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笨女佣好脱线-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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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所以,你想想看,我们一个月可以省下多少钱?”超爱钱的蕊儿精打细算着。
通常在这时候,她才会突然变聪明。
“换句话说,你必须搬出去住?那我怎么办?”
“当然是一起搬过去罗!不然就省不下这笔钱了。唉!头痛,说真的,这太难找了,用一个女佣要供养两个人——”蕊儿伤透脑筋的揉着太阳穴。
“或许你可以告诉对方,我并不是一无是处,我可以免费帮忙浇花和收碗筷,不收半点月薪,只要供咱们膳住就行了。”
“喔!好的。”
“对了,明天你要出门应征时,请你带脑子出门好吗?不要再迷路了啦!你至少要撑到我能够赚钱。到时换我出去工作,而你只要乖乖待在家里做家事就行了。”纪小妹头疼极了,觉得看顾姊姊,比看顾一个三岁小孩还要麻烦。
记得妈妈还活着时候,常说姊姊是傻人有傻福,所以姊姊以后会很好命。
拜托,哪有?纪小妹一点都不觉得,只觉得失去爸妈的她们,变得非常可怜,常常三餐不济。
但,纪小妹一点都不希望被人发现,怕有心人士介入关怀,到时她就会被其他家庭收养,或被送进育幼院。
“坦白说,姊姊,你只是笨了一点,其他都很好。而且,你有很多的优点,有责任心和小气——不,我是说你很节俭,这其实是优点,只是你的努力很少得到同等的回报,你知道为什么吗?就是因为你——太笨!”
“人家又不是故意的!呜呜——”蕊儿也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笨,她一直很努力的想把自己变聪明一点,但是,天不从人愿。
纪小妹无言,半晌,一脸早熟的看着姊姊,“郜哥哥真的长得很英俊,对不对?”
“对!呜呜——”在俊男面前丢尽了脸,纪蕊儿只想死。
“结果你却在人家面前出尽洋相。”
“呜呜——别再说了。”蕊儿巴不得自己忽然得到失忆症,忘掉所有不好的记忆。
“我留电话给郜哥哥了。”
“真的?”
“真的,改天我要请他吃红豆冰,你也一道去吧!”
“这!!”蕊儿想吃又怕花钱,心里矛盾挣扎着。
“你一定要去,因为,你要负责买单!”纪小妹发狠的道。
“呜——不要,我很穷!”蕊儿忙不迭把摆在桌上的二十五万现金抱进怀里。
“拜托!人家好心帮你耶,你不知感恩图报就算了,居然还这么小气?”通常在说到“请客”的时候,姊姊就不笨了。
姊姊向来视线如命,是一个对“金钱”非常“饥渴”的钱嫂,还随身携带着电子计算机呢!
“郜先生是男人,由他买单理所当然啊!”蕊儿承认自己小气,但,这是她辛苦赚来的血汗钱,怎可以随便拿来挥霍?
“郜哥哥是你的救命恩人耶!”纪小妹提醒着。
“即使是救命恩人,也要视同常人。”蕊儿决定忘恩负义,死命的抱着钱,怕它消失不见,“别以为他让我脸红心跳,我就会——倒贴小白脸,休想!”
“小白脸?有这么严重吗?才一碗红豆冰耶!”纪小妹快晕倒了。
“一碗至少也要三十五块啊!”蕊儿掏出口袋里的计算机,纤细的指头在小小键盘上按着。
“喔!太好了,三十五块足够我吃一碗阳春面外加一颗卤蛋耶!结果却要让我花在『吃了又不会饱』的红豆冰上?门都没有啦!”
“姊姊,才三十五块耶!”纪小妹觉得姊姊太不懂人情世故,“好歹人家帮了忙,回报一点是应该的嘛!”
蕊儿把电子计算机搁在纪小妹面前,小小萤幕上显示着三位数字。
“你会不会算呀?亏你这是资优生呢!我们三个人去吃红豆冰,就要一百零五块,太贵了!我可以吃一碗午肉面,加点一份猪耳朵了,还有找零呢!”
