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匠情挑-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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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你看到了,到最后令我伤害到她的——并非蔑视,并非恶意——是爱,只是爱。
第十一章
我们走了,正如我们计划好的,在四月的最后一天。理查德的差事业已结束。我舅舅的藏画都裱好订好:他让我去欣赏那些画,作为一种奖赏。
“精细活儿,”他说道。“你说呢?莫德?”
“是的,先生。”
“你看了吗?”
“是的,舅舅。”
“是啊。精细活儿。我想我要给霍粹和哈斯捎个信儿。我要让他们过来——下周?你觉得如何?我们是否该为此举办一次盛会?”
我没答话。我在想那间餐厅,那间客厅——而我,在某个阴暗角落里,远离了布莱尔的。他转向理查德。
“瑞富斯,”他说道,“你是否愿意作为客人,跟霍粹一起光临舍下?”
理查德躬身,面带歉意。“我恐怕,先生,我脱不开身。”
“太不幸了。你听到吧,莫德?最不幸的……”
他打开门。魏先生和查尔斯在过厅里收拾理查德的行李。查尔斯用袖子擦着眼睛。——“你给我麻利点!”魏先生恶狠狠地说道,脚也踹出去了。查尔斯抬起头,正看到 我们从我舅舅的房里出来——我猜想是见了我舅舅——他惊得身体一震,随即跑开了。
我舅舅见状也一震。
“理查德,你是否看到,我面临着何种痛苦?魏先生,我希望你能逮住那小子,抽他一顿!”
“我会的,先生。”魏先生说道。
理查德望着我,他笑了。我未报以笑容。他在楼梯上抓住我的手,我的手无知觉似的静静任他抓着。“再见,”他说道。我没言语。他转过去对着我舅舅:“李先生,向你道别了,先生!”
“一个俊小伙儿,”当马车在视野里渐渐消失,我舅舅说道。“嗯?莫德?怎么?你不说话?难道你不喜欢重回到我们平静的生活中去吗?”
我们回到宅子里。魏先生连拖带拉地关闭了膨胀变形的大门,大厅变得阴暗了。我跟在我舅舅身边上了楼梯,就好似我还是小姑娘时,跟着斯黛尔太太上楼梯。从那时起,我心里想,这楼梯我走了多少次?有多少次,我的脚跟落在这个点上、那个点上?有多少双鞋,多少件箍人的裙子,多少双手套,被我穿坏,或被我穿小了?我默读过多少个淫逸香艳的词语?——有多少次,我为绅士们,动口不动心地诵读?
就算我逃脱了,这楼梯,这鞋子和手套,这些词语,这些绅士们,仍将留存于我。不是吗?我又想起我舅舅这宅子中的房间:餐厅和客厅,还有书房。我想起用指甲在书房窗户的涂料上抠出的那一弯小小月牙。我在心中试图回想起它的样子。我记起有一回,我醒来,看着我的房间仿佛自行聚集,要从黑夜中抽离出去,于是我想,我永远也逃不出去!现在我知道我能逃出去。然而我觉得布莱尔也会如影随形。——另外,当我在布莱尔之外度过惨淡余生,我的鬼魂也会萦绕在布莱尔。
我想到我将造就的那个鬼魂:一个干净整齐,单调乏味的鬼魂,总是穿着软底鞋走路,穿过一间破屋子,走到古旧地毯的图案前。
然而,或许,我已经是个鬼魂了。因为我来到苏身边,她给我看我们要带走的裙子和亚麻衣裳,她打算擦亮的珠宝,她要装满东西的袋子;而她做着这些,始终不看我的眼睛;我在一旁看着,一言不发。我更多地注意到她的双手,而不是她收拾的家什;我感受着她呼吸引起的气流,我望着她嘴唇阖动,可她的言语从我脑中滑将过去,左耳进右耳出。
最后她再无其他可展示了。我们必须且只能等待。我们一起吃了午饭。我们散步到了我母亲的墓地。我瞪着墓碑,心中全无感觉。日光柔和,空气颇潮湿:我们一路走来,鞋上沾了些草地中的露水,裙子上也溅了些泥点。
我已经屈从于理查德的阴谋,就好似我曾屈从于我舅舅。这个计划,这次逃脱——此时此刻,我推进这些事儿的念头,好象不如他那般强烈。
我毫无想法。晚餐我坐在桌旁,我进晚餐,我诵读书籍;我回到楼上,让苏照她的喜好为我更衣,她给我酒,我喝了一点,我站在窗前她的身边。她焦躁不安地走来走去。“瞧那月亮,”她轻声说道,“多亮啊!瞧那边草地上的影子。——现在几点?还没到十一点?想想瑞富斯先生,现在他在河上某个地方……”
临走前,我只余一件未了心愿:仅此一件——非了不可的心愿——那愿景浮现,贯穿了我在布莱尔的岁月,所有咬牙咽下的怒火,所有黑暗又不得安宁的睡梦,予我刺痛,也予我慰籍;如今,当我们逃脱的时刻渐渐临近,当这宅子归于静默,沉寂,不再戒备重重,我要了却这桩心愿。苏走开了,她去检查我们的行李。我听她解开了带扣。——那正是我所等待的。
