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忘了我-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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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在补习班补习考试科目,白天除了准备学校功课外,多余的时间就是不断的复习、演练准备考试,生活虽然颇为繁忙,但有时又觉枯燥单调。不知不觉,她突然向往窗外自由自在的气氛,起身到外头透透气。
晃过球场,垂首盯看草坪,像在数数似的沿着跑道漫无目的的走。也许是坐太久了,总觉得胸口闷闷的压着块石头,一点也提不起劲。
“你终于觉得累了。”
这突来的问候让她如梦初醒,满脸的诧异当是谁在讲话。
“老师……有事吗?”她看着贝妤芩的偶像邓伟杰道。
“没,只是在想你到底会在图书馆待多久,如果你再待上个几分钟,就可以破纪录了。”邓伟杰看着表计算了会儿道。
“破纪录?什么纪录?”
“当然是你的读书纪录。据我所知,你最高纪录是从坐下到第一次起身,其间“只”间隔了三个小时。你的坐功大概是我所见过最厉害的,我猜……你在家常打坐吧?”他笑问。因为对运动员而言,一个人能静坐长达三小时,可是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她不会觉得无聊得想睡吗?
她脸庞微晕的染上红彩,尴尬道:“做老师的不多希望学生用功一点吗?我只是尽学生的本份罢了。”
“错!我就不希望我的学生为了读书而把身体累坏了。”他意味深长的看着她,好像在责备她不该苛求自己。
“那当然,你是体育老师嘛,当然恨不得学生个个像海底蛟龙,怎会希望看见一只只懒洋洋的病猫。”
“话是不错,不过不是每个人都让我如此操心。”说着,他好像还长叹了口气,“为了自己的将来努力用功,当然值得夸赞,但是,健康的身体难道不值得追求珍惜吗?像你这种用功法,身体会吃不消的。”
“我知道了。”对他的关心,萧宛清受宠若惊的不敢抬头,因为他竟如此注意她,连她一天里在图书馆待几小时都记得一清二楚。平日见他驰骋球场,印象中只觉他是个爽快、开朗的人,倒不知他也有细心的一面。
“下午还有课吗?”见她一直不抬头,他没辄道。
“没有。”
“那么……有什么计画吗?”他看着她,提醒道:“我是指除了读书以外。”
“嗯……没有了。”犹豫了会儿,萧宛清只是摇头,可见她原来的计画除了读书还是读书。
“真巧,我也没事,一起去散散心吧。”
“什么?”她没听清楚的问,这一吓,终于让她抬起头来。
“我看你满脑子只想着读书,实在看不下去了,所以,去走走吧,活动一下,精神也会好点,读起书来才会事半功倍,对不对?”
“可是……”
“别可是了,你去把东西收拾一下,我到停车场开车,收拾好了,在图书馆门口等我。”
“可是……”他是什么意思?萧宛清不解的猜想,难道是为了贝妤芩?看来,那总是用崇拜眼神盯着他看的贝妤芩终于引起他的注意了。
“就这么决定了。”他郑重的说。
“你至少也要听我说句话吧!”她忍不住高声抗议。
“什么?”他太霸道了吗?也许自己的决定蛮横了点,但他是为她好。或者……她讨厌他?
“我是说……”吸口气,她决定:“你还是在停车场等我吧。”
“当然,没问题。”顿时,邓伟杰就像个大男孩似的笑开了嘴。
只要她愿意,就是叫他在校长室门口等也没问题。所以,在喜呼呼的目送她走回图书馆后,他又继续一路傻笑的走向停车场。
别看他有着不错的外表,又曾是个叱吒体坛的风云人物,想当然的认为他与异性交往应是如鱼得水、轻松自在并且经验老到,事实上,他的桃色新闻是不少,可惜多是剃头担子一头热,总勾不起他对等的热情回应。
不是他端架子自以为风流倜傥想要左右逢源处处留情,而是,往往只消看上一眼,他就明白彼此之间有无可能。可惜到目前为止,大部份情形是:看着对他示好的女孩,他总感觉不对的就好像食材高档、料理精致的煲汤里忘了放盐巴。
但是萧宛清不同。从三年前在体育课时第一次看到她,就被她的柔顺与清秀吸引,只是认识日久,更发现她虽然外表柔弱,但其实内心坚强,外柔内刚的个性,凡事不强出头的谦让作风,更教他欣赏。唯一让他却步的是:他是老师,而她是他的学生,这层师生关系让他有所顾忌。虽然,在现在开放的社会中,对师生恋已不再像以往那般小题大作,但……她当时才大一,他总不能追求一个心智尚未成熟的十八岁少女吧?虽然他相信她要比同年纪的女孩来得懂事,不过,那顶“诱拐少女”的大帽子教他按兵不动,直到三年后的现在。
上车后,邓伟杰侧身一笑。
“想过要到哪儿走走吗?”