三碗红豆冰就花掉蕊儿一天的三餐费,蕊儿当然会心疼。
“姊姊,那你别去好了,省下三十五块。”纪小妹答应人家了,绝不食言。
“呜——人家想去!”蕊儿看出妹妹有非去不可的决心。
其实,她也很想去,因为才分开没多久,她就开始莫名其妙的想念起郜先生,只是她很怕花钱,而且,中午去网咖上网找工作时,才坐八个小时,就花去她一百多块了,直到现在,她还很心痛。
“那你就付钱。别撒娇了,真难看!”纪小妹打了一个哈欠,望了一眼墙上的时钟,“明天我还要上课,不想迟到,而且我现在很困,晚安了。”
纪小妹转身步入房里,把客厅留给哀怨中的姊姊去独自伤悲。
夜更深了。
郜闳躺在床上,仍在回味纪蕊儿的一切。
他索性起身踱出阳台,抚额轻叹,偶尔还会忍俊不住地摇头,轻笑出声。
太荒唐,一个名扬国际、让人肃然起敬的企业家,竟然对一个傻不隆咚的女孩心生眷恋?
郜闳不仅是郜氏跨国企业集团的总裁,亦是珠宝界一代巨擘郜永平的独生子,故家财万贯,富可敌国。
含着金汤匙出生的郜闳,自小就被培育成商业人才,自日本留学归国后,短短几年内,他便在自己的领域上闯出一番成就,事业版图扩展至全球,成为知名的商业钜子。
遇上纪蕊儿,彷佛是冥冥中有的定数,否则怎会有这么多意外和巧合?
日本客户意外提早来台,让他凑巧今晚得应酬到深夜。
他的车子意外抛锚在路边,凑巧他身上的香烟抽完了,见司机辛苦抹汗抢修,郜闳不忍司机跑来跑去,决定亲自到7…Eleven去买包烟。
他今晚意外没带保镳出门,走到7…Eleven门口,凑巧被纪蕊儿一把拦下……
瞧,就是这么多意外和巧合,让他结识了纪家姊妹。
大的是迷糊虫,小的是鬼灵精,这对姊妹花真是世间少有。
但,那个迷糊虫却留给郜闳极为深刻的印象,他从没见过如此迷糊的女孩,好像所有你想得到的跟想不到的意外灾难,都可能随时降临在纪蕊儿身上。
郜闳发觉自己很难把纪蕊儿忘掉。
尤其是她的眼泪,竟然给他一种折磨般的揪心感,以及她转身离去的那一刻,莫名泛在他心头的眷恋与不舍,在在令他迷惑……
很奇怪,这是前所未有的现象,他未曾为哪个女人释放情感,然而,纪蕊儿却给了他许多复杂的情绪。
纪蕊儿不属于美丽的女孩,但是,她有一双会说话的动人眼眸,和楚楚可怜的小女人气质,所以,纪蕊儿在他眼中,是个很特别、很有女人味的女孩。
叩叩!
房门忽然响起清脆的敲门声。
“进来。”郜闳蹙眉,这么晚了,是母亲?
郜母缓缓步进儿子的房里,见儿子由阳台踱入室内,郜母担忧的微蹙眉头。
“闳,睡不着?”
“您也睡不着?”郜闳抿唇微笑,直视着母亲。
“你父亲还没回来,我怎么睡得着?”郜母把儿子拉到牛皮沙发上坐下,“又见你灯还亮着,就进来陪你聊聊天。
儿子,左家欠金对你情有独钟,不惜派人来向你父亲明示,咱们和左家门当户对……”
“拒绝掉。”郜闳一脸疲惫的抚额轻叹,他实在厌透这种三天两头就被催婚的滋味,真的快烦死。
“可是人家已经委屈求全,要求到你公司当你的助理,你父亲也十分满意这门亲事,你怎好意思……”
“妈,您到底在想什么?婚姻不是儿戏,我怎能因为一句不好意思拒绝,而娶了一个不爱的女人进门,结果让自己后悔一生?”
“不错,婚姻不是儿戏。”郜母轻叹,“所以,我才想要亲自替你做媒,我眼光准确,你又有什么不放心呢?”
“妈,她并不是我喜欢的那一型,我对她没感觉。”
他怎敢随便接受女人的感情?
