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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杀死一只知更鸟-第2部分

小说: 杀死一只知更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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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尔是个很有趣的孩予。他身穿蓝色的亚麻布短裤。短裤扣在他的衬衣上。雪一样白的头发象鸭绒一样竖在他头上。他比我大一岁,但我比他高得多。他给我们讲这个古老的故事时,两只蓝眼睛忽明忽暗。他笑得突然,叉笑得畅快,时时抹着额头中央伸出来的一绺不听话的头发。
迪尔讲完《德拉卡拉》后,杰姆说听起来电影比小说有趣一些。我问迪尔他爸爸在哪儿:
“你还没提到过你爸爸呢。”
“我没有爸爸。”
“死了吗?’
“不……’
“既然没死,你就当然有个爸爸呀,是不是?”
迪尔脸红了。杰姆要我住嘴。这是个信号,暗示经过审查,可以跟迪尔交朋友了。从那以后,整个夏天我们都过得十分愉快。十分愉快的含义是:不断改进建在后院两裸巨大的苦楝树之间的树上小屋;追跑嬉闹;把我们节目单上根据奥利弗?奥普蒂克、维克托?阿普尔顿和埃德加?赖斯?巴勒斯的作品改编的戏从头到尾地演一遍。在演戏方面,有了迪尔我们真幸运。他扮演了原来硬要我扮演的角色,《人猿泰山》中的猿人,《罗弗家的男孩》中的酸苹果树先生,《托姆?斯威夫特》中的达门先生。这样,我们渐渐发现迪尔年龄虽小,但可以算个象默林那样的预言家和魔术家了。他脑子里装满了古怪的计划、离奇的渴望和荒诞的幻想。
但是,到了八月底,我们的全部节目反反复复演了无数次,已经枯燥无味了。就是在这个时候,迪尔给我们出了个主意:设法把布?拉德利从他家引出来。
拉德利家的房子强烈地吸引着迪尔。我们一再警告、解释部无济于事。这所房子吸引着他就象月亮吸引着海水一样。不过,最多只把他吸引到拐角处的电杆下。这里离拉德利家还有相当一段距离。他常常站在那儿,紧紧搂着那根粗大的电杆,出神地凝望,内心充满了好奇。
我家旁边是个急拐弯,拉德利家的房子就插在这个拐弯里。朝南走,你正好面对他家的走廊1人行道沿着他家的地界转了个弯。房子不高,很久以前,墙壁是白颜色,有纵深的前廊和绿色的百叶窗。不过,现在墙壁的颜色早已黯淡成和院子里的石板地一样的蓝灰色了。由于长期的风吹雨打,屋顶板在前廊的屋檐上耷拉着,几棵橡树遮住了阳光。一根木桩的残余部分没精打采地守卫着前院——一个从没有人打扫过的“干净的”院子。院子里杂草丛生。
房子里住着个阴险恶毒的幽灵似的人物。人们说他活着,可我和杰姆从没见过他。人们还说月亮西沉后,他就会出来,在别人的窗子外向室内窥视。如果一次寒潮后杜鹃花冻死了,那一定是沾染了他呼出的毒气。梅科姆镇上的任何小偷小摸事件都被人认为是他千的。有一向这个镇上夜间接二连三地出事,搅得全镇鸡犬不宁:人们喂养韵家禽和其他爱畜常常被人弄得缺肢断腿。尽管后来发现罪犯是神经失常的艾第——这个人最后跳进巴克?埃迪河湾中淹死了,可是人们的眼睛还是老瞅着拉德利白勺房子,不愿放弃最初的怀疑。在黑夜,连黑人都不愿从拉德利家的房前经过,他们常常绕到对面的人行道上,一边走一边吹口哨壮鹏。梅科姆学校的球场与拉德利家的地界毗邻。拉德利家有个养鸡的院子,院子里高大的核桃埘上的核桃常常掉进学校校园里,但这些核桃总在那儿,没有哪个孩子会去碰一碰:拉德利家的核桃会要你的命。棒球掉进他家的院子就等于丢失了,没有谁敢去问。
这所房子的不幸在我和杰姆出世以前就开始了。其实,那时在整个镇上,拉德利家的人不管到哪儿都会受欢迎。但他们从不与外界接触,这在梅科姆镇的人看来是一种不可原谅的怪癖。镇上的主要消遣活动是上教堂做礼拜,可是他们不去,只在家里做礼拜。拉德利太太难得在上午十时左右横过马路到对面的邻居家里和大家一道喝喝咖啡,休息休息,当然也从不参加任何宗教团体。拉德利先生每天上午十一点三十分步行到镇上去,十二点又很快回来。有时拿回一个棕色的纸袋,邻居们揣测里边一定装着这家人吃的和用的东西。我从不知道老拉德刺先生靠什么谋生——杰姆说他“买棉花”,这是无所事事的委婉语。可是,就人们的记忆所及,拉德利先生和他的妻子带着两个儿子一直住在那儿。
