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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契约男友-第24部分

小说: 契约男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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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抱着肩膀伫立窗前的时候,手中的电话再次“嗡嗡”震动了起来。 
“开门吧”,是他的声音。 
“你说什么?”我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第二十四章 想爱(3)   
“再不开门的话,我就冻成冰棍了!” 
放下电话,我飞奔到客厅里,先用对讲机打开了单元口的大门,又穿着拖鞋跑到了电梯口。 
电梯载着他飞快地攀升着,我的心跳似乎也随之攀升着。在自动门打开,他刚刚踏出铁门的那一刹那,我一言不发地扑到他怀中,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下来。他也一言不发地抱着我,并轻轻摩挲着我的头发,像是在安慰一个小婴儿。 
就这样拥抱了好久,我才意识到这是在走廊,并不是我的家。我擦了擦眼泪,拉着他回到我的家我的房间,四目相对的时候,我反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不是说想我了么。” 
“不是不让你来么!”我依旧嘴硬。 
“有人告诉我你在说谎。” 
“谁说的?” 
“它,”他站起身来,走到我面前,用食指点着我的左胸口,“它告诉我你在说谎,它还说,如果我真的听信了你的谎话,你会很失望。” 
“你真的听到了?”我再次泪眼婆娑。 
“傻瓜,我一直都能听到。”他伸手擦干了我的眼泪,满脸真诚。 
“我也想知道它在说什么”我把右手伸向他的胸膛,停留在了心脏的位置,“告诉我,因为我听不到。” 
“它在告诉你‘别再假装听不到了,你听到的都是真的’。” 
“是么?” 
“它还说‘怎么有这么傻的女人,两年了还不知道’。” 
“知道什么?” 
“我……” 
他话还没说完,我就轻轻吻住了他的嘴唇。我想我听到了,那些只有用心才能讲得真切的话。既然已经听到了,就不必执著于途径,很多时候,很多话,可以尽在不言中。 
何况我们之间,发生过那么多次的欲言又止,还有那么多的无法言喻。所以,能够在这样一个充满着月光的夜里听到他的心,已经足够了。   
第二十五章 勇敢的逃婚者(1)   
阴云密布的午后,我像个闲极无聊的家庭妇女一样在新世界百货里一楼礼品区里转来转去,拿起了这个又放下了那个,再从这个柜台走到那个柜台。 
其实我非常讨厌逛街。我很害怕那些人山人海的大商场,挤得要命,专柜挤得要命,收银台挤得要命,甚至连洗手间都挤得要命,真是很可怕的所在。但我不得不来,有人软磨硬泡又使出贿赂手段让我亲自出马逛商场,我忍不住一时心软答应了他。 
那个人毫无疑问是常欢。他的老同学徐小妤(也可能是老相好,不过这一切都已不再重要)今天注册结婚,他跟新郎很熟络,又是新娘的老同学,所以我们也被邀请参加今晚的“家庭聚会”,一起见证他们“幸福美满的开始”。放下电话他就开始发愁:因为这只是注册当天的小型聚会而并非婚礼,所以送礼金显然不合适;如果空着两只手过去白吃一顿,那显然更不合适。一定要带点礼物过去,不可以太贵,也不能太便宜,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端庄大方,还得取个好意头,这简直让他头晕眼花。 
“哎,交给你办吧,就算我求你了,行么?”他在电话里跟我商量着。 
“你知道我最不喜欢逛商场,今天周末,人肯定特殊多,想想都觉得可怕。” 
“你别怕,就随便挑一样你看得过去的东西,然后拿我的卡一刷,不就行了么,多简单!我知道你买东西特殊快,所以才请你帮忙的。”他说得很轻松。 
“那么简单你怎么不自己去,我买自己的东西当然快,可是你有那么多要求,谁敢夸海口买的正中你下怀呢。又不能太便宜又不能太贵,不能太大不能太小,还得端庄大方取个好意头,听着都头晕。” 