自从五年前,他给母亲面子,答应和王家的千金小姐交往后,他就再也不给母亲第二次机会了。
因为,那位千金小姐竟然就像狗皮膏药般紧紧黏着他,甩都甩不掉,要不是他连理都懒得理人家,恐怕至今还被她紧紧缠着,好不容易恢复黄金单身汉的生活,他才不想再让母亲做媒。
“那么刘家……”
是儿子眼高于顶还是怎样?不管费尽多少心思,郜母始终走不进儿子的心里。
“我也不喜欢。”
“还有李家——”
“妈,说穿了,是我不喜欢被安排婚事。”这话题令郜闳烦躁,“我要自己选择一生伴侣,所以请您以后不要动不动就跟我讨论婚姻,我自有主张,别替我操心。”
儿子的心意,郜母明白,只是为人母的,总希望儿子能够早日娶得好媳妇,替郜家传宗接代,最重要的是,一定要门当户对。
“好吧!你早点休息,我回房去等你爸。”郜母摇头叹气,转身离开儿子的卧房。
郜闳倚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莫名地,脑海里浮现出一抹纤细的娇小身影……
他真的很希望能够尽快品尝到红豆冰的滋味,因为,那碗红豆冰,可以一解他对纪蕊儿的相思。
嗯,他会特意抽空,找机会去亲近她,无论如何,他都要吃到这碗红豆冰……
鸟声啁啾,璀璨光芒从湛蓝的天空洒下,把大地铺成一片金灿,这是一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
蕊儿精心打扮了一个上午,才抱着愉快无比的心情,出门去应征女佣的工作。
一走出巷口,砰地一声,蕊儿的小脑袋和另一颗脑袋撞个正着。
“哎哟!”
脑袋对碰后,彼此身子旋即往后弹开,最惨的是,两个人都跌坐在地上。
“纪蕊儿?!”被撞倒的女孩整个人跌坐地上抚额尖叫,她短发飞扬,一身昂贵的名牌装扮,漂亮耀眼。
“左晓芙?!”蕊儿用手抚了抚额,瞠眼一看,见是失联已久的高中同学,不禁意外又惊喜的大笑出声。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蕊儿一看见左晓芙,就觉得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是有待解决。
“哇!好久不见了,蕊儿。”左晓芙忙拍拍屁股站起身,上前走几步,把蕊儿自地上扶起。
“哇!晓芙,我好想你喔!”蕊儿一起身就和左晓芙相拥而泣。
两人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感情好到恰似失散多年又再度重逢的亲姊姊。
“蕊儿,你最近过得好吗?目前在哪间公司高就呀?”
“哎!别提了,我又失业了。你呢?”蕊儿口头上寒暄,心头还在想着事情。
奇怪,她总觉得和左晓芙之间有着什么,蕊儿懊恼自己一时想不起,直觉这件事非常重要。
“我啊!呵呵……我叫我爸爸帮我安排到一间大公司去当总裁助理呀!说起我们家的总裁啊,简直又高又帅又多金,完全符合女人心目中白马王子的条件耶!我对他啊……嘻,情有独钟啊!”左晓芙怕妆糊了,忙打开皮包,拿粉出来补妆。
“哇塞!好酷喔!那你家现在一定比以前更有钱罗?不然怎有办法替你安排这个职位?”
蕊儿自小就羡慕左晓芙,她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要什么就有什么,打开钱包,随便一抽,就抽出好几张千元大钞。
蕊儿时常闻得到她身上那股钱的味道。
提到这门“嗅钱功夫”,可就说来话长了,话说蕊儿自小就拥有嗅钱才能——
钱?!
“咦?!我好像忽然间想起什么?等等等……”蕊儿就快要想起她和左晓芙之间究竟有过什么了。
蕊儿连忙打开皮包,掏出随身携带的债务笔记本,翻开,眼睛迅速由上往下浏览,终于,纤纤玉指自一群姓名堆里搜寻出“左晓芙”三个字。
“左晓芙,原来你还欠我钱喔!”
“哪有?!”左晓芙吓了一跳,一脸被冤枉的表情,“我们都几百年没见了,我怎有机会跟你借钱啊?而且,我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耶!干嘛跟你借钱啊?”
“你不会这么健忘吧?高一时,你跟我借十元块买矿泉水;高二时,你又跟我借二十元买鱿鱼丝。”
怕她不认帐,蕊儿把笔记本摊到她面前,“不信你自己看,我笔记本上记得清清楚楚:『左晓芙高一上学期时,因为身上只有千元大钞,福利社没零钱可找,所以跟我惜十元铜板买了一瓶矿泉水;高二下学期又跟我借二十元买鱿鱼丝……』瞧,上面还有你的亲笔签名呢!白纸黑字,绝对不诳你。”
蕊儿深知自己迷糊又健忘,是以自小就有记帐的习惯,谁跟她借多少钱,就算她记不住,还有这本神奇的债务小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