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数此岸,偶数彼岸-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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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们一点共通的东西都没有啊……”
乌云终于移动到了步行赶路的我们头顶正上方,太阳的光芒彻底迷失,一道闪电撕裂天球,轰隆隆的雷声随之传来,如同千军万马正在步步逼近。
“快下雨了!喂,等我一下,我找下伞先。”
又一个闪电劈头打来,刹那间我感觉自己潜意识中的定位仪像通上电的导体一样,“刷”的一下子全部贯通了,我似乎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了……
狂风夹杂着沙石,噼噼啪啪地朝我们打来,我随着意识的指引,逆着风朝前方望去。
“靠!等等我,伞找不到了!”风沙打得她眼睛紧闭,她只好双手摸索过来,扶住我站定。
“你在看什么,伞找不到了。”她抱护住自己河马胃的手袋,用我的外套蒙起头来问。
“我们到了。”我指着前面说。
风沙的彼岸,隔着一条宽阔的,车辆川流不息的马路,是一个巨大的交通环岛,环岛上生长着被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女贞、连翘、雪松、玉兰、龙爪槐,地上敷满着各式各样不同颜色的园艺用草。树木被修剪成惟妙惟肖的造型,草也根据颜色和品种的不同,在大地上生成五彩的图案。隔路遥望对面的环岛,感觉到它的存在与其说是为了疏浚繁重的交通,还不如说是为了显示看护者的艺术天赋而生在彼处。
乌云被狂风吹散,只有亮度没有温度的阳光重新挥洒下来,环岛在阳光的照耀下,呈现出机械的,人造的,工业化的美。我耳中的歌曲也唱到了尾声的部分,电子乐的噪音充斥耳腔,要重复十七遍的歌词一次次拍击着耳鼓:“Just like honey/宛如蜜糖Just like honey/宛如蜜糖Just like honey/宛如蜜糖Just like honey…宛如蜜糖……”
在阳光中,我们远远看到一个穿着绿色卡其布制服的年轻女工扛着梯子,挎一个宽大的工具包,走到一棵雪松下面。
她把梯子竖起,熟练地倚着雪松架稳,然后戴上手套,轻巧地爬上,从工具包中掏出园艺剪,如轻风掠水一样修剪起树的杂枝来。
我的身体忽然间力气全无,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因为我的心在清醒的告诉我什么。
“靠,你怎么了?一会儿疯一会儿傻,一会儿死一会儿活的?”
我抬起头,看着她焦虑的眼睛,无力地说道:“我的心在对我说:那个园艺女工,我应该爱她。”
“应该?应该!爱应该是应该的吗?”她惊诧地拍着我的头说。
我们穿过车流,踏上那个巨大的环岛。大概是由于草树丰饶的缘故,这里更加清冷,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而女孩却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似乎没有因为这里不是地狱入口而如释重负。
草坪上纤杂不染,比卧室都要整洁干净,我们沿着环岛边上的方砖路踯躅,终于发现在黑麦草的包裹下,有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小径曲折通向环岛林里面的小木屋。一走上小径,阴凉的气息迎面扑来,中间还夹杂着一丝薄荷草的清香。
我浑身又激灵一下,被她看在眼里。
“嗳,你那么相信自己的心么?非得要来这里见这个人不行么?”她忍不住继续盘问。
我坚定地点点头。
“应该爱……”她嗫嚅着说,“如果爱情都有应该的话,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可以用技术规格书来说明了。”
“我不能愧对自己的心。”
“可是那是你自己的心的某些幻想,正如我一厢情愿的幻想着你有钱一样,那些都是心浅表的反应罢了。而内心,心窝深处,那些感受,那些真正的感受,你可曾理会过?”
“不如说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内心深处,”我忽然冷笑着对她说,“你是为自己的投资不见效果而心疼吧?”
“靠!你他妈说什么呢?我这几天请着假,陪着你这个疯傻不分的烂人东跑西颠的容易么,你不要以为自己冥冥之中是个有钱人,也不要以为我本来就‘应该’帮助你!”
“你不算帮我吧?你是为了自己发财吧?哈哈……”
“你——靠,趁早滚蛋,早点在我面前消失!当我不认识你,当我的钱给狗花了!”
