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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大清织王-第3部分

小说: 大清织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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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这番心思却无法说予众人知道,一来,解释了他们也不会懂,二来,她承认自己懒得与心思单纯的家人们摆条理、说原由,太累人了。

    “你真的没喜欢他?”水夫人不死心,再问一句。

    “没有。”她顶多觉得他的脸很有意思,放松时润润的像馒头,一皱起来就变成包子了。

    不过,她觉得他包子脸的模样比较可爱。

    她背在身后的小手忍不住伸出去,在他脸上捏了一下,眼角瞥见他眉头抽了抽,五官微皱……果然是包子。

    水夫人没发现她的小动作,只是反覆叮咛她,未出阁的姑娘,名节最重要,莫坏了闺誉,将来后悔终生。

    水云初边听边点头,还不忘偷捏几下男子的脸,看他由肉包变成小笼包、又变成肉包,开心得不得了,直到水夫人叨念完毕走出去。

    水云初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玩那张很有趣的脸。“喂,我知道你醒了,别装昏,快说说,你姓啥名谁?何方人士?”

    闻言,男子睁开了眼,炯炯双瞳如星,白得雪亮、黑得深邃,隐约间,仿佛繁星闪烁。

    水云初的手微颤,指间居然失去了感觉。

    她诧异地望着他,神思不觉被那双黑瞳捕获,痴痴地顺着那眸彩深处走,好似一种说不出的魅惑。

    呆呆地,她扬起了嘴角,为那份美丽而雀跃。

    转瞬间,漆黑眸底的星辰化成流星,划过天际,一样地美,却凄艳得揪人心疼。

    她情不自禁捂着胸口倒退一步,迷茫的理智方才回了神。

    这个男子,稚嫩只是他的表像,年轻的躯体内包裹的是一缕伤痕累累的灵魂。

    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竟有如此伤感又惑人的眼神……

    她心里生出一点危机,不自觉地,周身便起了一圈疏离氛围。

    “公子还没回答小女子的问题呢,请教公子姓名?”

    男子没开口,只把眼神放得温柔,仿佛倾倒了一缸的陈酿。

    如果水云初心里没有一点警戒,也许她会迷迷糊糊地醉入那陈年美酒似的眼神中,但她已经发现了男子的不凡,自然心有提防。

    “别耍花招,本姑娘不吃你那套。你若不说明身分,本姑娘直接送你进衙门。”

    她是贪心,但她更怕麻烦,男子让她越来越看不透,她便有了甩包袱的想法。

    男子垂眸,掩饰眼里一闪而逝的失望。怪了,他骗人的技巧一直很好啊,怎么这关键时刻突然失灵了呢?

    “你不说算了,我喊人送你去宫府。”

    “爱新觉……”男子开口了,却只吐出几个气音。

    同时,两人一起瞪大了眼,黑瞳对凤目,皆是惊讶与诧异。

    他摸摸自己的喉咙。怪了,怎么发不出声音?

    但她却看出了他的嘴形——爱新觉。

    她肯定他没有说完,但出口的三个字已教她心惊。她有五分把握,他要说的是“爱新觉罗”,再接下来才是他的名字。

    老天爷!他姓爱新觉罗,他是皇族子弟!

    不可能吧……她随便在路边捡个伤患都能捡到一个皇亲?

    但想一下他身上那件华贵的红衣,事实也不是那么突兀了。

    本来只想占一点便宜,结果却捅到了马蜂窝,她现在真的想甩包袱走人了。

    “那个……公子……”怎么把话题顺下去呢?

    他的一只手还搁在喉咙上,五官又皱得像一颗包子。

    她不禁有些心软。谁教她生平最爱吃包子,看到男子那张脸,她忍不住就先为他开脱了。

    “我观公子嘴形,似乎是在说‘艾新’二字?可是草头艾,新旧的新?”

    他愣了,随即眉眼舒开,淡淡的笑容爬上唇角,好似带来一阵和风细雨。

    她打了个颤,鸡皮疙瘩都爬起来了。她弟弟已经帅到惨绝人寰,而这个男子却可爱到天崩地裂。

    没天理啊!为何她身边的男人个个出彩,就她像只小野鸡?老天爷明摆着只重男,轻忽女!