摇了摇头,对“玩”这种事,她向来并不在行。
“那到海边吧,看看宽阔的海洋,无涯的蓝天,这是消除疲劳与倦怠感的最佳良方。”他发自内心的建议,直觉她需要放松心情。
“老师常到海边?”她很好奇,因为他看来如此爽朗,似乎没什么事能让他感到困扰,但听他说得语重心长,好像另有隐情。
“有一阵子,”他说,顿了会儿才又不好意思道:“在我运动生涯逐渐走向高峰时,由于得失心太重,给自己还有队友添加了太多不必要的压力,反而导致表现失常;后来在教练的建议下,试着到无人的海边放声大喊,尽情宣泄内心的烦躁,然后躺在沙滩上,看看海、看看天空,不安的心竟然神奇的静了下来,从此以后,只要我一有什么烦恼,就习惯到海边走走。”
“听起来好像是万灵丹。”她笑,望着他有丝靦;腆的脸。
“事实上这真是我的万灵丹,希望对你也能有同样的效用。”不再避讳,再次显露他对她的关心。三年了,该是采取主动的时候。
“谢谢。”轻声道,看着窗外,而他也沉默了下来。
两人间诡异的气氛教向来敏感的萧宛清嗅出了特别的讯息。对邓伟杰──这位学校里的热门老师,她从来只是以学生的角度看着他,和大部份的同学一样,她也喜欢他的爽朗,还有相处时的自然不拘束。
不过,他们俩个性一动一静,好像平行的两条线,加上她比较注重自己的功课,因此,她甚至连贝妤芩那种将他“奉为偶像”的心理都没有,真正只是单纯的看待他。所以,对今天这超越预料中的出游,她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她原该想都不想的拒绝,可是最后竟又不由自主的答应了他,直到现在,她仍不懂自己为何会答应。是为了贝妤芩吧?她这么的告诉自己,也许他想向她打听贝妤芩的事,所以才……。
向来自诩明眼看世间百态的她,却看不透自己的心。或许正应了“当局者迷”这句话。
“贝同学,能不能麻烦你帮老师把这些报告拿到研究室?我记得你已经没课了,对吧?”
下课后,隔着长条形的教室,华云翔对着那一到教室就占据了门口旁的大位,现在又准备拔腿跑的贝妤芩高声唤道,音量大得足够当阅兵典礼上的司仪。
对他的“大声嚷嚷”,贝妤芩认为有两个可能。一是,他认为她有重度听障,并且耳背到需要他拿出吃奶的力气来叫她;二是,这当然又是他存心找她碴,明知同学对她已有醋意,却还唯恐天下人不知他对她的“厚爱”,非要再次大力表现不可。
最大的可能当然是后者。这让她一张脸气得像块猪肝,并且是已经烫熟的,还冒着烟呢,“老师,不好意思,我的手刚才扭伤了,施不了力。”她说,意思当然是要他“另请高明”。
事实上,也根本不必他开口要求。因为她话还没说完,已经有同学自告奋勇的抢着帮他忙,而等她展示那“受伤”的手放下时,他的身边已经热闹得像个菜市场──个个争先恐后的好像抢输了这次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不过,他本来就是存心叫住她的,不是吗?所以,对她的“婉拒”,他当然不可能“识趣”的打消念头,反而对这小小的阻碍更觉有趣。
谢过其他同学后,他自个儿抱起那叠不甚厚重的报告,面露和蔼可亲的为师风范走向她。对着他那副旁人看来超有魅力、但在她看来却是代表邪恶企图的笑容,她起了阵鸡皮疙瘩,眼看苗头不对,打定主意不管三七二十一只求远离他视线范围,偏他竟已来到她面前,并且执起她的手,轻轻的按了按。
“好痛!”惨叫一声,她痛得眼泪都快掉下来。
她原是装病,怎知他随手一按却教她痛得比真的受伤还要难过。他学过功夫?看着他那颇为“专业”的手势,贝妤芩猜想。
“看样子扭伤手筋了,正好我那儿有瓶伤药,擦点药应该就没什么大碍,走吧,跟我一起拿药去。”放下她手后,他笑立在一旁等她。
“我对药物过敏,我还是回家冰敷一下就好了。”她犹不放弃的又编出个理由,就是不让他的奸计得逞。
