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岛9·庞贝-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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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在我抵达北京三个月后,爸爸才从各个途径辗转找到我,那是突然打来的电话,因而接起来时没有准备听到他的声音说“是我”。
借出差的机会他顺路来探望,住在就离我不远的旅馆。打开门的时候,我们面对面站着,过一会他说“你进来”。
停留的两天里,我请了假陪他在一起。那些古老著名又一直欠缺兴趣的景点便抓紧时机去。颐和园、故宫、北海、圆明园等等。在圆明园的傍晚,游人稀少,我从一个残垣走到下一个,爸爸拿着相机。一会我替他照一张,一会他替我照一张。想找个人帮忙合影,也等了很久才如愿以偿。
我起初站在他右侧,但他说着“逆光了,这样逆光的”,我又换到左面。帮忙照相的人示意了一下“一,二,三”。快门声响起的时候,我才想起或许应该挽着爸爸的胳膊。
挽着他。或者拉住他的手。或者肩膀亲昵地靠在一起。然后加一点笑容。
但三个月后的突然碰面,使我的反应迟钝下来,某种陌生挥之不去地填在嘴角,艰难地撑起看来漫不经心的表情。对于他的问话回答着“没问题的”“都还蛮好的”“唉这个不用你担心”,抬起头来又转开,看着时钟问“你之前说你的火车几点开?”从他手里抽出火车票举起来看。
那天晚上从车站离开后,没留神走错方向,随之而来的就是将近四十分钟的迷路。在路边找了公用电话打电话给朋友,他说“你先……”“然后……”“到了……”“再……”。又问我“你爸爸走了吗?”。
挂了电话后拉长袖口堵在眼睛上。用很大的力气屏住呼吸。
这时终于所有先期的陌生感统统流尽。剩下回忆成为整个章节,海绵遇水一般几倍泡大。熟悉的一切仿佛没有空隙的纸页写满密密麻麻的字句。甚至不用睁眼,仅凭呼吸就能从心跳中阅读。
如果曾经没有概念,只不过因为当时你只有一个端点,无法连结成线的时候,它仅仅是什么情感都难以承载的小色斑。
直到另一个端点终于出现,接着由火车,飞机,睡梦中的步履,前行的冷空气或者沙尘,把它们变成某条直线的两端。
北京→上海
2000年4月2日19:43开
新空调硬座特快
'三'
好像贴在玻璃上受挤压变形的脸,慢慢褪一点血色。
高考结束后带来绵绵不绝的续文。有各类方式和途径表达的“我们很失望”。饭桌上出现摔筷子和咆哮,关门时刻意的大力,所有熟人打来电话时微妙的语调声。
白天游荡在上海,换三辆车去北端的公园,周二的上午里面安静过度,情侣和健身的老人都不曾出现。阳光抚摩梧桐树叶的同时漏下一些在我脸上,如同刚刚干涸的绿色的泪渍。
有时经过人民广场。市中心拥挤繁忙的十字路口。转脸看向窗外,被光柱映出轮廓的云层,声音在下面液态状来回流动,喧嚣在电车驶过后重新愈合。烫着波浪长发的女人坐在我旁边打电话,半途突然转过头瞪了我一眼,我才发现原来是自己的提包在刚才的转弯中倒向了她的小腿。
倘若用栖身的浮船来比喻,那么始终没有看见过微甜的花海。四周冷光迷离,潮湿占据每个分子,稍微大声便能震下雨滴。
对于容纳了我十几年的上海,长久相处后的感想却不会温暖有关。它有固定的词组来搭配修饰,好比“时尚”“潮流”和“华美”。然而在简陋琐碎地充当道路上无足轻重的一员时,所有那些辞藻只是高高在上的目光,永远无法眷顾到我的日常。为家计烦心,为学业担心,为一点点幼弱的恋爱大悲大喜。
即便是每天都会经过的橱窗,却始终不可能推门进去。柜台小姐用懒洋洋的目光打量,在你看过某件衣服后立刻跟上来把它重新拉拉平掸掸整。
落落:兆载永劫(3)
请问我是真的有动作大到将它弄乱弄脏了吗。
不断的类似的讯号,让人以为这便是整个城市对待我的态度。就如同冬天的上海总是雨。潮湿加剧阴冷的侵蚀。细小的雪珠以十万比一的概率偶尔混合其中。
无视弱小的平凡的世俗的窘困的上海,和被它无视着的弱小的平凡的世俗的窘困的我。
最后一次闲逛在路边的时候发现一家卖DVD影片的小店,进去看了看后挑起两张问老板,这个一张多少钱。精瘦精瘦的中年男子的老板,穿着家居的衣服和裤子,从和熟人的聊天里回过头来说“12”。我很惊讶地问他“怎么这么贵啊”。可他突然走上来,一把抽走我手里的东西说:“贵什么贵啊!别买了你别买了。”
演变过于突然,我不知所措站在原地。与老板刚才聊天的女人走上来搭腔说:“哦唷,侬作啥火气大。”老板不满地看向她:“你说哪里贵啊!”随后转向我,“你去外面看看!”
