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之吻 作者:耿伟峰-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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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怎么负责。
他说:请我吃顿烤鸭。
我没办法,只好请他去吃了只被烤得垂头丧气的大烤鸭,还喝了两瓶啤酒。这家伙爱烤鸭如命,一只硕大无比的肥腻烤鸭,他可以在须臾间消灭殆尽,竟然一点也不会反胃,实在令人费解。不过最后付帐的时候,他还是死活抢付了一半。他这人,纯属刀子口豆腐心,关键的时候就心软,占人一点便宜就难过,简直和我一副德行。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和他做朋友的原因。这当然是后话,暂且不提。
总之,那天我没有参加会餐。一是因为内心不爽,更何况我也的确有事。我独自一人去往市区,打算买部手机(有必要说明的是,我在的新区被扔在市区以外)。原本以为,手机这东西在我乃是可有可无之物。这玩意无非是联系方便,功能多一点的还可以拍拍照片,玩玩游戏,上网冲浪之类。而像我这样喜欢安静独处,业务暂时不忙,朋友几乎没有,爱好也不怎么广泛的家伙,装配手机实在是种浪费。顶多是装备个收音机或者随身听之类,可以在我喜欢的时候,有着音乐伴我读读闲书。
但如今看来不配个手机是不行了。谁让我有个远在天涯的女朋友呢?有个远在天涯的女朋友也无关紧要,谁让我又怎么也放不下她呢?放不下她也没什么关系,谁让我们那倒板的寝室又不装电话呢?鉴于此,我不无痛心地扣除了自己几个月的生活费,以求爱情上的安稳。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总体来讲,我对有关手机的一切事宜,基本上属于文盲。按理说该找个深谙手机者一道去做个参谋,毕竟买手机不是买手纸,谨慎点总有好处。然而无可奈何的是,我本质上是不喜烦琐的人。既不想自己烦琐,也不想烦琐他人。所以以前每每和小妍出去买东西我就头大,我很不能明白,为何她总要为了买一件某物,而不厌其烦地从一家商店逛到另一家商店,再在每一家商店里花很久的时间去不厌其烦地对着许多其它商品挑挑拣拣。挑拣的结果就是我们要买的那件某物没买成,却买了其它不准备买的一大堆某物。
我曾一度因为小妍而悟出个真理,那就是女人买东西统统是忽略方向的。
那天我去买手机,身边没有女人,也没有男人。我来到市区,略去过眼繁华,直接走进一家外表看起来不错的“超越手机城”。进去后乍一看,此城四壁光洁明净,空间还算可以,虽称不上手机城,至少也是个像样的手机屋。但后来发现原来是个骗局,实际上这个超越手机城总共占地不足100平方米。之所以看上去蛮大,完全是因为墙壁统统用大而明亮的方形镜子遮住,通过平面镜的原理在视觉上加大空间。假如你不注意,又没有柜台阻挡的话,很可能会和平面镜来一次亲密接触。
我不禁暗自发笑,此等地方竟还敢称什么手机城,明明是个手机小小屋嘛,真是莫名其妙。而唯一不莫名其妙的,就是服务员姑娘还挺漂亮,笑起来也爽眼。姑娘对我笑了许久,说:买手机吗?
