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民国大文人-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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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让人看见他抽什么牌子的烟还是觉得这样方便。
鲁迅抽烟不讲究档次高低,经常吸的是廉价烟,他解释说:“虽然吸得多,却是并不吞到肚子里。”意思是既然不是吃下去的,就不必在乎好坏。鲁迅拿烟还有一个特别的姿势,就是不用食指和中指,而是用大拇指和另外四个手指拿烟。
许广平回忆,鲁迅很是俭省,香烟吸到直至烧手甚至烧口,没法拿了,才丢掉。后来许买了一个两寸左右的烟嘴送给鲁迅,防止他烧手。他每天要抽50支烟左右,工作越忙,烟越不能离手,一半是吸掉的,一半是烧掉的。
郁达夫回忆鲁迅:“他对于烟酒等刺激品,一向是不十分讲究的;对于酒,也是同烟一样。他的量虽则并不大,但却老爱喝一点。在北平的时候,我曾和他在东安市场的一家小羊肉铺里喝过白干;到了上海之后,所喝的,大抵是黄酒了。但五加皮、白玫瑰,他也喝,啤酒,白兰地他也喝,不过总喝得不多。”
鲁迅不爱吃腌菜、干菜、鱼干一类,认为干菜和腌制的东西代表农村产品。但他却爱吃绍兴的臭豆腐、臭千张之类的臭东西。
许钦文回忆,一天,他到老虎尾巴去看望鲁迅。去时,鲁迅正在吃馄饨,蒸的,没有卤,所以放在盘子里,用手抓着吃。但令许诧异的是,鲁迅将馄饨先放到旁边一张方纸上粉屑一般的东西上翻几翻,然后放进口里。许以为那粉屑是麻酥糖,觉得很奇怪,于是走过去探视,闻到刺鼻的胡椒气味,几乎咳了起来。他忍不住问道:“大先生,怎么你要用这样多的胡椒粉?”鲁迅笑道:“哈哈,没有辣酱就吃胡椒。可以吃!但你恐怕吃不来,所以不请你吃。哈!”
鲁迅爱喝茶,周作人回忆,在日本时,鲁迅每天都要喝茶。因为喝茶要开水,所以即使是三伏天,他的房间里也生着火炉,随时准备开水泡茶喝。
鲁迅手头有些钱,便会买些较好的点心。一次,风月堂出了一种法国细点,名叫乌勃利,广告说风味淡泊,鲁迅忙买来一尝。结果打开重重包装,漂亮的洋铁方盒内装的就是二十来个蛋卷,只不过做工精巧罢了。后来查字典才知道,法文乌勃利就是“卷煎饼”。
有朋友从河南带给鲁迅两包柿霜糖,许广平见后说,这糖用柿霜做成,如果嘴角上生些小疮之类,用柿霜糖一搽就好。此时鲁迅已经吃了大半,听罢赶紧把糖收好,以备将来药用。不料才到晚上,鲁迅觉得生疮的时候毕竟很少,不如趁新鲜吃一点受用。
这天恰巧高女士来访,鲁迅没有别的点心,只好贡献出柿霜糖,并郑重地说明来历。谁知高女士是河南人,一看就说了个一二三,之后尝了一片。鲁迅由此恍然,请河南人吃柿霜糖,犹如请绍兴人喝黄酒,都是班门弄斧。这么想着,那可以治疗生疮的柿霜糖被鲁迅吃了个干净。
李霁野回忆,鲁迅爱吃糖和花生,也常用来待客。一次,李去拜访鲁迅,两人聊的时间长,两种食品随吃随添了多次,而鲁迅谈兴正浓,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李想这两样东西所存应不多,便笑着说,吃完就走。鲁迅说好,随手打开一个未开封的大糖盒,李只能暗暗叫苦。
鲁迅对书籍很是爱护。线装书缺页的,他能抄补;外观破烂的,他能拆开修理后重新装订;书头污秽的,能用浮石水磨干净;天地头太短的也能够每页接衬压平,技艺堪比琉璃厂的书匠。据周作人回忆,鲁迅少时经常去书坊,去得多了,便学会了书坊伙计包书、装订的技术。
为了保护书,鲁迅主张印毛边书。鲁迅看到,许多人看书时不清洁手,书边沾上了油和汗,黑乎乎的,看完收藏起来,一遇到天潮,便生霉,时间长了会长虫。所以鲁迅主张将书装订成毛边,看完后,将沾了油污的毛边裁去,既漂亮,又不生霉。第一次,鲁迅让李小峰将书一律装成毛边,但等李将样书拿给鲁迅时,却是切好的,鲁迅很是恼火,问李怎么回事,李说毛边书卖不出去,只好切了边。鲁迅马上说:“那我不要切边的,非毛边的不可,你能将就买客,当然也可以将就我。切边的我决定不要,你带去好了。”李小峰只好将这批书带回去,重新印刷装订好毛边书,给鲁迅送过去。
【为学】
鲁迅一生做得最多的三件事是买书、读书和写书。从1921年到1936年10月逝世之前,鲁迅共购书14000多册,支出10913。65银元。
从15岁起,鲁迅就抄书,抄录了30多年,起初抄录小本《康熙字典》上的古文奇字,后来抄录《唐诗扣弹录》、陆羽的《茶经》、陆龟蒙的《五木经》、《来侶经》等书。1911年,他抄录了两大册《说录要》和从大量古籍中抄录出600余张纸条,后来的《古小说钩沉》就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
