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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风流艳主-第4部分

小说: 风流艳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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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皓赶到时,只来得及喊上一声:“老爷、夫人……”便眼睁睁看着冯家三口全断了气。

    一地的鲜血漫流、三条尸体躺在地面、六只死不瞑目的眼睛圆瞪着,一切就像在对上天控诉苦齐皓这一国之君的失德昏庸。

    齐皓只觉胸口像被一只巨锤重击了下,痛入骨髓,他忍不住仰头呐喊,同时口鲜血喷出喉头。

    随即,无限的黑暗将他淹没了。
第三章
    齐皓一倒下就是五天,把秦可心吓死了。

    初始,她对他印象不好,劫他出宫,给他的饮食照护也只是到吃不饱、饿不死的地步,称不上周全。

    这一路,他两回惹火她,她都毫不留情地下手惩治,给他落下了病根。

    虽然她开始为他治病,却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费太大心思了解他的身体状况。

    直到他在江州吐血昏迷,她细细为他检查,才知道糟糕。

    他少年白头不止是因为过度操劳,还是服多了游方道士昕炼的“仙丹”。

    坊间很多人都相信——尤其是那些好清谈的读书人——道士炼出来的仙丹可以让人长生不老、永保康泰,更甚着还能羽化登仙。

    但那些仙丹在正统大夫眼里,与毒药无异。

    不知道朝中哪些白痴,竟把这些丹丸弄进宫里,让皇帝天天服用,这不是要害他性命吗?

    现在她不止要调理他的疲劳、郁闷,还得解掉那沉积于他体内五脏六腑的铅毒。

    她忙得恨不能多生几对手脚出来,能一次做双倍分量的事。

    这样团团转的日子倏匆到了第六日,他终于悠悠转醒,算是她再度从阎王爷手中将人抢回来。

    “你觉得怎么样?”当他气息开始紊乱,从细微到强盛,她迅速飘到他床边。他喘着、喘着,好半晌,声音弱得像风一吹就散。

    “老爷、夫人和大小姐呢?”

    “我作主给他们收殓了,就在城东。”

    这几日,她也稍微打听了一下他幼时的生活,知道他三岁娘亲病故,是通宝当铺的老板收留了他。

    而他自己也争气,虽没有正式拜过夫子,却靠着自修,先是识字、习算学、辨古董,到了十二岁,便进当铺做学徒。

    过两年,他升了伙计,大伙儿都夸他有经商的天分。

    果然没半年,他一双眼便轰动了江州。

    凡人进当铺,什么东西、哪里来的、是否贼赃、有无仿冒,他一眼即知。

    加上他人和气,相貌又好,做生意公公道道,不过两年,便将通宝当铺的名声彻底打响。

    众人皆知,通宝当铺有个小伙计,博文强记,学富五车,甚至有几家古董商行、当铺都来挖角他。

    但齐皓为人念旧,他是在通宝长大的,从来没想过去别的地方与自己的老板打对台。

    后来老板看重他,便升了他做掌柜,那一年他才十七岁。江州人都道,再过个十年,这江州第一商的称号非他莫属。

    可惜世事演变,岂能尽如人意,他最终还是离开了通宝,更成为搞垮通宝的间接凶手。

    而今,一手养大他的老板夫妻和暗恋着他、却不知如何表白,只能以欺负他为乐的大小姐都死了。

    他不杀伯仁、伯仁因他而亡,百年后,入了黄泉,他有何面目去见老板一家三口?

    秦可心见他面色忧郁,心里也不好受,便离了他床杨,走到几案边,掀开竹笼,端出一碗尚带余温的小米粥。

    他人事不醒的几日里,她每隔三个时辰替他熬一碗粥,要让他一睁眼就有热粥喝。不过他一直不醒,倒是浪费了她很多心血。

    “别想太多。”她又回到他身边,端着粥,准备喂他。“你要烦恼,也得把身子养好才行。”

    他摇头,拒绝了她的粥。“先告诉我是怎么一回事。”

    她心思灵巧,自然知道他想问的是冯老板一家三口究竟犯了什么事,竟落得如此下场?

    她迟疑着。这事过程十分难堪,实在不适合一个身染重病的人听。

    “你不说,我自己去打听。”

    她瞪他,以她的武功和本事,要他生死两难就跟捏死一只蚂蚁般简单,就凭他想跟她讲条件,太自不量力了吧?

