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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常在河边走-第3部分

小说: 常在河边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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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朱都给弄糊涂了,说:“到底是他睡了你,还是你睡了他啊?有没搞错!” 

有一次他突然冲进叶铃的宿舍,把叶铃桌上的书全扔到了窗外。 

有一次他寄来一张明信片:“在这场战争中,你看到的将不仅仅是血迹!” 

还有一次他站在宿舍门口,手中拿着一把裁纸刀,又推又拉,磨刀霍霍。吓得叶铃不敢去上厕所,只好尿在了脚盆里。 

这样下去是不行的。阿朱说:“铃铃,这个人脑子坏掉了,干脆报保卫处吧。”叶铃摇摇头,说:“算了,我不想把这事闹大。” 

这件事后来却闹得大得吓死人。 

金明连着在校门口站了三天。很多年之后,还有不少知情人能够回忆起这个场景。很多人看见一个胖子背着包,手上拿着一叠类似传单的东西。他的面部表情有点象得了文革后遗症的精神病演说家。他的周围迅速地聚集了很多人。不知道为什么,校卫队的人没有出面。他挥着拳头,唾沫飞溅,“瞧瞧吧,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瞧瞧你们学校出了一个多么不要脸的破鞋!党史系出了个下三烂啊!社会主义国家养出了一个婊子!”他手上的传单一会儿就被一抢而空,火爆的场面不亚于哪个歌星的现场歌迷会,又象是深圳的股市风潮。 

所有的人都象过节一样,兴奋得满脸放光,平时眼睛里的光亮也就是十五瓦,这天可是飙升到一百瓦了。大家奔走相告,每个人心里都暗暗觉得学校里出个把婊子实在是比没有婊子强多了。金明也确实高估了大学生们的趣味,这份传单真是一时洛阳纸贵! 

传单全文如下:婊子叶铃叶铃是党史系XX级学生,她看起来象个淑女,但她是一个婊子。我从未见过比她更象婊子的婊子!让我从头说起吧。 

她是个舞棍,她专门在舞会上卖弄风骚,勾引男人。当然她卖弄风骚的场所不只是舞场,还有马路上,还有床上!她在舞会上勾引了我,她让我领她去了红丰体育场,也不知道她和多少男人在那里鬼混过!她倒在我的怀里让我摸她,让我吻她,她还用手摸我的鸡巴,也不知道她到底摸过多少鸡巴!第一次她就让我带她去我的住处,我怎么能答应呢?后来她塞给我一张纸条,上面是她的地址。她还非要我的电话,我给了她,毕竟她是个女孩子,我不能拒绝。谁能知道她是个婊子! 

她给我打电话,让我买些东西去看她。瞧,她已经开始索要东西了。我只买了些水果,她不太高兴了。我只好说我请你吃饭吧。当然这只不过是开始。她让我请她吃饭,看电影,吃冰淇淋,最贵的冰淇淋!晚上路上只要没有人,她就让我吻她,摸她,她总是说她的下面好湿好热。然后她就会找我要更多的东西。 

她让我给她买花,一个星期三次,摆在她的桌子上,好向人炫耀。她说她身体不好,让我给她做饭,我给她做过萝卜排骨汤,鲫鱼汤,皮蛋瘦肉粥…… 

有一天,她缠着我要去看看我的住处。我知道她想干什么。她还能干什么,她整天想着让男人操她!是的,我操了她了,我干吗不操她,不操白不操!她在床上真是个浪货,她叫床叫得我都不好意思。我就知道这回我完了,她会找我要更多的东西。她找我要金项链了。这个贪得无厌的女人! 

没过几天,她又要跟我上床,我经不住她的软磨硬泡,这回她不仅找我要东西,还要嫁给我!我说,我不能再见你了,我要给你日穷了。 

你们想想,她的X千人日万人操,我会娶她?你们可想而知,她是一个多么不要脸的女人! 

还有,这个党史系的女学生竟然污蔑伟大领袖的妻子,她说贺子珍在长征路上怀过六次孕。谁都知道长征只有两年,一个人怎么可能在两年内怀六次呢?贺子珍怎么会这么不心疼主席的身体呢?叶铃是一个多么阴险的女人啊! 

