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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当戏散场-第7部分

小说: 当戏散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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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口有什么东西冷了下去,真的很冷啊。
“哥,那条路太黑,我,不会再走下去了。哥,这是最后一次。”话毕,使劲扳过他的肩,吻上他的唇。这次他接受了我的吻,“阿风,你长大了。”他叹息道。
“哥,知道么?你遥远的像一场梦。梦容易醒,而我睡了太久,也该醒了。”
“哥,路若太难走就回头吧,我……”我离开他的唇,带着决绝,咬咬牙,坚定道,“我……不会再……等你了。”说出这话的同时,我的心已是千创百孔,冰凉冰凉的一片片。我是冲出去的,在这个人面前,我的一切伪装显得软弱可笑,可是我又怎会甘心栽在他手里。
别墅里传出了寒如冰雪的笑声,我捂住耳朵不去听。拖着疲惫的身体,尽量避开生源。我的身体渐渐下滑,却没有落到地面,冲着扶住我的那双手的主人扯出一笑。
“你伤了他。”花烬尽量平静地说,眼中划过不易察觉的隐痛。
我的笑容僵在了嘴边,“是么?我不认为我有这种本事。”
“你是个残酷的女人,难怪他会选中你。”
“我可以把这当作是对我的夸赞么?”
“……”
“帮我个忙,行么?”
“什么?”
“要了我。”我的语气平静无澜。仿佛在述说一件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事。
“你确定?”
“怎么?我没有被要的价值?”
“轻风,他有没有告诉过你你很像十年前的他,尤其是你们看人的眼神,你们根本是同类也说不定。知道我为什么愿意给他做了十年的管家么?第一眼看到他我就喜欢他了,那种完全说不出来由的喜欢。”
“那么,你的答案是你不介意要我对不对?”
“你盲目自信时与他就不大像了,虽然,他也是一样的骄傲。”
“只是盲目么?”我紧逼道。
“好,我承认,你赢了。可是我要知道原因。”
“原因?需要什么原因?他不要我我就不能找别人了么?”
“也许,你是对的。”
“那就走吧。”
“现在?”
“对,现在。”
“你是想报复他?”
“我报复得了他么?”我强笑。
他的面容隐隐泛出青色,“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我冷冷回视他。
我们选了最合适的地方,柔软的大床。我们各自脱下衣服,一件一件往下剥,像是在举行某个仪式,脱完最后一件衣物,我顺势躺下,等待想象中的狂暴。闭上眼睛,让神色保持平静,残忍地倾听心脏跳跃的频率。他看了床上的我一眼,神色有些冷漠,有些复杂,但不再挣扎。他压了下来,不再看我。他做的很冷静很小心,仿佛在执行一项重要任务,我尽量配合他。我们的身体燃不起半点欲火,只是一项程序,一场交易,没有感情,冷透了的肢体缠合。
事毕,我在他的身下微喘,他已起身,留我在被下微微发颤。
空气凝固了一般,半点风没有,紧得窒息。
起身,抓起衣服,一件一件套回去,我做得很慢很慢,手止不住颤抖,没有穿鞋,赤脚走出了房间,回头望了一眼,纯白的床单上盛放的那朵玫瑰开得更艳更妖娆了,像是在昭示着什么。
很多决定,一旦作出,便无从后悔。我出卖了身体,并收获了绝望,是自欺欺人吧,我是在报复,在抗拒,只是,我败了。这场游戏,从一开始,我就败了。
第十二章 归去
    哥哥很久没回庄园了,是不想见到我了么?对我失望透顶了么?只是哥哥,我有什么义务非让你开心不可!
我每天都在等,我知道某件事会发生,在不久的将来。然后,我等到了。
怀孕了,一个月后在诊所,医生告诉我说。并无太多惊讶,只没料到会来得这么快,只须一次。
我摸了摸尚未隆起的肚皮,有些惊慌。要做母亲了么?不,我听到心里坚决的回答。我不爱他,他不该出现在这世上。
我想我该离开了,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过去的一切,也该断了,随着这个来不及出世的孩子,一起死去,所以记忆,温暖的或残缺的,曾经的痴恋与疯狂,都将埋葬在这片故土,繁华的都市,不再相见。
并无收拾多少东西,一只旧箱子,装的都是我的一些旧物,哥哥给的一切东西被锁在了那口大箱子里,连上了三重锁,扔掉了钥匙,把自己的过去一齐锁住,再不打开。
只留了张字条,上只写了几个道别的字眼,放到桌上匆匆走了。
搭上最早的那班车,欲离开时被人抓住了肩膀,“很早。”是花烬。
“是。”淡淡回了句,依然背对他。
“去得早了,也要早些回来。”
“你在留我?”