鲁迅在给朋友的信中谈及“硬看”学习法:“学外国文须每日不放下,记生字和文法是不够的,要硬看。比如一本书,拿来硬看,一面翻生字,记文法;到看完,自然不大懂,便放下,再看别的。数月或半年之后,再看前一本,一定比第一次懂的多。”
1914年,许寿裳的儿子许世瑛五岁,许寿裳给儿子买了本《文字蒙求》,并敦请鲁迅做开蒙先生。鲁迅只教给许世瑛两个字:“天”和“人”,同时在书面上写了“许世瑛”三个字。许寿裳说:“我们想一想,这天人两字的含义实在广大得很,举凡一切现象(自然和人文),一切道德(天道和人道)都包括无遗了。”
在广州任教时,许广平曾陪鲁迅到一家很大的旧书店去买书,看了几十分钟便走了。过了几天,他再去,说买某部书。店家回说没有了,他却说有,并指明在东北角第几个书架上,共有几本。店家忙去找,果然不差。
鲁迅住在上海景云里时,与茅盾所住的楼相对。每当茅盾写作夜不成寐时,遥望对面鲁迅,深夜亦灯火通明,于是感慨曰:“亦有失眠是鲁迅,不独失眠是茅盾。”
文章写成后,鲁迅总要再看几遍,甚至稿件寄出后还在推敲文字,一发觉不妥即要求报馆改正。孙伏园编《晨报》副刊时,往往从鲁迅那里拿到文稿刚回到报馆,就接到鲁迅的电话,要求修改某些字,而且他会一再打电话要求修改。
鲁迅称自己的译作是“硬译”出来的。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译作过于忠实外语原文的句式,还不够接近中国语言文学的习惯。
鲁迅翻译《死魂灵》时,书中有一句话:“近乎刚刚出浴的眉提希德威奴斯的位置。”他不知道威奴斯出浴的姿势,翻查了许多资料后,在译文处注明:眉提希德威奴斯的姿势是,一手当胸,一手置胸腹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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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认为读书,不应无重点地乱读一气,什么书都去涉猎;就是同一本书,也不必每章每节“一视同仁”。一次,他指导许世瑛读《抱朴子》时就指出:该书“内篇”宣扬神仙方药、鬼怪迷信,是错误的,可不读;“外篇”论述人间得失、臧否世事,这就是要读的重点。
鲁迅懒得吃鱼,因为鱼的细骨头多,他不愿花太多时间浪费在吃鱼上面,宁愿多读点书。
初到上海时,许广平见鲁迅已经工作了很久,便将双手放在他肩上,打算让他休息一下。结果鲁迅放下笔,却一脸不高兴。许一下如掉入冰天雪地,鲁迅解释道:“写开东西的时候,什么旁的事情是顾不到的,这时最好不理他,甚至吃饭也是多余的事。”从此,许便不再打搅鲁迅写作了。
冯至听鲁迅讲课,感到鲁迅对历史人物的评价跟传统的说法很不同。如谈到秦始皇,鲁迅说:“许多史书对人物的评价是靠不住的。历代王朝,统治时间长的,评论者都是本朝的人,对他们本朝的皇帝多半是歌功颂德;统治时间短的,那朝代的皇帝就很容易被贬为‘暴君’,因为评论者是另一个朝代的人了。秦始皇在历史上有贡献,但是吃了秦朝年代太短的亏。”谈到曹操时,他说:“曹操被《三国演义》糟蹋得不成样子。且不说他在政治改革方面有不少的建树,就是他的为人,也不是小说和戏曲中歪曲的那样。像祢衡那样狂妄的人,我若是曹操,早就把他杀掉了。”
【文学】
1903年,鲁迅在日本弘文学院留学期间,书桌抽屉里经常放的书籍除英国诗人拜伦的诗集、希腊和罗马的神话故事外,还有一本线装日本印的《离骚》。他对许寿裳谈起屈原时说:“《离骚》是一首自叙和托讽的杰作,《天问》是中国神话和传说的渊薮。”许寿裳问他最喜欢《离骚》中的哪几句诗时,鲁迅当即诵出:“朝吾将济于白水兮,登阆风而緤马。忽反顾以流涕兮,哀高丘之无女。”
钱玄同为《新青年》向鲁迅约稿,鲁迅拒绝,说:“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住他们吗?”钱回答:“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绝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鲁迅被说服了,开始写小说,第一篇就是《狂人日记》。
吴虞读了《狂人日记》后,写下了著名的《吃人与礼教》一文,他在文中说:“我觉得他这《日记》,把吃人的内容和仁义道德的表面看得清清楚楚。那些戴着礼教假面具吃人的滑头伎俩,都被他把黑幕揭破了。”吴虞还说:“吃人的就是讲礼教的,讲礼教的就是吃人的呀!”
