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振作点-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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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八月,正是学生放暑假放到昏天暗地、不知今夕是何夕的月份。夏日黄昏蒸腾的热气,把整个城市熏得一片惨然,建筑物笼在余辉里,感觉有点颓废,而川流不息的人们,则因为酷日的坠落,显得舒朗一些。一位身材高挑的男孩,正戴上一顶银色安全帽,放在机车踏垫上的背包里,全部都是参考书,因为他才刚刚从某大学的图书馆离开,念了整天的书、吹了整天的冷气,感觉有所收获的他,脸上洋溢着满满的得意。骑上机车,缓缓弯过一个街口,那巷道的路边有个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一个中等的纸箱里,有两、三只小猫趴在箱缘,睁着乌溜溜的大眼朝上望,直望着蹲在纸箱前方的少年,只见那少年端了一个装烤肉用的纸盘,里面盛满了牛奶,轻巧巧地把纸盘放进纸箱里,然后,少年站起身来,满意的一笑,那表情恰恰落入机车男孩的眼中。瞧那身影,应该是附近的国中生吧!匆匆地一瞥,机车男孩也不怎么放在心上,他兀自想着今晚晚餐的菜色,右手一催加油器,赶紧朝超市前进。
第一章 懦弱的男人
“Hermit,是我哪里做得不好吗?”男人的声音带着哽咽,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对着话筒那一端的人不断祈求,“求求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等待了一会儿,女人尖细的声音传了过来,“余仁杰,你别再虚情假意了,你根本就不爱我,人家真的很想要那条项链,你爱我就买给我呀!”女人的声音拔高了起来,可以想像她是如何的辙动,“呜……余仁杰,你一点都不爱我,我这次一定要跟你分手!”女人最后一音拔高而尖锐的穿刺过余仁杰的耳膜,差点造成暂时性失聪,而还想继续挽留的余仁杰,却只听得到话筒里传来的嘟嘟声。把自己手上的绿色存摺左翻右翻了上百次,余仁杰确定他没有眼花,个、十、百、千,上头的最后一格,用黑墨清楚地印着1021元,不禁,余仁杰的眼眶红了……看样子,余仁杰这次是无法挽留他的女友了,好不容易……他才能找到一个愿意和他交往的女友。跟着,眼泪开始啪嚏啪嚏的滴了下来,余仁杰无助的想着,我该怎么办?身高一百六十五公分的他,在男人堆里十足是个矮冬瓜,相貌又平凡到让人过目即忘,所以,当他终于有个女友时,他简直高兴得痛哭流涕,甚至还偷偷的在三楼房东装设的神坛前磕了N个响头,因为,这可是他人生二十六个年头里交的第一位女友,尽管女友不够体贴、不够温柔,可是在心灵深处,他早已把她当成未来的妻子在交往。余仁杰的女友很漂亮,他是在一个BBS的聊天室里认识她的,而且巧的是,他们还住在同一个县市里,等交谈久了,后来就改用MSN,借由视讯让两人的感情更加贴近,在那段时间里,余仁杰每天都过得好幸福,因为他没想到Hermit竟然会那么漂亮,而这样一个美丽的人儿,竟然愿意与他聊天共谈。之后,余仁杰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希望能顺利找到Hermit的芳踪,而就像是上天在保佑一样,余仁杰每天都能看得到她,当对方的讯息传来时,弥漫着恋爱气氛的交谈文字,便开始不断地流泻在两人的银幕上。所以,余仁杰恋爱了,他觉得他爱上了Hermit,在某日,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从两人一见面的腼腆相处,到后来几乎天天约会,对余仁杰而言,可说是天天过得不亦乐乎,连平常最讨厌的教书工作也变得有趣起来、班上惹人厌的小鬼也看起来也顺眼多了,就是往常同事都推给他的行政事务,他也心甘情愿的接了下来。啊,那时的世界是多么的美好,到处都充满着光亮,就是因为那时有Hermit在陪伴着他,他爱她,而她也爱他。