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男友-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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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可以说谎,比如“我家瓦斯漏气”或者“我家水龙头坏了”,但这种谎话会很快被揭穿,到时候一定会很尴尬。最后,我终于放弃了一切的说谎技巧,我发了一条短消息给他,只有短短的四个字:我想你了。妈妈说过,当你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说真话就是最好的选择。
我像捧着婴儿一样捧着电话,生怕会错过某一个呼入或者某一条信息,当他的电话打来的时候,我几乎是第一时间按下了接听键。
“喂,你在哪里?”
“想我了么?”他反问着,“上午怎么不接电话?”
“我那个时候很害怕,不敢见你,甚至不想听到。”我实话实说。
“现在怎么又说想我了?不怕了么?”
“还是怕的,不过没那么严重了。”我说,“而且相对恐惧感而言,我发现自己更想念你。”
“算你有良心,我在你家楼下呢,开门吧。”
这并不是他的第一次突然袭击。上一次,我记得那个有星有月的晚上,他也是这样毫无预兆地出现在我家门口,我真怀疑这个男人会读心术,否则怎么可能在每一次我最想念最需要他的时候,都会马上出现。
门打开了,身穿深蓝色毛衣的他一手拿着车钥匙,另一只手里拎着一小盒点心。我接过来看了看,是好丽来的老婆饼。
“我吃过饭了。”我故意对点心的名称视而不见,尽管非常清楚他的醉翁之意。
“可是我饿了,所以你要做饭给我吃。”他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就像一个颐指气使的丈夫。
“家里只有泡面了,昨天买的东西统统都放在了你家,我这里没入货。”我说的都是实话,昨天的确疯狂采购了好多东西,本来打算一人一半,可是昨晚逃走的时候忘记拿了。现在冰箱里空空如也,除了两包农心的辣白菜拉面,再也找不出任何能吃的东西。“要不然你先吃些老婆饼吧,我再去煮包面,马上就能好。”
“我不吃泡面,还是来点别的吧。”挑食是一种多么可恶的坏习惯,平时倒没发现他这么娇气。
“没别的了,要不然出去吃吧。”
“有别的,你藏着呢,没拿出来。”
“真没有了,不信你自己去找,我犯不着为这个骗你。”我有些泄气地解释着,男人一旦撒起娇来,真的比女人还难应付。
“找就找。”他站起身来,似模似样地跑进厨房,又仔细检查了一遍冰箱,等发现我所言非虚之后又绕到我身后,一把抱住了我,两只手不安分地捏住了我的乳房,“这不是有好吃的么,说你藏着还不承认。”
“去死了,一句真话也没有。”我想推开他,可他那两条粗粗的胳膊却纹丝不动,他的牙齿轻轻咬着我的耳垂,我很快感觉到一股热流从身体内涌出,“该死的,”我虚弱地骂着,“你这个混球,坏东西。”
坏东西终于猴急地撩起了我的睡衣裙摆,他的那玩意从长裤的拉链处贼头贼脑地跑了出来,并准确无误地找到了一个湿润柔软的所在,随后信马由缰,横冲直撞。
我从没尝试过这种做爱方式,从前每次都是脱光了躺在床上,可这次却像一对急吼吼的思春期野兽,拉开拉链撩起裙摆直接就上,这让我有一种做贼心虚的羞耻感,同时又感受到了无比的刺激。他那根热乎乎的搅拌棍几乎让我死去,我无助地抓着他的毛衣,嘴里一直在喊着不要了,心里却希望他能一直这样干下去,哪怕戳破子宫,直抵心脏。
在我崩溃的一刹那,他似乎想离开我的身体,我却一把搂住了他的腰。
“射在里面,”我说,“不要离开。”
“你不怕怀孕?”他问我。
“不怕。”
在他爆发的时候,我产生了短暂的幻觉,我看到了一个肉嘟嘟的婴儿在向我招手,我甚至听见了一句奶声奶气的“妈妈”。
第二十九章 我也爱你(3)
他的那玩意终于自动滑出了我的身体,整个房间里都充满了荷尔蒙的味道。我仍然倒在沙发上,而他静静躺在我的身上,像一个热乎乎的人肉垫子。他不停地亲吻我的嘴,摩挲着我的脸蛋,“我爱你”,他反反复复说着这句话,我似乎被这句美丽的咒语催眠了,眯着眼睛一动不动,我想告诉他“我也爱你”,可我筋疲力尽,甚至没有开口的力气。
过了许久,他才拉上拉链转身去了我的房间,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块强生的婴儿湿巾。他用那块棉纺布轻轻地擦拭着我的私处,这种温柔湿润的触觉让我再次轻轻地颤抖了起来。
“你这个妖精,还没吃饱么?”