另一件与梅科姆镇的习惯格格不入的事情是,拉德利家的门和百叶窗在星期日总是关着的。在这个镇上,一般人只在家里有病人或者寒冷的冬天才把门窗关上。每周的七天里,这里的人总是在星期日下午进行正式的相互拜访:妇女穿上紧身胸衣,男人穿上外农,孩子们穿上鞋子。但是要在星期日下午爬上拉德利家的台阶叫一声“你好”,这却是左右邻居们从没做过的。他家没有纱门。有一次貔问阿迪克斯他们以前是不是有过纱门,阿迪克斯说有过,不过是在我出生以前。
根据街坊中流传的说法,拉德利的小儿子十多岁的时候曾跟由萨勒姆来的一些坎宁安家族的人混在一起。这些人属于住在这个县的北部一个令人迷惑不解的很大的氏族。他们结成一伙,组成了一个梅科姆镇还是第一次见过的帮会一类的团体。虽然没干什么坏事,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引起了全镇的议论,他们在大庭广众之中受到三个布道坛的公开誉告。他们在理发店周围闲逛,星期日开着车子去阿波兹维尔看电影,他们去本县河边上的赌窟——“露珠小店和钓鱼营地”参加跳舞’他们还喝自制的威士忌烈酒。镇上没有人有足够的勇气告诉拉德利先生他的儿子结交了一些狐群狗党。
一天晚上,这伙人一时心血来潮,开着一辆借来的小汽车在广场上倒来倒去。梅科姆镇的老法院差役康纳先生企图逮捕他们,但他们拒捕,后来把康纳先生锁在法院的厕所里。镇上的人认为不惩办一下这帮人不行了。康纳先生说,他认识他们中的每一个人,他决心承担责任,决不让他们逍遥法外。因此这些青年人被带到法官面前,罪名是破坏秩序,扰乱治安,聚众斗殴,在女人面前或女人能听到的地方使用下流的语言。法官问康纳先生为什么控告里包括最后一条罪状,康纳先生回答说,他们叫骂的声音那么大,他敢肯定,镇上的每个女人都听到了。法官决定把他们送往州立工艺劳作学校’有时候;青年人被送列那儿纯粹是为了供给他们饭菜和舒适的住房:那儿根本不是监狱,呆在那儿一点也不丢脸。但是拉德利先生的看法完全相反。如果法官释放亚瑟的话,拉德利先生愿意保证亚瑟不再惹麻烦。法官知道拉德利先生会恪守诺言,便很高兴地把亚瑟放了。
其他青年人到了工艺劳作学校后,接受了州内第一流的中等教育。其中一个最后在奥伯恩半工半读完成了工程学校纳学业。从这以后,每周其他几天也和星期日一样,拉德利家总是门户紧闭。拉德利的小儿子有十五年没有露面。
但是有一天(这一天在杰姆的记忆中已经淡薄),好几个人听到了布?拉德利的声音,并且还看见了他。但杰姆没赶上。他说,阿迪克斯从来不大谈拉德利家里的事:每当杰姆问他时,阿迪克斯的唯一答复就是要他别管别人的事,拉德利家的事留给他们自己去管,他们有这个权利。但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杰姆说阿迪克斯摇着头,嘴里说;“嗯,嗯,嗯。”
杰姆的大部分消息都是从斯蒂芬尼?克劳福德小姐那儿得来的。她是邻近的一个泼辣的女人。她说,这事的前前后后她都知道。据她说,有一天布?拉德利正坐在客厅里,从《梅科姆论坛报*上剪下一些消息,准备贴到剪贴本上,他父亲进来了。他父亲在他身边走过时,他用剪刀捅进他父亲的大腿,然后拔出来,在自己裤腿上擦了擦,叉继续去千他自己的事。
拉德利太太尖叫着冲到街上,说亚瑟要把全家人都杀掉。但是司法官赶来时,发现布正坐在那儿剪他的论坛报。那时他三十三岁。
斯蒂芬尼说,当时有人建议,把布送到塔斯卡卢萨精神病院去过几个月可能会有好处。可是,老拉德利说,他们家的人是不会去精神病院的,因为布并没有疯,只是有时容易激动罢了。他承认把布关起来是可以的,但又坚持布不应该受到指控:他不是罪犯。县司法官不忍把他和黑人关在同一个监狱里,于是把布关在县法院的地下室。
布是怎样从地下室放出来,又怎样回到家里,杰姆已记不清楚了。斯蒂芬尼?克劳福德小姐说,镇上的官员告诉拉德利先生说,如果不把布带回去,布会在发霉的潮湿中死掉。再说,县里也不能老是白白地养着他。.