我一愣,确认自己不是来买手纸以后,说:是的。
姑娘支颐颜开,热情向我逐个介绍各个款式,什么功能了,质量了,价格了,品牌地位了等等不一而足。听得我感觉哪一款都出色,哪一款都想买,以致最后有些神情麻木。终于姑娘发现我举棋不定,便表示要依照我的气质,为我量身作重点推荐,我这才兴趣复起。她柳眉轻颦,仔细地挑了一款,递给我说这款肯定最适合你,接着给我讲解适合我的理由。见我不怎么动容,继而又选了一件给我,同样喋喋不休。如此继续下去,我发现她柜子里的所有手机都是最适合我的。使我第一次悲哀地发现,原来我竟是如此的大众化,弄得我彻底失去信心,只好对她说:对不起,我再考虑考虑。说完转身离去。
我出来后,长长嘘出一口气,振作精神继续拜访手机城。那时我才发现B市的手机城是如此之多,不知道是不是现代人自信的表现。我又接连光顾了几家手机城,服务员姑娘们竟像是师出一家,台词讲得大同小异。唯一变化的就是,那些服务员一个比一个的漂亮。百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在服务员长得最漂亮的那家选下了一款NOKIA。服务员说你眼力真好,这款价格实惠,质量又好,最禁摔了。我一听正中下怀,众所周知的是,我睡觉时最喜欢将物品不小心往地上扔了。而今我又身处上铺,所以禁摔就好,仅此足矣。
选定手机后,我顺利地办着各种手续,心情舒畅。这舒畅的心情一直持续,持续到我看着一张张淡红崭新的人民币归别人所有时,才略显阻塞。
出来后,出于新奇,我边走边摆弄着手机。这样的玩了一阵,忽然想起了梦中我用的竟然也NOKIA这个牌子,不禁暗自吃惊。怎么会这样?又怎么可以这样?我连忙折回去,询问是否可以换买其它的,不想漂亮的服务员向我漂亮地一笑,说发票开过了,不可以再换。我央求了许久,还是不行。最后只好长叹一声作罢。乘车归校了。
无论如何我拥有了自己的手机,尽管有些不如意,但毕竟可以不必再刮风下雨也要忍受出去打公话的痛苦了,也毕竟可以在被窝里就能和我亲爱的小妍聊天了。想着想着,心境逐渐开阔起来。
手机开通后,我第一个联系小妍。并且那以后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候通电话,更多的是聊短信。她白天上班,所以我俩大部分都在凌晨1点才肯睡觉。就这样,我和小妍在短信里送走了我大学最初1个月的日子。这些日子里,没有军训,没有课堂,没有梦,没有周围的一切。其乐融融。
正文 第四章 (2)来吧,兄弟
(更新时间:2006…2…19 19:37:00 本章字数:8269)
由于我那次会餐缺席的缘故,寝室里的几个家伙开始逐渐疏远我。并彼此交流说,这小子脾气古怪,看样子自高自大,肯定不好相处。后来李林告诉我,那时他们的计划是群体孤立我,使我耐不住寂寞后自动放下架子找他们搭腔。我一听不觉暗自好笑,都什么年纪了,还玩这个。假如通过孤立我能够使我低头的话,高中时的那些蠢材早就得逞了。
事实上我这人一不自高,二不自大,骨子里还是个蛮随和的人。只是由于个性原因,大部分时间里喜欢一个人呆着。因我觉得和一大伙人一起聊天实在无聊透顶,内容无非是些无关紧要的废话,丝毫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聊过不会心爽,不聊反倒自在。当然这并非说我就不喜欢聊天,只是厌恶乱聊而已。而至于和一二交心朋友真心诚意,品茶把酒地聊,那就另当别论了。所以我活至今天只有两个好朋友,一个是陈勒,光着屁股玩大的那种。另一个就是小妍,我的女朋友。直至现在高中同学遇见我,还会喊我逍遥客。意思就是自由自在的人,被大家孤立还可以活得自在的人。可那些家伙永远都不能理解我何以会这样自在,所以我才喊他们蠢材。
不料如今身处大学,居然又要面对一帮蠢材。连我名字还都不曾叫准,就要孤立我,简直比以前的还要蠢。当然了,有关这帮蠢材,李林是不在其中的。我俩在开学一个月后,彻底成了好兄弟。
李林说他们拉他一起孤立我的时候,他就对他们说没用的,可他们就是不听。结果呢,果然不出我所料,李林笑着说,你依旧活的乐乐呵呵,完全没有精神不振的样子,弄得他们都表示想不通,说大家都不理他,他咋还活得那样开心呢?我就对他们说你是方外之人,戴发修行的那种,他们好像也真的信了,哈哈。
我说:你倒不如说我是神仙临凡更爽些,让也我做一回神仙过瘾。
他说:那不行,如此一来,大家都把你当活神仙,纷纷来向你求救,比如女朋友跑了,钱包丢了,考试不及格了等等都来请你帮忙,那样准会牛皮吹破。
我说:那些蠢材,糊弄一下也未尝不可,只是学校可能以搞迷信活动为由而将我开除。
他说:那倒是——对了,你被我们孤立那阵子,真那么自在?
我看了看他,点头说:是的,这些全是我修炼的结果。
他诧异,说:修炼?莫非你真是戴发修行?