“你这么说,我他妈没有话再说。你给我花的钱我现在就先给你!”我也激动起来,一手拉开自己的黑色皮包,掏出那个信封,从里面点了700块钱递给她。
“你——”她气得脸色绛红,杏眼圆睁,连一向表达笑意的酒窝也透出着愤慨。
她一把抓过钱来,往地上啐了一口,噔噔噔朝岛外跑去。
我的心好像一下子被抽空了鲜血,空荡荡无所依靠,这才意识到自己伤害了别人,赶紧快步追上,牵住她的袖子。
“你还想干什么?!”她歇斯底里地朝我喊。
“我们的契约——还没有履行完成,我不想做一个失信的人,那样会违背我的良心……所以,请你留下来,以后的成本我来出,好不好?”
她噗哧一声笑了:“记住,这个世界上只有我可怜你!快点,拿钱吧,先把你剩下的钱给我,我留着做机动费……”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也不知道她是天使还是骗子。
“喂,真想用力去爱那个女工?”
“嗯,心告诉我的。”
“好!”她拍拍我的肩膀,灿烂地微笑了一下,“姐姐继续帮你。”
十二、
窗外面是千篇一律的雨景,暗灰压抑的云从高空垂下来,水汽缭绕在房子、树木和人的四周。纱窗和时常开合的门不能阻挡湿气二十四小时的侵犯,它们一丝丝溜进来,沉甸甸堆砌在屋子里面,让人透不过气来。镇子上的人就像煨在铁锅里的一只只小鸡,只不过其他人会觉得在炖锅中也很快乐,我却连觉都睡不安稳。
但是我必须到这里来,虽然目前还没有回忆起什么目的和理由,一切似乎只不过是特点时间,特点地点,特定环境和特定动作导出了一个特定结果而已,是偶然世界的必然现象,跟某一天当温度、湿度、日照都恰恰适合的时候,树上萌出一颗芽儿来没有什么区别。
于是我来到了这个世界,并从一开始就坦然面对它,坚定的,没有彷徨和迷茫,现在还不想去搞清什么问题和什么道理。尽管这个世界是如此得闷热和愚蠢,我还是很快地融合了进来。我的融合不是也把自己变得闷热和愚蠢,和光同尘,而是学会了操纵这里的一切。我的冷酷内心能让我镇静自如地把握个人的心理,群体的情绪,事件的趋向,甚至天气的脉搏。就像这场雨刚刚从天上落下的时候,我就意识到了那会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在镇上最年长老人的记忆中,这雨将会是他们终身难忘的最绵长的一场——它下了整整两个月,这其间里,它一天,一时,一分,一秒都未曾停止过,自管自地从天上飘下来,散进镇子上的每个角落。房屋的四壁、院墙都敷满了厚厚的青苔,斠然一概,镇上人出现好几次晚上误入家门的情况。聚集的雨水在镇上小路两侧变成淙淙小溪,朝白河不断淌去。河里的水涨了一倍,淹没了两岸的草地、树林,甚至侵到了镇子边沿。学校门口堆起了高高的防水土堤,滉漾的乌褐色波涛经常一个浪头跳跃矮埝打过来,噼啪冲击着学校的围墙。原来高峻的墙体,在雨水的浸淫和河波的冲刷下,已经塌圮了数块。为了防止镇北白木组的进攻,驺慕宜领着学生不断地搜集砖石补缮围墙,甚至把男女厕所中间的隔墙也拆来补充。镇上未曾一统,学校厕所倒提前大同。从此之后,便只看见男生大摇大摆地走进方便,而女生们只好上下求索,找其他隐秘地方解决难题了。
雨衣、雨伞、凉鞋,成了镇上人的必然装备,当然由于花样颜色不能翻新,所以半路认错穿雨衣的人也成了家常便饭。为了统一管理,驺慕宜听从我的建议,让所有季风会的人都系上红色头箍以利于辨认。随着季风会的壮大,系红头箍也成了少壮青年的流行装饰。季风会也以少壮自居,目的是摧毁镇上所有的老牌帮会,统一镇子。至于统一之后有什么意义,做什么计划,出现什么情况,这大概不是镇子上人所关心的事情。他们唯一感兴趣的就是殴斗,这似乎是他们唯一的乐趣和为之献身的事业。在兴奋的厮杀之后,头破血流地回家吃饭,和老婆孩子眉飞色舞地讲述今天的盛况。当妇孺之辈歪着脖子,咬着手指仔细聆听时,眼前这个满脸泥血但是神采飞扬的丈夫或者父亲俨然成了英雄——而实际情况呢?或许他根本没有来得及出手就被两闷棍打昏抛到一边也未可知。
总之我现在就生活在这种镇子上,成了唯一一个对打架没有兴趣的男人。好在老驺根本就不勉强我去打打伐伐。相反,他总是护着我,害怕驺慕宜把我带的对斗殴产生兴趣,虽然他对自己的儿子是那样的自豪。
我不禁对我在驺家的性质产生了一些兴趣,带着这个疑问我咨询了对我有求必应,有问必答的金。
“你本来就是驺家的人嘛!”她斩钉截铁地说。
“我为什么从来不和老驺叫爸爸呢?”
