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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花魁劫-第14部分

小说: 花魁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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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兴趣的话,大可以跟着我们一起成行。省得一天到晚跟那撩事斗非的三姑六  婆在一起,事必要弄至家无宁日,才叫安乐!顶怕她以此作为精神寄托。」  

我苦笑。  

才说到关节儿头上去,那敬瑜姑奶奶就出现了。说:「细嫂,大嫂有请呢!」  

我应了声,随着她走进客厅去。  

「小三,我有句说话问你!」  

聂淑君的面色并不好看,一副阴恻恻,是既恼怒,又得其所哉的一副暧昧表情。  

「什么事呢?」  

「你跟那个做钻石生意的泰国男人,很熟络吗?」  

「潘浩元?」我想了想再答:「是敬生的大客户。」  

「你认识人家多久了,怎么又是鲜花,又是烛光晚餐的?敬生才过了尾七不久呢!  」  

我吓那么一大跳。  

怎么我好象活在恐怖的政治阴谋里似,有人静观我的动静,又忙于通风报讯。  

我的自由,显然被干涉了。  

这还不打紧。  

最令我悲愤的是聂淑君的语气,活像我已经成了出墙红杏。  

这层冤屈,我怎生吞得下去?  

对我固然是侮辱,对敬生,也是太不敬了。  

「大少奶奶,请别有什么误会,潘浩元且是我的老同乡,我们从小就认识的。」  

「啊!原来是细嫂育梅竹马的老相好!」  

我恨不得撕那姑奶奶的一张乌鸦嘴!就只怕沾辱了我一对清白的手而已。  

「本来呢,世界是新潮世界。连敬生本人在生,也未必管得住你,我就更没有这番  资格了,只是人言到底可畏,敬生也真待你不薄,贺家在社会上又薄有名声,你且留一  留手,凡事别太张扬,让人家抓了当笑话讲!」  

我气得双眼要爆出火来,若不是此时贺智出现,挡到她母亲面前去,我怕要扑到聂  淑君身上去,跟她拼了。  

忍了她二十年,在敬生弃世的今天,她更变本加厉地迫害我,我是忍无可忍了。  

「妈,你顾一顾自己的身份好不好?街头巷尾的谣言,出于拿是非做人情的八婆之  口,你也好信,也好拾人牙慧的说刻薄话。刚才你的对白,过时陈旧得连电视台的长篇  剧也不屑用,更不配你贺家大少奶奶的名位。」  

聂淑君让女儿这一番数落,吓得呆了一呆。  

「怪人须有理,你不问情由地听人家搬是弄非,有天弄出人命来也算稀奇!」  

「贺智,你这是指桑骂槐,还是有什么意思?我巴巴的来陪在你母亲身边……」  

贺智还未等姑奶奶说完话,就讲:「明人不做暗事,我贺智何须指桑骂槐,我指的  那个一天到晚搬是扯非的人就是你。没有人要求你来跟妈妈作伴,你且现在就回你老家  去,在外头你要讲谁的坏话都可以,别在这儿捣蛋!」  

「贺智,好了,你这是有完没完?」聂淑君看贺智认真起来,一边畏惧女儿的凛然  正直,另一面也维护着小姑子,别教亲戚下不了台。  

「我造谁的语了?当事人还不敢否认她收过花,吃过晚饭!」  

「这就等于跟人家睡过觉是不是?」贺智勃然大怒。  

没想到在社会里头干活的职业女性,真可以如此理直气壮,百无禁忌地挑战生活上  的不公平。  

我是太佩服这种勇气了。  

相形之下,我这些年的所谓涵养,显得如此的小家子气,形同助纣为虐,真是惭愧  。  

「我来告诉你们,我这就跟三姨去泰国探望潘叔叔去,是爸爸生前嘱咐过的,怎么  ,还有什么话说?思疑我陪着庶母远道去幽会吗?简直狗口长不出象牙!」  

一说完,掉头拉着我就走。  

贺智陪我走回家去的一路上,才不胜啼嘘。  

「三小姐,害你动了气,真对不起!」  

「这年头,真是太多的小人当道。妈妈也是盲塞得不得了,她从来没有好好想过,  究竟是怎么样失去爸爸的?她一直以为是你。你的出现使她败下阵来,以为没有了容璧  怡,她就大可以安枕无忧,真是浅见。」  