“是吗?老师正好会些推拿功夫,虽然有点痛,不过不用药物也可以治疗,或者如果你喜欢冰敷的话,研究室也有,只是“长痛不如短痛”,由你自己决定选择那样。”他瞅她一眼,胸有成竹的等着看她还能变出什么花样。
对同学直射而来她“不知好歹”的眼神,贝妤芩背脊发凉的相信再耗下去,吃亏的绝对是她。怎么他就一点也不在乎他的“另眼相待”会引起同学们的蜚短流长?再次认输后,她消极的只能以龟步作为反抗。
“你干什么?”在她慢动作的抓起自己背包时,突瞧见他的大手又靠近来,先前的痛苦经验让她吓了跳的像只袋鼠般眺开数步,忙把两只手藏在身后,一副做错了事怕挨打的小孩模样。
“你手扭伤了,对吧?所以……我帮你拿背包。”他解释,对她的激烈反应忍不住扬眉而笑。
坏蛋!她低头咕哝一声,竟然连当面指责他的勇气都没有,真是窝囊。
“谢谢,不过我还没有脆弱到如此不堪的地步。”说着,她很没礼貌的抢回自己的背包,然后不甘愿的退开一步,礼让他先行,并且沿路万分“崇敬”的始终维持在他身后五步远的距离──让她稍感到不受他威胁的距离。并且一再的告诉自己,别去在意身后那一双双护意的眼神,以及已经等不及要大展舌功,展现三姑六婆看家本领的嘴脸。
到了华云翔的研究室,直到他闲适的坐下,她仍站在研究室门口,像个探险家般左张右望,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踏进门后,更是用力的将门板往墙面推了推。
如果她手上有锤子的话,华云翔相信,她肯定会把门板牢牢钉死在墙上,要是……再能够,把整面墙都拆了那恐怕更好。她把他当什么了?变态的大色狼还是冷血的杀人魔?对她如探虎口的防备,他只是静静的欣赏着,越瞧越觉趣味,越看心情越好,好像在欣赏什么似的。
“检查完了?你不顺便瞧瞧逃生门在哪里吗?”他笑她道。
“哼!”偏过头懒得理会他的嘲弄。反正这儿没别人在,她大可不必拿出课堂上的那一套。只是表面上,她似乎不再怕他,但见他站起身,又很没志气的像只惊弓之鸟一脸准备逃跑的表情,让他洋洋得意于她的反应。不过,他起身的目的只是要她在他面前坐下罢了,因为如果他没动手的话,就是在这儿再待上半天,她仍会站在那远离他的角落。
“把手给我。”落坐后,他拿出瓶药膏朝她伸出手。
“为什么?你我都很清楚,我根本没扭到手啊。”她张开手,舞动双手十指,只差没学猴子吊单杠给他瞧。
“我知道,不过外伤没有,老毛病倒是一堆。你不觉得老是筋骨僵硬呼吸不顺畅?老实说,除了吃饭睡觉上课外,你每天还做些什么?”
“我做的事可多了,我会看电视、听音乐,还有……”她很用心的扳着手指头数,本以为她一天中做的事可多了,谁知才说了两样就说不下去了,总不能连洗澡、上厕所这种事也算进去吧?
她觉得有点尴尬,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活竟是如此散漫。尤其瞧他那不敢置信的眼眸,让她深觉惭愧的好像自己是个废物。
“懒人!”他轻斥。
这回她倒是被骂得心甘情愿毫无怨言。虽然懒人这事实是她家人倾全力造成的。因为在贝家,她真是什么事都不用做。一个勤快的母亲早把所有家事打理好,而能干的父亲、兄长,则包办了所有经济来源,教她无需担忧。并且,所有人都当她是个易碎的玻璃娃娃,万分保护的以让她当个啥事都不需做的“懒人”为最高目标。在这种无忧无虑的环境下,她要不变懒也难。
趁着她自我反省的当儿,没有时间表示意见,华云翔迳自抓起她的手臂,沾了沾那闻来清凉、夹杂着薄荷与股药草香味的药膏,在她手上几个穴道点了下,然后又像在教室时一般,轻轻的按下。霎时,她那杀猪似的尖叫声再起,这回眼泪不是在眼眶打转,而是直接掉下来。
“你杀人啊!”她叫道,只想抽回手,偏他抓得可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