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的智慧-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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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我和叔叔打了好几年工的那个农场主,好多次直言不讳地指出我性格方面的缺点和工作态度的不足。在我刚刚能抬起一捆干草的时候,埃德温(Edwin)叔叔就让我去干活了。有一天,莱斯特(Lester)叔叔见到经常和我混在一起的一个小伙子后,明白地告诉我这个年轻人不会给我带来什么好影响。还有一次,我忙活了整整一周,终于等来了克拉伦斯(Clarence)叔叔给我发工资的日子。我清楚地记得,他给了我一张50美元的钞票。这在当时,至少在我看来,近乎一夜暴富。我想他很明白我不会轻易破开这50美元,更不大可能很快花掉这笔刚刚到手的“巨款”。实际上,我的确没有飞跑出门把它挥霍一空,而是不停地向亲朋好友炫耀了好几个礼拜,好像它是一块金条。
我们一家人和很多近亲每个星期日都会去沃纳斯威尔(Wernersville) 附近的联合基督教堂 (United Church of Christ),这是我们的“必修课”。我出生六天的时候就受了洗,那以后只有一个星期日因为生病才没去教堂。每个星期六晚上,我们都会把皮鞋擦得锃亮。星期日一大早起床,穿戴整齐,系上领带,然后一起去教堂做礼拜。父亲讨厌去教堂的时候迟到,所以我们一向准时。那时的生活就是这样,我也没想过要打破家里的习惯。
我十二岁的时候行了坚信礼,这是正式加入教会的程序。十四岁的时候我已经成为青年会的主席。从所有外在的标准来看,我都是一个基督教青年的典范:我每周必去教堂做礼拜,会唱很多赞美诗,牧师做礼拜的时候担任祭台助手,而且还是青年会的主席。作为一个年轻人,还能希冀什么呢?许多年之后,当我的未婚妻琳达问我是不是基督徒,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的!”然后向她罗列以上种种,来证明我的确是一名虔诚的信徒。
但我的真实生活却与此相距甚远。周日的教堂里,我是一个完美的青年,但其他日子里却又是另一回事儿。十七岁时,我就遇到了那个年龄的种种诱惑。说起那些整天和我混在一起的年轻人,我相信作父母的肯定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他们交往。
生活中蕴藏着一个谎言是件好玩、刺激而且富有挑战的游戏。我也喜欢被人看作是个好青年。每个星期日,母亲和祖母们都会表扬我,希望自己的孩子也能像我一样地出色。
我的生活就像那些放在餐厅门口的硬币箱。你从上面丢进一枚硬币,看着它画着弧形慢慢地向下滚落。倘若硬币有知,可能会觉得这趟旅程美好、刺激,充满乐趣。但它的终点是确定无疑、不可更改的。毫无疑问它会落到箱底——因为存在万有引力定律。我当时的生活就像这枚硬币,结局也完全一样——那个叫做地狱的人生的“箱底”。我当时走的就是那样一条路,而且脚步越来越快。
第二部分:见证见证 2
不过,上帝赐我良好的心智,他开始通过这一点将我引上另一条路。我已经知道自己这辈子不太可能成为一个农场主了,因为我父亲就一直没能拥有自己的农场。于是,我开始考虑其它的出路,并选定了电子学。之所以选择电子学,不喜欢高中按部就班的课程只是一方面,而我对电子学浓厚的兴趣才是主要原因。在高一高二期间,我每天利用下午放学后的时间去伯克(Berk)技术职业学校上课,班上的老师霍华德·巴克(Howard Buck)特别欣赏并鼓励我。他不仅发现了我的潜力,而且也注意到了我生活方式和交友方面的不良习惯,多次表示,希望我能够树立并追求更好的生活目标。在此期间,偶然机会我参加了林肯技术学院(Lincoln Technical Institute)电子技术专业奖学金考试。这个考试是专门面向即将毕业的高中生的,而我当时只是一名高二的学生,却赢得了两年的全额奖学金。
高兴的同时也有点儿麻烦。由于我还不是高三的学生,还要一年半时间才能高中毕业,但奖学金必须从下个学年开始使用。于是,我的人生始料未及地翻开了新的一页。高中的学习生活本来就让我厌倦不已,而新的生活又是那么充满诱惑。对一个被世俗生活方式日渐吸引的年轻人来说,更多的自由也让我憧憬万分。