“我就知道你最有品位还一丝不苟,”他开始给我戴高帽,“别人我都信不过他们。刘亚菲总说你不爱逛街就是荷尔蒙分泌不正常,我看她纯属瞎说,我们家叶心爱是百分百正常女人,他们不知道就是了。” 
“你少给我戴高帽,我不吃这一套,别指望白使唤我,像地主对丫鬟那样。”我就猜到他会来这一手,现在看果然不假。 
“谁说白使唤你了,你的香水不是快用光了么,顺路买一大瓶不就完了,我付款,当跑腿费好了。” 
“这还差不多,开车过来吧,我可不想挤出租车。”他能注意到我的香水用光了,还算他有良心,我终于决定就范。不过从地下停车场出来的那一刹那,我要向左去挤擦擦得商场买礼物,他却可以向右去真锅咖啡瞧着二郎腿看杂志,想到这里,我还是狠狠拧了他一把。 
转了好久,我终于看中了一块漂亮的琉璃摆件,很适合当做贺礼。正在问小姐有没有折扣的时候,常欢打来电话,告诉我先别着急买东西,晚上的小型派对恐怕会取消,因为新娘失踪了。 
今天上午,就在前去注册结婚的路上,她对准新郎说想去一次洗手间,结果就揣着户口本和身份证黄鹤一去不复返。直到一个钟头前,徐小妤的母亲才在她的卧室发现了一封早就写好的信,她说她走了,并请大家原谅她的任性。这显然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若非他们一早就约好了我和常欢,恐怕此时我们也无法得知这个秘密。无论如何,“逃婚”这个字眼都算不得一个光彩的词汇,这肯定会让她那位高法院长的老爸和那位青年才俊的新郎丢足了脸面。 
在听到这件事情的一瞬间,我就猜到了逃婚者的去向。我在电话里说小伙子别担心,你的老同学现在很幸福,至少她没有嫁给不该嫁的人,常欢听得一头雾水。我也懒得在电话里解释,只说马上去真锅咖啡找你,先帮我叫一杯卡布奇诺,逛了老半天,我很累了,需要提提神。 
我比咖啡晚一步到达,常欢正满脸期待地等着我的长篇大论。我轻描淡写地对他讲起了棠和徐小妤(当然没有提起我跟他的那一段),包括他们明明相爱,却用高傲相互伤害了那么久的故事。我告诉他,徐小妤的《想爱》绝对是一个逃婚宣言,故事里的男人和女人最终在天桥上重逢了,这才是她想要追求的一切。 
我承认,对于徐小妤,我曾经有过淡淡的敌意(是因为常欢的缘故),不过现在却完全转化成了淡淡的感动。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有勇气在结婚的路上逃走,然而她有,仅凭这一点,就值得我尊重。 
“那本书的封面上印着一行字:‘唯一想做的,就是好好相爱’,知道么,那是写给她自己的。”讲完故事,我轻轻抿了一口卡布奇诺,有些凉了。 
“你和徐小妤的确有点像,”他仔细端详着我的脸,“尤其是侧脸。” 
“是么?” 
“你从前问过我来的,忘了么?” 
“忘了。我们走吧,这里的空气太糟糕了。”刚刚的话题让我很不自在,因为跟另外一个男人有关。在他的注视下,我的一举一动都变得局促起来。我急于离开这张桌子,并结束这种近距离的四目相对。 
“好吧,想去哪里?” 
“随便。” 
我们决定回他的家,这是刚刚形成的习惯。每次约会过后,只要时间尚早,他都会拉着我到他的家里坐一坐,当然,偶尔也会“做一做”。 
下雪了,天气预报有时也是准确的。他开的很慢,暖风开的很足,吹得脸颊像发烧一样又干又热。我调低了温度,又顺手翻出一张CD盘塞进机器里,第一首歌是麦当娜的《Don't cry for me Argentina》。尽管曾经有一大票西班牙人为此恼火,但很多人都不得不承认,只有这个女人才能把贝隆夫人的万种风情恰如其分地演绎出来。   
第二十五章 勇敢的逃婚者(2)   
雨刷有节奏地摆动着,我和灰蒙蒙的世界之间只隔着一层挡风玻璃。路上行人很少,仅有的几个也是面无表情步履匆匆;路边的建筑也在一片片雪花中变得模糊而遥远,有种不真实感。就像徐小妤的小说,读到最后总是深深浅浅的灰色调,似乎永恒的虚无才是世间万物唯一的出路。 
她在《想爱》中一反常态,但偶一为之的桃红柳绿真能让原本铺天盖地的灰色从此鲜活生动起来么?她用尽了全力,就一定能得到幸福么? 
等红灯的时候,他抓住我的手,轻轻地捏了捏。“想什么呢,那么出神?” 
“在想徐小妤,想她会不会得到她想要的爱情。”我看着他的眼睛说。 
“结论呢?” 
