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进行时 作者:方刚-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别人说在当今社会里象这样真爱一个人的女人太少了,我认为真爱一个人必须付出,而且我想他复婚多半是为了孩子,和妻子必竟有十多年感情,我深深理解他。但我有时感觉自己很孤独,很可怜!
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件事会淡化,但他仍旧是我一生中心中的最爱!我向全世界呼吁:结了婚就别再离婚。孩子是无辜的!
(【方评:】长期婚姻生活建立起来的亲情,实际上远较一时的热恋来得深刻,也更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如果当事三方能够明白这一切,一次无必要的离婚便不会出现。毕竟,我们的女主人公自己并没有奢望什么,而生活却使她经历了一次情感的既得复失,深深地撞伤了她的心。)
29岁,大专,会计
六年前的一个冬天,我与他在江南小城偶然相识,他是北方某城的驻广州一贸易公司的老总,来小城投资办厂。当他得知我是学经济管理的,便想请我去他广州公司工作,我当时在机关单位上班,工作很清闲,自己也想换换环境。
那段日子,我俩经常见面,天南地北,无所不聊。那年他31岁,戴副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原本我不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人,但他深深地吸引了我,喜欢看见他,喜欢听他说话,喜欢他的聪明、幽默、稳重和正直。他也谈及他的家庭,妻子漂亮能干、个性很强,4岁的女儿伶俐可爱,他以她们为荣。这期间,他妻子来探望他,我们见了面(她后来说出,第一次见面她就预感到我的出现是个危险的信号)。这以后,他妻子去广州打理公司,他在小城办厂,我也决定办好手续去广州。他妻子由于经验不足,在广州干得并不顺利,他们经常因各持己见在电话里吵得不可开交。因为对方的不理解,他非常失望和伤心,我常安慰他,我俩的关系逐渐变得亲近了。终于有一天,他对我说他爱我,我虽然很清楚他不可能离开他的家庭,但我还是接受了他。事实上,我根本就是无法抗拒,就这样,我成了人们所说的“第三者”。
第二年10月,我去了广州。因为有对他的一份爱和对他妻子的一份内疚,我工作得很努力。在这一年里,没有机会见面,没有机会通电话,我只能不断地给他写信。一次他妻子去看他,发现了我给他的信,接着就是通宵的盘问、打闹,甚至绝食、自杀,他唯有默默地忍受。我不忍心看他这样,只能承认这一切不过是我一厢情愿,自作多情,与他毫无关系,总算暂时平息了他们夫妻间的风波,而公司再无我立足之地。我回到了家乡,见到了日夜思念的他,他对我的爱有增无减,我又继续扮演我的情人角色。
第二年,他因工作关系先去了海口,后又到了北京,那年春天,他们离了婚。据说他并不是自愿,至于为何,我至今不知道,他说反正不是因为我。下半年,我也来到北京,几经周转我们终于生活在一起,我想这可能就是苦尽甘来吧。这些日子我很幸福,很满足。我以为领结婚证是迟早的事,但就在半年后的一个周末,他前妻来北京玩,那晚他去招待所看她们没回来。一切就变了,他们频繁的来往,每到周末他前妻就会来等他一起回家。而他总对我说,他有不得已的苦衷,希望我能来理解,给他时间。但事态的发展越来越严重,他前妻先是给我打个电话让我离开他,接着就是三番五次地上门来打闹,没完没了,最后我只能搬出去隐居,免得每次都伤痕累累。我又变成了见不得人的情妇,我也不知为何要忍受这么多苦难,只是心底实在舍不得失去他,至于他对此事,好象只有无可奈何,他们之间根本已没有了爱,但他不离开她的真正原因,我一直猜不透。
难道一个女人为爱就必须付出一切吗?青春,尊严,事业,亲情,这些对我来说,都已那么遥远,剩下只是一份残缺不全的爱情,每天都有两矛盾的自我在激烈斗争,但我早已是爱情的俘虏,只能苦苦的挣扎下去。
这几年的是是非非以及个中的滋味真是千言万语说不尽。
(【方评:】女孩子最大的错误在于,真的相信那个男人与“前妻”之间没有爱情了。爱情是什么?是中国语汇里最定义不清的一个概念。有人建议用“情”和“义”来取代它,某些人之间有情,某些人之间有义,或均有,或均无。但问题是,情和义的定义便确切了吗?便没有相互涵盖的地方吗?男人的离婚显然不是因为这个女孩子,其复婚几乎成为一种必然了。)
在一些很特殊的情况下,未婚女孩儿与已婚男人的恋情最终会以双方结合而告终。这意味着双方作为外遇的关系的结束,似乎是一种美丽的收场。但是,心灵的自由性并不会因为换了一种关系而改变,有过外遇经历的人,重复这种经历的比率远远大于从没有过此类的人。
方刚同志:
您好!