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余仁杰的眼泪掉得更凶了。呜呜,Hermit不要我了,我好想再看看她!这时,余仁杰才想起,在交往的三个月里,他们两人从没拍过一张照片。呜呜,我好想再听听Hermit的声音,再跟她解释我是爱她的,可是,那条项链真的贵到我买不起啊!余仁杰真的不知道他该怎么办才好,他抱头痛哭,在床上缩成了一堆。“砰”的一声,余仁杰手上的小考考卷散落一地,眼镜歪了,人也难看得像只解剖青蛙一般的仰躺在地,撞倒他的学生把他拉起来,可是他却只觉得颜面神经好疼,延续了昨晚的郁卒,差点他就把眼泪往下掉,所幸,他努力的吸了吸鼻子,硬是撑住泛红的眼眶。“老师,对不起,你没事吧?”比余仁杰高出一颗头不止的学生道藿歉,顺道把考卷捡起来,当然,他也不忘偷偷瞄一瞄上头的考题。“我没事,已经打钟了,你快点回教室吧!”拿回考卷抱在胸前,余仁杰戴好眼镜,坚强的告诉自己现在是在上班,不可以把私人情绪带到这里,可在忍耐的咬一咬牙后,他还是觉得心里好难过,整个人像是酸臭了一样。“老师,我们班都在等你。”“呀!你是四班的……”余仁杰难过的情绪又多添了一道,他觉得自己好糟糕,尤其是这几日,Hermit不理他之后,他的工作、生活都乱成一堆,看看手表,这才知道他已经迟到了十五分钟了,还让学生出来找,真是令人丢脸。唉!我真是一位失职老师。“那我们快回教室吧!”快步地往四班走去,宣布这节课的平时测验开始,发完考卷之后,无所事事的余仁杰只好在课堂里走来走去,谁知,他越走就越难过,一想到Hermit已经在几天前跟他说拜拜,他的心忍不住就一阵愀痛。他也想买那条项链给她啊,可是他真的没有钱嘛,他这个月和上个月的薪水早就都花在买LV的名牌包包上了,虽然这些花费让他三餐必须吃白土司配白开水,偶尔来碗泡面,可是他怡然自得,那种难以下咽的痛苦,在看到女友兴高采烈提着包包时,早就烟消云散。他好喜欢女友那时欢乐的脸庞,那时的她,像个圣洁的天使,脸上全洋溢着温暖的光辉。然后,女友就会给他一个吻,一个充满爱与感激的吻。忽然,余仁杰想起了无数次他买东西送女友时所得到的吻,那些吻,总是充满着香郁与甜蜜的气息,非常令人陶醉,可是……Hermit再也不会吻我了!余仁杰突的吸呼一窒,眼泪毫无预警的弹了出来,等到他察觉之时,这才惊觉全班学生都用怪异的眼光在望着他,直教羞愧不已的余仁杰无地自容,多么希望他现在真的是一只鸵鸟,可以赶紧把头插进讲台桌下的细缝,可是,行动永远比理智运作得更快,当他还想跟学生解释说明什么的时候,他的双脚,已经飞奔出门去了。当然,全班学生的声音,刹时也全都爆了开来,有的哈哈大笑、有的窃窃私语、有的莫名其妙。丢脸死了!丢脸死了!丢脸死了!余仁杰趴在办公桌上不停的懊悔。我真的是太失态了,让学生看到这种景象,以后我要怎么活下去啊?呜呜……为什么我的个性会这么懦弱?余仁杰好想变得坚强一点,他压根不想像个被抛弃的女生一样痛哭失声,可是他真的好爱Hermit,只要一想到她,眼泪就会不停的往下掉。擤了擤鼻涕,余仁杰抬头望了办公室一眼,呼,幸好现在是上课时间,没有人。可在庆幸的同时,余仁杰又悲哀了起来,他抓紧了头发,在心里大骂自己。笨蛋!我是老师呀!怎么办?我翘课了,我没有请假,要是被发现就完了,呜,还有那、那群学生该怎么办啊?愈想愈糟,余仁杰知道他应该在学校里好好工作,可是一想到要回去面对的是学生的耻笑,他就却步了。为什么我会这么糟?呜……余仁杰觉得他真的是世界最没路用的人,他的一切都糟糕不己,长得不行更没任何才能,就连在学校里的工作也是靠父母亲的关系帮他找来的,而且还考不上正式教师,他现在仅仅只是位代课老师而己。什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余仁杰埋怨起李白都是骗人的,哭得眼睛又酸又疼。忽然门“刷”地一声被推开,余仁杰宛若受惊的猫咪跳了起来,他想,他这次完蛋了,不仅要被同事知道他失职,还要被嘲笑他一个大男人居然躲在这里偷哭,真是孬种、没路用!赶紧起来用袖子大力擦了擦脸,泪痕虽然擦得掉,可红肿的眼眶却骗不了人,余仁杰只好将头压得低低的,佯装他正在奋力批改作业。“老师,考卷我帮你收来了。”