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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第1部分

小说: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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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作者:(美)尼芬格 著;夏金;安璘 译   
第一部分        
内容简介    
一本让你一旦捧起就再也不愿放下的书一本让你在泪流满面中领悟爱的真谛的书全球销售超过5;000;000册全球售出40余国家的版权3年以来始终列于亚马迅排行榜前100位之中2004年被英国读者评选为100年以来最具影响力的小说之一布莱德·彼德买下电影版权并将饰演男主角相遇那年,她六岁,他三十六岁;结婚那年,她二十三岁,他三十一岁;离别后再度重逢时,她八十二岁,他四十三岁……  
如果生命是一场旅行,亨利的旅程肯定比常人的更加迂回,患有慢性时间错位症的他,会不知不觉地游离在时间之间。他以为他在二十八岁时是第一次遇到二十岁的克莱尔,而克莱尔却说:“我从小就认识你了”;和克莱尔结婚多年后,亨利又突然发现自己回到了童年,而这次遇见的却是六岁的克莱尔。  
因为那些不由自主地消失,亨利会亲眼目睹幼小的自己一遍遍遭遇那些过往,而他却只能旁观、重复品味那些快乐、悲伤和痛苦。可是在时间的正常旅途中行走的克莱尔呢?她被丈夫远远抛在了后面,焦急地渴望着爱人能早一天回到身边。克莱尔虽然拥有时间,却只能通过捉摸亨利,来触摸时间。  
是什么过滤着这一对恋人炙热的爱意,又是什么推动他们在复杂交错中的命运中勇敢地探索,终于让时间在爱面前也变得微不足道了?  
这是一曲高昂的爱的颂歌,是一程常人不可思议的浪漫之旅。这像是一本科幻小说,却洋溢着浓浓的诗意。这像是一本爱情小说,却饱含了信念与时空的哲理。  
这让人想起文学大师马尔克斯的巨著《霍乱时期的爱情》,书中的男主人公历经战乱和瘟疫,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痴情等待他深爱女子的感人故事。  
“奥德丽·尼芬格和马尔克斯一样,他们试图告诉我们,在如此崇高的爱情里,没有悲剧可言,也永远不会被任何限制所困。”——《华盛顿邮报》    
初次约会(上)    
……  
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星期六(亨利二十八岁,克莱尔二十岁)  
克莱尔:虽然我周围的一切都是大理石,可是这个阴冷的图书馆,闻上去怎么有股地毯吸尘器的味道?我在访客登记簿上签下“克莱尔·阿布希尔,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十一点十五分,于特藏书库”的字样。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个纽贝雷图书馆 ,现在我穿过这条幽暗、略有些阴森的入口过道,一下子兴奋起来,仿佛刚刚梦醒在圣诞节的早晨,整个图书馆就像只装满美丽书籍的大礼盒。电梯缓缓上升,不是很亮,几乎没有声响。到了三楼,我填写了阅览卡申请表,然后走到楼上的特藏书库里,我的皮靴后跟在木质地板上啪嗒作响。房间里安静,拥挤,满是坚固沉重的大书桌,桌上是成堆的书,桌边围坐着读书的人们。高耸的窗子,透进芝加哥秋天早晨明亮的阳光。我走到服务台边,取了一叠空白的索书单。我正在写一篇艺术史课的论文,我的研究课题是:克姆斯歌特版的《乔叟》 。我抬头看了看这本书,填了一张索书单,同时,我也想了解克姆斯歌特出版社的造纸方法。书籍编目很杂乱,于是我走回服务台,请求帮助。正当我向那位女士解释我需要什么时,她的目光掠过我的肩头,落在正从我身后走过的一个人身上,说:“或许德坦布尔先生可以帮您。”  
我转过身来,正准备再次解释一下我的需求,刹那间,我的脸和亨利的脸相对。  
我哑口无言了。这就是亨利,镇静,穿着齐整,比我见过的任何时候都要年轻。亨利在纽贝雷图书馆工作,此时此刻,他就站立在我面前。我欣喜若狂。他很有耐心地看着我,稍显诧异,但很有礼貌。  
他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么?”  
