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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部分

阳光大秦-第279部分

小说: 阳光大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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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才说要‘三分练七分养’。

    没想到孙宾到了西域草原竟然误打误撞养好了身子,也算自己没白‘坑’了孙师兄一把,白栋点点头道:“孟方,你刚才对我行礼、叫我西君?”

    在先秦时代,‘君’是个统称,国君可以称君,有威望的卿大夫也可称君,女子还能叫自己男人‘夫君’,搞~基搞出名头的也敢称君,可除了国君以外,广义上的‘君’只是个尊称而已,属于别人给面子自己也不要当回事儿的花花轿子人抬人,比如秦国群臣现在私下里都可以称白栋为白子、西君,可若是真正上了朝堂,那就得叫关内侯了,这个才是白栋的真正爵位。

    可像孟方这样毕恭毕敬地称呼白栋为‘西君’的,那就必须要是大夫之家的家臣才可,按战国时的规制,贵族可以养士、也可以在家中蓄养为数不多的奴,可要真正蓄养家臣的,那就必须得是国内裂土封侯、有资格建立家城的高等贵族了;这与之前的白家庄万万不同,与苦酒之前获封频阳夫人、可以分得当地钱粮也是不一样的,日后白栋若在西域建城,只要嬴渠梁不仔细为他划分封地,现在的西域就等于他个人所有的国家一般,可以自行建封官爵、收取赋税、建立军队!日后卫鞅就是如此做的,商君国中光是私兵就有百乘万人,几乎等于春秋初期的一个大国规模了,被秦国认定为叛逆后,还要出兵打破他的家城才能抓到他,可见国内侯的势力是何等之大了

    “西君功高不压百里奚,如今裂土封侯,西域都是西君的了。年来在西域草原,孟成深感戎人之骁武凭凌,若非西君善用安排,日后必成我老秦大患,可是这个大患如今却变成了绵羊”

    孟方昂头看着白栋,目光瞬也不瞬:“孟方认定了西君,日后西君家中,有我一份!留在西域草原的孟家子弟也都跟定了西君,当年若不是西君出手相救,孟家更不知要被砍下多少颗人头呢。”

    “我娘年龄大了,白家庄的老人也未必想去西域,再说凤鸣书院也离不开我,所以在短时间内,我可没想过要去西域建城西君一说,怕也是有名无实,这样孟家子弟也肯跟我麽?”

    白栋微笑看着孟方,嬴渠梁对他自然不会像赢驷日后对待卫鞅一般,他这个西君其实风险不大,可西域是什么地方?算计着波斯帝国已经到了‘回光返照’之时,还有不到三十年就会崩溃,亚历山大的母亲已经嫁人了罢?这个日后威慑东西世界的绝世baby眼看就要横空出世如果按照原本的历史轨迹,老秦和他们不会有什么交集,可谁让自己经略西域,又闹出无数绵羊来的?波斯人早晚会像灰太狼一样红着眼睛东望西域,二十多年后的马其顿精锐说不定就会掉转兵锋

    世界就像个大魔方,一处变处处变啊白栋是打定了主意,一天不能保证西域的绝对安全,他是绝不会让族人置身险地的;没想到孟家人都是热心肠,现在就叫着要做自己的家臣了?

    “以西君威名,就算暂不建城,西域也将是一座牢不可破的坚城!孟成跟定了西君,孟家子弟也是一样!”

    孟成抬头望着白栋,目光无比坚定。

    “随你吧,若一年后你和孟家子弟仍旧坚持要做我的家臣,我就收下你们”

    白栋笑着点点头,走过来拍拍孟成的肩膀道:“现在随我去见一个人,他叫庞葱。”

    晚上继续更新:)(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四章 【庞涓的新邻居】() 
终于是渡过了这个难熬的冬天,迎来了披红挂翠的春姑娘;站在大梁城中放眼看去,仿佛处处都有生命在萌芽、在流动,只要深深呼吸一口空气,清新暖热的味道就能够直达心底摩肩接踵的街市上就连脚步声都变得轻快多了,不似那个冬天的沉重。

    这些土生土长的大梁人正在试图挺起他们骄傲的胸膛、抹去曾经的苦痛记忆,可‘席子’这个外来人就完全不同了,他是那场战争的直接受益者,在他眼里大梁的冬天其实不太冷,春天就更是温暖了。

    一想到这件事席子就会吃吃地笑,好像个刚刚偷~香窃玉成功的风流子一样;老天终于肯开眼了啊妹子原本嫁的不算好,那个叫魏峰的小子就是个猎户出身、傻大黑粗的屯兵一个,可没想到一个死猎户臭屯兵居然也会有春天?长平一战这小子硬是杀神上身,就凭手中一张弓两壶箭硬生生放倒了十几名秦军,竟然被当国世子看重提拔做了大梁的精武卒!现在还做了精武卒中的十夫主,可谓是一步登天。

