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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我不是教你使诈1260-第3部分

小说: 我不是教你使诈1260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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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地,如果过速成功的是你,便应该时时检讨,自己是否犯了“自以为神”的毛病,因为这常是造成人“富不过三年”或富不过三代“的原因。做一个”主子“,如果没有主子的格局,在今天,是很难长久的。
二、在主子的眼中,臣子是他的工具,法律也是他的工具,除非他有天下为公,或以“法治”而非“人治”的观念和心胸,那工具对他有利时,他会重用;无利时,他就要除去。
中国有句成语— “芳兰当户,不得不锄”,正是这个道理,如果那芳兰不是长在门前,而是生在窗前,不但不会被锄。反倒可能被“供养”。
所以如果你自认是芳兰,却不能为上司重视,甚至被视为眼中钉时,先要想想自己是不是“当了户”,是不是挡了路!“
牛马逃亡记这个世界上,很难说有永久的朋友,和永久的敌人。
当原来的“互利”变成“互害”,在利益上有了冲突,则原来的朋友可以变成敌人。
当原来的“敌对”,变成“共荣”在利益上可以结合,则原先的敌人可以成为朋友。
你在批评任何人之前,都应该想想,是他这个“人”与你对立,还是因为他今天的职位和立场,使他不得不与你对立。进一步想,如果有一天,他卸下这个工作,是不是问题就解决了。
这就是所谓“对事不对人”!
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良知,每个人也都有眼睛会看、耳朵会听。一个人似乎没有良知,也似乎不看不听,很可能不是“他”的原因,而是因为他处的“位置”。
一个成熟的人一定要知道——在看别人立场的时候不可忽略那个“人”。绝对不要用立场否定“人”,或否定“人性”。
因为有一天,你也可能换成对方的立场。如同前面故事中的小牛和小草,你原来的朋友,一下成了敌人;你原来的敌人,又一下子成为了朋友。
等到这么一天你绝不要以为站在今天职位上,所获得的推崇,当你换了职位,依然能够保有。当你在大公司工作顺意,似乎外面厂商、客户都对你奉承有加、形同兄弟的时候,你千万不可乐昏了头。甚至想,如果我跟老板闹翻了,自己出去另立门户,大家都会跟着我走。
据统计,客户跟业务跳槽的比例是非常低的。因为:“第一,原来的厂,已经合作很久,既然没出问题,何必自找麻烦换地方。
第二,原厂的老板也是老交情,甚至交情远在那跳槽的业务之上,何必为个部属得罪老朋友。
第三,许多人认厂不认人。如同猫常常认屋子不认主人一般。这是一种人性。
第四,做老板的常向着做老板的。他下意识也不会愿意跟着对方老板的叛徒跑。何况这样做,会给自己手下,留下坏榜样。所谓“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何必呢?
第五,当有人跳槽另起炉灶时,原厂为了留住老客户,并打击新对方,常会加强服务、降低价钱。既然已经在这“矛盾之间”获利,也就不必换厂了。
由此可知,除非你自立门户之后,条件远优于原来的东主,你是很难在短期获胜的,即使获胜,也常会两败俱伤。所以,不论跳槽或自立门户,都得好妹策划,而不能因为自己“狐假虎威”地得到些掌声,而错估真正的形势。否则,你会败得很惨,甚至惨到在原来的圈子呆不下去。
    …

用非常的手段,应付非常的对手,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
高人出手挡不住“这小子最近有笔大生意过我手上,我不打算放水,所以今儿准没好事,你讲话小心,什么都不能答应,就算帮忙也办不到,更绝对别占他便宜,他给什么都不能拿!”临下计程车,他还叮嘱老婆:“三请、四请,面子上不能不去,我可是真不愿意,所以他要开车来接,我都回了,我说‘你要是来这一套,我就不去!’咱们这包礼也不轻,只得他一顿饭,两不欠嘛!好聚好散,老同学一场。”又转身捅了捅儿子:“你也听着,别拿人家东西,事关老子的操守,不是开玩笑的!”
有钱人就是有钱人,院子大得像个小公园,还带荷花池呢!池边木莲树,正开着一朵碗大的白花。
“在台北,这已经是稀有的植物。”他感慨地说:“小时候,我家院里有一棵,公家改建挖掉,十几年不见了。”
“挖起来送你,如何?”
“笑话!我哪儿有院子种?”心里一惊,他马上把脸挂了下来,回头看老婆,正在那儿赞赏女主人的衣服:“这名家款式的衣服,只有你这高个儿穿起来漂亮!”
