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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别了,高三恋人-第21部分

小说: 别了,高三恋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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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我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那串名叫尤妮雅的黑色水晶风铃是我的最爱,每天放学我都会去看它,听它叮叮咚咚地随风歌唱。我知道尤妮雅在英文中被译为“惟一的、幸福的、永恒的”,我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串水晶风铃,更何况它还是我所钟爱的黑色,只是上千元的身价使我还一时无法拥有它。 
“生日快乐!”他塞给我一个礼盒,“回去再打开。” 
我拿着礼盒有些不知所措,他怎么会知道我的生日。 
“快收下吧!难道你要让全班都知道吗?” 
我收下礼盒,暗想放学之前塞回他的书包,我不能随随便便收一个我还不熟悉的人的礼物……谁知他待放学铃一响就像一阵风似地冲出教室。 
回到家打开礼盒,我更是目瞪口呆———黑色水晶风铃,我梦寐以求的黑色水晶风铃———他怎么这么神通广大。 
我心有感激地挂起风铃,心想有机会一定会还给他这份情的。可他又喜欢什么呢?我跑到卡其雅问老板昨天买水晶风铃的事,老板笑着告诉我:“本来那个男生要买那串白色的,可后来我说了句你喜欢黑色的,他就买了黑色的!他是你的同学吗?”我没有回答,只是痴痴地看着白色的水晶风铃。“真抱歉,这种水晶风铃我们只制作了黑白各一串,你喜欢的那 串……” 
我笑着摇了摇头,预付了定金,订下了那串白色水晶风铃。 
校文化艺术节到了,林哲司背着吉他潇洒地甩着一头长发上台,黑色的T恤、半旧的牛仔裤、跳跃的运动鞋、瘦高的身材使哲司看上去像个不修边幅的嬉皮士。 
女生们尖锐的叫声顿时充斥了整个礼堂…… 
哲司唱完一首自编的《风铃》后,深情款款地说:“我将这首歌献给那个收到风铃的女孩,希望她喜欢。” 
我低下头笑,心里温暖地潮湿着。 
哲司从不知道白天那个不怎么搭理他的清高的好笑的女孩子每天晚上都记着有关他的日记,每天晚上做着有关他的梦。 
日子平静地过着,我却常常害怕着这种平静。这样的平静到底孕藏着怎么样的爆发。我害怕自己这颗快乐着忧郁着的心有一天会变质成了满心哀怨,那不是我可以承受的,而林哲司的名字跟许多漂亮时尚的女孩子连在一起。 
我像一条搁浅的鱼,摇摆着光滑的身躯,还带着一丝希望。 
哲司生日那天中午开了Party,我没有参加。 
晚上出去送礼物的时候下着雨,不大不小的雨点拍得四处作响,感觉到四处一片静,连街灯都昏昏欲睡。 
穿过街心花园就是哲司的家了,可是我看到路旁的树叶下站着一对人,就那么男抱女偎地一动不动,只留给我一个男生的背影,一个背影就够了,是林哲司。 
我手中的雨伞和礼物跌落在地,随后我奔跑在午夜的街头,任林哲司在后面呼唤我的名字。我不知道自己去哪里、该去哪里———最后我伏在家门前小花坛的一棵瘦弱的树上失声痛哭,我失望我痛苦我无助我悲哀,我第一次懂得眼泪是怎么回事,心碎又是怎么一回事…… 
第二天见到林哲司的时候我还是一脸平静,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我耐心地等待着他来向我解释些什么,可他始终什么也 没说。 
高考结束后的第一天,哲司把我拉到紫藤花园的一片寂静的小树林中。   
风铃的故事(2)   
苍白的蓄着水的云絮后面是潮湿的蓝天。 
我低着头,而哲司则是一句话也没说,弹着吉他唱了一曲《风铃》,然后怔怔地看着我。 
我们之间隔了一把吉他的寂寞。 
我鼓起勇气抬头问他:“你有什么事?” 
“我要去澳大利亚了!” 