我今年34岁,中师,从事小教工作十余年,生活在县城,生性活泼、开朗大方,喜欢运动,也喜欢唱歌跳舞等。正因这性格给我一生带来了诸多的不幸。
话从1986年刚毕业分配时说起,那年我与男友同居了一年多了,现在想来,我那时也太幼稚了,就是今天也没成熟多少,有时总为自己长不大而感到不快。是不是总生活在学校的原因呢?当时,为了分配在一起还做了一些工作,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分到了一个镇的中心校工作。刚到工作岗位时,我们工作都很认真,生活有一些规律了,但有一点我反对他与我同住,可他偏要,他还喜欢交朋友,但却冷落我。几个月后,因为一些小事我们常大吵大闹。
就在我们矛盾重重的时候,这所学校的教导主任闯入了我的生活,因为我们都爱好体育活动。当时到这所学校就是让我去上体育课,我又戴着一付眼镜,他都怀疑我上体育课是否行,听了一节公开课后,他很满意,觉得我挺不错的。也就对我有些特别的感情,他对我讲一些拳术,我非常感兴趣,决定跟他一起学,开始是师徒关系,他教我学都很认真,没想到后来关系发生了变化,使我在一夜之间成了别人的第三者。当时也知道和他在一起不应该,而且我上学时就很不喜欢第三者这一角色,可我抵挡不住情感的诱惑。他对我很好,关心我,体贴我,连我去赶车总要千咛万嘱不要打瞌睡,不要掉东西等。我们一起很开心,很快活。他对我说他与他爱人没有感情要与他离婚后娶我为妻,但当时我对结婚这一概念很模糊。我没有强求他半点。后来,我男友发现后,就在社会上大造舆论,又加之主任的爱人知晓后,到校来大吵大闹。我在街上走时,大有“破帽遮颜过闹市”之势,我一个刚从校出来工作的女孩子挺住了,现在想起那种氛围真让人后怕。当时,局势搞得很僵,他要去杀他老婆,杀我的男友,我都一一阻拦、劝告。领导们也轮番审查我们。就在这年暑假,我们私奔到凉山,准备不再回来。后来在他朋友劝说下,采取正当手段解决好问题。我们回来以后他接到了调令到另一个乡镇接受工作安排,后来被安排在一个小村,离我所在的一个村有1小时多的路程。我们仍保持联系,后来他离了婚,我们结了婚,生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今年7岁已上完小学三年级了。按理说我的故事本该结束了,但命运之神没让我停止而让我还要写下去。
我们结婚刚满十年,在这些日子里,我们拥有许多欢乐,也有一些悲伤。悲伤主要来自我们的性格有别,喜好有分。他面子思想重,也很小气,尔后又变得多疑。婚后,他对我很好,真如同在哥哥照顾小妹妹一样。后来我慢慢地感受到他很小气,有时因一句玩笑话也会引起我们间的不快。我是一个活泼好动又爱好文体活动的姑娘。我与他结婚后,学校又把我调回中心校任团支部书记,经常组织老师们搞活动,有时也组织舞会。有一次我们开了一次交谊舞会,他听说我要跳舞就如坐针毡,等我去了回来,他已喝了一瓶白干,一场吵闹之后便是拳脚相交。自那次以后,我精神上有了压力,不能放松地让自己开心。就是出门得赶快回家,否则,你就得看脸色,不是说你跳舞去了,就是有什么约会等。唉!我身心都不自由了。结婚十年,只有这一次才是自由自在的一个人独自回老家,大喘了一口气,一身轻松自在,也才有机会给您聊这些。其实,他对我还是挺好的。问他为什么这样对我,他说是爱我,怕失去我,是这样吗?他这样做使我更迫切希望自由。
1994年秋,我们双双都调到了一所离市区更近的学校,这时,他的疑心更是一天天加重,甚至连区作协吸收我为会员时发来的信,他都怀疑是我去跳舞时认识了某人,某人介绍我的。其实我也不知是谁推举了我,最后我只猜想是区工会主席,她知道我经历坎坷,认为我能写点什么,本来,我一直都想写就是不知从何下笔,至今也未曾发表什么文章。