我不知如何回答。  

进贺家的这些年,几曾听过一句半句公道话。  

如今骤然入耳,感动至深。  

贺智说:「江湖上素来横风横雨,并不因你是富贵中人,就自动减弱,我比你更习  惯兵来将挡,或者可以说,我用的办法,跟你不一样。」  

与贺智走的这短短路途,宛如知已似。  

曾几何时,就和她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只靠了敬生作联系。  

如今中间人不再存在了,原以为顿成陌路,谁知却走近起来。  

人的关系与感情当真微妙。  

为此,我倒更心甘情愿地跟贺智到泰国去,认真的散心。  

当然,更希望有预期的成果。  

潘浩元父子来接我们的飞机。  

我是跟贺智一早讲定了的,不要住到潘家去。  

我还是头脑较守旧的人,尤其经过姑奶奶造谣的一役,犹有余悸,就算是我杯弓蛇  影也好,自欺欺人也好,我和贺智住在酒店里头,总比较心安理得。  

况且潘家没有女主人,住了两个女宾,由两位男士招呼,想想也真不成话。  

潘浩元替我们订好了曼谷的丽晶酒店,他说,这酒店就近著名的四面佛,女人来泰  国,没有不去求她保佑的。又酒店旁的那个宛如香港置地广场的高级商场,正正有一间  潘家的首饰店铺,好让我们去观光。  

在酒店安顿下来后,各人约好了在大堂的咖啡厅等,喝杯果汁或是什么的,才到外  头走走,再上潘家吃晚饭。  

我比贺智更快下楼来,潘浩元招呼着我。  

看清楚他,满脸的热诚兴奋,完全作好了做个好东道的准备。  

潘浩元穿了一件白色的普劳名牌棉纺衬衫,两条壮壮的手臂甩在袖子之外,现出棕  褐色的皮肤,那条剪裁合度的深蓝西裤,又紧裹着两条分明是健硕而踏实的腿,很给人  一种稳如泰山的健康安全感觉。  

我是最喜欢这种感觉的。  

女人是不是大都如此呢?  

抑或因为我的身份,多少象征着给人欺负与看轻似的,故而我更加需要那种备受保  护的感觉了?  

潘浩元叫了饮品,继而打断我的思路:「贺智呢?」  

「她想先淋个浴再下来!」我环顾左右,看不见潘光中,因而问道:「光中呢?」  

「他去打电话。原来在酒楼订好位跟你们吃晚饭,后来,我改变主意,决定在家设  宴,彼此是老朋友,这在家里头总比较舒适,谈得吃得更痛快。其实,应该到我家小住  ,那儿地方还宽敞的。」  

「住酒店不也一样,且方便一点。」  

潘浩元点点头,似是会意,很自然地答:「这也好,若然光中的妻在曼谷,家里有  个女主人才易于款待女宾,我两父子还真不成。」  

我睁大眼睛看牢了潘浩元,一时间不晓得如何反应。  

潘浩元当然觉得我表情有点怪异,问道:「有什么事吗?」  

我才如梦初醒,摇摇头道:「没有,没有。只是我不知道光中已有妻室。」然后,  我觉得这话也实在说得太唐突了,于是慌忙补充:「没给她带点什么礼物来,不好意思  ,我到底是长辈,又是初次见面。」  

「不相干,不相干,客气些什么!反正她到新加坡娘家去了,还带着我母亲一起成  行!」  

「你怎么没有提及已经娶了媳妇呢?」  

既已圆了谎,我便大着胆子,埋怨了这潘浩元一句。  

早知道是使君有妇,我就不用巴巴的携了贺智来此一行。  

一念贺智,心就冷却一半。  

等会儿她知道了真相,失望怕犹在我之上。  

很难得这位富家小姐纤尊降贵的跑来跟潘光中亲近,结果落得如是收场,也真令人  惆怅。  

虽道是连我都装作不知有重点关键在,贺智的自尊仍是受损的。  

在人前出了丑,固然加倍凄凉。  

关起门来摔重重的一跤呢,依然是痛的。  

潘浩元听我这么说,竟还哈哈大笑,道:「我都没有机会跟你提起,我何只已经娶  媳,且已有孙儿呢,今年都已经六岁了。可惜如今跟了他母亲去看望外公外婆,否则让  你见见,包保你喜欢!」潘浩元越说越兴奋:「这孙儿不像父亲,像祖父。  