我没有力气说话,只是闭着眼睛轻轻地“唔”了一声。
大概对于男人而言,做爱更多是一次征服的过程。也许他们乐得看你在他的身躯下扭动呻吟,乐得看你因为他而欲死欲仙。或许尼采那句经典的“男子的幸福是:我要女子的幸福是:他要”应该改成“女子的幸福是:我要男子的幸福是:她要”。
此刻我的思维集中在下体,常欢的身体就像一把打开伊甸园大门的钥匙。他轻松把我带入了一个无比美妙的境界,我感觉自己轻轻地飞上了云端,又像是悬浮于跟体温相同的海洋中,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呼吸,快乐就这样从脚底涌到了头顶,排山倒海,一波波向我袭来。
我在他的肩头狠狠咬了一口,“你是我的,我一个人的。”我积攒了好半天力气,才终于说出这一句话。
“那你是谁的?”他大汗淋漓地问着。
“不告诉你。”
“不告诉我么?”他要得更加紧凑汹涌,我闭紧双眼摇了摇头,故意不回答他这个明知故问的问题。
“还不肯说么?”他几乎杀死了我,终于有几个字从我的牙缝里挤了出来:“常欢,我也爱你,我是你的。”
就是这句“我爱你,我是你的”,我终于说出口了。
第三十章 生活的表情(1)
生活仿佛有一万个表情,在对你微笑的同时,可能在对另外一个龇牙咧嘴。
就在我跟常欢决定结婚的第三天,刘亚菲打来电话说他跟赵小帅掰了。她嫌分多次喂鱼食太麻烦,就把半公斤鱼粮一口气倒进了鱼缸里,谁知道那些罗汉鱼不知深浅一顿狂吃,结果就像我当年养的那几条一样光荣捐躯,整整10条,统统肚皮朝上翻了白眼。赵小帅心疼得捶胸顿足,他在电话里指责刘亚菲是个“凶狠的谋杀犯”,简直气得她七窍生烟。她一不做二不休,到楼下的超级市场买来了5个热得快,通上电放进了其他的鱼缸里,如果不是赵小帅眼皮狂跳略感心慌及时跑回了家,恐怕他那几千条宝贝会在10分钟内死个精光。
他无法想象,那个曾经温柔多情的女人怎么会变得如此残酷,而她则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我受够了,分手吧。”,随后拎着行李离开了他的家。
她说不想回去那个空置了近一个月的家,问我可不可以收留她,而我除了说“欢迎”,似乎没别的选择。
晚上八点,她光着脚穿着睡衣在我的房间里踱来踱去,嘴里叼着一跟冒着热气的香烟,天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学会了这种要命的玩意。
“平时这个时候,我都要拿着一大包秘鲁鱼粉去喂那些好死不死的金鱼,”她狠狠洗了一口烟,然后接着对我说:“那个小杂种,我是说赵小帅,每天都会打电话提醒我‘该放鱼食了’,妈的,好像我是他雇来的钟点工。”
“你们就这么玩完了么?你确定自己已经不会再想起他,更不会想念他么?”看着她转来转去的样子,我有些担忧。她从来没被哪个男人如此彻底的改变过,那个赵小帅,好像跟往常的那些“别人”不大一样。
“玩完了玩完了,这还有什么好怀疑的么?”她把烟蒂按在西瓜皮上,随着“滋”的一声,一股夹杂着焦油味的清香弥漫开来。
“可我隐约觉得,你对赵小帅的感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我拈起另外一块西瓜,“他是我见过第一个让你甘心雌伏的男人,你那么肯定自己从没爱过他,并永远不会因为错过了他而后悔么?”
