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太嚣张:老公,结婚吧-第14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亏你还记得沈家欠白家的恩情。”
“二十年前,您救过我们一家的性命,我沈迟记得。不过,我不愿意赔上自己的终身幸福,那样,我宁可没有要这条命。”
沈迟的记忆早就模糊了,但他记得,那天下了大雪,那时他还是个孩子。
沈策先开车出事,撞到了一棵树,整辆车都掉进了河里。
就在一家人都绝望的时候,白宣正好开车路过,救下了他们一家三口。
白宣和沈策先本就是老同学,后来,两人更是商量,让沈迟娶白曼。
本也没有太当真,但没想到,白曼真得就爱上了沈迟。
“沈迟,我不想跟你说这些,你自己好好考虑考虑。不然,这笔项目你不会得到,恐怕沈氏集团总裁的位置也得易主!”
“白叔,我不需要考虑,没有什么比她更重要。”
“你!”白宣没有想到是这样的回答!
“你、你告诉我,那个女人是谁?”
“您会知道的。”沈迟还是这个答案。
白宣气愤地挂了电话,他真是被沈迟给气死了。
早上才得知白曼出事的消息,这会儿沈迟又给他雪上加霜!
沈迟也不好过,许朝暮还没有任何消息,而这笔五千万资金的突然撤出,根本不利于他跟矿主去谈判!
沈迟冷静下来,眸光深沉。
动手脚的,一定是沈世寒和周培天那帮人。
嘴角边弯起一抹冷笑,他从保险箱中拿出一枚私章和密码器。
没有这枚私章,他沈世寒根本拿不到沈策先手里的资金。
光凭斐丽集团的那些钱,绝对不够。
还好他早就留了一手,用一枚假章代替了真的。
恐怕,沈世寒至今还没有发现,自己手里的章是假的。
……
三天后,许朝暮还是没有任何消息。
沈迟知道,他不能再等下去了,他必须要回国。
这笔项目,没有时间再拖下去了,只能砸钱。
“zuma矿主,我们可以谈谈了。”
阳光下,老地方,沈迟坐在花架下,zuma矿主慢吞吞地往这边走。
他还是穿着那身宽大的黑袍子,眼睛眯成一条线,把玩着手里的沉香手串。
他身后还是跟着那个女翻译,两人都慢吞吞地走着路。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在沈迟的脸上,他那张冷峻的脸上投下光影交织的痕迹。
女翻译跟矿主笑着说:“zuma,沈总可真帅,比你儿子帅。”
矿主哈哈大笑,用南非话跟她道:“帅有什么用?钱才是最有用的。”
“矿主,你天天就是钱钱钱,帅当然有用了。我们国家有一个词,叫‘秀色可餐’,我要是天天看着沈总这样的男人,饭也能多吃几碗。”
“对了,我送了几个女人给他,他一点动静没有,又都给我送回来了。”
“矿主,人家怎么看得上南非的女人。”
“不不不,关了灯,不都一样吗?”
小脸一红,女翻译当即就捂着嘴巴哧哧笑出声来。
他们慢吞吞在沈迟面前的椅子上坐下,矿主先开了口:“沈总,想好了?有一家集团给了三个亿,不过他没有现金,我没有答应他。”
“那好,我出三亿五,够不够?”