他说:“你走!我不卖给你!”
直到现在也不明白原因。
我从店里出来,加快脚步走到下一个路口,想要举起的右手还是被忍住了,尽管如此便没有更多的力气压抑下酸胀的眼眶。当时一定是被委屈不解愤怒和困窘所充斥的表情,在眼睛附近留下泛红的印记,并且一直走到下一个路口,再一个路口,依然不明白原因。
这个名叫上海的城市,总是提供自己这样的境遇。
没有“家园”也并非“故土”,仅仅提供了自己住处的城市。况且从小时候在弄堂,到长大点后随父母一起租住在没有客厅的楼房。然后所有关于温暖的词汇全都瞬逝,美好只是苦苦追随却又不知所终的东西。完整的一天,从站在老虎窗前刷牙开始,到晚上从楼梯上摸黑,喜爱的男生只是一个不能拨通的电话号码,而班主任每过一个星期就会把妈妈电话喊去。
这些原本零碎的,互不关联的东西,在一个决定后被视作整个城市的名字,印在我即将出发的火车票上。
和爸爸摆手“再见”。
……
七堇年:城事(1)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头,这是愚蠢的年头;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我们面前什么都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都在直奔天堂,我们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查尔斯·狄更斯《双城记》
1
张艺谋为成都拍了城市宣传片的那年,每次离开成都,都会在双流机场的入口处无一例外地,被迫从低矮的车窗仰视路边那块巨大的广告招牌,花图色样早就不复记忆,唯记得上面写着:“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
那招牌气势不凡,一句“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显然是折中众多锦囊妙语而来,但我总觉差强人意:它道的不过是一个过客的恭维,却没有精妙地说出那股道道地地的成都风味。也罢,这等丰富微妙的风味,千人千面,亦不是一句话能够概括。
李白咏,九天开出一成都,万户千门入画图。草树云山如锦绣,秦川得及此间无。
杜甫叹,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刘禹锡记,濯锦江边两岸花,春风吹浪正淘沙。女郎剪下鸳鸯锦,将向中流匹晚霞。
杨雄赋,都门二九,四百余闾,两江珥其市,九桥带其流。
这些都是幼年时反复咀嚼的诗句。一笔“窗含西岭千秋雪”,而今品味起来仍觉意犹未尽,妙不可言。这笔墨下的写意之象,俨然一座昌明隆盛之城,诗礼簪缨之邦。雕栏画栋,佩玉鸣銮,人烟阜盛,街市繁华。府河作青绉,锦江作绿绦,连肌肤都是润的。一梦千年,流到现世的手里,旧蕴变迁,唯在某条幽苔深深的老巷尽头,在风轻雨澌的濡湿季候里,在成都人柔绵如云的口音里,辨得旧日依稀残迹。
2
自幼年起不知在成都进进出出多少次,中学时代亦在那里度过。它于我,只有家乡的幻影,却到底不是我的家乡。我印记它,是因了它给过我的印记。
人总是不能置身度外地回忆它的家乡,而回述一旦被记忆所篡改,失却的是时光的尊严。幸而这里不是我的家乡,因此我忖度自己不会因对它感情充沛而陷入迷局,混淆沧田之变之间的昼与日。我记认的成都,不会是它冗赘繁琐的街巷之名,不会是它无可媲美的食艺,不会是茶馆里昼夜不停的谈笑,不会是俯拾即是的富人和美女,也不会是那遍街多得叫人发愁的小时尚……这是属于成都人应该印记的东西,不是我记认的。
但我也只能告诉你,我记得的不是什么,却不能说出我记得了些什么。
这天地富足闲逸,生出了一片节奏舒缓的花花现世。它终究是不可印记的。
3