“那是你不乐意叫而已。”
“可是,为什么他们姓驺,我姓苏呢?”
“这个用解释么?”
“当然,你哥哥姓什么?”
“金啊。”
“你爸爸呢?”
“也是金。”
“那为什么我不跟驺家一个姓?”
金纳闷似地盯着我,半晌才说:“是啊,我怎么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呢。”
我心里面咯噔一下,连镇子上最有想法的金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更遑论其他愚人们了。
“你没有问过驺家人么?”
“都旁敲侧击地问过,大慕你也知道,除了打架,什么事情都不经心;老驺和驺妈妈总是哼哈一下就过去,好像瞒着我什么似的——我从小就在镇子上么?”
她认认真真地点点头说:“反正从我记事起,就知道有你这个人,别人提起你都会说‘老驺家的小儿子’,至于你的名字,我一直以为你叫驺苏昼呢呵呵……”
“也挺悲哀的,连身份来历都不知道。”我装着苦笑一下。
“你想知道,也有一个办法。镇西屠家是镇上的‘作册’,有全镇人的牒谱,每个人的出生死亡,或者有什么不寻常的事迹,他那里都有记载。不过,谱牒这东西,只有镇上的长老们能看,其他人是绝对不准染指的。”
一听到屠家我忽然想起了屠芙,忍不住一阵干呕。
“怎么了?”金拍着我的后背,关心地问。
“没什么——你把乐谱带来了么?”
“呵呵,亲一下,再给你!”
我蜻蜓点水似地吻了她娇嫩的嘴唇一下,她像变戏法一般从雨衣里面掏出薄薄的一本书来,书皮用塑料纸包着,还沾带着她清凉的体香。
我饥渴地把书打开,里面记载的大多数是西方乐队的歌曲,书的名字也叫做《世界上最好听的歌》。
金像个小孩子一样,站在我身边,卡通般摇着头微笑着,等待我的表扬。
“太棒了!金,我爱你。”
“当然了,我翻了大半个仓库才找到的,没有想到这么难找。”
“那根本不是仓库,简直就是宝库嘛!金,如果你接手了工厂,会怎样处理?”
“就这样开下去啊,不过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拿书回来!”
“我就不会,我建一家大的图书馆,把那些宝贝书籍都保护起来。”
“呵呵,我要真的掌管了工厂,一切都听你的——我爱你。”
“我也爱你。”
这句话我曾经对无数的女孩子说过,记得自己初谈恋爱的时候,它弥足珍贵,好像说出来便会丧失贞操一样。可一旦初恋既失,自己便将它们随意挥霍,从不心疼。直到某一时刻,当发现不用说它也能追到女孩子之后,又把这句话如神如祗地供奉起来,决不滥用。就像樵夫练到用锈迹斑斑的斧头也能削木如水的时候,肯定会心疼地把锋利的柴刀封存家中珍藏一般。而现在,我之所以对金说这句话,与其说我情思萌动,不如说看到乐谱欣意使之更贴切些。
金根本没有察觉到我的话语的音调和声腔有什么不同,她穿着雨衣拥抱我,仰面吻我,任凭温热的雨水浇打在脸上。
我吻着她,思索着自己的身份的谜团,蓦然意识到人类所有的烦恼不是因为太爱他人,而是因为太爱自己——若我能够吻到自己,我必定舍弃其他能让我搁置亲吻的东西。这念头宛如在淫雨中滋长的苔藓一般,不仅生机蔓延,而且葱郁鲜厚,青翠欲滴。
我禁不住喉咙抖动,咽下一口口水。
绵雨的到来让金得以频繁的与我幽会,因为镇上的人都穿着近似的雨衣,而以这些蠢货们的智商水平,不看脸庞绝对分辨不出另一个穿着雨衣戴上雨帽的人是谁的。所以我们俩一起也少了许多顾忌。加上最近战事颇仍,镇北的白木组见驺慕宜领导的季风会日益壮大,在金的哥哥暗中支持下,纠集人马,索性主动出击,进攻季风会的驻地——镇中学。驺慕宜和他的弟兄听到这个消息,欢呼雀跃,如果时间来得及,我估计他们恨不能大摆宴席庆贺一番,因为这下子,终于可以不用在费尽心机找茬的情况下,也有打不完的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