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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轰趴魔人-第1部分

小说: 轰趴魔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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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彩内容载入中·关于魔人韦

    旧历年过后,韦突然想写一个小系列,是关于三兄弟的故事,于是开始盘算该取什么样的书名才好。

    韦是日也想、夜也想、吃饭也想,跟COCO玩还是想,想了好久、好久,不论是看电视、上网都无时无刻不想,可说是想破了头,忽然间,脑中灵光一闪,整个人像是被雷给劈中了,终于让我给想到书名了。

    于是焉,《轰趴魔人》诞生了!(当!当!当!拉拉炮庆祝~~)

    依照往例,韦与小编开始电话连络讨论档期与书名、系列名。

    “啊?妳说书名叫什么?”小编的声音似隐隐透露出不安,再次向韦确定。

    “叫《轰趴魔人》啊!『轰趴』就是那个Homeparty,魔人是恶魔的魔。”韦很快乐的在电话这一头跟小编报告。

    “……我觉得这个书名好恐怖哦!”好心的小编终于道出她的不安。

    “恐怖?哪里恐怖?”韦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不晓得哪里恐怖来着?在韦的计划里,这是一个爱情故事,不是恐怖故事呀!况且以韦的胆小性格,真要写恐怖故事不先把自己吓个半死才怪,哪还会有办法吓别人。

    “就是魔人这两个字好恐怖。”

    “哎哟,不会啦!妳不觉得这两个字很赞吗?”韦当下大笑,安抚着小编,要她别怕,韦绝对不会写出像蓝胡子一样以杀妻为乐的男主角,韦的男主(猪?)角绝对再正常不过了。

    “那系列名叫什么?”小编好像粉无奈的再问。

    “就叫『爱上魔人』,怎样,很简单明了对吧?”韦沾沾自喜,好不容易取个好记的书名、系列名,要韦如何不得意咧?

    “……”电话这头的小编着实被韦吓坏了,脑中可能不断的浮现“魔人”二字,肩膀快被沉重的“魔人”二字所压垮,深怕读者也会被韦给吓坏。

    “妳要不要换个书名和系列名?”小编好心建议。

    “不要啦!我很喜欢这个书名,好不容易取的呢!要我再想也想不出其他的来了。”韦坚持要这个书名,所以干脆对可怜的小编耍赖(CCC),因为好不容易才想到,又觉得挺特别的,真要韦就这么放弃,韦可是会不甘心滴。

    小编在没有办法之余,唯有黯然答应,她心底有多不安就让韦昧着良心不去想了,呵!呵!

    后来,同一天,在网上遇见好友──阿乙,韦很快乐的跟阿乙报告新书名。

    “阿乙,我跟妳说哦,我的新书名叫《轰趴魔人》,妳觉得如何?”称赞我一下吧!快称赞吧!

    “啊?!好可怕哦!妳怎么会取这个书名?换啦!”阿乙立刻大举反对的牌子,连最基本的称赞都没有,实在是不够朋友!(啧!)

    “哪里可怕?”当场韦脸上有了三条线。怎么小编说恐怖,阿乙说可怕,难道这个书名真的这么教人无法接受?

    “就是『轰趴』呀,我讨厌『轰趴』。”阿乙很正经的发表她的看法。

    “……我又没叫妳去参加『轰趴』,会取名为《轰趴魔人》是因为女主角爱开『轰趴』咩!”阿韦当下不管大家的意见,一意孤行,顺道和好友解释书名的缘由。

    阿乙最后也放弃说服韦了,因为韦早已乐在其中,听不进其他声音。

    在写这篇序时,《轰趴魔人》早交完稿,可韦不禁想,这个书名真那么吓人吗?正在看此书的读者大大们,你们也被韦给吓到了吗?还是书放在架上就吓得大家不敢翻阅?

    别将子啦!不要轻易的被书名给吓着,其实内容一点都不吓人哦!韦是真的、真的很喜欢这个书名呢!当然也希望各位读者大大们能喜欢,不然这个书名真的是白取了呢!〉〃〈~~

    不过小编说了,要韦在前面写篇序特别说明魔人的意思,免得不知情的读者被骇着──

    所谓魔人,指的是对某件事特别专注或执着。比如爱开轰趴的,就叫《轰趴魔人》;想爱又不敢爱的叫《拒爱魔人》;对小事、小细节很认真的就可称之为《认真魔人》……很多、很多,都能冠上魔人二字。

    (砰!一拳突然袭来,将韦打飞出去。)

    (啊~~~韦飞出去了,高高的飞出去了。)

    (谜:不是说在解释魔人二字吗?怎么变成了打广告时间?)