“亨利!”我只能压抑着抱住他的冲动。很显然,他这辈子从未见过我。  
“我们见过面么?对不起,我不……”亨利环顾四周,生怕读者或同事注意到我们俩,他迅速搜寻记忆,然后意识到,某个未来的他早已经提前认识了现在的我,这位站在他眼前喜形于色的女孩。而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正在草坪上吮我的脚趾。  
我试着解释:“我是克莱尔·阿布希尔。我小时候就认识你了……”我有一种茫然,眼前我深爱着的男人,居然对我完全没有印象。因为对他而言,一切都还在未来。整个古怪的过程让我直想发笑。多年来,我对亨利积累的了解,此刻如洪水泛滥般涌上心头,而他却疑惑、畏惧地打量着我。亨利穿着我父亲的旧渔裤,耐心地考我乘法口诀、法文动词、美国各州的首府;在草坪上,亨利边笑边注视着我七岁时带来的特别午餐;我十八岁生日时,亨利身穿无尾礼服,紧张地解开衬衫和饰扣。此地!此时!“来呀,我们去喝咖啡,去吃晚饭去别的什么吧……”他一定会答应,在过去和在未来都爱着我的同一个亨利,通过类似蝙蝠次声波般的神秘时间感应,现在也一定会爱我!我松了口气,他果然立即答应了,我们约好今晚在附近一家泰国餐厅见面。图书馆服务台后面的女士目瞪口呆地看完了我们整个交谈过程,离开时,我已完全忘记了克姆斯歌特和乔叟。我轻盈地走下大理石台阶,穿过大厅,来到芝加哥十月的阳光中,然后小跑着穿过公园,我一路微喘个不停,幼犬和松鼠都远远地避开我。  
亨利:这是十月普通的一天,秋高气爽。在纽贝雷图书馆四楼,那间装有湿度控制系统却没有窗子的小房间里,我正在分类整理一套刚捐来的大理石纹纸。这些纸很美,但分类工作枯燥,乏味,甚至让人有些自怨自艾。事实上,我感觉一下子苍老了很多。一个二十八岁的小伙子,痛饮昂贵的伏特加直到半夜,绝望地想要挽留住英格里德·卡米切尔施舍的爱,这种滋味有谁能懂?彻夜,我们俩都在争执,现在,我甚至都记不得当时究竟吵了些什么。我大脑里的血管突突直跳,我需要咖啡。我把那些大理石纹纸稍稍理了一下,任由它们以一种乱中有序的方式四处散落。我离开了这个小房间,径直走向办公室,当我经过服务台的时候,听到伊沙贝拉的声音:“或许德坦布尔先生可以帮您。”我不由停下脚步,她的意思其实是说:“亨利,你这个神出鬼没的家伙,这会儿又想去哪啊?”然后就是这个美得让人窒息的女孩一下子回过头来,琥珀色的头发,高挑的身材,猛地攫住了我的眼睛,仿佛我就是上帝专门给她派来的救星。我的胃一阵痉挛。显然她认识我,可我真的不认识她。天晓得我曾对这个光芒四射的美人说过、做过或者承诺过什么,因此我只能用图书管理员最完美的语调说:“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么?”而这个姑娘轻吐出我的名字“亨利”!她如此唤醒了我,让我不得不相信在某段时间里,我们曾一起神仙眷侣般地生活。一切更加混乱了,我确实对她一无所知,甚至都不知道她的名字。我问她:“我们见过面么?”伊沙贝拉此时给我使了个眼色,仿佛在说:“你这个大傻帽。”可是那个女孩却说:“我是克莱尔·阿布希尔。我小时候就认识你了……”接下来她请我出去吃晚饭,震惊之余,我还是接受了邀请。尽管我没刮胡子,一副宿醉没醒的糟糕模样,可她看我的目光依旧灼热。我们约好当晚在泰国情郎共进晚餐。得到我的允诺后,这位克莱尔小姐便云一般轻巧地飘出了阅览室。我晕眩着进入电梯厢,终于意识到,一张有关我的未来、金额巨大的彩票,此刻已经找上门来了,我笑出了声。我穿过大厅,跃下层层台阶走上大街,猛然看见克莱尔正小跑着穿过华盛顿广场公园,看她兴高采烈、蹦蹦跳跳的样子,我突然不知为何想哭。  
当天晚上:  
亨利:傍晚六时整,我从图书馆奔回家,想把自己打扮得更有魅力些。这段时间,我住在北迪尔伯恩大街上,一间小而奇贵的工作室兼公寓里,时常一不留神就会撞上那些碍人的墙、厨房台面和家具。  