简直跟我儿时一个模式烘出来似,我跟你从小认识,你来评评看,最公道。」  

我心内重重的叹气。  

贺智走下来了,换上了一身轻便的服装,那头齐肩的棕发,大概是洗过未干透缘故  ,拿橡筋松松地束起来,整张姣好的脸大大方方地呈现人前,更添一份明快。  

我们等齐了,就上道去。  

潘家的车子先在市中心兜了一圈,潘浩元很热心地介绍名胜。我因心内有所牵挂,  注意力集中在潘光中与贺智二人身上,竟没有装载什么曼谷风貌。  

甚至车子停在潘家家门,我还混混噩噩的不晓得已抵目的地。  

「到了呢!」潘浩元提我,且打开了车门,伸手扶我下车。  

是一幢相当新疑摩登的大厦,大堂入口处全铺上乳白色的云石,四周是几根黑色白  花云石的圆柱,电梯以镀金支住镶嵌着茶色玻璃,完全一派金碧辉煌的气势。  

潘家在大厦顶楼一层复式的单位内。  

电梯门才一打开,就知道是婢仆如云的富豪之家。  

低下的一层是大厅、小偏厅、书房、饭厅,足有四干多尺,最吸引的是那个宽阔的  露台,站出去,鸟瞰着整个曼谷市。  

本城的夜景虽无香江的气势,然,能够高高的站在所有人的头上,傲视各人的作息  ,可仍旧是相当可观的一回事。  

大厦并非临海而筑,却正正对着河道。  

潘浩元说:「这是曼谷首间可以停泊游艇的大厦,随时可以弃车坐船,一样四通八  达。」  

楼上是六间豪华睡房。再有另一道通往天台的楼梯,原来更上一层楼就是一个装修  得极具园亭风貌的人工园子,并不比我家的后园逊色。  

谁能成为这儿的女主人,怕也是一重福份。  

可惜,作客而来的两位女宾都无缘问鼎了。  

侍候我们吃晚饭的佣人,数目比主人与客人加在一起还多。  

当然,这儿工资便宜。人力成了贫富极端悬殊的社会内的商品,其实是悲哀。  

在香江,没有太多人是认真的贫困。  

据市场调查,住在廉租屋屯内的居民,购买力至高。走在一个屋屯停车场内,竟泊  有相当多的名车。   


第七章
香港人赚钱的机会与能力实为东南亚之冠,只要解决了居住问题,人人口袋都相当  宽松,因而有资格待价而沽,无须贱价出售劳力。跟泰国,是太有分别了。  

饭后,真不知是有心抑或无意,潘浩元跟我坐到天台花园去乘凉,却不见潘光中与  贺智走来加入我们的行列。  

女佣给我们摆上了各式鲜果时,我乘机问:「贺智他们呢?」  

女佣答:「跟少爷在书房里听音乐。」  

潘浩元立即乐不可支地说:「光中要找到知音人了,我那媳妇对音乐与文艺一点兴  趣都没有。」  

我心砰然一动,脸色抹下来,不置可否。  

潘光中究竟有没有把自己的实况给贺智说明白了。  

故意隐瞒,抑或误导,都罪加一等。  

像从前,贺敬生从第一天开始,就摆明车马,可从没有瞒过我什么。  

是我自愿上钩的,也叫没法子的事了。  

当然,其时贺敬生的身份,实在家传户晓,要瞒也瞒不住。否则,他可能也不会如  此坦白。  

迫至走投无路才豁出去,这不能叫做坦诚和大方,或许,我的心是太偏着敬生一点  了。  

女人就有这个毛病,一旦喜欢谁了,就会得为对方找借口,根本都不劳男的做什么  功夫,一切水到渠成,且言之成理。  

无他,只一句话,情投意合之下,没有什么能阻挡得了。  

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你冷了?」潘浩无问。  

「一点点,人有点累,就会觉得额外清冷。」  

「要不要下楼去?」  

「好啊,也是告辞的时候了。」  

「不多坐一会?」对方是有点恋恋不舍。  

「我们还有多天勾留呢!」  

我觉得有快快带走贺智的需要。今儿个晚上,是要找机会告诉贺智,潘光中早已有  妻并有子。  

那潘光中坚持要代表他父亲送我们口酒店去,我也不便推搪,就由得他算了。  

一路上,三个人都不多话。  

其实,以我的观察,光中是个相当文静而沉默的人。见了他多次,话都不多,不像  父亲,健谈爽朗。  

这种阴沉的性格,真不可不防。  

翻心一想,在内叹了一口气。只为他是有妇之夫,在我的跟前少了一重可利用的条  件,我就如此自以为是把罪名编派到他头上去,也真是冤枉的吧!  

贺智和我,分别回酒店房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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