“这哪儿叫款式?没腰没身的,谁穿都一样,不信换给你穿穿看!”说着就把他老婆往屋拉,却被他及时吼住了。
红木大圆桌,薄胎米瓷,外加银托银盖,菜更不用说了。
“桑岛的海鲜,寻香园的排翅,福寿齐的小点心… ”主人一样样地介绍:“你坚持不上馆子,我只好出去打点了,要是再来个你老家的名产汾酒。就更妙了!对不对?哈哈哈…”
他支吾地点头,心里却在计算一桌菜的价钱。
拍!主人一击掌:“您老哥这一点头,我还真想起,多年前有位高人送过这么一瓶酒,没舍得喝。”说着打开酒柜。
他赶紧冲过去阻止:“已经开了一瓶XO,不要拿别的了。”
“哈哈!你慢了一步。”砰地一声,主人已经打开了瓶盖。
“不成!不成!放回去。”他胀红着脸坚持。
“已经开了嘛!老同学,不要这样嘛!你不喝,我喝行了吧!”
正巧那边儿子打翻了果汁,太太急着拿餐巾擦桌子。
“桌子没关系,应该先照顾小孩儿嘛!”倒是女主人掏出白手帕,跪在地上为孩子擦拭,跟着自己进去换了衣服,想必身上也被弄脏了。
“都十六岁,明年考大学了,还跟小孩子一样冒冒失失的。”他皱着眉对孩子说:“快点吃完;自己坐车去补习。”
“我们送他。”
“不用!他认得路,每次到附近打电玩,都自己坐公车。”
“打电玩?”
“可不是吗?非要玩那种叫什么‘火鸟’的进口机器,动不动就是几十块钱!”老婆拍着儿子,还笑呢!
餐后四个大人坐在荷花池边聊天,木莲的香,让他有些陶然,却又不得不随时提高警觉,所幸男主人居然没再提那笔生意。
告辞已是近黄昏了,女主人提个小袋子出来,拉着他的老婆的手:“你老公说什么礼也不准送,我们女人例外,而且是旧的,我原来穿的那件,刚才已经叫佣人送出去改过,下襟剪短,一定正合适!”
他老婆吓了一跳,近乎尖叫地喊:“不行!不行!声音直发抖。”唉!剪都剪了,我也不能穿了,又不是新衣服,你怎么这样呢?“
老婆回头看他,两眼惶恐。他点了头。
“这才对嘛!”男主人拍拍老同学的肩膀:“你不准我送东西,一根小树枝总成吧!”
举手便折下那朵木莲花,递到他手上:“童年!童年!回忆一下。”
他的脸又胀红了,倒退着往大门移动,竖直食指:“君于一诺啊!不推开车送。”
“当然!当然!”男主人举起双手作成投降的样子:“而且车子送令郎去上课了,等在补习班门口,说不定正送令郎回家呢!”
七天之后,他的孩子再不用老远到天母打“火鸟”了,因为有人运了一台到门口。他一生不曾见过孩子那副兴奋的样子,东西又没处退,只好留了下来。
十天之后,他又看到那个案子。犹豫了一整天,临下班,批了“可”。
“想一想”
“他”为什么会签原本不打算批准的公文?
因为接受了对方的盛情的款待,并收了礼物!
但是让我们回想一下,“他”得到了什么?
不过是一餐丰盛的午饭、两瓶酒、一件衣服、一朵花、孩子上下补习班的一趟私家车接送,和一个电玩。全部加起来,也值不了什么钱!
“他”不是原先坚持不接受对方的馈赠吗?为什么还会接受?
这就是故事的重点了——因为那都是无法拒绝的东西,当他要拒绝时,已经来不及了!
那不是一百万块钱,一辆车,一只都彭打火机或一只劳力士金表,那些具有有形价值,又可以退还、拒收的东西!
菜是由各大餐馆叫的,你能退吗?
酒已经“砰”地一声打开了,你能再密封得跟以前一样吗?
白手帕为孩子擦身体,你能让手帕不脏吗?
衣服已经剪短了,你能再把布接回去吗?
唯一一朵木莲花已经折了下来,你能使它长回去吗?
孩子已经送了,你能叫时光倒流,车子退回吗?