    有道是,“舍得一身剐,能把皇帝拉下马。”他现在就是这样子,豁出去了。

    “我说到做到。”

    秦可心翻了翻白眼,算是服了他的固执。

    “因为朝廷禁商的原故,地方官员便大力打压商贩,除了一些有官方背景的,大部分的私人商行都因此倒闭,或被各世家豪族瓜分了。通宝当铺在江州的风头最盛,因此打压行动一开始,它便成了箭靶子。知府大人直接给它扫上一顶有碍风化的莫须有罪名,查抄了。但冯老板为人和善,家业虽失,却颇得人心,在左邻右舍的照护下,一家三口生活倒还无虞。只是没了当铺,他们便要转换营生方式,向官府租了块田地,做起农夫。奈何,做惯生意的人,让他们去辨五谷、搞耕种,怎么做得起来?于是一年、两年地借春贷,又还不起,最终官府判了冯小姐进司教坊抵债,冯小姐不肯,然后……便是你看到的。”

    “朝廷几时禁商了?”抑止跟禁绝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啊!若非亲眼所见,他真不敢相信,一条重农抑商的政令落实到地方上,能扭曲成这莫名其妙的样子。

    “不管是抑或禁,都很奇怪。天地分阴阳,各有所司,就像人一样,你能想像你或我去种田的样子吗?所以我说你管太多,累了自己,又讨不到好处,还不如啥都不做,让喜欢经商的去经商、爱种田的去种田、想读书的去读书……人尽其才,方是富国利民之道。”

    人尽其才……他看过一部治国策,其中心论点就是“人尽其才”,上农工商一律平等。

    但这个想法在朝中以李友合为首的诸言宫御史中,与妖异言论画上等号。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才是那些老夫子信奉的至高条例。

    齐皓不觉得治国策里的论点是正确的,但他也不赞成老夫子们的想法。他认为百姓如流水,水无常态,因此需要朝廷制订各项法规引导他们定向正确的道路。但显然,他不是个合格的引导者,所以好好一个国家才会被他搞得乱七八槽。

    他叹口长气,疲累地闭上眼。

    秦可心则是无奈地看着手中逐渐变冷、变凉的粥,看来这一番苦心又白费了,待会儿再去厨房熬一碗新的吧!

    她不打算打扰他休息,静静地起身,准备离去。

    “秦姑娘。”他却突然睁眼,喊住了她。“我想吃点东西,养些体力,明日去祭拜冯老板一家。”

    “不行。”她叫道。总觉得这家伙自从入了江州,整个人都不对劲了。初见时,他温文儒雅到有些软弱,随着相处日久,她发现他和善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坚定的心。而今,他圆滑的外表渐退,露出了锐利的棱角,那寒芒像极了出鞘就要见血的宝剑。

    “我只是通知你,并不是征求你的意见。”他语气淡然。

    她宁愿听他叫骂,也别像现在这样渗人心寒。

    “你此刻的身子受不了折腾,让我帮你调养一下,三天后你再去祭坟如何?”她竟不敢再擅自点他穴道,阻止他的行动,只能软下态度说着。

    “好。”

    “啊?”她以为他会很难缠,想不到他答应得如此干脆,反倒吓她一跳。

    “把粥端过来吧,我且在客栈里休养一二天,再去祭坟。”

    此刻,他身上有一种很怪异、夺人心魄的气势,让她不由自主地乖乖照着他的话做。

    她看着他喝粥,举止高贵而优雅,后知后觉地记起,这曾经的一国之君,姑且不论他是个好皇帝还是昏庸君主,也是高高在上的天授之子,他的话就是圣旨,任何人都得遵从。

    以前他没对她摆皇帝的谱,所以她毫无知觉地欺负他。

    如今,他虎躯一震,她却觉得四肢发冷,光洁的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珠,终于知道,这儒雅的外表下藏着高山般的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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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

    秦可心在客栈的房间里,来回踱着方步,快烦死了。她指明了冯老板一家三口埋葬的地方后,齐皓便独自一人去祭坟,不许她跟随。

    她其实没必要在乎他的反对,以她的轻功,就算偷跟,谅他也察觉不到。但她心里就是有个声音反覆说着:别太惹怒他,否则后果会限严重。

    见鬼了,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能把她怎么样?她一根手指就可以摆平他。

    她不怕他,她要紧紧跟着他,不能让他再回到皇宫去干那吃力又不讨好的皇她告诉自己,他气势再强,没有相应的武力,也是白搭。

    奈何,她的心就是怦怦跳着,双脚一迈开,想要跟踪他,两条腿就开始发软。简直莫名其妙。她怎会如此顾虑这个蠢皇帝是喜是怒?