“我不知道。”我说,“但无论如何,都希望她能够幸福吧。” 
“但愿吧。”绿灯亮了,车子再次缓缓启动。 
刚刚开门,我还没有坐稳,小灵通就滴滴答答地响了起来。这是报社为专栏配备的热线电话,无数篇心事浮沉都来自这部电话的听筒,否则再伟大的专栏作家也不可能闭门造车瞪着眼睛编造出那么多的爱情故事,何况我是百分百的凡人一个。 
我按下接听键,对方是个女人,声音还算年轻。她先是客气地问我是否有时间听她的故事,我说没问题,您尽管讲吧。我喜欢这样的倾诉者,经验告诉我,这一类倾诉者的素质普遍较高,她们讲的故事往往很有逻辑性,并具有一定的文学性,偶尔还会有一两句发人深省的句子可以用到结束语之中。所以她们的稿子很好写,写出来之后,看着都会比较舒服。 
今天是她和男友同居两年的日子,她记得,他却跑出去跟同事喝酒应酬了。最开始的那段日子,他是那么的体贴入微心细如发。同居一周的那天,他还特地搞了个派对,请来了一大票朋友,大家都笑他小题大做;同居一个月,他又搞了个聚会,包括第二个月,第三个月都是如此。她从不奢望那种热度会一直持续下去,毕竟生活是平实的琐碎的,可是,这种尴尬的准婚姻生活却让她提前体会到了夫妻间的那种无奈。她说她可以忍受每天烧菜做饭,也可以哼着歌洗衣服擦地板,但却无法忍受床上的“单刀直入”。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不再有前戏,不再有亲吻与抚摸,他需要做的就是找准位置,之后重复活塞运动;而她要做的简单:分开双腿,大声呻吟,仅此而已。 
“好像很多夫妻都是这样的,”我对她说,“毕竟如你所说,生活是平实而琐碎的,激情总会归于平淡,也许这就是规律吧。” 
“也许是我太贪婪,不过我真的不想这样过一辈子。我们约好了下周去注册结婚,可是我现在就想逃跑了。生活在别处,爱情或许也在别处吧?”这是她的结束语,像是在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 
放下电话,我狠狠地做了个深呼吸。常欢端来了一盘蔬菜沙拉,我抬头告诉他说没胃口。他问我为什么,我说刚刚接了读者打来的电话,因为好久都没有前戏了,那女孩说想逃婚。徐小妤逃了,我的读者也准备逃了,既然那么抗拒婚姻,为什么还要同意结婚?难道逃婚正在变成一种流行么? 
常欢听得哈哈大笑,他说你可得好好构思然后再动笔,建议你极尽所能地煽情,最好把你的那些读者统统煽逃婚了,等他们分割财产的时候,万一话不投机,自然会打官司,这也算变相为我们创收了。我让他留点口德,毕竟古来都是劝和不劝分,拆散鸳鸯是造孽的事情,要遭报应的。他狡辩说就算你不策动她们逃婚,他们也早晚会离婚的,到时候很可能还会涉及到小孩的抚养权问题,那样更麻烦,莫不如让她们逃婚,这也算防患于未然。 
我叉起了一块西红柿放到嘴里,沙拉酱放多了,嚼起来有些腻。“男人果然不是下厨的材料”,这是我得出的最终结论。 
可我还是吃光了他那一大盘“爱心制造”,我喜欢他做东西给我吃,虽然不是多放了什么就是少放了什么,但感觉永远是不一样的。 
晚上“做一做”的时候,他调足了半个钟头的情才切入主题。我问他为什么如此卖力,他说“怕调得不够,将来你也逃婚。”我笑着拧了他一把,又凑在他耳边,用麻酥酥的声音对他讲:“算你聪明,如果你不调了,估计我就逃了。” 
其实那个女人也没什么错,如果未来几十年要面对的只是性交而不是做爱,那么,逃婚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跟常欢颠来倒去的的时候,我愈加肯定了这个观点。 
如果已经不再相爱,那么,勇敢地逃婚把!   
第二十六章 疲倦期(1)   
“一直以来,男人女人们似乎都习惯了从热烈归于平淡,就像是生老病死那么自然。最初的激情永远是美妙而短暂的,就像一朵刹那开放又刹那凋谢的花朵般。再然后,枯萎的花瓣上大多会结出一枚不酸不甜的果子,那种味道像极了陈年普尔,说不好是香还是霉。” 
下过雪的周日上午,我穿着常欢的大号T恤,坐在电脑前。我写了删删了写,我想不出任何一个有灵感的句子,却总不能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想表达的东西,最后还是只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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