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嫁衣引出三段曲折爱情-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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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于是,我便摆出大姐的模样,大步流星走了进去。
“哎哟哟,我们的小美女怎么啦?小贝欺负你了?”我安慰地拍了拍于晓婕的肩膀,调侃地说。
她竟一下子扑进我的怀里,抱着我的脖子,短促的抽泣声变成了绵长的呜咽。
我抚摸着她伴随哭泣而微微颤抖和起伏的背脊,说:“乖,有什么事,告诉麦淇姐。”眼睛却始终责备地盯着贝明俊,又冲他摆摆手,示意别扩大事态。
《红衣》第一章(13)
贝明俊不服气地歪低着脑袋,脚尖不知在地板上摩搓着什么东西,可表情里却蕴藏了让我琢磨不透的东西。
于晓婕哭了一阵子,没有对手,渐渐平息下来,缓缓松开缠绕我的手臂,无聊地坐到自己的位子上,突然意犹未尽地又冲着贝明俊挑衅地说:“我告诉你,我还就是爱上闻屿了,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不能把你怎么样,不过,你也该问问麦淇同不同意!”贝明俊始终有种毫不示弱的气质。
“好了好了,你们俩都挺大的人了,没有理智吗?”我假装不耐烦地打断了他们,也有意转移话题重心,“这里是报社,你们一上午在这儿吵吵闹闹,自己不干活儿,还让不让其他人干活儿?大家不来说你们,是觉得你们年纪小,刚来实习,有些地方可以原谅,但你们自己总得知道适可而止吧?”
这话倒有些疗效,一帖药下去,乱糟糟的气氛立即清爽平静下来。
贝明俊稍坐了一会儿,气鼓鼓地说:“我去新建的孤儿院采访,落成典礼。”说完,抓起照相机,气势汹汹地走了。
于晓婕低着脑袋,一直坐在我对面的办公桌边,一声不吭。慢慢地,发出类似于吹奏树叶或者喇叭花时的柔弱、绵长的呜咽声。
我觉得歉疚,于是,柔声地安慰道:“晓婕,我的话太重了,你别往心里去,其实我只是想让你们的争吵停下来。”
于晓婕抬起头,眼泪汪汪又无辜地望着我。“麦淇姐,我知道,我没生你的气,我是……”她说着顿住了,激烈地抽泣了几声,夹着颤音断断续续地说,“我是,觉得阿俊他,好像真的生我气了,他以前从来没对我发那么大脾气。麦淇姐,你说,他会不会不理我了?”
“不会。他呀,是无理取闹来着,过几天就没事了。”我肯定地说。
“可是,我刚才说我爱上闻屿了。”她一脸焦急和懊恼。
“那是气话嘛,小两口吵架的时候,什么话不会说?而且,还会怎么伤害对方就怎么说,正所谓‘爱之深,恨之切’嘛,过后,一两句甜言蜜语就统统融化了,抱在一起亲热还来不及呢,是不是?”我说。
于晓婕终于收住了哭泣,虽然眼角还挂着亮闪闪的泪光,嘴角却已经露出掩掩藏藏的笑容。
“我想也是,我和阿俊都恋爱四年了,大一刚进校门,他就开始追我了,有一回,他在我们女生宿舍楼下面的空地上,用红色油漆写了很大的‘I Love You’几个字,还在楼下一个劲儿叫我看,全宿舍的女生都看见了。”于晓婕越说越沉浸其中,脸上情不自禁地沾沾自喜,然后“扑哧”一声笑起来。“你知道后来怎么了吗?”她问我。
大学生活对我来说仿佛隔世一般陌生又毫无意义了,我勉强笑着问:“怎么啦?”
于晓婕吃吃地笑得不可自抑:“阿俊被学校里警告破坏公物,还罚他打扫食堂一个月。”
“那他可是为你受罚哦,你不感动?”我说。
“当然感动,我就立即答应做他女朋友了。”
“很经典的大学求爱苦肉计,值得一试。”我边开玩笑,边去饮水机处接水,而我大脑的一部分开始分配给我正在准备的采访了。
“麦淇姐,你在大学里谈过恋爱吗?”于晓婕继续围绕着大学恋爱的话题。
“嗯,算有过吧。”我几乎不愿提那些叫人难受的过去。
“后来呢?”
“分手了。”
“为什么?”