我潜出房间。不需灯火我也知该如何走,深色的衣裳掩护了我。我走到楼梯口,月光透过窗格在地上撒下零落投影,我从月光里快速通过,然后停下倾听周围动静。
一片寂静。于是我继续走,走进面前的长廊,那条走廊与去我房间的走廊对称布置,我沿着那走廊一直走。在第一个房门口,我又停住,再次附耳倾听,确定房里并无响动。这是我舅舅的房门。以前我未来过这儿。不过,不出我所料,门把手和铰链都上了油,门毫无声息地打开了。门垫颇厚实,我脚踏上去发出细微的唏嗦声。
他客厅比我的更暗,似乎也小了点:墙壁上挂着帷幔,书柜占了更多地方。我没看那书柜。我走到他卧室门前,将耳朵贴在门上;手抓住门把,转动起来。
一寸,两寸,三寸——我屏住呼吸,手按心口。没发出声响。我将门又推开了一点儿,立在门边再次倾听。假使他惊醒,我就转身跑掉。他是不是动了一下?停了一秒,无事发生。我仍在忐忑观望。这时传来他的轻微鼻息,略显刺耳。
他将床帷拉得颇严实,却象我一样在桌上留了盏灯:这灯令我颇意外,我从未想过他也怕黑。而这昏暗灯光有助于我。我立在门边,没有挪动,环顾周围;终于看到我来取的那两样东西:在他盥洗台上,放在水壶边儿上:他的表链,上面拴着他书房的钥匙,裹在钥匙上的天鹅绒已秃了毛儿;旁边是他的剃刀。
我快步上前,拿起这两样东西——表链软绵绵地垂下,在我手套上滑动着。假使它落到地上——!它没落到地上。书房钥匙如钟摆似的摇荡着。那剃刀比我预想中重,刀身从刀柄中脱出,与刀柄摆成个角度,刀锋亮出来。我将刀身又拉开些,拿到灯光下:为达成我要凭它达成的心愿,这剃刀必须锋利。我觉得这刀够锋利。我抬起头。在壁炉架上的镜子中,我于房间的重重暗影里看到自己——我的双手:一手拿着钥匙,一手拿着剃刀。我会被人看成寓言中的姑娘。刚愎自用。
在我身后,我舅舅的床帷未完全闭合。床帷缝隙间透进一线光——那嬴弱的光线,与其说是光,倒不如说是褪了色的黑暗——正落在他脸上。此前我从未见过他睡觉的样子。看上去,他似乎颇脆弱,好象个孩子。毯子拽到下巴上,一丝不乱地紧绷着。他的气息从嘴里喷出来。他在做梦——可能梦见了黑体字,要么是十二磅因的字体,摩洛哥皮,小牛皮。他在计算书脊厚度。他的眼镜摆在枕边小桌上,规规矩矩仿佛抱着胳膊似的。他一边睫毛下有道发光的线,那是潮气。剃刀被我的手握热了……
不过这可不是那种故事。还不到时候。我立在原地,看他熟睡;片刻后,我就离开了。我如何来,便如何去——仔细小心,悄无声息。我走到楼梯口,经楼梯口到了书房,一进入书房,我就将身后的门锁上,点起灯火。此刻,我心跳剧烈到极点。我因恐惧和期待而手足无措。但是时不我待。我穿过书房,走到我舅舅的书柜前,打开书架的玻璃柜门。我从他给我的第一本书——《帘幕大开》——开始行事:我将书抽出,翻开,放在他书桌上。随后我拿出剃刀,紧紧攥住,将刀打开。刀拉开时颇费力,拉到最后刀身却自行弹起。毕竟,这刀有其嗜血(cut)的天性。
这事还是颇难办——太难办了,我简直下不了手——将利器置于整洁又光溜溜的纸张上。我生怕书会发出惨叫,于是便泄露了我的行径。
书却并未惨叫。应当说,书在叹息,仿佛期盼着被划伤;当我听到叹息,我下刀更快更用力了。
等我回到苏身边,她站在窗前,双手绞着。午夜的钟声敲过了。她以为我失踪了。而她松了一口气,竟忘了责备我。“这是你的斗篷,”她说道。“现在穿上,快。拿着你的包。——不是那个,那个你拿太重了。现在,我们得走了。”她以为我紧张。她伸手掩住我的嘴。她说道,“镇静。”然后她拉起我的手,领我穿行于宅子中。
她行走时,如贼一般轻手轻脚。她告诉我该走何处。她并不知道刚才我站在我舅舅房中,轻飘飘好似个影子,望着我那熟睡中的舅舅。而此时,我们走仆人通道,那未经装饰的走廊和楼梯于我是全然陌生的,宅子的这一部分于我也是全然陌生的。她一直拉着我的手,直到我们到达地窖门口。这时她放下包,好给钥匙和锁舌抹油,再试着转了一下。她与我对视一眼,象个男孩似的冲我(目夹)(目夹)眼(winks)。我的心在胸腔中一阵抽痛。
此时,门打开了,她领我进入黑夜;花园变了模样,这宅子似乎也颇为怪异——当然,此前我从未如今次这般,于子夜时分看到这宅子,我仅是站在窗前观望。
假使此刻我站在那儿,我会看到自己在狂奔吗?还有苏牵着我手?我会如这草地,这树林,这砾石和这爬山虎的残根一般,形体色彩都为夜色所漂白褪去吗?