“够!当然够!”矿主立马两眼放光,“沈总可真爽快,不过,说好了,要现金。”
“矿主,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现金不安全。”
“不,至少要五千万的现金。”他还故意把后面两个字给加重了。
女翻译无奈地冲沈迟耸耸肩,一字一顿道:“这是我们矿主的一惯风格。”
“行,那矿主,这合同,我们先签了。”
“不不不,不行,不行。”zuma矿主操着不熟练的中文连说了几个“不”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给钱,我签字。谁也不吃亏。”
沈迟知道,这又是一只难玩的老狐狸。
不过还好,这只老狐狸只认钱,并不会耍太多的心机。
“可以,那就明天晚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沈迟知道,如果时间允许,他还可以继续跟他把价钱和条件谈到最低,但他知道,他没有时间了。
许朝暮一点消息都没有。
又聊了几句,沈迟就回了自己的套房。
女翻译和矿主一边喝酒一边闲聊。
“恭喜恭喜,矿主,又多了一笔进账。”
“这沈总居然没有讨价还价。”
“不都说他老奸巨猾吗?我怎么没有看出来。”女翻译也疑惑道。
“他好像急着想要签下这个项目。”
“矿主,也许人家想家里的老婆了。”
“哈哈哈,就你嘴贫。”
“不过,恭喜矿主,和沈氏集团合作,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干杯。”
女翻译端起酒杯,和矿主碰了一下,两人愉快地坐在花架下喝酒、聊天
第277章 五年后,取走钻石()
沈迟知道,自己的这个项目签的毫无优势,可他,不能再在南非呆下去了。
明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他会立即启程回c市。
损失几千万甚至上亿,都比不上许朝暮来的重要。
但他知道,明天晚上的交钱手续才是真正的鬼门关,这也是他最担心的地方。
这个地方向来以混乱著称,如果有人得知消息,提前埋伏,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
五千万的现金加银行卡,谁能不眼红。
沈迟一回套房,就紧密联系了南非的下属,让他们做好充足的准备。虽然计划提前了,但在国内,他们早已周密安排过。
只能成功,不许失败。
和所有的人联系上后,沈迟想起一件事。
来南非前,他就打算挑一颗钻石回去的。
钻石不在大,但一定要美,因为,许朝暮是他这一生最美的遇见。
爱情,不早不晚,朝朝暮暮,点点滴滴。
他去了当地的赛德宫,那里曾经是一个小公主居住的地方,她喜欢各种各样的奇异珍玩。因为她是国王唯一的孩子,国王便搜罗了全世界的奇珍异宝给她。
但后来,小公主爱上了自己身边身份卑微的骑士,所有人都不同意,包括最爱她的父亲。
小公主就和骑士私奔了,逃到半路,却被国王给抓了回去。
在小公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国王杀死了骑士。
两年后,小公主才知道,自己最爱的人早已死了。
那一天,风霜肃杀,万物寂寥。小公主踩着金丝的红地毯,用一把锋利的匕首刺穿了心脏。
她爬到心爱的男子坟墓前,抱着墓碑,笑容凄凉而惨绝。
鲜血顺着她的衣服一滴一滴往下流,听说,那一年,飘着霜雪的冬天,忽然开出了艳丽的红桃花。
漫山遍野,到处都是红色。
而流在地上的血珠,就化作了一颗又一颗的红钻石。
而赛德宫里,就陈列了一颗最美的红钻石。
沈迟是不信这些传说的,他是奔着血钻去的。
果然,在赛德宫,他看到了那颗红钻石。
十九世纪的宫廷侍女铜灯旁,钻石静静地展示着它的柔美和温婉。宛若一个恬静的女子,笑靥如花。
他一眼就相中了这颗钻石,但价格,不菲。
一颗钻石的价格,几乎抵一座钻石矿的价格。
他没有什么犹豫的,眼缘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就好像他看中许朝暮一样,她没有什么好,甚至是不完美的,但却是他的唯一。
这颗钻石要送给她,那处钻石矿也是要送给她的。
顺便,他会连自己也打包给她。