电玩已经放在你的门前,你能运回给不知名的发货人吗?(虽然你猜到是谁送的,但无法证明)
送礼人的高明,就在这儿了!他知道你不会接受,所以送出你不得不接受的东西。
有一种人敬酒,你非喝不可,因为他说:“如果您看得起小弟,就一定喝了这杯,我先干为敬!”
一仰头干了杯,你能不喝吗?不喝就是看不起他。
更狠的人,是当他把酒倒人口中,酒杯先不离嘴,两眼圆瞪档地盯着你,看你喝不喝,如果你还是不喝,他一低头,原来“含”在口里的酒,又吐回了杯子!
真脏!也真狠!
问题是,世上多少英雄、豪杰,坚守原则的人,就这样不得不妥协了下来!
日本帮会的人犯了大错,常自己切下一截小指,呈给帮会的长老或被亏欠的人、对方如果接受那用白布包着的血淋淋的手指,就表示原谅犯错的人。
有几个人看到这种场面,会不接受呢?
手指已经切下,再也接不回去,你忍心不接受吗?
当禅宗大师慧可,拜达摩为师的时候,达摩本来不想收,但是后来为什么收了呢!
因为慧可砍下自己的手臂呈上去!
连达摩祖师这样“定”的人,都不得不改变初衷啊!
再往前想吧!
公元前二二七年,燕太子丹用什么方法?使荆轲愿意赴那“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死亡约会——刺秦王!
很简单,也很简单!
当荆轲跟太子丹出游,捡地上瓦片丢着玩的时候,太子立刻捧上金块,来替代瓦片。
当他们一起骑千里马出去,荆柯无意中说了一句“千里马肝美”,太子立刻杀了千里马,把马肝奉上。
当荆柯看到弹琴的美女,赞赏一句“好巧的一双手”时,太子立刻把美女的双手剁下,用玉盘盛来送给荆柯……
好狠的燕太子丹!又是多么懂得“送礼之道”的燕太子丹哪!因为他知道,最毒的礼。是当对方想拒绝时,已经来不及的东西。尽管“千里马的肝”和“美女的双手”,都是那么不合情理地被牺牲,却如同“慧可的手臂”一般,叫你无法“不领这份情”!
怪不得荆柯要感叹他说:“太子对我大厚了!”
总而言之,这世上送“有形礼物”给你的人,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那以一种莫明其妙、毫不合理的方式,捧上礼物,又使你不得不接。即使不接,也不得不百分之百领情的人!
如果真碰上这种人怎么办?
一、你要保持高度警戒,在他开酒、折花,掏手帕之前,先一步挡住他!
二、你用苦肉计对苦肉计。将那电玩放在门口,任它日照雨淋,或捐给公益团体。
把那名贵的衣服捐去慈善义卖,再送一个大红包,给带孩子上下课的司机!
用非常的手段,应付非常的对手!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
    …

情归情,理归理,好话丑话最好都说在前面。
谁教你不早说从乡下的老盾,搬进台北的高搂,小李真是兴奋极了。楼高十八层,小李十七楼,站在阳台上,正好远眺市中心的十里红尘,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小李那十几盆花。阳台朝北,不适合种。适合种的东恻,却只有窗,没阳台。
“何不钉个花架呢?什么都解决了”有朋友建议,并介绍了专做花架的张老板给小李。
只是,自从订了花架,虽然还没钉上去,小李却一直作恶梦。梦见花架钉得不牢花盆又重,突然垮了下去,直落十六层楼,正好掉到路人的头上。当场脑浆四溅……
小李满身冷汗地惊醒,走到窗前,把头伸出去往下看,深夜两点了,居然还人来人往,热闹非常,想想!这时候花架掉下去,都得砸死人。要是大白天出了事,还能不死一堆?
想到这儿,小李打了个寒颤,可是,花架已经订了,花盆又没处放,看样是非钉不可了。
钉了花架的那天,小李特别请假,在家监工。
张老板果然是老手,十七层的高楼,他一脚就伸出窗外,四平八稳地骑在窗口,再叫徒弟把花架伸出去,从嘴里吐出钢钉往墙上钉。
张老板活像个变魔术的,不知道事先在嘴里含了多少钉了,只要一伸手就是一支,也不知钉了多少。突然跳进窗内:“成了!你可以放花盆了。”
“这么快!够结实吗?花盆很重的!”小李不放心地问。
“笑话!我们三个大人站上去跳,都撑得住,保证二十年不成问题,出了问题找我。”
张老板豪爽地拍拍胸口。
“这可是你说的,”小李马上找了张纸,又递了支笔给张老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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