    幸亏老爹死得早啊,如今家中就他这一个长兄在了,还算远嫁的妹子有良心,硬是拿了那小子小半年的军晌在大梁城内替他买了房子。这可是个好房子啊,西墙外就是个小池塘,到了夏天满塘都是越地移来的小白莲,花好看生出的藕也是一流的白莲藕。吃到嘴里嘎嘣脆。过了池塘就是一座大宅子,猜猜邻居是谁?居然是有着魏国战神之称的庞涓上将军!

    从乡下野村直接到了大梁城,对席子来说就仿佛五十岁的老光棍做了一场诱人的春~梦。可当他喜孜孜地跑去拜访邻居时。却被守门儿的给撅了回来,上将军也是出身平民、将军府旁倒不是不能有小民居住,可要跑来讨交情论短长就是做梦了,何况席子住得这个宅子还是个凶宅,本来是个楚国商人临时在大梁落脚的地方,结果这个商人却在一月前莫名其妙吊死在了宅子中,还有比这更晦气的麽?

    当初听说妹夫给自己买了个凶宅。席子气归气,可气以过了也就算了。像他这种小地方来的人能在魏国都城有个落脚的地方就算不错了,哪里还能挑挑拣拣?就是日子得过啊,刚来到大梁的时候,整日的妹夫请吃饭、妹子叫去话家长、每逢佳节必蹭饭。可这也不是长久过日子的正经手段啊?想要找妹夫商借几个钱置办些田地吧?一打听才知道大梁有多大,就算他在城郊有了地,光是每天来回走就能累死活牛,何况大梁城郊哪还有地啊?不是贵族卿大夫的封田私产就是附近农家的祖业,有钱都难买,就算买到了那也是极贵的。

    做些小买卖倒是也能过活,可惜半辈子就学会了在土里刨食的席子压根儿就不会算账,像他这样的人做买卖不亏死才怪!席子现在有些后悔了,没来大梁的时候整天盼着妹夫能安排他来大梁。现在总算是来了,却不会活了

    心里闷得难受,就想着干脆上街溜达溜达。席子还是很爱学习的,这段时间经常跟在魏人身后学走路,现在走路的架势倒是很像土生的大梁人,就是得少开尊口,否则一开口就会被人听出口音不对,难免会被大梁人鄙视。这场战争一过。现在是什么鸟儿都敢在大梁城里乱飞了?大梁人可都撮着火呢。

    用三个钱买了面饼和热酒醴,大口大口塞进肚子里。席子全身就都有了力气,看看天气不错,街上人头蹿动,心里一喜欢,不觉就加快了脚步行去,也没有什么目标,就是像苍蝇一样的没头乱飞,期待着能撞出个活命的营生来。

    白栋打到大梁城下的那刻着实让十几年没有经历过战火威胁的大梁人忙乱了一阵子,很多人携老带幼逃难到了乡间,往常随处可见的商铺也有多一半闭了门户,后来庞涓率军回援解了大梁之围,又逢年关人人思乡,这才渐渐恢复了人气。如今新春一过,大梁城又变得喧嚣起来,席子住的正贤街就像是后世的中心商业圈,到处都是本国和别国的商铺,著名的大方馆也有个三五家,花枝招展的大方们偶尔也会打开牖窗露一头珠翠丢块香喷喷的手布什么的,遇到楼下有衣裳鲜明的俊俏少年走过,只要随便挥动几下袖子,被美人儿们相中的那些小子保证会一头冲进大方馆,个个都比兔子还快。

    大梁的女人就是好看啊,虽然看不清楚屁股够不够大、好不好生养,那脸蛋儿却是一个比一个白净光鲜,腰肢也细得不像话,扭啊扭的就不怕给扭断了麽?席子是个克妻的命,乡下的老婆早几年就翘了辫子,这些年是寂寞清秋冷、两眼一睁到五更,乍然间见到这些仙女般的大方们,眼睛不发直才怪,哈喇子流到前襟自己都没发觉

    不会是做梦吧?席子忽然把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他看到最高的‘觅芳楼’上,有一个最美丽的大方姑娘,眼睛飘啊飘的正望着她,下意识地揉了揉眼睛,再睁开时就看到姑娘笑了,小手冲他招啊招,仿佛要把他的魂魄都招走了,一袭手布就这样从姑娘白嫩的手指间滑落,对着他的脑袋就飘了过来