一:打开公寓门上的十七把锁,冲进客厅(其实也是我的卧室),开始飞速脱衣服。二:边冲淋边剃须。三:在衣橱深浅各处绝望地乱翻,我逐渐意识到,没有一件衣服是全然干净的。我发掘出一件放在干洗袋里的白衬衫,于是决定穿黑西服,缝线皮鞋,配灰蓝色的领带。四:穿上所有这一切,却发觉自己像个联邦调查局特工。五:环顾四周,家里已是狼藉一片,即使有可能带克莱尔回家,我想今晚还是免了吧。六:面对浴室里的大镜子,我居然看见了身高一米八五、眼睛发亮、锋芒张狂、年仅十岁、穿着干净衬衫和葬礼司仪外套的埃贡希勒 的样子。我琢磨着这位年轻的女士究竟看我穿过什么样的衣服呢?我显然不可能穿着自己的衣服从未来进入她的过去,她说那时她只是个小女孩?太多无可解释的疑团冲进我的头脑,我不得不镇定下来,喘口气。搞定!我抓起钱包和钥匙,锁上大门上的三十七把锁,挤进摇晃狭窄的电梯,在前门的小店里给克莱尔捎上一束玫瑰,连续走过两个街区,赶往约好的饭店。虽然行走速度远远破了纪录,可我还是迟到了五分钟。克莱尔早已坐在情侣包厢里,一看到我便如释重负了。她朝我招手的样子好像正在节日游行。  
“你好,”我招呼她。克莱尔穿着一袭酒红色的天鹅绒裙子,搭配珍珠项链,就像是用约翰·格莱姆 手法表现出来的波提切利 的维纳斯:灰色的明眸,翘挺的鼻梁,像日本艺伎一样精巧的嘴唇。长长的棕红色秀发遮掩住她的香肩,一直垂落到后背,脸色有些许苍白,在烛光的映衬下还有几分像是蜡塑的。我把玫瑰递给她,“送给你的。”  
“谢谢,”克莱尔欣喜若狂地说。她看了看我,见我正困惑,解释道,“你以前从来没有给我送过花。”  
我滑进包厢里,坐到她的对面。我神魂颠倒了,这个姑娘认识我,而且,还不只是与我在未来某个时刻短暂相遇的人。女侍者前来呈上菜单。  
“告诉我!”  
“什么?”  
“所有的一切。”我说,“你知道我不认识你的原因么?我真是很抱歉——”  
“哦,不,你现在是不应该认识我的。我想说的是,我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克莱尔低下声音,“因为对你而言,一切都还没有发生,而对我来说,嗯,我已经认识你很久了。”  
“多久呢?”  
“大约有十四年了。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才六岁。”  
“天哪!我们常常见面么?还是仅仅见过几次呢?”  
“上次我见到你时,你让我记得在下次见面吃饭时给你这个,”克莱尔拿出一本淡蓝色的儿童日记本,“喏,这儿,”她递给我,“你可以自己留着。”我翻到一片用剪报做的书签,这一页的右上角蹲着两只小猎狗,里面是一长串日期。起始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三日,我又翻过十六页印有小猎狗的纸,最后一笔是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我仔细数了数,共有一百五十二个日期,是一个六岁小孩用蓝色圆珠笔一笔一画写下的大号花体字。  
“你做的这串记录?所有这些日期准确吗?”  
“其实,是你告诉我的。你说,几年前你把这上面的日期都背了下来,所以我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来的,这就像莫比乌斯带 一样。不过,它们极其准确,有了它们我就知道何时去草坪找你了。”这时,女侍者回来请我们点菜,我要了一份椰汁鸡,克莱尔则要了份椰汁咖喱牛腩。另一名侍者端来一壶茶,我接过来,给我们两人各倒了一杯。  
“那草坪又是哪儿呢?”我已经非常激动了。我从来没有遇见来自我未来的人,更何况是这个见过我一百五十二次、从油画中走下来的波提切利的维纳斯。  
“我父母在密歇根那儿的一块地,一边是树林,另一边是房屋。当中有块直径三米的空地,空地上有块很大的石头。如果你到那块空地上去,屋子里没人能看到你,因为整个地势是隆起的,中间却陷在下面。我常常在那一个人玩,总觉得没有人能知道我在那儿。一年级时有一天,我从学校回家后,又去了那个空地,然后就看到了你。”  
“一丝不挂的,可能还在呕吐?”  
“事实上,当时你倒挺镇静的。我记得你那时就知道我的名字,我也记得你消失时的情景,让人叹为观止。现在回头想想,很明显你曾经去过那个地方。我想你第一次去应该是在一九八一年,当时我十岁。你那会不停地说:‘噢,天哪!’还直直地看着我,当然,你似乎因为裸体而无地自容,而我则认定,这个裸体老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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