    (高高飞出,重重落地,跌散了全身骨头,再重新组合。谁?!是谁打偶?偶只是做个小广告嘛!难道将子也不行?让偶打个小广告过过瘾嘛~~)

    呜……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请大大们多多支持韦的【爱上魔人】系列哟!(冒着再被揍的风险,捂着被打肿的脸颊边哭边打广告。)

    卫家三兄弟需要大家热情的支持(韦也需要更多、更多的热~~情~~羞ing),看完了深情的二哥卫少商,接下来还有爽朗的小弟卫少阳及木头大哥卫少泽要出场,希望大家会喜欢这个新系列。

    (谜:广告打完了吧!要更多、更多的热~~情~~是吗?就让我的拳头以更多、更多的热~~情~~来招呼妳吧!)

    (呀~~救命呀~~小编~~妳说!谜之声是不是妳派来的?它打人好痛呀~~救~~命~~呀~~)

    ·精彩内容载入中·
第一章
    ·精彩内容载入中·小甜甜布兰妮的歌曲活泼地由音响震天欢唱出,五光十色的灯光照射在舞池中,年轻的男男女女正尽情扭动肢体,发泄过多的精力。

    被热舞的男男女女包围在场中的是一名长得十分甜美的长发女孩,她穿着极短的短裙,展露出一双修长雪白的美腿,纤细的腰肢随着音乐摆动,性感的舞姿勾得在场所有年轻男子心头发热、发痒,不断朝她靠近,妄想一亲芳泽。

    她的舞姿热情狂放,飞扬起的秀发散发出蛊惑人心的玫瑰幽香,丝丝缕缕飘荡入心,醉人的眼波流转顾盼,她一直以来都是众人欣赏爱恋的中心点,有她在,就会有光与热。

    花藜,她热情有劲、出手大方,加上父母对她宠爱有加,教她要什么就有什么,每个月找名目举办“轰趴”乃是家常便饭,身边的每个朋友都喜欢她,不仅是为了她长得美丽,而且她花钱连个眉头都不会皱一下。只要跟她一起出去玩乐,半毛钱都不用花,所有的吃喝玩乐全由花藜一手包办,所以只要她一通电话,半小时内就能号召一群朋友陪同她一块儿玩乐,有得吃、有得玩,谁不会由她随Call随到?

    在他们心底,花藜就是天生命好的大小姐,生在这世界的目的就是每天让自己过得很快乐,生命中没有任何事值得她去烦恼。卡刷了,有她爹地买单,不小心闯了祸,自然有她那横行黑白两道的爹地解决,无聊时,就号召朋友到饭店举办“轰趴”,就算被饭店业者列入最不受欢迎的客人,她也不在乎,依旧照自个儿的喜好行事,这世间没有什么人、事、物能让她感到困扰、不顺心。

    她的生活就是如此惬意自在,每天醉生梦死,玩累了就睡长觉,醒来后,再思考该上哪儿玩。至于工作嘛,她是她爹地的挂名助理秘书,会挂个名是因为出了门去有个称头的职业比较好自我介绍,总不好告诉旁人她生命的最大意义就是吃喝玩乐是吧?

    飞扬的笑容显示出她的好心情,花藜快乐的享受众星拱月的滋味,男生们愈是对她露出渴望的表情愈是教她笑开怀,银铃似的娇笑声不断传出,包围在她周围的男生便跳得更为卖力,以博取她欢心,暗自猜测有没有与她共度良宵的荣幸。

    他们实在哈花藜太久了,她是如此甜美热情,每次和她出去玩,他们都不由得猜想,她会不会与自己来段激狂的一夜情?

    每次他们总是怀抱期待而来,然后失望散场。尽管结果老是令人失望,他们还是不会拒绝她的邀请,谁晓得会不会突然有天美梦成真呢?

