回答,直到我走到桥栏边,扬着他的衣服;这时他才哀号一声,说他会写字。“好孩子,”我说道。我带着他又走了一小段路,一直走到我们找到一个叫卖纸笔的人。 
我买了一张白纸,和一支铅笔;我把查尔斯带回住处,叫他坐下来写个字母。我站在一旁看着,手捏着他后脖梗子。“写,萨克丝贝太太,”我说道。 
 他说道,“你怎么拼这个名字?” 
“你不知道吗?” 
他皱皱眉头,然后动笔写起来。在我看来一切都好。我说道,“现在你这样写。写:我被那个恶棍你的朋友——曾称之为!——绅士关进了疯人院里——” “你说得太快了,”他边写边说。他歪着脑袋。“被那个恶棍你的朋友——” 
“——曾称之为!——绅士;还有那个婊子李莫德。——你必须把这些名字写得醒目一点。” 
铅笔移动着,这时就停住了。他满脸通红。“我是不会写那个词的,”他说道。 
“哪个词?” 
“那个B字头的词。” 
“什么?” 
“李小姐前面的。” 
我掐了一下他的脖子。“你给我写,”我说道。“你听到没有?然后你写这句,要写得又大又漂亮:狗屁小白鸽!她比他还坏!” 
他犹豫一下;然后咬着嘴唇,继续写。 
“这就好。现在写这句。写:“萨克丝贝太太,我已经逃出来了,让这个小伙儿帮我捎个信儿。他是个朋友,就是他写的字条,他名叫查尔斯。请信任他,也相信我——噢!要是这也不成,那我就死了!——请相信我跟你的亲生女儿一样忠诚一样好——这里你必须空一行。” 
他照办了。我从他手里拿起那张纸,在纸的最下面,写下我的名字。 
“不要看我!”写的时候,我说道;再亲一下我写过的地方,便将纸折好。然后我说道,“接下来你必须要做的事是,今天晚上,等绅士——瑞富斯先生——离开了那幢房子,你就走过去,敲门,找艾伯斯先生。就说你有个东西要卖给他。你一眼就能认出他:他是个高个子,他会问你有没有人跟着;他问了,你就必须很有把握地说甩掉了。然后他会问是谁让你来的。你就说你认识菲尔。要是他问你是怎么认识他的,你就说,“通过一个伙计,叫乔治的。”要是他问哪个乔治,你得说,“乔治。乔斯林,矿工区(Collier's Rents)里边那个。” 
“乔治什么,哪儿里面?” 
“乔治。乔斯林,矿工区——” 
“噢,小姐!我做什么都不能做这个!” 
“难道你更喜欢铁石心肠的残忍的人,还有那些难以启齿的事儿?牙买加?” 
他吞了一下口水。“乔治。乔斯林,矿工区里边那个。” 
“好孩子。接下来你把这块表给他。他会给你说个价钱;不过,无论他给你什么价钱——譬如说,一百镑或是一千镑——你都必须说这个价儿太低了。你说这是块好表,是日内瓦的做工。就说——我也不知道了——就说你老爹是做表的,你了解行情。稍微让他难受一点。再怎么着,他都会卸掉表的后盖——这就能给你观察周围的机会。你要找的是这个人:一位女士,很老了,银白色的头发——她会坐在一把摇椅上,说不定腿上还放着个孩子呢。那就是萨克丝贝太太,就是她把我抚养成人的。为了我,她什么事都肯干。你想办法走到她身边,把这个字条给她。你把字条给她了,查尔斯,我们就得救了。不过你仔细听好了。要是还有个板着面孔,一脸坏主意的男孩子在旁边,千万不要招他,他是跟我们作对的。有个红头发姑娘也一样。还有,要是那个忘恩负义的李莫德小姐也在旁边,你就把脸藏起来,不要给她看到。明白吗?要是给她看到——比那个男孩子还糟——那我们就完蛋了。” 
他又吞了一下口水。他将字条放在床上,坐在那儿,神色恐惧地盯着字条。他在练习他的部分。我站在窗观察,静候时机。黄昏降临,然后是黑夜;在黑夜的掩护下,绅士出现了,他从艾伯斯先生的店门里闪身而出,歪戴着帽子,脖子上围着那块红布。 
我看着他离开;为以防万一,我又等了半个小时;然后我望着查尔斯。“穿上你的外套,”我说道。“到时候了。”他小脸儿变得煞白。我把他的帽子围巾塞给他,还帮他把领子竖起来。 
“那张字条你收好了吗?很好。勇敢点,好了。不能掉以轻心。我会一直盯着的,别忘了。”他没说话。 
他出去了,过了一小会儿,我看到他过马路,站到艾伯斯先生的店门口。他走路的样子,活象一个走向绞索的人。 