一听,有点熟悉的声音让余仁杰震跳了一下,想了想才知道原来是在走廊上相撞的那位学生,也就是四班的学生。真糟糕,我不知道这位学生的名字?余仁杰惭愧不已,他在这间私立高中已经任教快一学期了,竟然都还不知道学生的名字,就连学校的行政人员及老师们,他也只识得几个。“你……你是?”“老师,你也太扯了吧!”来者将手上的考卷一放,滔滔不绝的开始说:“我是四班的班长呀!老师,你好歹也教了我们快半年了,我这么好记的名字你也记不住?”让一个比自己小上八岁的孩子指正缺失,还被说中痛处的余仁杰,这才刚收敛好的水龙头,又开始狂流、乱飙。呜……我也不想当老师呀!而且还是打杂兼任代课的,我教的班级那么多,学生加起来的就有好几百个,那么多人,我怎么记得起来啊?再说,我才教一年而已,再过不久也就见不到了,为什么就一定要记得?呜呜……竟然连学生都欺负我!余仁杰觉得很是委曲,硬是替自己找了一堆歪理。“老师,你是我看过最混的一位老师,别人起码混得有技巧,你连技巧也没有。”学生轻蔑而无情地说着,转身离开前还不忘道:“还有,老师,我叫苏轼,够好记了吧!余老师,你起码也该把各班的班长记一记吧!”苏轼越说,余仁杰的脸色就越糟,最后,学生走了,办公室里的唯一老师,气得“哇”的一声,趴在桌上痛哭失声。呜呜……Hermit,我需要你的安慰,你为什么都不接我的电话?Hermit……余仁杰拿着手机痴痴地望着,多么希望Hermit能在下一刻回电给他,他在语音信箱里留了无数的情话绵绵,无非就是祈求女友能回心转意原谅他,再度跟他交往。再拨拨看好丁,也许Hermit刚刚在忙,没有注意到铃声。余仁杰再度将手指头移到按键上,认真的拨着第二十七通电话,缓州地深吸一口气。老天爷呀,请保佑我,快接吧!嗯……有声音!不过,余仁杰才刚兴奋的表情马上就枯萎下去,因为那个声音是对方直接关机的机械录音。为什么?难道Hermit讨厌我讨厌到直接关机?察觉到这个事实,孟克的呐喊也无法表达出余仁杰此时的震惊。他从下班到现在,一直守在手机前,今天在学校伤痕累累的心,真的很需要有人来抚慰,于是余仁杰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他好想再看看Hermit,再听听她的声音,可是……此刻的他却惊觉到他在女友心中的地位,似乎没有他想像的高。一直以来,原来都是自欺欺人,只是我不愿承认罢了。交往了这么久,余仁杰仍不知道女友真正的名字、住址,他唯一知道的只有女友的lD与手机号码,每次问及此,女友总是用同样的理由搪塞他。“等你非常非常爱我的时候,我再告诉你。”所以,余仁杰自认每一天都比前一天还要爱Hermit,他一直觉得是他还不够爱Hermit,所以才没资格知道一切,叫现在,呼之欲出的答案在他的脑海里钻动着,顽强的抵抗着,他不想逼自己相信这个答案。换了一套外出服,余仁杰想出去碰碰运气,他知道Hermit很喜欢去一间酒吧喝酒,他跟她去过几次,后来,因为他真的对那种地方没兴趣,也就尽量避开把约会地点定在那里。在T市,要找停车位是相当困难的,所以余仁杰的代步工具是一辆脚踏车,原本他的脚踏车是二十四段变速的捷安特,可他现在骑的是在学校跳蚤市场里用一百元买到的N手粉红淑女自行车。虽然每天早上骑着他的二手铁马上班时,四周的学生偶尔会忍不住轻笑,可是余仁杰一点也无所谓,将捷安特拍卖掉的钱,他买了一条精致的手链送给Hermit,而那时的快乐,已经足以让他将骑车的怪模怪样不放在心上。余仁杰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骑到那间酒吧,找了一个比较隐蔽的位置坐下来,等了好几个小时,就在他觉得今夜就要无功而返之时,他终于看到了Hermit。当下感动得全身僵硬,庆幸他没有太早离开,想说只要偷偷看Hermit一眼、偷偷听她说几句话就好,他并不奢求Hermit能看到他、能与他讲上一句话。Hemrit还是跟以前一样漂亮,举手投足都带着一股曼妙的韵味,她今晚穿着一套丝绒质料的洁白套装,伏贴的剪裁将她丰盈的身段包裹得玲珑有致,波浪裙摆衬着雪白大腿更是吸引众人的目光。因为躲藏在角落,余仁杰理所当然的行着最高级的注目礼,他目光满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