一份奖学金和一种更具挑战性的生活摆在了我的面前。我决定放弃高中最后一年的学习,在十七岁快要过完的时候前往林肯技术学院,攻读大学专科学位。在学校和家之间往返的几个月间,我遇到了一次车祸。后来父母决定让我搬到紧挨学校的一处公寓去住。我的室友虽人都不错,但都沉溺于世俗生活的快乐之中,酗酒、吸毒、玩摇滚。
现在我的女儿已经过了十七岁,回想一下,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那么早就离开家庭独立生活。但我并不建议大家都像我这样早早地开始独立生活。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我做出种种鲁莽草率的决定,但上帝带给了我向善的指引和良好的结局。他要在我身上展现他那无与伦比的神奇力量。
我不仅从十七岁就开始了在林肯技术学院攻读两年学位的学习,而且还缩短了自己在校学习的时间。本来六个学期的课程我只用五个学期就完成了,其中有一个学期我竟然上了两个学期的课!不过,为了从高中顺利地毕业,我还需要学习数学、英语和历史课程,所以我就使用晚上的时间在当地的莱谷社区学院(Lehigh Valley munity College)上这些课。你慢慢读下去就会发现,我那时生活紧张忙碌,而且能够严格自律。因为从小就做很多农活,辛苦的工作并不让我感到吃力,常常一天只睡五个小时却照样精力充沛。
那段时间,我手头上还有兼职工作。虽然有奖学金,不用自己交学费,但是租房、汽油和书本费都要自己承担。当地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WFMZ雇我维修设备,此外我还设法上了几个周末的夜校,播放音乐和电视节目。除了加倍上课和夜校补课,现在我又开始在夜间和周末上班了。我像一个杂耍艺人一样,开始练就高度紧张的职业生涯所需的种种忙而不乱、游刃有余的技能。
在林肯技术学院我第一次接触到了电脑。在此之前,我感兴趣的领域是电子学这个大门类。因为在WFMZ工作,我主要关注广播和通信方面采用的模拟技术。但我平生第一次用过电脑之后,就被深深地吸引,并知道我希望自己今后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了。我开始鼓捣Radio Shack TRS 80型机,随后第一次接触到了RSA 1802型机,还有林肯技术学院当时用作培训的一台简易电脑。我对电子学仍然兴致盎然,但电脑却成了我的挚爱。我把所有的钱都花到电脑上了。
最后一个学期我开始求职,想找个电子技师的工作。我接受了IBM和西电公司(Western Electric)等东海岸公司的面试,也决定与一家叫做英特尔的西海岸公司谈谈——他们也到这儿来招技师。英特尔一般不到东海岸招聘,但公司规模发展得太快,致使整个行业都奇缺技师。面试那天等了很久,我是罗恩·史密斯(Ron J。 Smith)当天面试的12人中的最后一个。罗恩·史密斯当时是英特尔工程技术部经理,他对我的印象可以从当时他写的简短评语中看出:“有些傲慢,积极进取,才思敏捷——很适合这份工作。”
直到今天,罗恩和我一直是好友兼同事。他的父母和我的父母住得很近,我们也常常用当年的宾州往事和我们的初期交往打趣。不管什么时候我在英特尔做了他不赞成的事儿,我都会说这是他的错——谁让他当初招了我呢。
这次面试过后,英特尔邀请我参观公司。当时我十八岁,从没坐飞机跨越过阿巴拉契亚山脉。现在我有机会免费乘机前往当时已经颇有名气的加州硅谷了,经过一秒钟的考虑,我接受了邀请,决定前往加州的英特尔总部。不过,在飞机起飞前我还向妈妈保证:“别担心,妈妈。我怎么也不会搬到西海岸去的——我是东海岸人。”
我赴加州面试期间,母亲正在做一个大手术。回来的那天我去病房看她,她一见到我就全明白了——我注定要去辽远的西部。虽然前不久我还向她保证过,但西部现在已经吸引了我的心。我一生有数次奇迹般的巧合,这是一次。因为只有这一年英特尔曾到林肯技术学院进行过校园招聘。如果我不是“偶然”参加了奖学金考试,我永远也不会有英特尔的面试机会。
这样,我在1979年6月完成了高中学业, 8月以全班第一的成绩获得了林肯技术学院的大专毕业证书,10月份起身前往加州,开始了在英特尔的职业生涯。
真是神奇的一年!