但,他没有足够可以周转的资金,他只能跟赛德宫的主人商量,留着这颗钻石,下一次,他会过来取走。
还好,沈迟这人虽然平日里沉默寡言,可一旦遇到谈判这种事,谁都不是他的对手。
赛德宫的主人同意了,并将展柜上的钻石给取了下来。
“沈先生,我会给你留着,但期限是五年,第五年的冬天,你要是不来取走,这颗钻石就永远不会属于你了。”
“好。”他答应了。
何须五年,等他回国后,他就会带着许朝暮过来一起取走。
赛德宫的主人将这颗血钻收进了一只密封的锦盒里,并塞进了镶满钻石的红木柜子。
沈迟这才发现,这柜子里有很多这样的锦盒。
“沈先生,您在盒子上留点记号。”
沈迟接过羽毛笔,想了想,就写了一句“许你一生,朝朝暮暮”,下面,是他和她的名字。
沈迟,许朝暮。
“五年后,这笔的字迹就没有了。”赛德宫的主人像是看惯了是是非非,淡淡道,“没有字迹的锦盒,就没有了主人,我会重新将他们放在展柜,等待别人来买走。”
“我一定会来取走。”沈迟嗓音低沉,目光深邃。
“很多人说过这样的话,东西是你们的,取不取,不用说给我听。”
沈迟知道,肯定很多人说过这样的话,不然,这里也不会有这么多的锦盒。
赛德宫的主人将红木柜子锁上,这才不急不缓往自己的宫殿走去。
他也没有跟沈迟说什么话,他是真得好似看惯了大是大非,十分淡然。
沈迟在赛德宫走了一遍,这才离开。
他想,过一段时间,来取钻石的时候,顺便问问许朝暮有没有其他喜欢的东西。
虽然他知道她品位低俗,连琉璃和玻璃都不分,但她肯定会喜欢这里的。
……
第二天的夜晚很快就来了,沈迟这一整天都在打电话部署安排。
从取钱到运输,再到签约地点,他都派了人严格把守。
夜晚,七点。
沈氏集团的运钞车在夜色下缓缓前行……
沈迟知道矿主在打的什么鬼主意,所谓现金,不过是他的惯用伎俩。
如果他没有猜错,这个矿主会自己出动人手来抢钱,造成现金被劫持的假象,从而收获更多的钱。
这一切,沈迟早就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他并没有万无一失的胜算。
毕竟,这是在南非的地盘上,而不是在c市。
夜色下,几辆车子排成一排,往前开去。
沈迟的车在中间,他的手里有一张三亿元的银行卡。
当然,他的座位下,还有一把上了子弹的枪。
车子开了半个小时,四周没有任何动静。但沈氏集团的所有人,神经都在紧绷着。
车子开过一座庄园,庄园过后,就是一片荒芜的田野。
再往前,是一处小沙漠。
沿着沙漠边缘道路一直走,沈迟鹰隼般的眸子紧紧盯着前方,不放过任何风吹草动。
月色下,花花草草都披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这块地方,显得格外苍凉。
眼看着就快要到达约定的地方时,忽然,一声枪响,“砰”的一声,最前面的一辆车爆胎了!
轮胎一爆,车子迅速地在原地打了一个转,“哧”的一声停下!
第二辆车赶忙刹车,紧接着,几辆车子同时刹车!
沈迟黑曜石一般的眸子顿时眯起,瞳孔紧缩,薄唇轻抿,脸部线条僵硬。
他顿时提高了所有的警惕,手摸到座位上的枪支
第278章 许朝暮,滚()
“沈总,车子爆胎,开不出去了。”前面的人给沈迟打电话。
“做到保险箱万无一失,准备飙车!”沈迟冷声道。
他的话刚刚说完,忽然,从小路上就开来几辆黑色越野车,将沈氏的车全部包围。
这些黑色的车子越逼越近,就好像是一个个庞然大物,等着蚕食自己的猎物。
剑拔弩张之际,沈迟看了一眼车窗外,这些都是南非人。
正在僵持,也不知道是谁又开了一枪,“砰”的一声,枪响,鸟雀惊!
一时间,这些南非人好像听到了密令似的,整齐划一地打开车门,冲了出来。
“把钱都抢走!”
有一个高个子的南非人用南非话喊了一声。
沈迟听懂了,他立马握紧手枪,打开车窗,往车窗外放出了他们的第一枪!
沈迟的枪声一响,沈氏的其他人也听懂了号令,坐在后排的保镖立马开枪。
那群南非人像疯了似的,纷纷往前跑,边跑边开枪,就跟不要命似的。
他们思路很简单,就是先打爆沈氏所有车的车胎,再打碎车玻璃,然后抢钱!
沈迟嘴角勾起一抹冷笑,他给后面一辆车的司机打电话:“所有运钞的车准备掉头!”
“是,沈总。”
趁着轮胎还没有被打爆,几辆运钞车迅速掉头,对准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