“后悔?”她又点燃了一根香烟,“我后悔认识了他还差不多。年纪不大,脾气倒不小,不许我穿暴露的衣服,不许多喝酒,不许这不许那,简直像个暴君。”
“他那也是为了你好,你总是感冒,当然不适合穿得太少;胃又不好,多喝酒显然是在找死,他是心疼你,也许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对。”在这个问题上,我很佩服赵小帅的魄力,之前我劝了无数次的问题,被他的“暴君政策”一一解决,自从他们交往后,就再没见刘亚菲生过病,这倒是千真万确的。
“让他去死吧,总之我今天要把之前欠的酒都喝回来,还要把这些该死的毛衣统统都烧掉,我要做回我自己,不再为别人活了,尤其是那个小杂种。”她突然从床上蹦了起来,又飞快地打开她的行李箱左翻右翻,终于挑出了一条露后背的黑色连身迷你裙。
“赶快换衣服,陪我出去喝酒”,她一边脱下睡衣一边命令我,“去Bonnie Bar,今天不醉不归。”
“不要借酒消愁了吧,如果想他,就打个电话,何苦作践自己。”我并不想去那个地方,尽管那有无数身材一流的洋人,尽管那里充满着这样和那样的机会,可我心里已经有了常欢,我不需要再去那里寻觅或放松了。再说,我现在头晕眼花,就算真把常欢放到我的面前,恐怕我也没兴趣。
“少废话,你不想去就直接说,大不了我自己去,还当我是朋友就赶快换衣服。”她的语气中有着少见的坚决。
“你这是何苦来……”我轻声嘟囔着,却还是走到了衣柜前面,换上了紫色的高领毛衫和黑色长裤。我不可能任由她一个人跑到那个乱七八糟的地方去撒野,今天她一定会喝得烂醉,这一点根本不用大脑分析,只用脚趾头就想得出来。
她发动引擎,还没等我极好安全带,车子就像受惊的野马一样冲到了马路上。她打开了车窗,早春的晚风夹杂着刺骨的寒意透过毛衣钻机毛孔里,而她的露背装外面只围了一条亚麻披肩,如果再这样吹下去,她明天一定会得重感冒,不过这一阵凉风却让我的头疼减轻了很多,现在我的头不疼了,等下陪她喝酒,恐怕也不会有太大问题了。
CD机里唱着M2M的《The day you went away》,她不耐烦地骂了句“我操”,就退出碟片顺着窗子扔了出去,我猜是那几句跟失恋有关的歌词触怒了她。女人总是喜欢对着一些哑巴物件发脾气,摔杯子,撕日记,甚至剪掉头发或者其他一些古怪行为,就算特立独行如刘亚菲,也终究不能免俗。
我们很快到了Bonnie Bar,那个有好多翘屁股老外的小酒馆。晚上9点,正是群魔乱舞的最佳时刻,DJ把High曲放得震天响,黑色白色黄色的男男女女挤擦擦地晃动着,我们绕过人群,一屁股坐在了吧台上。“先来4瓶科罗纳,”她大声地朝酒保喊着,灯光在她的脸上一扫而过,映衬出一张疲倦受伤的脸。
“干杯,为我重获自由。”她拿起酒瓶,像喝凉水一样喝下去了一半。
我轻轻抿了一下,掺着柠檬的啤酒非常爽口,换成平时我一定狠狠地喝它一大口,可是今天这种情景,我真的没有胃口多喝。
第三十章 生活的表情(2)
“再干杯,为了你和常欢这对奸夫淫妇能天长地久。”她一饮而尽,仿佛比喝白开水更轻松些个。
接下来,她一会要为伟大的友情干杯,一会又要为我失去的记忆干杯,最后甚至要为世界和平干杯,那个时候,她已经喝下了整整一打科罗纳。
她显然有些醉了,一把扯掉了围在身上的披肩,雪白的膀子和后背一览无余地昭然于灯光下。
“亲爱的,你今天真扫兴,我要找别人去喝酒了。”她带着浓重的鼻音晃晃悠悠地朝一个韩国人模样的中年人走了过去,手里还拎着一瓶塞着柠檬片的啤酒。陌生男人显然受宠若惊,他赶忙让出了一个位置让她坐下,她像个学坏的小女孩一样跟那一桌的所有男人一一碰杯,带过去的啤酒喝光了,她居然拿着杯子喝起了他们的芝华氏。
我赶忙朝他们走了过去,想抢下她的酒杯,可有一个高大的背影早了我一步。她飞快站起身来甩了大个子一个耳光,随后像一只小鸡一样被拎回到我身边,是赵小帅,除了他,天底下再没第二个人会如此以暴治暴地对待刘亚菲。
“你滚开,谁要见到你。”她声嘶力竭地嚷嚷着。
“谁让你出来喝酒的?穿成这样,就像一只野鸡。”他拣起围巾胡乱地包住了她的胳膊和后背,这时候的刘亚菲活像个被裹得严严实实的粽子。
“你们怎么到这来了,还喝了这么多的酒?”他扭头问我。
我心想小子你少跟我装蒜,要不是因为你那句“凶狠的谋杀犯”,刘亚菲也不至于搞成现在这个样子,可我嘴上却不能说得太直接,只能尽量委婉:“听说你们之间有一点点不愉快,她心情很糟糕,我只能舍命陪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