他将围巾稍微扯高了一点,包住脸,然后回望一眼,正看到我藏身的那扇窗户。当他回头时,我心想,“不要回头看,你个傻冒!”这时,他又拉拉围巾;然后举手敲门。我正担心着,他是不是要从台阶上跑掉呢。他那副样子看起来似乎会跑掉。可就在他将跑而未跑之时,门开了,是达蒂开的门。 
他们说了几句话,她让他等在门口,自己进去找艾伯斯先生;然后她又回到门口,眼睛上上下下扫了一遍街道。他像个傻子一样,也随着她的目光东张西望,好象要看清楚她在找什么。然后她点点头,进屋了。他跟进去,门关上了。我想象着她那白皙洁净的手扭动锁纽。于是我就等着。 
也许过去了五分钟。也许是十分钟。我希望什么事发生呢?也许是,希望那个门开了,萨克丝贝太太从里面飞出来,艾伯斯先生跟在她后面;也许只是希望她进了自己的房间——点一盏灯,发个信号——我也不知道。 
可那幢房子却始终静悄悄的,等那店门终于再次开启时,出来的又只是查尔斯,达蒂还在他身后;然后,门便关上了。查尔斯站在那儿,哆哆嗦嗦的。到这个时候,我才习惯看他哆嗦,心里想,从这他副样子看,我就知道坏事了。我看到他抬头望过来,看着我这扇窗户,想跑过来。——“别跑呀,你个狗娘养的!”我说道,手砸了一下窗玻璃;也许他听到了玻璃的声音,因为他低下头,穿过马路,回到这边来,上了楼。进房间的那一刻,他面色通红,脸上糊着眼泪和鼻涕。 
“上帝救救我吧,我本来不打算干这事的!”他冲进来说道,“上帝救救我,她把我认出来了,还强迫我!” 
“强迫你什么?”我说道。“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你这个小把戏?”我一把抓住他,不住地摇晃。他双手挡住脸。“她从我手里把字条拿过去,看了。”他说道。 
“谁看了?” 
“莫德小姐!莫德小姐!” 
我满心恐惧地望着他。“她看到我了,”他说道,“她认得我。我都照你说的办了。我把那块表给他们,那个高个子男人接过去,把后盖打开了。他觉得我戴围巾有点古怪,还问我是不是牙疼。我说我确实牙疼。他给我看了一对圆环,他说那玩意有助拔牙。我觉得他在说笑话。那个板着脸的男孩子在家,在烧纸,他叫我——叫我小白鸽。红头发的姑娘看也没看我一眼。不过那个女士,你妈妈,在睡觉。我想挪到她身边,可是莫德小姐看到我手里的字条了。于是她就看着我,就认出我了。她说,“过来,孩子,你手上弄伤了。”她抢在其他人看到之前,就把我拽过去,她把字条拿到桌子下面看,她扭我的手指头,劲太大了——” 
他的话语开始模糊,消解,就好象他眼泪水中的盐分。“别哭了!”我说道。“你这辈子就少哭一次吧,再哭我就揍你!我发誓!现在告诉我,她做什么了?”他喘了一口气,手伸进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 
“她什么也没做,”他说道。“不过她把这个给了我。她从她身边的桌子上拿的。她把这个塞给我,好象这是个秘密;然后告诉那个高个子把表装好,还把我推到一边。他给了我一镑钱,我收下了,那个红头发姑娘就让我出来了。莫德小姐看着我走,她的眼睛就好象是望着一团火;可是她一句话也没说。她就是把这个给了我,我觉得她给你这个,肯定是有意的,可是,噢,小姐!你可以说我是个傻子,可是上帝救救我,让我知道这是干什么的吧!” 
他把那件东西递给我。她折得很小了,我花了点工夫,打开一看, 
我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然后我站在那儿,傻呆呆地望着那件东西。“就这个?”我说道。查尔斯点点头。 
那是一张扑克牌,是她在布莱尔玩的那副旧纸牌中的一张。那是一张红桃二,已经有些油腻了,布满折痕;可是那道痕迹还在,那是她脚跟的形状,正横在一颗红心上。我拿着纸牌,想起我跟她一道坐在她的客厅里,翻开一张张纸牌,将她的命运告诉她。她穿着那件蓝色衣裳。手掩着嘴。她说,你在吓唬我!后来想到这一幕,她肯定窃笑不已! 