    席子先是打了个激灵,然后就像头发~情的公牛一般,老腰微微一躬,双足发力跃起,硬生生跃起五尺多高,一把将手布捞到掌间,打开了一看,上面绣得还是一对并颈的鸿雁,凑到鼻子下闻闻,真香啊,这手布上还带着姑娘的体温呢

    美人儿见席子拾到了手巾,似乎极为满意,对他甜甜一笑,这才关了牖窗云深不知处了,街上当时就炸开了,无数男子羡慕嫉妒恨地上下打量着席子,怎么看怎么感觉自己见到了一大堆牛粪,也有人酸溜溜的撺掇席子去觅芳楼花差花差的,就是看准了席子一身旧衣没半点光鲜,哄他进去花光了身家才能解恨。

    席子呆呆地站在原地半天没动一下,幸福感和失落感交相而来‘她一定是喜欢我高大威猛的样子,可为什么把牖窗关了?我要不要去楼里找这个姑娘,可是没钱啊要不要找妹夫借点?”

    “这位先生,杏仙姑娘有请。”

    席子正发着呆,一名手搭香巾的半老徐娘摇啊摇的走到他面前,咯咯笑着奉上了香巾:“快擦擦,杏仙姑娘可是咱楼中第一名大方,你的运气到啦”

    “杏杏仙?”

    “是啊,咱觅芳楼的大方姑娘都是仙女儿呢,有牡丹仙、有桃花仙、还能没有杏仙?啧啧啧也不知道杏仙姑娘这是看上了你哪里好,连平日不离身的香巾都抛了给你,看你傻头傻脑的样子,可知道就是闻一闻姑娘的汗巾子都得要上好的楚国赤金一锭?就这样还不知道有多少公侯子弟要打破了脑袋呢嗨,你愣什么呢,还不跟老娘走?”

    “我”席子听得满脸红赤,呼哧呼哧喘了好半天才很不好意思地回答道:“我没钱。”

    “呸,老娘说过要钱麽?杏仙姑娘可是越国来的大方,与老娘这觅芳楼也是个合作关系而已,她要倒贴男人,难道老娘还管得麽?放心,不要钱的,哎,你是去啊还是去啊?”

    “我去!”席子连脖子都红了,放着这种天上掉下来的好事情,不去的是猪,还是被阉过的那种,秦国人首先发明的!(未完待续)

    ps:ps:感谢‘大秦先锋’‘一人跳舞’‘爬山的狗’书友的月票支持:)

    感谢‘hu_neil’书友的慷慨打赏:)

第三百九十四章【庞涓的新邻居 下】() 
席子不是猪,而且还是一个头脑比较灵活的魏国好中年;中年丧妻是个悲剧,可也要看人的机遇如何了,若是有了眼下这般艳~遇,悲剧就会变成喜剧。

    很显然席子是抓住了这次机遇,跟着半老徐娘走进觅芳楼,才走了几步就有种想要晕倒的感觉。这里太香了有花香、脂粉香、女人香,香得他直想打喷嚏、香得他头晕眼花,看看花蝴蝶一般穿行在楼内栏间的美女大方们,再看看自己身上那套已经小半年未曾洗过的葛布粗裳,席子忽然有些自卑,就拉高了声音与身前的老女人搭讪:“楼娘,你可知道我是南方来的?是我家妹夫做了精武卒中的大官,替我在大梁买了宅院呢就在庞涓上将军的隔壁”

    魏锋不过是精武卒中的一名十夫主而已,到了他嘴中却成了大官;至于庞涓上将军的邻居就实在没什么了不起,建府在闹市之中与小民为邻本来就是庞涓故作姿态,原本就没有什么了不起。

    半老徐娘咯咯一笑:“就知道杏仙姑娘是个有眼力的,原来是先生还与精武卒有亲,日后还要请先生多多看顾咱觅方楼呢”

    “好说,好说!”席子顿时挺直了腰,头也不晕了,心也不怯了,越看自己的葛衣越顺眼,好像是贵族的丝绸绣袍!

    到了三楼的一间香房前,楼娘停住了脚步,示意席子自行进去,席子咽了口吐沫,给自己壮了壮胆,轻轻推门走入:“杏仙姑娘”

    “关了门”杏仙姑娘的声音可真好听,柔柔的、细细的,好像一把毛刷子搔得人心痒不止,席子打了个激灵,壮着胆子向房内看去,隔着一层粉色纱帐,隐隐就见一个玲珑剔透的身子坐在帐后,似乎是生了火盆,明灭不定的火光照在这具夺人魂魄的秀丽身姿上,也把杏仙姑娘的体香烘培的如兰如麝,席子很不争气地又吞了几口吐沫,定定地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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