“他,毕业了,要出国念书,而我在学校获得免试读研的机会,所以我们就分开了。”那段感情在我心里遗存的碎片有时还是能划伤我,虽然伤口不深,但也许是经历时间沉淀的缘故,很难愈合。
“你还爱他吗?”于晓婕依然天真地追问。
我无心作答,便借口要外出采访,离开充满大学时代回忆的办公室,事实上,离我和采访对象预约的时间还有些时候。
我无所事事地在街上闲逛,本想找个清静的茶室或者咖啡馆挨过那些时候,但身体里却有种挤满肥皂泡似的脆弱、凌乱又胀鼓鼓的感觉,叫人安坐不下来。
天色露出严肃而沉闷的灰白,就如行色匆匆的过往路人一般,让人觉得存在,又仿佛不存在。幸好天空里飘了薄薄的一丝小雨,虽然小得连水泥街道也没有能力染湿,每一滴雨珠都被不留痕迹地淹没在路面的尘土里,但那雨丝落在皮肤上湿润而清凉,对我烦乱的情绪来说,却是一种不错的慰藉。
我漫无目的地散步,不知怎么,眼前竟出现了通往闻屿家的那条小弄堂,也许我是了解其中缘故的,只是不敢正视自己而已,将一切怪罪于那束迷惑的红玫瑰。
第一次来这儿是为了采访,我急于找到闻屿的住所,顾不得欣赏;第二次来这儿是在闻屿的车子里,疾驶而过,来不及欣赏;第三次来这儿,我才有机会和兴致细细地驻足观望。
弄堂是长方形的青石板铺就,至多一米多宽,路面光滑洁净,在水泥地上无能为力的小雨点已经悄悄在石板路上湿了一片。夹起弄堂两面的是各家各户露在最外面的白墙黑瓦,里面的建筑大多会是精美的木质结构。随眼望去,细密的青苔爬满路边墙角,有几分生动的沧桑,更有几分清爽的古朴。除了河道里偶尔传来的汽笛声和不知何处发出的几声蟋蟀叫,四周静得像一幅油画。我突然觉得,多少有点明白闻屿对这里的恋恋不舍了。
《红衣》第一章(14)
我在那条弄堂口犹豫了一会儿,向旁边一段岔路走去。那是一条比弄堂稍微大些的陈旧水泥小路,和闻屿住的那片老式小楼相比,这儿几乎都是些有年头的低矮平房,如今住着的也大都是些外地来的打工者。我随意地从一两家敞着的门里望进去,光线昏暗而浑浊,连客厅墙上的挂历图案也瞧不太清,这大概就是过去富人区与穷人区的明显划分吧?
预约采访的时间差不多了,我加快了脚步,也无暇走马观花了。在我即将走出那段岔路的时候,我似乎感觉到迎面有个清洁女工的视线始终追随着我。她的左脚有些跛,每跨出一步,身子便微微向左边倾斜一下,她也利用这个机会瞧我一眼,那眼神专注而用力,仿佛能刺入我的身体,又仿佛透出友好和暖意。
女人戴着一副大口罩,将整个脸严严实实地遮起来,仅仅留出一双眼睛,但我还是清晰地感觉到她身上有什么东西是我所熟悉的,它们就在我的眼前晃动,可我分辨不出来。
我和她匆忙擦肩而过的时候,她回避地低下头去,我显得若无其事,刚走过几步,又忍不住回过头来,恰巧和她回身的目光相遇。女人立即转回去,继续不紧不慢地划动手里的扫把,我也没头没脑地僵持了一两秒钟,仍旧奔赴我的采访。可是,和那个陌生女工似曾相识又没有头绪的感受一直折磨着我,像是用羽毛挠着我的痒痒,挑逗而难受。
采访并不是太顺利,我所约的那个房地产商,也是我们报纸“人物专访”版面的下一位主角,因为有笔重要生意临时推迟了采访时间。但是他公司漂亮的接待小姐大约受了老总的指示,生怕冷落我们这类有“无冕之王”头衔的家伙,因而,不停地与我谈论化妆、美容、服装和包饰之类令我毫无兴趣的话题,我几乎挤不出一点空隙缓解我心里的“痒痒”。
在那公司接待室里,我几乎被接待小姐过度的热情烘烤了整个下午,才潦草地采访了老总。终于疲惫干瘪地回到家,以为可以清净些了,也可以舒坦地琢磨一下那个女人了,贝明俊却行色匆匆地赶来了。
“麦淇,我今天去孤儿院采访,得了一个好创意,你听听怎么样?”贝明俊略有些激动,喜形于色。
“怎么?不生我的气了?”我无精打采地取笑道。
“谁生你的气了?我是有正事才走的!”贝明俊义正严词地说着,在吧台上取了一罐可乐,打开时发出炸裂般的声音,“真够响的,这里面装了什么,炸药吗?”他胡言乱语地摇晃身子,坐到我身侧的沙发上。
“跟你差不多,一肚子坏水!”我抿着笑,瞥了他一眼说,“小贝,你也就快是大人了,该学会对感情负责,晓婕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你说呢?”我俨然一位语重心长的导师。
“我已经是大人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一脸玩世不恭的笑容,然后咕咚咕咚地喝完了半罐可乐。
“好,你这样说最好!你和晓婕是天生一对,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我立即强调道。
贝明俊扑哧一声狂笑出来:“都什么年代了,还说这样话,有什么能成‘千古恨’的?爱情?事业?狗屁吧!”