一个受害者X年X月X日是啊,凡是读到传单的人都在想,怎么可能怀六次呢?多么简洁有力的标题,多么尖锐的战斗檄文。论点一目了然,论据也很充分,论证严密。它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在社会主义这锅香喷喷的热粥里,总会冒出几粒脏乎乎的老鼠屎。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于是,叶铃在人们的唾液中迅速成为当年校园内最耀眼的一颗明星。 

“真看不出,还真是咬人的狗不叫。” 

“我早就看出她不是个良家妇女。你仔细瞧瞧她的走路姿势,你再瞧瞧她的肤色,我越看越象一只鸡。” 

“我觉得这个男人的目的是想把她搞臭。这些事八成是编的。” 

“不过,无风不起浪吗,总还有点影子吧。” 

于是,叶铃事件的版本是越来越多:1。党史系某女生玩弄男性成性,长期充当第三者,以拆散别人家庭为乐。有一天终于被某个第二者捉奸在床。第二者愤怒了,在校门口散发传单,将其丑行公之于众。 

2。党史系某女生从三陪一步步堕落成暗娼,每天穿金戴银,招摇过市。正逢严打“黄赌毒”,在一次政府的联合行动中,不幸落网,并引发了校方的一次清理整顿工作,从而又揪出了一串从事卖淫的女生。 

3。党史系某女生嫌贫爱富,为了一大款不惜抛弃青梅竹马的男友。男友悲痛欲绝,狗急跳墙,举着一把菜刀冲进女生宿舍,在她身上连砍七刀。然后自己从楼上跳下,摔成半身不遂。女生当场毙命。 

事情闹到这种程度,组织不得不出面了。校方责成系总支书记和学生工作组组长组成一个联合调查组亲自处理此事。必须捍卫党史系的名誉,学校的名誉,社会主义的名誉。另外,组织坚决不相信叶铃会做出这种事,党史系几十年的学生档案全都洁白得如同天上的白云。组织的原则是绝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对他们来说,这件事就象1+1一样简单,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老公就是老公,嫖客就是嫖客。 

一开始,调查组亲切得象圣诞老人。 

“叶铃,你一向表现都是不错的。我们知道你一定是冤枉的。你不用怕,有组织为你撑腰,我们可以告他诬陷罪。” 

“来,擦擦眼泪,我们知道你心里有多委曲。” 

“不过,我们先就事论事。你和他认识吗?” 

“是。” 

“怎么认识的?” 

“舞会。” 

“然后你们去了红丰体育场吗?” 

“是。” 

“他经常请你吃饭?” 

“是。” 

“你吃了吗? 

“吃了。” 

“你去过他的住处?” 

“去过。” 

“你们发生了性关系?” 

“嗯。” 

“是不是他强迫你的?” 

“可以说是。” 

“叶铃,你严肃一点,是还是不是?” 

“算是吧。” 

“叶铃,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什么叫算是!强奸罪是可以被判死刑的!” 

“那么你们只发生过一次关系?是这样的吗?” 

“两次。” 

“两次?两次都是强迫的?” 

“第二次不是。” 

当然,已经不需要再问下去了,否则就成三级片了。 

对于调查组来说,问题已经很清楚了。第一次是强奸,第二次不是;或者第一次不是,第二次是,这都是荒唐的。总之,叶铃是不是法律意义的上的婊子还很难说,她只不过是吃了人家几顿饭嘛;但她肯定是个贱货,卖了还没有得到钱,不是贱到家了吗? 

组织的结论是:传单固然有很多不实之处,但叶铃的生活作风显然很不检点。 

这样的结论让他们深感痛心,这也是他们日常工作的失职,他们对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缺乏必要的警惕,今后要以此为戒,加强思想工作的深度和力度。吴相象水蒸气一样消失了。他的手机永远不在服务区内,呼他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叶铃不敢给他家打电话,因为永远是他老婆接电话。她不敢去诊所找他,甜蜜的女接待是他老婆的表妹。此时叶铃最恨的人就是天下所有的老婆们,她们是最不要脸的娼妇,掠夺者和吸血鬼。在这个第三者横行的世道里,老婆仍然拥有至高无上的特权。而她最想做的事是把吴相的老婆换成她自己。 

她每天去学校附近的书吧“巴黎快车”等他,她多么希望他是那只该死的兔子,她要让他在她的枪口下倒下一千次,而且死得很难看。她要变成一把瑞士军刀,一刀一刀地割他,挖他的心,掏他的肺。她要把他变成一个鸡蛋,剥得精光,一口吞下去。把他变成海带,在阳光下曝晒,泡在凉水里温柔地展开。只要他出现!她愿意把自己出卖一万次,只要他现在出现!哪怕是被流放到西伯利亚,哪怕是被打入巴士底狱,只要他出现! 