    他指着自己的喉咙,对她摇摇手,示意他暂时失了声。

    水云初才不管他是短暂失声,还是永久哑了,鉴于他身分太敏感,她现在完全不想从他身上挖出东西了,直接替他下诊断。

    “原来你是哑巴啊!了解,以后我不会再问你话了。公子既已痊愈,要走要留,尽管自便,不必太客气,再见。”说完,闪人。

    艾新——他原名爱新觉罗.福荣,正是让康熙皇帝气翻龙颜的四弟,顺治与董鄂妃之子。

    他天生是个很敏感的人,不管嘴上说着再好听的话,他都能从对方的一抹眼神或一个挥手间,看透对方心里真正的念头。

    这种天赋让他在阴谋滔天、诡计横流的皇宫里生活得万分辛苦。

    五岁时,阿玛说要带他出宫,他心里其实很愿意,但舍不得哥哥,皇宫里没有什么亲情,玄烨是除了父母,唯一会对他嘘寒问暖的人。

    他实在不忍心看哥哥一个人孤伶伶地坐在至高而凄寒的皇位上,于是他选择留下,陪玄烨走过乘龙路上最初始的狂风暴雨。

    直到鳖拜倒台,哥哥的帝位算是坐稳了,他终于可以放心。

    那座皇宫,他是一刻也不愿意多留,立即带了大堆伤药、强撑伤躯,开始逃亡的生涯。

    这一年,他从北方躲到南方,又往四川虚晃一圈,却在那里染了风寒,迷迷糊糊到达江宁,再也支撑不住,然后……

    记忆到这里消失了,只记得听得一句:“……越看越像只包子。”

    再接下来,他又听到一对母女的对话,似乎在讨论这家的大小姐是不是爱上他?

    他忍不住打个哆嗦。就算没睁开眼,凭着天赋他也察觉那位大小姐不简单,甚至对他别有图谋。

    被这种恐怖的女人看上绝对是祸不是福,他才想着怎么再逃一回,那位大小姐就看穿了他的伪装,几句话后,甚至打消了对他的诡计。

    难道上天终于决定眷顾他,给他一个安稳的生活?

    那老天爷该再大方一点,把他的声音一起还给他。

    鳌拜掐的那个伤明明已经好了,怎么突然又变严重?刚受伤的那段日子,他确实“有口难言”,但三个月后,他就说得出话了,只是声音嗄哑难听,想不到一场风寒,又让他再变回哑巴。

    他摸着脖子。真是疼啊,连吞口水都痛。

    现在该怎么办?人家让他自便,但他已经没有移动的力气;留下来?不知那位大小姐会不会反悔,再对他打着怪主意?

    罢了,难道我还会怕一个小姑娘?不爱耍诡计,不代表他没心机,她要斗,便来斗吧!

    ★★★

    “艾公子,喝药了。”水云初推开房门走进来。

    被这样喊“艾公子”喊了三个月,他几乎忘了自己原名叫福荣。

    不过看着她笑眉笑眼、满面春风的样子,他心头一凛。

    自他清醒那日,她认清无法在他身上获得好处后,待他便冷淡了下来。

    他也习惯了她的忽视,甚至觉得这样不受注目的日子过起来特别舒心,毕竟,他在皇宫的那段岁月受到太多惊险。

    而突然间,她客气了起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她发烧了?还是又要打他的主意?

    她一眼看出他平静面容下的戒慎,笑得愈发灿烂。

    “艾公子放心,我对你没恶意,不过是来通知你一声,经过大夫诊治,艾公子已彻底、完全地康复了,随时可以去遨游四海。”

    这话里的另一层意思是:你好了,该滚了,快走吧!离开水家吗?他思考片刻,握起拳头在她面前挥舞了几下。

    她眨眨眼,理解了他的意思。“你有力气关我什么事?”

    他又手指窗外,弯腰,捶了两下背。

    她眯细了凤眸。“我家的仆人全数老迈又与你何干?”

    说实话,她真的是他见过最聪明的姑娘。没遇到她以前,他以为自己对人性的敏感是最高的,认识她后,他发现自己有了一个对手。

    她撇撇嘴,很不喜欢他眼底那抹赞赏的光彩,好像他多厉害,别人都是笨蛋。

    “不必太佩服我,谁让你天生是个哑巴,见你比手画脚久了,任何人都能猜出其中的意思。”

    他两肩一耸,听出她话里的嘲讽,却也不在乎。反正两人都心知肚明,他不是哑巴,不开口是另有隐衷。

    他比了下床铺,又做出一个睡卧的姿势,她吓得差点把手里的碗给砸了。

    “你要留在我家?!”