“是。”
“为什么?”
“……”
“为了孩子?”
“不知道。”
“你不用介意他,我不会让他有出世的机会。”
“我知道,”他顿了顿,“你不爱我。”
“当然。我们需要提及感情么?”
“那么他呢?不用等么?如果他会来呢?”
“够了。花烬,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我不是你,”我添了一句,“所以,我不会为了他而活。”
他的脸色蓦地惨白,“如他所说,你真的长大了,也变得……冷硬了。”
“是么?”
“我从前也是这般,只因他遗忘了十年。”
“那么你要记起来么?”
“没这必要了。”
“我做的对吧。我不该留连在虚假的快乐里,只是像他那般看得真切,日子不会好过,好好照顾他,最后,他是你的了。”摆手表示不在意。
“他不属于任何人,这点你比我更清楚。就像你骨子里,从来不属于我。”
“你爱上我了?或者说,他的影子?”
“对。”
“我没想到你会说破它。”听到这样回答,我反而没了主意。
“说出来容易释怀,看得淡了才可能得到真的幸福。”
“你也过得辛苦,”补了一句,“为什么不逃?”
“你觉得我舍得下么?每个人都会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摆脱了它,日子未必好过。”
“也对。那么,要说再见了,让他好好保重,你也是。”
“好。”相视一笑,我们都在追求新的快乐,并且相信会过的更好,会的。
离开前我去了儿时生活了八年的孤儿院。不知道为什么一来到这里就无法开心的起来。也许是因为这片土地曾背负了太多的沉重记忆。忆起男孩的来年,秦伤,他一定不知道,其实轻风曾因他心动,因他在灰暗的童年增添了不少色彩。轻风只是太倔强,从心底死死否认,因太害怕受伤。男孩不会知道了,永远不会。很多东西,失去了,再要不回来。
列车开走了,也带走了所有关于少女的梦。但生活,还要继续下去。
看,远去的草木,还在招手,也许哥哥也在某个地方,看着我,离去。哥哥,也会活得快乐些吧。
“她走了。”某个阴暗的地方,花烬对男人说,“迟,都结束了。”
男人久久望着列车远去的方向,半响终于开口,”不,刚开始,她的旅途才刚开始。”
“迟,你呢?”
“……”男人不说话,嘴角却渐渐有了笑意……
第十三章 一束玫瑰
    很久很久以后,我在另一个孩子脸上找到了与个哥哥十分相似的神情,如获至宝。说是孩子,有点牵强,他也有十七八岁了,只是比我略小些,故此戏称。我不明白两张完全迥异的脸庞为何可以拥有如此相似的东西,神似到让我以为是他来了。指甲深深陷入肉里,心中有些冲动的情绪隐隐作祟,我强掰开他的下颌,强迫他看向我,他倔强的眼神激起我征服的饿野性。当自己反应过来时,我的唇已经咬上了他的,他的眼攸地睁大,满是不可思仪,倔强在我的强迫下软化,他乖乖闭上了眼。嘲弄地放开他的唇,我嘲笑自己的行为,“你,不是他。”在我神思之际,他蓦地吻上我,仿照我方才的方式吻我。我怔了一会,舌留恋地缠上去,然后我被狠狠地推开。他得意地望着我,,我隐隐生出怨气,竟敢拒绝我,紧接着胸口紧痛,记起那个常常拒绝我的男人,那个男人,那个男人啊!