有一瞬间,我略迟疑,转身回望那扇窗,心里十分清楚,假使我稍等片刻,那我会看到自己的脸。于是我望着其他窗户。没有谁会夜半醒来,走到窗边,招唤我回头吧?
无人醒来,无人招唤。苏又拽拽我的手,我转身继续跟她走。我有围墙门的钥匙:待我们通过,我将那道门锁好,将钥匙扔进芦苇荡。夜空清澈晴朗。我们站在暗影中,没言语——两位桑丝比(Thisbe),在等待一位皮瑞摩斯(Pyramus)。月光下的河水半边银光粼粼,半边隐没在最深沉的黑暗中。
他待在河水漆黑的那一边。船浅浅地浮在水面上——那是一艘黑壳小船,船体细长,船头高高翘起。正是我梦想中之黑暗小舟。我眼见那船划过来,苏的手在我手里动了一下,于是我跑上前,接住他甩过来的绳索,由他将我接到船上,并无抗拒。她上船坐在我身边,脚步踉跄,平衡尽失。
他用浆撑着河岸,将船撑离了岸边。待她就座,船就调了头,顺流而下。无人发言,也无人过去帮理查德划浆。一派寂静中,船在河上滑行,舒缓平稳地,滑进我们那个黑暗而隔绝的地狱。
接下来呢?我知道水上行程一帆风顺,我愿一直待在船上,却又被带下船,上了马。换了其他时候,我定然会对马匹恐惧有加;而此时我一动不动骑在马上,由它驮着我——我觉得,假使这马要将我抛到地上,我也会由它去。我记得石头砌的教堂,还有一束干花,我记得我白色的手套——我的手未着手套,由此人手中递到彼人手中,然后被硬塞进一枚戒指,指节被挤出青淤伤痕。我被人带着说了些照本宣科的话,那些话现在我全忘了。我记得那个主婚人,穿件脏到发灰的白袍子。我记不起他的面孔。我知道理查德亲吻了我。我记得有本簿子,我执笔,写下自己的名姓。我记不起如何走出教堂:下面记起的场景,是苏解开我的衣裳;然后是粗糙的枕头,摩擦我的脸,毯子更粗糙,然后是哭泣。我手未戴手套,戒指还戴在手上。
苏将手从我身上抽回。“你现在不一样了,”她说道,我将脸别过去。
待我转头再望,她已离去。原先她立着的地方换做理查德。他在门口站了片刻,目光落在我身上;这时他舒了一口气,手背掩着嘴,忍住笑意。
“噢,莫德,”他摇摇头,轻言细语地说道。他摸摸胡须和嘴唇。“我们的新婚之夜,”他说道;说着又笑。我望着他,没言语,毯子拽在胸前。现在我镇静了。我非常警醒。当他话音落下,我听见在他身后这房子发出声响,那是楼梯在伸展,化解他先前踩踏留下的压力。是老鼠,还是鸟儿,在房梁上悉嗦跑动。这动静着实令人不适。我的念头肯定立时显现在我脸上。
“这里对你来说,太简陋了,”他走近一步说道。“别介意。你很快就能去伦敦。到那儿生活就舒适了。想想伦敦吧。”我没言语。“你不说话?嗯?莫德?来吧,别要死不活的;现在对着我,不要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