第二部分:见证前往加州
我的室友杰克(Jack)喜欢弹吉他,他是只大烟枪,还吸毒,酷爱改装后加大马力的汽车和摇滚乐。鲍勃(Bob)喜欢收集枪支、手榴弹和爆破材料,是个“新纳粹”。可想而知,对于我们这样三个住在一起的单身汉来说,宗教信仰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不了重要位置。
一天,我们散步回来,进到客厅,我们看到杰克、鲍勃和他们的朋友正围着一个奇怪的、散发出古怪味道的东西。我和琳达去了另外一个房间,在那里聊天看照片。她问我那些人在那儿干什么,我淡淡地说:“在吸毒。”
琳达大吃一惊:“如果警察这会儿正好赶到,我也会被抓进监牢的!”她再也不愿到这儿来了,还积极鼓动我另择新室友。
我的亲戚们都非常反对我去加州工作——
“地震会让海水淹没加州。”
“加州女孩会疯狂地爱你,而后弃你而去”。
“那里的人个个游手好闲。”
“当心卷入那里的邪教组织。”
因为要迁往美国大陆的另一侧,我在长辈们眼中成了一个不肖子孙。
我还记得驾车抵达圣克拉拉第一天的情景。在埃尔凯米诺雷亚尔(El Camino Real)和圣托马斯(San Thomas)高速公路的交叉路口,左边是一辆低矮的改装车(low…rider)正跃跃欲试(如果你不熟悉这种改装过的汽车,那得亲眼见到才能相信真有其事),右边是一辆加大马力的汽车,低音炮震耳欲聋,连我的车都跟着颤动。绿灯一亮,我刚要起步就已有三辆车抢先冲过路口。于是,在下个路口我掉了头,开到旁边一家餐厅的门口,找了个边座坐下,要了一杯咖啡。我真有点糊涂了,我到这儿到底是干吗来了——这简直是个疯狂之地。
然而,这还只是开始。几天后我在英特尔参加新人培训,主讲人突然尖叫起来:“地震!快钻到桌子下面!”我把手里的东西一扔,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趴到地上。那天傍晚我呆在家里,正在厨房桌边看材料,突然余震来了。我大惊失色,向后一跃跳过椅子,像只猫一样落在房间的正中央。宾州至少不会地震,我想。如果当时我有钱或者有张机票,我肯定会飞回我那熟悉温馨的家乡。我相信这也是上帝的旨意,他要让我在生活巨变之前做好准备。在我准备好迎接这些变化时,他让我了解到当时生活方式的种种不足和最终结局。
除了几个和我一样从林肯技术学院到英特尔来工作的年轻人之外,我在加州举目无亲。所以合租一套公寓就显得顺理成章了。我的薪水对一个东海岸的农庄伙计来说算得上是一笔财富了,但我很快发现生活费用也很高。我连自己租一套公寓都不敢想。而且,身边有几个熟悉的人对一个离家万里的十八岁小伙儿来说也颇感安慰。
我的室友杰克(Jack)喜欢弹吉他,他是只大烟枪,还吸毒,酷爱改装后加大马力的汽车和摇滚乐。鲍勃(Bob)喜欢收集枪支、手榴弹和爆破材料,是个“新纳粹”。可想而知,对于我们这样三个住在一起的单身汉来说,宗教信仰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不了重要位置。
前面提过,我从小就在每个星期日去教堂礼拜。但是,到加州不久,杰克就怂恿我把那辆1966年出厂的老爷车重新漆一遍,这辆车简直惨不忍睹。它本来是青绿色的,但一次事故后父亲和我用一辆65年产轿车的蓝色前脸替换了前挡泥板和前盖。车身也有点锈蚀了,后盖也有敲打和修补的痕迹。瞧,它现在就是这副样子。杰克对漆车颇有经验,而且他也实在受不了室友的破车天天停在那儿,这让他很没面子。所以我们开始给车重新上漆。
如此这般,在加州的第一个周末我没有车用,就决定步行到最近的教堂,而不是最符合我信仰根基的联合基督教堂。这座圣克拉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