鲁迅的作品不仅吸引了青年人,还吸引了一些老年人。章衣萍的岳父看过《呐喊》后,再三称赞鲁迅了不起;荆有麟在河南遇到一位粮食店的七十岁左右的老板,订阅了北平的《京报》,只要是鲁迅的文章,他每篇必看;一位姓莫的民元前革命者,对鲁迅很是佩服,只要是鲁迅的作品,必收藏起来。
鲁迅认为自己的历史小说《不周山》的后半部写得草率,绝不能称为佳作,故在《呐喊》再版时删除。
高长虹回忆,鲁迅常谈到他的一个构思,说他想描写鬼,结局是一个人死的时候,看见鬼掉过头来,在最后的这一霎那他看见鬼的脸是很美丽的。
鲁迅曾对郁达夫谈及,他准备写长篇小说《长恨歌》,按照他的构思,以唐玄宗之明,怎能不知安禄山与杨贵妃的关系?所以七月七日长生殿上,玄宗只以来生为约,因为心中已经厌烦;到马嵬坡下,如果玄宗对贵妃还有爱意,怎会不保全她的性命;到玄宗暮年,想起昔日情爱,梧桐秋雨中,心中颇生悔意,于是让道士为他催眠,梦中与贵妃相遇,这便是小说的结局。
高一涵曾发表文章说,《阿Q正传》在报上陆续发表时,“许多人都很栗栗危惧,恐怕以后骂到他的头上”。有人对高一涵说,昨天连载的某段仿佛就是在骂自己,因此便猜作者是某人,因为他的事情只有某人知道。等到打听出作者,才恍然大悟,又逢人便声明说不是骂他。
王冶秋在《〈阿Q正传〉读书随笔》一文中谈到自己读了十四遍《阿Q正传》的种种体会:“第一遍:我们会笑得肚子痛;第二遍:才咂出一点不是笑的成分;第三遍:鄙弃阿Q的为人;第四遍:鄙弃化为同情;第五遍:同情化为深思的眼泪;第六遍:阿Q还是阿Q;第七遍:阿Q向自己身上扑来;第八遍:合二为一;第九遍:又一次化为你的亲戚故旧;第十遍:扩大到你的左邻右舍;第十一遍:扩大到全国;第十二遍:甚至洋人的国土;第十三遍:你觉得它是一个镜;第十四遍:也许是警报器。”
陈西滢说:“阿Q不但是一个Type(典型),同时又是一个活泼的人,他大约可以同李逵、刘姥姥同垂不朽了。”
敬隐渔将《阿Q正传》翻译成法文,寄给罗曼·罗兰审阅,罗兰十分欣赏。1926年1月12日,罗兰将该文推荐给《欧罗巴》杂志的编辑,此作品得以在国外发表。罗兰遗稿中有他对《阿Q正传》的评价:“这篇故事的现实主义乍一看好似平淡无奇。可是,接着你就发现其中含有辛辣的幽默。读完之后,你会很惊异地察觉,这个可悲可笑的家伙再也离不开你,你已经对他依依不舍。”
叶永蓁曾问鲁迅:为何阿Q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却要取个外国名字呢?鲁迅说:“阿Q光头,脑后留一条小辫子,这个Q字不正是他的滑稽形象吗?”
鲁迅的白话文写得极好,但寿洙邻认为鲁迅的古典文字更为出色。他常对鲁迅说,何不将古典著作出版,可以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