    他点头,笑得无比欢快。

    水云初却气得咬牙。“笑什么,你以为自己笑得很好看?不过是颗发过头的馒头!”

    他愣住了,摸摸自己的脸。他自认长得还不错,不至于评价这么差吧?

    她轻蔑地哼了声。“有本事你跟我弟弟一起出门,上集市逛两圈,让大家公正、公平、公开地评论一下你的长相。”

    水云锦?算了,跟那个祸水比,天下人都是丑八怪了。

    艾新拉了把椅子,往上头一坐,摆明了就是不走。

    她既然知道他的身分非同小可,就不敢太逼迫他,万一惹恼他背后的势力,再有十个水家也不够人家一支军队砍。

    因此,她也只能口头上威胁他。“很抱歉,艾公子,水家不养米虫,你若想留下,只有两种方法,第一,付钱;第二,做‘苦’工。”除非他是被虐狂,否则她不信他会自找苦吃。

    但他早就有了出卖劳力换取一日三餐的打算,很干脆地比出了两根手指头,表示自己愿走第二条路。

    她不禁怀疑自己是否看错了他,一个皇族亲贵,天下之大,何处不可去,偏要留在水家做苦工?

    “你不会是那种……嗯,有特殊癖好的人吧?”

    他搔头。这是第一次他没弄懂她话里的意思。

    “就是……你知道的,不管云锦长得再好看,他终是男儿身……”

    啪!艾新从椅子上摔下来,看着她的眼神充满惊恐。

    原来她以为他的流连水家不去是看上了水云锦?拜托,他没有断袖分桃之癖!

    很好,他的反应证明了他对水云锦没有不轨之心,那他为何坚持留在水家?

    水云初怎样也想不到,他只是累了。在皇宫中机关算尽、逃亡一年的颠沛流离让他的身体和心灵都万分疲乏,而在水家这三个月,虽然没有锦衣玉食,却让他的身心整个放松,不知不觉间,他迷恋上这份悠闲。

    短时间,至少一年内,他是舍不下这里的舒适。

    而且,看尽宫内繁花、历遍大江南北,他头一回遇到一个与他同样聪明敏锐的姑娘,她让他好奇,还有一种跃跃欲试的莫名冲动。

    和她同居一屋一定会让他的日子过得既快乐又精彩吧?他不禁期待了起来。

    水云初的背脊微凉,总觉得他在打坏主意,但细瞧他的笑颜,又教人捉摸不清。

    一股懊恼在她心底酝酿,想整他,又碍于他背后的势力不敢妄为,只能加强嘴上的威胁。

    “你也看到了,水家的仆人,从看门、洒扫、到房里伺候的,年纪最小也有五十,他们是干不来力气活的,所以长久以来,那些事都是我和弟弟一起做,你既然想留下来,势必得承接所有的苦力活,这样你还想继续住在水家?”

    他点头,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笑容。

    她差点破口大骂:那你去倒夜香吧!

    但是……她承认她孬,她欺善怕恶,不敢得罪他太多,遂哼了声。“好,你爱做工,以后家里的用水和柴火都交给你负责了。”

    她就不信邪,这样一个王孙公子真做得了长工活计!

    他拍拍胸口表示,没问题,且看他表现吧!

    她真讨厌他那种自大傲慢的表现。“那正好,厨房的柴用完了,你喝完药就去劈柴吧!”放心,她不会整死他的,但她会玩残他~~

    艾新捧起药碗,一口喝光,对她比了个请的手势。

    她一挥袖,哼了声。“走,我带你去柴房。”然后,她会叫人再去外头买柴,绝对会备足让他劈上三天三夜的量!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客房,转过回廊,在后院遇着了正在耍剑的水云锦。

    时隔三月,再见艾新,水云锦愣了一下才想起他是何许人也。

    “姊,他好啦?你要送他离开?”对于这位给水家生计添麻烦的白食客,水云锦是没好脸色的。

    “不,艾公子——”她顿了下,回头睨了他一眼,先来个下马灭。“既然你要在水家做长工,我就不再与你客气了,从此后只叫你艾新,你却得尊我为小姐。”

    艾新也不在意,拱手,深深地一揖。

    水云初很无奈,这家伙简直比牛皮膏药还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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