谁也不知道拉德利先生使用了什么恫吓手段使得布不再露面。杰姆猜想拉僖利先生大部分时间都用链条把他拴在床上。阿迪克斯否定了这种猜想,认为不是那么回事,说还有其他办法能使人变成幽灵。
我清晰地记得拉德利太太偶尔打开前门,走到前廊边上,用水浇她的美人蕉。但是每天我和杰姆都能看到拉德利先生进城又回来。他很瘦,脸上皮肤很粗,双目无神,甚至不反射什么光线。他的颧骨很高,嘴很大,上嘴唇薄,下嘴唇厚。斯蒂芬尼?克劳福德小姐说他诚实正直,只有上帝的话才是他唯一的法则。我们相信这位小姐的话,因为拉德利先生的姿势总是笔直笔直的。
他从不跟我们说话。每当他从身边走过时,我们总是低着头,看着地面说:“早上好,先生。”而他总是咳嗽一声作为回答。拉德利先生的大儿子住在彭萨科拉,每年圣诞节回家一趟。他是人们看到的出入这所房子的屈指可数的几个人之一。从拉德利先生把亚瑟带回家那天起,人们就说连这所房子都死掉了。
有一天,阿迪克斯对我们说,要是我们在院子里喧闹,他就要打我们的屁股,并且授权卡尔珀尼亚,他不在时,只要听列我们吵闹,就代替他行使权力。原来是拉德利先生快要死了。
他并没有很快死去。锯木架在拉德利家的两端堵塞了道路,人行道上铺了麦秆,来往的车辆全都改道走后街。雷纳兹先生每次来看病人时都把车子停在我家门前,然后步行到拉德利家去。有好几天,我和杰姆只能蹑手蹑脚地在院子里走动。最后,锯木架搬走了。当拉德利先生从我家门前最后一次经过时,我们都站在前廊上观看。
“瞧,上帝创造的这个最卑鄙的人离开了人世。”卡尔珀尼亚喃喃自语道,并且若有所思地朝地下吐了一口唾沫。我们吃惊地看看她,因为卡尔珀尼亚很少谈论白人。
左邻右舍的人都以为拉德利先生入土后,布就会出来了。但他们猜错了:布的哥哥从彭萨科拉回来了,取代了拉德利先生。他跟他父亲的唯一差别是年龄。杰姆说内森?拉德利也“买棉花”。不过,我们向他道早安时,他会圆我们的话。有时。我们见他从镇上回来,手里拿本杂志。
袍德利家的事,我们告诉迪尔的越多,他就越想知道,抱着拐角处的电杆站得也就越久,想得也就越多。
“真不知道他在那儿干什么,’他常常自言自语地说,“好象就要把脑袋伸出来似的。”
杰姆说:“他会出来的,真的,在漆黑漆黑的时候。斯蒂芬尼?克劳福德小姐说,一次她半夜醒来,看见布在窗外直愣愣地望着她……布的脑袋象个骷髅。迪尔,难道你晚上就没醒过,没听到过他的声音吗?他这样走路……”杰姆在石子地上拖着脚走。“你知道雷切尔小姐为什么晚上把门锁得那么严实吗?好几个早上,我看到后院有他的脚印。有天晚上,我听见他抓搔我家后面的纱门,可是等阿迪克斯赶到时,他已经走了。”,
“不知他是个什么样儿?”迪尔问。
杰姆把布作了一番听来颇有道理的描绘:从他的脚印看,布大概有六英尺半高;他抓松鼠吃、抓猫吃,这就是他手上有血迹的原因——要是你生吃小动物,就永远也洗不掉手上的血迹。他脸上有条锯齿形的长长的伤疤;牙齿是黄色的,并且被虫蛀坏了;两眼向外鼓,还老流口水。
“想办法把他逗出来,”迪尔说,“我想看看他是个什么样儿。”
杰姆说如果迪尔想找死的话,只须走上去敲敲那扇前门。
我们第一次进攻的原因不过是因为迪尔说杰姆不敢超过拉德利家的大门,并且拿一本《灰色的幽灵))对两本《托姆?斯威夫特》与杰姆打赌。杰姆长这么大,打赌时从没示过弱。
杰姆思索了整整三天。我猜想,他爱荣誉胜过爱自己的脑袋,因为迪尔轻而易举地把他说服了。“你害怕了。”迪尔头一天说。“不是害怕,只是尊重他,”杰姆回答说。第二天,迪尔说,“你太胆小了,连用大脚趾挨一下他家前院的地面都不敢。”杰姆说他不这样看,自上学以来,哪天上学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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