“她在向我挑衅,”我说道,我的声音已经不是很平稳了。“她把这个交给我,你确定她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别的记号或者信号?她给我这张牌,是想嘲弄我。还会为了什么呢?” 
“小姐,我也不知道。她从桌面上拿到这张牌。她飞快地拿起来,她眼睛里——有一股狠劲。” 
“什么狠劲?” 
“我也说不清。她看上去,不像她自己了。她没戴手套。头发卷着,有点奇怪。身边还有个玻璃杯——我不该说——我觉得杯子里是酒。” 
“酒?”我俩面面相觑。 
“我们该怎么办?”他问我。我也不知道。 
“我得想想,”我说道,我开始到处度步。“我得想想她要干什么。她会告诉绅士——不是吗?——给他看我们的字条。然后他就行动起来了,非常迅速,来找我们。他们没看到你回这边来吧?就算他们没看到,也会有别人看到。我们也拿不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是占上风的;现在我们的运道要变了。噢!要是我没拿那个女人的结婚礼服就好了!——我早就知道这件衣裳要让我们倒大霉!运气就跟潮水一样:退潮了,就退得特别快,挡也挡不住。” 
“别再说了!”查尔斯叫道。他两手紧紧绞着。“把那个女人的衣裳送回去,成吗?” 
“你这样可糊弄不了老天爷。你最好这么做:想办法面对它,盯着它。” 
“盯着它?” 
我又走回窗边,凝视着那幢房子。“这会儿萨克丝贝太太在家,”我说道,“我说得话一个字都不起作用吗?我什么时候被约翰瓦儒吓倒过?达蒂我觉得她不会伤害我;艾伯斯先生也不会。莫德听起来,有点喝高了。查尔斯,把刀给我。我们这就过去。” 
他站起身,大张着嘴,一动不动。我自己拿了刀,然后拽住他的手腕,拉着他出了房间,走下那段容易滑脚的楼梯。 
一个男子和一个姑娘站在楼下,正吵得不亦乐乎;不过我们下楼的时候,他们的声音低落下去,齐齐扭过头来望着我们。也许他们看到了我的刀。我找不到地方藏刀。 
街上刮着风,纸片儿和沙土都刮起来了,夜晚依旧炎热。我头就光着。现在任何人看到我,都会认出我就是苏珊。钱德;不过也顾不上了。我带查尔斯跑到艾伯斯先生的店门口,敲敲门,然后让他一个人站在台阶上,我闪到一旁,背贴着墙壁。过了一分钟,门开了,只开了一条缝。 
“你来得太晚了。”是达蒂的声音。“艾伯斯先生说——噢!又是你。怎么回事?改主意了?”门又打开一点。查尔斯站在那儿,舔舔嘴唇,眼睛看着达蒂,然后又看着我;她见他如此,便探出头来也要看。这时她惊叫一声。 
“萨克丝贝太太!”我喊道。我猛地冲到门上,达蒂便飞出去了。我抓住查尔斯的胳膊,拖着他进了店里。“萨克丝贝太太!”我又大喊道。我奔到厚呢隔帘前,一把掀开帘子。后面的通道黑黢黢的,我脚底绊了一下,查尔斯跟着我也绊了一下。这时我手摸到了通道尽头的门,便狠命推开了门。 
扑面而来的热气,烟气,灯光,让我眨巴了几下眼睛。我先看到艾伯斯先生。他听到所有的嘈杂声音,正要过来查看,才走到一半。 
当他看到我时,便停住脚步,双手猛地举起来。他身后是约翰。瓦儒,穿着他那件狗皮外套;约翰。瓦儒身后——我一见她,就会象个傻姑娘一样号啕大哭——是萨克丝贝太太。桌子旁边,萨克丝贝太太的大摇椅上,正是莫德。 
椅子下面是查理魏格。它已经开始为这阵骚动而狂吠不止了。这时,看到我,狗叫得更凶了,甩搭着尾巴,扑上来立在我面前,爪子便要抓过来。那狂吠声非常可怕。 
艾伯斯先生伸出手来,抓住狗脖子上的项圈,猛地把狗拉回去。他拉得太用力,查理险些给他勒死。   
我吓得跳到一旁,抬起了胳膊。其他人都望着我。如果他们先前没看到我手里的刀,那现在也看到了。萨克丝贝太太张大了嘴。她说道,“苏,我——苏——” 这时达蒂从艾伯斯先生的店里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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