我的高中在成都度过。而写了这些年的字,回头一看,它也总是无处不在地渗透在我每一篇东西里面,一些小事反复提及,叫我感叹自己过得苍白。当年的朋友们,除了少数几个仍然坚守大陆之外,其他的孩子们全都四散天涯。曲和,区区,小范,小青,小白,火烈鸟,YOYO……这些温暖的名字,好像若不是放在纸面上,已经叫不出口了。用以描述旧日时光的那些字眼,诸如高三,诸如青春,诸如离别,诸如忧伤喜悦……都是个人感情色彩过于浓重的陈词滥调。一岁岁长大,那些越年轻的事,越变得经不起重拾。
正所谓一种无处安放的拿捏不定。
但至今仍然相信,那时遇到的你们,是一道照进我生命里的光线。
因为相遇之前,离别之后,我都未曾见到比你们更加优秀的人。那个时候的我们,都是快马平剑的傲气少年,并不因方向模糊而失去前进的激情,也正是在这样的横冲直撞中渐渐劈出一条妥当的路来。所以无论是与你们朝夕相处的岁月,还是而后各奔天涯的日子,我都一直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为自己能与你们曾是朋友而骄傲。
七堇年:城事(2)
回想那些年生,由于学校封闭式管理的缘故,我其实很少出校。高一时的周末,曾经几次逃出来住在火烈鸟家里,周五晚上在离校回家的路上绕到人民南路中段的一家音像店去淘X…Japan的碟。夜里火烈鸟的妈妈总催促我们早点睡觉,于是我们只能暗度陈仓,在狭小房间里关了灯,盘腿坐在床上一张张听CD,黑暗中断断续续地说话,耳机里一段段悲伤的歌声像潮水扑岸一般淹没言语,我们便就此沉默下去。谁也看不清谁的脸,但知道身边也并不孤单。偶尔我们还会在周六去会展中心看cosplay;,周日一起去动漫绘画班。她画画,我就带几张CD塞着耳机在旁边安静地坐一个下午。
这些场景都像极了岩井俊二的电影里那些平铺直叙的镜头。
火烈鸟住在玉林小区,成都很有意思的一个地方。聚集着一些动漫店、电影碟片店,以及白夜、小酒馆。前者是一家以电影为主题的酒吧,区区她们就是在那里找到了传说中的Lube的CD,翻刻了一张送给我。后者是所谓的成都地下摇滚音乐腹地,曲和在高三时都还不时会去那里看乐队演出。
那是一段可爱的日子,所谓的伪愤青伪小资的年代。
彼时心浮气躁,也不懂事,心中总有堕落的冲动,中规中矩的表象下,内心却躁动得一点诱惑都抵抗不住。有一次和火烈鸟从画画班回来的时候碰到另一同学,他正好说他郁闷想找人一起去买醉,我便毫不犹豫地和他走了。那晚他喝了太多,直到酒吧打烊,我们不得不走出来另寻去处,十分狼狈。大约是凌晨三点钟,我们横穿春熙路。这条白昼里沸腾喧嚣的商业街道,在夜深人静时分竟这样萧索阴森。我们相互扶着不知走了多远,他坚持不住倒在地上,由着心事,哭了出来。我站在旁边无动于衷地看着他躺在地上流泪。
长长的一条黑暗阒静的街道,就只有我们这样两个孤魂一般的身影。好像是被扔在了整个世界的后面,再也回不到人间。我印象非常深刻。
高一寒假的时候也逗留在成都,住在Kathy家里。我迷恋上会展中心的溜冰场,每天下午都和她去溜冰。头一次穿冰刀鞋,上手竟然也很顺利,不爽之处是场上人多,我一旦滑快便会撞到别人。溜完冰就经常跑到天府广场毛主席像后面的那家鲢鱼火锅店去吃饭,因为是同学的老爸开的,所以蹭饭也成了习惯。晚上迟迟不回家,像个城市潜行者一样在喧哗的都市深处散步,都不说话,快快地走。有一次走了很远,走到了九眼桥那块儿,家就快到了,她不愿回家,于是停下来点了烟站在路灯下夸张地抽,扮野到无可救药。但我仍旧暗自喜欢看她点烟的动作。
4
高二的时候看到搞笑短信说,即使上高三(刀山),下火海,我也一样爱你。
那个时候很轻松地就笑出来了。而到了高三,这句话才有些许别样的意义。那些起早贪黑的日子,逼近枯燥的极限。六点半,就被那个喜欢在自以为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