    花藜跳得尽兴,在一曲终了时,终于娇喘吁吁回到原来的座位坐下,拿起桌上的啤酒畅饮。

    虽然是坐在沙发上,不过她的身躯犹随着音乐摆动,嘴里边哼着歌。

    “嘿!花藜,再下场来嘛!”见她离场,男孩子们呼叫着她快点下来热场,她不在场内,可是让大伙儿少了不少乐趣。

    花藜再啜饮了口啤酒,朝他们摆摆手,要他们先放她一马,继续好好的玩,等她休息了会儿,便会自动再下场热舞。他们意会的点了点头,跳得更加狂放。

    透过幽暗的灯光,看着场中快乐舞动的男男女女,不管是朋友或是朋友的朋友都聚集一堂,每个人是跳得那样开心,看得她不自觉的也张扬出更加灿烂的笑颜。

    人生本该如此!大声歌唱、大口喝酒、快意欢笑,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天会怎样?呵。

    她摇头晃脑,让酒精麻痹她的神经。

    原先在场中热舞的一名金发男子见她似陶醉在愉悦的气氛当中,不安分的眼眸瞟了瞟,见众人都火热的舞动着,没有人留意花藜,于是他晃到了花藜身边。

    他潇洒的甩了甩及肩的金发,坐到花藜身边,朝着她摆了个自认为最帅的Pose。

    “花藜,妳累了吗?”以他最深情的双眸对着花藜猛放电,帅吧!

    “不会呀。”花藜耸了耸肩娇笑。

    “我看妳坐在这,以为妳已经累了呢!想说来帮妳捏捏、捶捶。”见花藜好像还没被他强大的电力所电晕,他继续猛力放电,企图将花藜电得晕头转向,分不清今夕是何夕。他可是座强大的发电厂,不信会电不倒花藜。

    “呵!你真好。”花藜听他这么说,笑得更为娇艳。

    男子以手拨了拨发。“大家都这么说。”嘿!嘿!花藜就要上钩了,只要他再加把劲,今晚……嘿!嘿!嘿!

    花藜闻言噗哧笑出声。这男人在想什么她一目了然,不过是懒得说穿,任由他去耍猴戏罢了。

    “花藜,妳觉得我如何?”男子再摆了个Pose,以最为深情款款的口吻问。

    “很好呀。”花藜笑颜灿灿,坏坏的逗着他玩。

    有她这句话,让男子增加不少自信心,这代表她对他的印象不错,两人要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并不难。

    “既然如此,妳可愿意与我交往?”男子提出要求。拥有花藜这样的女友,不论怎么看都是好处多多,一来她长得很漂亮,带出去在朋友间会让他很有面子;二来,她家钱多,她老子似乎疼她疼得很,跟她在一起,什么花费都不用从自个儿的口袋掏出来,而且还能拥有高级享受,这样好的事,怎么能放过?

    对于她,他可是盘算了许久,相信和他抱持相同想法的人不在少数,所以手脚不快点怎成?他可不想让旁人捷足先登,占尽便宜。

    “呵!呵!你想当我的男朋友?”花藜清澈的双眸定定盯着他。

    “是的,我喜欢妳好久、好久了,妳呢?是否愿意接受我的爱?”男子轻执起她的双手,深情告白。

    花藜微噘着朱唇问:“你喜欢我哪一点?”

    “妳的全部!”耶!上钩了!上钩了!光看花藜的表情,他就知道自己即将成功赢取她的芳心。哎!要钓上她实在是太简单了,一点挑战性都没有,让他有些小失望呢!或者该说他魅力无限,所以她无法抵挡,只能拜倒在他酷炫的垮裤下?

    不论如何,等花藜上钩后,明天的他将会变得很不一样,他甚至已经开始计划要如何让花藜为他砸下大把钞票,来满足他个人小小的物质欲望。

    “是吗?你是第九百九十九个说喜欢我全部的人了耶!”花藜好不失望的两手一摊,觉得他的说法太过无趣,一点新意都没有。不知道有没有哪个人能想出个比较有趣的词来逗她?

    “呃?”原以为她已经上钩,没料到她会这么说,男子愣了愣。

    难道说他的男性魅力无法迷倒她?怎么可能?他对自身的魅力可是自信满满,花藜怎么可能会不喜欢他?一定是他误会了她的意思,也许她是在逗着他玩……别紧张!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没有问题的。

    “所以你可以当我第九百九十九号男友。”花藜收回了被他掌握的雪白小手,轻拍了拍他的头,像是在拍抚小狗。

    “不会吧?我是第九百九十九号?!”什么跟什么呀!他该是她的唯一,她应该要对他死心塌地才是,怎么还有九百九十八个排在他前头?这样的他算什么?她不会是在耍他吧?

    “是呀,呵!呵!”花藜压根儿不在乎他有何感受,径自开心的笑了。每天都有许多人说喜欢她,而且说词大同小异,她早就已经听腻了,所以面对再多的告白都一律当笑话听,但却也顺遂他们的心意,将他们列入男友群,这样也算皆大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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