“山上的野花为谁开又为谁败……我就像那花儿一样在等他到来,拍拍我的肩我就会听你的安排……别让她在等待中老去枯萎。”吧里响起了田震历尽沧桑的歌声。叶铃的心口被剁了一下,疼痛象水里的涟漪越播越大,她把头低了下来,眼泪流到了茶杯里,碧绿的叶子优雅地翻了一个身。“这欲火在我心中烧得我实在难耐呀……”他不会来了。 

并不是很久以前,可是怎么象有一万年了呢? 

当时“巴黎快车”刚刚开张不久,叶铃经常去一个小巷子里的书店买书。其实她也不常买,她习惯于绕着书架一圈一圈地走,她随手抽出一本看看作者的照片又放回去。她尤其喜欢看女作家的照片,她贪婪地把眼睛俯在她们的脸上,她要找出她们眼角的每一根皱纹,口腔里的每一颗虫牙,做作的笑容和无耻的虚荣心。她甚至要找出她们脸上遗留下的纵欲的痕迹,有时它明显得就象三伏天里的蝉叫。她看林徽音。美艳女子林徽音,风流才子徐志摩,印度智者泰戈尔,一时传为佳话。她更喜欢中年时的林,就象那句著名得快烂掉了的话:“我更爱你备受摧残的容颜。”年轻时的林,美得有些轻率。叶铃走走看看,她把自己弄得精疲力竭。走出书店,在拐弯处她发现了一家新的酒吧,它从外表看一点儿都不显眼。它看上去甚至是灰扑扑的,宛若一个关在冷宫多年的清代宫女。它的招牌却挺大:“巴黎快车”。进去一看,还真有那么一点意思,里面布置得象一列小小的老式列车。古朴的木椅子,窗子上画着风景,田野和塞纳河。玲珑的书架底下加了小轮子,戴着白围裙的小姐可以推着它翩翩起舞,供人随意挑选书本。书决不白看,这里的饮料比别处略贵,而且读书比说话更容易口干舌燥。 

叶铃在塞纳河边坐了下来。她要了一杯简单而便宜的绿茶,十块钱一杯。坐在家里,我可以喝一万杯,这种茶,她想。她的脑子里随时会窜出一些比较经济学的想法,很多时候她被自己的实际和冷酷吓坏了。两个小姐挺漂亮。两株清新的小白杨。不知道会落在哪个臭男人的手里。书架推到她的面前,她胡乱地挑了一本小说,是一名女作家的,《嘴唇里的阳光》陈染著。里面没有照片,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名字。她闭上眼睛想象陈染的形象,对了,她瘦弱而苍白。第一个乱伦的故事讲得不错,“我”就是又一个俄底浦斯,父亲睡了“我”,“我”又把他儿子睡了,可悲的是“我”不可能知道他是他儿子,可笑的是命运一定会让“我”知道他是他儿子。随手一翻,这个美丽而悲情的故事在叶铃的脑子里就演化成了这么一个枯燥的玩意。叶铃叹了一口气,心想恐怕我是老了。 

这声气叹得有点重了,书吧里另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除她之外的顾客抬起了头,迅速地看了她一眼。他坐在田野边,田野是金黄色的,他穿着一件雪白的衬衫。叶铃本能地不喜欢男人穿白衣服,但这个男人着白实在是好看。他把头发全部梳到了后面,换了一个人恐怕就象黑社会的老大或老二,这种发型却使他全身透着贵族气。他的眼睛是细长的,有一丝微弱的笑意,增加了几分性感。他有两块微微浮出的颧骨,那是画龙点睛之笔,在他温柔的目光下凭添了适度的冷酷。因为冷酷对男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他的嘴角线条分明,只是颜色略微有些发乌,有点象韩国女子时兴的唇膏的颜色。 

叶铃的眼睛一向是很毒的,十年前给她做过一条蹩脚的裙子的裁缝十年后走在大街上她一眼就能认出。阿朱曾说过她应该去国家安全局工作。他是吴相吴主任。绝对不会错。他脱掉了虚伪的白大褂,他改变了发型,他坐在这装腔作势地看书,他是吴相。叶铃掐指一算,不对呀,今天是星期三下午,这个大忙人怎么会坐在这里,这太奇怪了。附庸风雅,老婆吵架,员工内讧,绩优股套牢?她又偷偷地瞟了他一眼,他的面容很平静,她的心里很乱。她又瞟了他几眼,他有点发现了,被迫朝她礼貌地笑了笑。他笑得让她乱了方寸,连他的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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