男孩和我的故事就这样展开了,很玄妙的开端。我还记得,记得很深很深。
多年后我会后悔,也许当初我不该招惹他的,如果当初我没有招惹他,如果……多好,多好……
那时下了车,漂泊了好一阵子,找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买下一所较为破旧的房子。本来花上所有千还远不够,房子的旧主急着转让,房价杀下许多,我就捡了个大便宜。当然房子里所有的家具是搬空的,我身上的千也花得差不多了。联系上旧时的朋友借上些钱,最贫困的那段日子算是挨过了。本想去找份工作,无奈经验全无在面试时被一口否决。想起以前闲时写的那些稿子,投到社里碰碰运气。第一次没有被采用,我没放弃,修改了一番,然后在投去的一星期后意外收到了稿酬。这是我第一次自己赚到钱,用那些熬夜写出来的东西。很开心,这证明了自己也可以生存下去不是么?钱真的很难赚,可是有什么办法,人总要活下去的。
购了些便宜货放在屋子里摆设,桌椅,衣柜,碗盆什么的。对,还需添张床,添床被子。前一阵子都是缩在墙角睡过去的或者说我根本没好好睡过。床对我而言本是样不必要的东西,买了又如何,躺在床上是不是一定就能睡得舒服了呢?买床,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也算是买个梦吧。一个可能永远无法实现的梦。
天又凉了,近日还需去添几件衣服,省得冻着了。冻病了还得花钱治。
很努力撰写稿子,找点杂事做了好一阵自,总算把拖欠的钱还上了,腰包也瘪了下去。丧气地继续做事。钱意味着什么,我早明白。
从不玩游戏,因为不喜欢,很不喜欢。游戏里没有感情,各自奔走,各自悲哀罢了。
每天只看些书,租些陈年旧片,搜索灵感继续卖力写搞维持生活。有时候觉得写作真不是人干的,长年坐着,支着脑袋苦思冥想,有时好几天吐不出一个字,脑子像是要被挖空似的,要真长年累月做下去,很难不生出什么怪癖,耐性不好的直接挂了。
最苦的是写不出还要逼着自己写,什么法子,过日子呗!
房间很久没打扫了,早已布满灰尘,墙角甚至织起了厚厚的蛛网。蜘蛛大人毫无疑问成了这里的常客,而且多半住下偏不肯走了,这房子看样子也不介意他们的借居。说起来,这也算是这所房子唯一的生气了吧。
生活是浑浊无望的污水,掀不起半点猗连。
眼闭上的时候,心是虚的,不知沉沦了多久。
往事一幕幕滑过,清醒的时候躲避不开,还要在梦中纠缠。慌乱地从床上爬起,连带着被子以习惯性的姿态蜷缩在墙角,不敢再睡。床板很硬,背上隐隐留着痛,似一个个扶不平的伤口。时间漫游了很久,伤去却不见好。
偶尔走在街上,很吵闹,心依旧冷清,走在人群里依旧那么冷,那么冷,冷得发抖很想缩回被窝,想要与世隔绝,很快发现这不过一个奢望,谁也无法真正做到。生活还要继续下去,拖着张脸苦得还是自己,为何不快乐一点,为何不?偷偷地问自己,也许,真的有可能实现?为什么要放弃?都过去了,不是么?
于是生活渐渐规律起来,有空闲就在镜前学着化化妆,试试衣,然后对着自己扯出个大大的笑容。仿佛这一笑,阳光也明媚了不少。
听他们说起爱情,似有决荒的古乐从远古大漠传来,陌生却带着熟悉的痛感。靠在墙角,蜷缩着身子抱着双腿,以一中婴儿在子宫的姿态静静入睡。心空洞到无法入睡,便哼着歌让自己分心,创造充实的假象,否则就那样睡去,未免太过寂寞了。人总不能苦了自己吧。
有时坐着无事,莫明去扶肚子,这里本该有个生命在孕育,被我这般无情抹杀掉,他会怨我么?一定会吧。
不禁有些后悔,诞下个孩子,也种下了个希望,毕竟那是我的血肉啊。
平淡的日子一直持续着,直到有一天,男孩出现了。男孩的睫毛纤长浓密,特别美。男孩的脸蛋十分清秀,与哥哥月宫仙子般的明媚不同,男孩有的是极致的清秀,清韧。
后来,男孩告诉我他叫清韧。巧了。
不知从何时起,男孩缠上了我,经常要求给我帮忙。我起先不很在意,多个人帮忙是好事,不是么?
渐渐地,男孩在我身边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巧遇”让我心神不宁,我想我是怕了吧。
就像今天走在街上,手上被硬塞了一束玫瑰,他塞完转身跑掉。我怔了怔,有点失神,继而在走过街角时,玫瑰被顺手丢进垃圾筒里。我继续买我的东西,假装什么也不曾发生。
我不知道男孩是知道的。尽管如此,他还是送,每天一束。
送了可能有一年了吧,有一太内,玫瑰没有送到,玫瑰的主人不见了。他忽然的消失让我很不适应,心中总存了个疙瘩。我是太贪心了么?
提笔写了几行,纸从本上飞离,被风吹得很远,不再捡,心中弥漫着淡淡的惆怅失落。在孩子们的欢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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