我说:那倒不至于,只是高中时候,由于我不喜交往的缘故,被大家认定不是好人,企图用孤立手段来教训我。开始那阵子,我还真的蛮伤心,觉得人混到这地步实在没意义,死的心思都有。但后来我想通了,我扪心自问,自己没有错,没有对不起谁,没有暗地里要算计谁,我心地善良,待人诚恳。有人求助,也慷慨大方。只因为不喜欢交往就不是好人吗?显然不是。所以他们错了,不交我这个朋友是他们的损失,而我没和他们交往是我的幸运。他们这帮蠢材啊!那以后我就自在起来,按照自己的规律,快快乐乐。所以呢,如今这帮家伙也来这样对付我,显然不知今日何世,幼稚无比。
李林重重拍下我肩膀,叹息说:我说嘛,一开始就觉得我俩会投机,果然不错。其实我和你一样,高中时候也一样被人这样孤立,只是我选择了低头,渐渐也就活跃了,就像现在这样。比起你,我或许意志薄弱一些,不过咱们本质还是相同的——本质相同,他加重说。
我说:本质相同。
*
李林其实说的不错,我俩是蛮投机的。他从一开始他就对我挺好,没事就找我聊聊,有事还会主动过来帮忙,话也能说到一处。但由于他是刚见面就喊我兄弟的人,我不免对他心存戒备。这戒备心理一直持续,直到军训后的那天下午,我忽然高烧不停,头重脚轻,几乎摸不到自己的脑袋。李林发现后,二话不说背起我下了四层楼梯,再走很长一段路,将我送至校医院医治,还慷慨照顾我许久。显然这是件感动人的事,我也就渐渐的戒心消失,他成了我的知心朋友,也是继陈勒之后我又一个真正的朋友。
那以后,我的生活变得更加舒畅了,晚上陪小妍聊短信,白天有李林作陪。闲来无事听听歌曲,看看闲书,到操场上练练晨跑。那些打算孤立我的人,见孤立对我毫无用处,有的已打算放弃,开始有事没事表示友好。面对这个,我通常显得大度地表面上敷衍过去。
和李林逐渐知心以后,我们开始探讨一些比较深入的问题。那天,晚自习比较的枯燥,我俩溜出来,买了两罐啤酒,爬到八层高的教学楼顶,在阳台上席地而坐。沐浴着月光,一边聊天一边喝酒。我问他:那天互通姓名后,你为何会突然表现得不自在,搞得我莫名其妙。之所以要问这个,实在是因为我总感觉李林内心应该有某种过往,而这种过往应该与我有某种关系,压在他心头形成负担。既为好兄弟,理所当然要为之分忧,至少也可以做到予以安慰。
李林想了片刻,说:其实也没什么,原因有两个。
我问:哪两个。
他说:一个是我迷信的缘故,你想,你叫木,而我叫林。众所周知的是,林离开木则不成林,而木离开林它还是木。就是说,我离不开你,没有你我就活不下去了。你说,我能不郁闷吗?
我愣了愣,在内心里偷笑好一阵,才认真说:的确郁闷,那第二个呢?
他说:这第二个嘛,唉,告诉你你会受不了的。
我说:没事,说吧!
他叹息一声,说:也罢,告诉你吧,我高中的时候,有个女朋友,她的名字呢,和你一样,也叫木。
我听了愣了更久,更就之后微微一笑,说:这么巧的事,她如今在哪,可否带来一见?
他又一声叹息,说:唉,带不来了,分手了。
我问:刚分的?
他说:算是吧,大学就要开学的时候。
我说:哦——
李林告诉我他其实还是放不下她的,但明白这些的时候,为时已晚。想来都是他的错,是他自己没好好把握。我就问他可否详细道来。他说那是当然,你我都是好兄弟,说也无妨。之后深深喝了口酒,开始讲起他的过往,讲得绘声绘色。如今回想,还可以记得住全部,感觉他像在背一篇小说给我听。他当时是这样讲的:
认识木的时候,我初二刚读完。木其实是个没有温柔的女孩,总的来说,我感觉她像个十三妹。而木却说,认识我属于她的一个意外,最初我只是她画笔下的一抹景色。
那是一个明媚的下午。蓝天清澈地灵动,白云飘逸地柔美。我把自己放在了南湖公园的一棵歪脖柳树上,清风拂过,柳丝轻扰我的发际,我在俯视着水面。
我看见水面上有只帅气的大白鹅,游起泳来有着绅士的气质。我想,这应该是只品味高雅的公鹅。你看它那优美的举翅投足,是怎样的高贵风雅。我静静地欣赏着,安逸地笑。
那高雅的公鹅后来缓缓来到了一只丑陋到不堪的母鸭面前,细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