    “唉!”偏偏,她打心底挂怀他。“齐皓、齐皓,你好歹也读过几年书,懂得些做人道理,千万别想不开啊!”

    她这是从白日踱步到夜晚,又从月升定到太阳高照。

    一个日夜过去了,他居然还不回来,不会真的祭坟祭到想不开,随着一起去了吧?

    秦可心打心底不愿再与他作对,但看着时光飞逝,她实在等不下去了。

    打开窗户,也不顾光天化日施展轻功飞檐走壁有多惊世骇俗,她身子穿窗而出,直如大鹏展翅,往城东掠去。

    到了冯老板一家三口埋骨处,果见齐皓提着一壶酒,坐在墓前,自斟、自饮、自言。

    她没有细听他说些什么,一双眼直直地看着他的头发。

    他今年才二十五,风华正茂时,却因日夜操劳,以致早生华发。但那也只是在三千青丝中,添了几点银星。

    不过一日夜,银光布满头,微风扬起,成了一道苍白的发瀑。对比他大病后两颊诡异的酡红,竟成一副夺人心魄的妖冶姿容。

    她定定地看着他,心脏好像被捶了一拳、又被扭了一下,又酸、又疼、又麻。

    “既然来了,就过来一起坐吧!”他瞧见了她,淡淡招呼道。

    她立在原地不动,注视他的目光渐渐模糊,让水雾给遮了眼。

    “怎么了?”他问,依旧是没有起伏的声音。

    她喉咙发苦,指着他,却说不出话来。

    “我有哪里不对吗?”他竟是笑了,如云似雾,明明就在眼前,却是捉不着、摸不到。

    她闭上眼,深呼吸良久,涩着声答:“你的头发……”

    “头发?”他将束在脑后的长发拉到眼前一看,满眼俱是白,银光闪闪中,不见半根青丝。他随意地又松开了手。“我本来就有少年白,而今不过是多白一点,也没啥大不了的。”

    那不是多白一点,是全白了,一夜白头!一股深沉的愧疚狠狠击中她心窝。是她累他如此吗?

    他对她招招手。“你不像是会为几根头发大惊小怪的人,别想太多,过来聊两句吧!”

    她咬着唇,高傲的头颅不觉低下了。见他的第一眼,她看不起他,现在,她对不起他。

    “别这样,谁能不白头,除非是少年夭折。”他斟了一杯酒,递到她面前。“喝一口,缓缓心情。”

    她没看他,良久,低声地吐了句。“对不起。”

    “你曾经做过对不起我的事吗?”他大笑。“如果告诉一个人什么是事实是错的话,那我不知道何者才叫正确?”

    “但是……”

    “别但是了,一杯浊酒权充答谢,你让我看清楚了这个世界。”生活在皇宫那个备受保护、奢靡繁华、充满虚假之处,对某些人而言,也许是种幸福,可齐皓并不爱那些,他更渴望在宽阔的天地,凭自己的力量争取想要的一切。

    “齐皓。”她抿抿唇,接过了酒杯。“我知道冯家人对你意义不同,与其说他们是你的雇主,不如说他们是你的家人。他们死了,你很伤心,但逝者已矣,你千万要保重自己。”

    他撩开了被风吹散的白发,轻轻扬起了唇。

    她第一次发现,他不止气质温文,还长得非常好看,剑质修目,唇红齿白,巍巍如山上松,清雅更胜河边柳。

    一颗芳心怦怦乱跳起来,她双眼竟离不开那冠玉般的脸庞。

    “秦姑娘说的是。”他举起酒壶,遥遥向她一敬。“冯老板待我如亲子,夫人就像我那早逝的娘亲,大小姐虽然常找我麻烦,却天真可爱,我也把她当自己的妹妹。我活了二十五年,倒有一半的岁月是在当铺里过的。小时候,看老板做生意,我就想,有一天,我会成为像他一样厉害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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