我倒被他说得几分无聊和虚弱了,于是,将话题拉了回去,问道:“你刚才说什么?今天采访得了什么好创意?”
贝明俊猛地像只快乐的野兽一样跳了起来:“对了对了,我的创意,麦淇,你得听听,你一定会觉得我是个天才!”他的激情从他全身的每一个毛孔里溢出来。
“好的,我在听。”我坐挺了,用手梳了梳凌乱的头发,故作精神状。
“我刚才在孤儿院门口遇见几个小鬼,五六岁的模样,才这么高,就会抽烟了。”贝明俊用手在大腿上比划了一下,兴奋地说。
“哦?有这样的事?”我情不自禁笑了笑,“现在的孩子呀,什么都敢试试,无法无天了。”
“当然是真的,其中一个小鬼不知从哪儿弄来支烟,洋洋得意地在其他两个小鬼面前炫耀,还只许他们尝一口,特别逗!”贝明俊说着,意犹未尽地大声笑起来。
“哪儿的孩子?孤儿院的?”我说。
“我有意问了一下,小鬼们都承认是孤儿院的。麦淇,你猜怎么着?我突然灵感爆发,给他们拍了不少照片,主要是那个叼着香烟的小鬼。”他似乎沉浸在自己的思维中,说话的时候在我跟前来回地走。
“拍了照片做什么?写‘孤儿院儿童流浪街头以烟充饥’这样的报道?”我闲散地靠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逗问他。
“什么呀,你不会这么小看我吧?如果我的脑子就这么普通,也不至于特地来向你汇报我的创意了,你说是不是?”贝明俊甚至带着一种夸张而幽默的表演,说话的时候拎着眉毛,皱着眉头,那口气让我想起了家喻户晓的美国系列剧《成长的烦恼》中油嘴滑舌又让人爱不释手的迈克。
“好吧,别贫嘴了,说说吧,什么想法?”我笑着说。
“你想他们是孤儿院的孩子,是不是?”他边说边在我对面的沙发上缓缓坐下。
“是。”
“孤儿院的孩子意味着没有父母。”
“对,怎么啦?”
“没有父母就没有人管他们嘛,你怎么还没明白!”他得意又厌烦地用很快的语速说。
《红衣》第一章(15)
“你是说利用你拍的照片编造假新闻?”我怀疑地问。
“这回聪明了,但那不叫‘编造’,叫‘创意’。”
“那你想创意成什么样?”我的反感情绪开始滋生。
“还没想好,反正可以离谱一点,也许是关于艾滋病孤儿或者是儿童吸毒之类的故事,要悲惨点的,你觉得如何?”他依然得意洋洋。
“小贝,这样的事情千万不能做,孤儿院的孩子由政府管,虽然像你说的,那里的孩子多,不可能像独生子女家庭当宝贝似的,但古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假新闻一露馅,你的记者生涯就完蛋了!”我有些着急,语气便有些过火,“就算这事情没被戳穿,报纸一旦登出去,大家会寻找当事人,你怎么向其他媒体交代?”
“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只要你不露出去,没有人会知道!”贝明俊恼羞地冲我嚷道,“麦淇,你不也常说,男人要以事业为重,可是太平盛世里当记者,猴年马月能有个出头日?不是这里的广告牌让人涂了,就是那里的小区里居民打架了,我们就像清洁工一样赶来赶去捡社会垃圾。你当了这么久记者,遇见过几回能出头露面的大新闻?”
他说得气喘吁吁,也把我问哑了,在我的爱情和事业的较量中,爱情的砝码已经一点点减弱,我的那种失重感又何尝不想在事业中得到补偿?
“小贝,你说得有道理,记者这一行要有些成绩也确实不容易,可是,我总相信‘君子爱财’,应该‘取之有道’,胡来总是不行的。”我的口气缓和了很多,几乎是语重心长地劝慰。
“麦淇,我还以为只有你会理解我呢,真是让我扫兴!”他鼓囊囊的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