“哦!”我站起来转身就走,因为泪水已在我眼中汹涌翻滚,三年来我一直热切地期望却一直在失望,而此时我那仅存的最后一丝希望在他一声“我要去澳大利亚了!”中瓦解了。 
三年的时间证明了什么?!一切都结束了。 
“我是挂在屋角的风铃,你的风儿拨弄我的心情。常常是忧郁,偶尔有惊喜,你主宰而我随行……”当周惠婉转凄美的歌声回荡在耳边,激起了心中阵阵涟漪。我拨动着窗前的黑色水晶风铃,一滴泪掉在了那杯凉了的香茗中,不知道远在澳大利亚的他还好吗?不知那串白色水晶风铃有没有挂在他窗前。 
白色水晶风铃的故事 
我知道我是个很帅气的男孩子,别人都这么说。 
刚进高一(11)班不久,一个穿着一身运动装反戴着帽子,手里捧着书的女孩出现在教室门口,那女孩可爱得像只小鸟,闪亮的大眼睛没什么遮挡谎言的能力,但我感觉出她是个不怎么合群的女生。果然,她径直走向最后一排,翻开一本书,她抬起头,正巧与我的目光对上。但出乎我的意料她没有避开,而是傻傻地看着我,年轻的脸平静而单纯,眼里闪着渴望的光芒———我始终认为,一个女孩,并不是因为她的漂亮所以可爱,而是因为她的可爱所以漂亮。漂亮是上天赋予的,而可爱却是内在生成的。她很漂亮,可我不稀罕;她很可爱,这才是我所爱的!我看着她,一下子就体会到了什么叫“一见钟情”,虽然在这之前我根本就不信所谓的“一见钟情”。 
我对她笑,但她却毫无表情地低下头看书。 
谢天谢地,我会和她成为同桌,我太高兴了。可是她一直闭口一句话也不说,我每次都想打破沉默却被她的一脸冷漠打击的毫无自信。 
好不容易攒足了钱,卡其雅的那串白色水晶风铃终于可以让我拥有了。我喜欢它的颜色和声音。可当我就要动口叫老板包起它时,我看到陈依阳,她虔诚地看着那串黑色水晶风铃。老板也看到了,指着楼下的陈依阳说:那个女生看中了这串黑色水晶风铃,她每天都会来看上几眼。我不假思索就决定买下那串黑色的,因为她喜欢,我想她拥有它后一定会很快乐的,她很快乐我就会很快乐的。 
我买下了黑色水晶风铃,想找个理由送个她。 
好不容易打听到她的生日,就是明天。 
果然第二天我试探地问她是不是喜欢黑色水晶风铃,她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说喜欢。 
我拿出礼物送给她,她犹犹豫豫了好一会儿才收下。 
放学后我以最快的速度冲出教室,我知道依她的性格她定会把礼物还给我的。 
校文化艺术节那天,我唱了一首自编的《风铃》送给她。我看到她低下头笑了,有两个浅浅的酒窝,我一直在幻想什么时候我能尝到里面甜甜的美酒。 
我常常在中午看到依阳抱着一本书站在学校的花坛中,有时候天空下起了小雨,她仍站在那里,望晶莹的水珠从花瓣上轻轻滑落,任一天的细雨拂发拂衣。 
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被她深深打动并深深爱上了她。可是她就像一朵雪白的百合,洁白得让我不敢接受,生怕会亵渎她。我宁愿和一个个艳丽的女生虚情假意地交往也绝不允许自己伤害一个自己最深爱的女孩。 
但事实上我又伤害了她。那个雨夜的傍晚,微微被我的拒绝弄哭了,说:你能最后拥抱我一下吗?我答应了。可这个时候依阳却出现了……我追着叫她的名字,可她却不肯回头…… 
我走回去拾起了伞和礼物,在雨中打开了礼物———白色水晶风铃,我捧着风铃心里像有一根针在刺一样。 
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向何处去。我不想回家也不想找个宾馆住下来。拖着僵硬的双腿,我在深夜里游览着上海这个美丽的城市。我尽量往灯火通明的地方走,我怕这个城市的黑暗会将自己吞噬。 
皮鞋里早已注满了水,磨得脚生疼。可我毫不在意,我真希望肉体上的创痛能再多一些,能再重一些,以减轻自己心底的伤痛…… 
第二天见到依阳的时候她还是一脸的平静,但我知道她是脆弱和无助的,因为她红肿的眼睛已经说明了一切,我想向她解释,可在她沉默的眼里一次又一次地瓦解了。 
我们再也没任何言语,昨天的梦已经改变昨日的故事远走,我们再也不能回到从前———虽然从前我和依阳并不很快乐,但我们始终很默契。我们的感情就像依阳那把布满灰尘的雨伞,无论去如何擦洗,都不可能恢复从前的模样。 
整整两年的沉寂。 
高考结束后的第一天,我把依阳拉到紫藤花园的一片寂静的小树林中。 
我唱了《风铃》,并告诉她我要到澳大利亚去了。她竟然只说了个“哦”。其实只要她要我留下,我会冲破一切阻力留下 来的。 
可是,她却没有。 
她是一个外表坚强清高的女孩,这种女孩的背后通常是布满了触目惊心的伤痕。在许多情况下独自清洗伤口,伤痕却无法愈合。   
风铃的故事(3)   
其他的人,只能分享她的坚强。 
我想我是属于后者的。 
“我是挂在屋角的风铃,你的风儿拨弄我的心情。常常是忧郁,偶尔有惊喜,你主宰而我随行……”当周惠委婉凄美的歌声回荡在耳边,激起了心中阵阵涟漪。缓缓转动手中的茶 
杯,水气混合着茶香氤氲缭绕,在眼角凝结成淡淡的水珠。不知道在上海的她还好吗?不知那串黑色水晶风铃有没有挂在她窗前。   
就这样慢慢长大(1)   
文/周可繁 
1 
谁见了我猫猫,都会感叹社会主义真好啊———其典型的例子就是培养出了我这种可爱娇人风流倜傥玉树玲珑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超级无敌美少女。 
可是那扇校门却对着我这个瞪出半径为48mm漂亮的眼珠的美少女一点也不动恻隐之心———紧紧关闭着死活不让我进。 
我真的很委屈的,人家是为了攀岩才迟到半个小时的,江泽民爷爷要我们开展全民运动,我很听话地遵守江爷爷的指示才迟到的;再说了,就算是迟到,但象我这个身高0。0017千米,体重仅0。0047吨又乖巧又玲珑的美少女也该通融一下吧! 