在1996年的一天,我搭了我校后勤主任的摩托车去自贡办了点事,回家后我如实告诉了他,他很不满意,就猜疑了我。我也很生气,就把这事又告诉了那位主任,他就很过意不去,试图安慰我。在交谈中和平时交往中,我发现他生性豪爽,开朗大方,待人诚恳。和他一起是我结婚后第一次单独与男性交谈家事,跟我的感觉象耍朋友一样有一种害羞和躁动的感觉。特别是他多情的眼神让我难以忘怀,我开始喜欢上他了。他长我9岁。和他在一起我感到轻松愉快,没有压抑感,在他面前我可以随便说,他也会不生气,人也很风趣。我爱他,但我并没有与他成家的欲望,因为他是有妇之夫,我也是有夫之妇。于是我们共同约定就作情人。我老公知道一些,我们吵闹之后,有时是无中生有的,莫名其妙的,有时我感到他是不是心理有什么障碍。到如今他只以为我们间断了关系。其实,我们没有,大家都过得愉快!有时也想断了,可想断也断不了,我总也忘不了他那种对我所特有的眼神。
看到这里,方刚您是不是认为我很坏?不配做一名教师对吗?为什么会发生这一切,是上帝的安排吗?还是我太轻浮了?
好!谢谢您给我泄密的机会,让我感觉轻松多了。
(【方评:】因为男人之妻子及女人之男友的吵闹,也因为“组织”对个人生活的无理干涉,这对情侣反而获得了冲出旧结构、走入新婚姻的外在动力。可以说,他们之所以如愿以偿地结合,一多半的功劳要归之于这种外部力量。经历曲折走到一起的一对情人,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如果我们对人类的情感进行一些真正人本的思考的话,便会承认,这是一种必然。女人重复了与第一次介入外遇时几乎完全相同的历程,历史便是这样重演的。不同之处在于,这一次她已经成熟了,而且身份也改变了,新的外遇关系反而具有了相对性和稳定性。)
主流社会曾用“第三者”来蔑称、贬斥那些与已婚男人发生恋情的未婚女孩儿,随后便引出了“谁是第三者”的争论,有人主张:无爱情婚姻中的另一方,才是真正的“第三者”呢。但我对婚姻的态度,往往不会停留在“有爱情之结合”这一理想主义上。否则,社会便不会再为这样一个问题争论:基于爱情而非“法律”的两性结合,是道德的吗”也许我们需要重新界是“道德”了。三个深刻的外遇个案,可足以感动我们的心。
一些女孩子,因为传统观念的影响,即使面对真实、深刻的爱情,也会选择让自己受委屈地放弃,最终从这段情爱中挣扎出来。她们信奉不能让别人因自己受到伤害,于是选择自己成为受害者。
方刚:
我是南方小城的一个22岁的女孩,明是我市另一个区的人,我们从相知、相识、相爱复相离。今天早上我和朋友一起去观音堂求签,签的内容是:造化为人定不差,皆因命里有安排,如今命好冤家散,枯木逢春又放花。是的,我爱明,爱他如兄父般豁达的情怀,但他有妻子,我注定只能是忍痛割爱,我知道明是不会轻易放弃的,他今天在我电话录音上留言:“2000年,你一定会成为我的新娘。”方刚,你说我该一生不理他,还是目前暂且放一放,等以后再说。
静盼回音!
祝:
快乐!
和明的相逢,我们都相信,那是缘份。
我阴差阳错地搞上证券,而明一直认为股票是疯狂的。却也莫名其妙地炒上了股票。去年10月,公司为我开了两条热线电话。有时晚上录音结束后,如果有热线进来,我也会接一些,和他们聊聊当天的股市行情,而明,就是那种打单位电话,白天平均半小时问一次他手中持有股票的价格及走势的人。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