校门不理我,怎么办啊?看不远处一群“翻墙族”正拼命往墙上爬,这个动作真的是太不好看了,确切地说是粗鲁极了,但所谓“好女子能屈能伸”,爬就爬吧! 
在爬墙的时候,我特痛恨那些泥瓦匠了,没事干吗把墙砌得这么高,既浪费资源又浪费我的体力。我的动作并不十分地优美,但总算爬到了墙顶,看着下面有点高深莫测的草地,我情不自禁很吞几下口水,再环顾四周,那些“翻墙族”们因为每天“温故而知新”的缘故,早已练得一身好轻功———跑得无影无踪了。留下我这个尚处在学徒阶段的猫猫孤零零地十分凄凉地骑在墙上,现在我总算是把“高处不胜寒”这句话感悟得淋漓尽致了。 
忽然冒出一个帅哥:他翻墙的水平绝对一流,古龙的小说里没把他写进去真是一大损失。瞧那一起跳,一个腾空翻跃而后安全陆。凭我的慧眼断定这技术不是一天两天能练成的,不迟到个几百回哪有这水平!我受到了莫大的鼓舞,凭我的智商多练几回肯定行。 
哈哈……着陆了!技术分80分,艺术分5分吧。我从草地上爬起来,用无比崇高、无比激昂的眼神望着那堵墙,抑扬顿挫地感叹:“我战胜你了,哈哈!我真是天才……” 
“不可多得的天生蠢材!”一个足以让我有种点火自焚的冲动得可以吸铁块的声音从脑后传来。 
我阴着脸缓缓转身,我不傻,我知道淑女骂人要骂得大方得体的道理,是啊,没准大家以后不做仇人还要做朋友,所以就算骂人也要骂得谦逊,最好还能报以宽容的微笑———让他想到我便会无限留恋地说:“那个美丽的女孩,多有修养多有礼貌的女孩啊!” 
我才不要呢! 
我讨厌透了他,这么“优美”的跳姿被他偷窥到还出言不逊,如果有足够的力气的话,我希望能把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摔在地上海扁一顿,我现在惟一能做的是完全踢开我辛辛苦苦维持的淑女形象,仰起头盯着他那张不屑一顾桀骜不逊玩世不恭帅得让人喷血的脸继承一下老班的洒水神功:“你这个从小缺钙长大缺爱腰系麻绳头顶锅盖的八戒第二代,你都看到了些什么啊?” 
“我知道我长得即对得起父母又没辜负人民大众,但你也不用激动地说反话啊!”他饶有兴致地看着我,“其实我什么也没有看到,当然如果一定要说看到,那还是看到一只笨猫一头扎下来了,姿势比癞蛤蟆跳墙有过之而无不及,于是哈哈地得意洋洋夸奖自己与捉虫高手的距离又进了一步。” 
说实话,我这个人真的是集所有优点于一身的人。如果在众人面前丢了大脸还被人刺激的话,我肯定会勉强着努力着维持自己的淑女风范,咬牙切齿记住这个高蛋白质并且暗暗发誓此仇不报非猫猫。但今天很不幸的是,事故现场只有一个人和一头猪,我不活动活动筋骨就对不起这天赐良机了:“色猪!禽兽!看到你我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变态的猪!你受死吧!”我对他使出暴雨梨花拳。 
“就你这素质……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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