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一年级-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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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我也能干掉,就有一份向往。
关系熟络了,我就叫他老王。有次我问老王:你婆娘呢?他哼一声:在家。我问他家是哪的,他说在陈屯。陈屯离我们村不远,约摸有三里地,于是我们越发亲近了。他最高兴的是说他儿子,每次都张牙舞爪,唾沫喷我一脸一脸的。但我一次也没见过他儿子,他说带来不方便。后来听陈屯的学生说,老王家是他们村外姓,父母死得早,当兵后讨过一个婆娘,但嫌他穷,撇下孩子跟人跑了。村里看他可怜,托人介绍到学校做饭。我问孩子怎么办,那个学生说好象放在他一个远房堂兄家养着。
住校的学生不是太多,我们这间宿舍只住了八个人,除了我和狗子、三儿,还有志刚和陈真。尤其是志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几乎达到了难舍难分的地步。志刚是孟庄的,所以他应该姓孟,但我一直忽略了这一点。他家就在学校附近,可他觉得和同学们在一块住十分有趣,就搬了过来。而我和他的友谊与老王一样,最早是从食物开始的。
住校不久,他家的新房盖好了,三间大瓦房,是为他娶媳妇用的。但一时看还用不着,里面就放了一些农具,其中一个房间堆满了小麦,他父母不放心,让他住进去看着。他找我和狗子商量,让我们一块去,后来陈真也住了进去。
在我一生之中,对于饥饿的印象,莫过于初中一年级。在学校宿舍时,有天晚上饿了,老王又不在,急得我上窜下跳,最后无力地躺在床上直哼哼。陈真说还剩有几段咸菜,忙让他拿过来,咬一口咸得受不了,又让狗子去舀一茶缸凉水,就着咸菜熬了过去。
住到志刚那里,同样也是经常饿得发慌。有次志刚灵机一动,说隔壁房间有很多麦子,可以拿一些去换烧饼吃。我们一致通过,跑到村里换了几十个烧饼回来,后来又时常去换油条。这段情景一直在我脑海里栩栩如生,活色生香。可以想象,在当时大部分老百姓都吃不好穿不暖的情况下,我们却每天有烧饼油条,那是一个什么概念?更何况我那时正需要营养。多少年后我还念念不忘志刚,并一再在心里保存着一份感激。我常想,那一年之内我长高了二十公分,当属志刚之功劳。
同样有女孩子在听到这里时,就感慨说我挺幸运的,对此我深表赞同。但当我说咱们是不是再去体验一下烧饼油条的美味,她们却无一例外地拒绝,表示吃麦当劳还差不多。肤浅!要知道我们当时有一个县长,曾不无远见地畅想:什么时候群众能把烧饼油条吃饱,那大概就是社会主义了。再说麦当劳只不过是看似精致的粗饲料,岂能跟做工细腻的烧饼油条相比。
结婚后我老婆问我喜欢她什么,我说烧饼油条,她听后哈哈大笑。
北方的冬天来得早,十月份(请注意,在我的叙述里,时间的记法都是农历,因为在当时当地阳历还是很遥远的事情)的早晨已需要穿棉衣了。风嗖嗖地直往脖领里钻。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学校通知开始上晚自习,每人要交四元七角电费。
那天是星期六,每个星期天住校生都要回家带粮食。那天阴天,我的心情也有些沉重。我家里很穷,四元七角虽不算很多,但于我来说不是个小数目。又听说这只是一个季度的,以后每个季度都要交。
我一直拖到星期天晚上才给家人说这事,父母并没表示什么,出去借了五元钱交给我。当我接过那皱巴巴的毛票时几乎象接一块石头,那种感觉直到如今刻骨铭心。
星期三晚上。无意间我问志刚:你家交电费多少钱一度?志刚说好象是一毛一。我脑子里恍恍惚惚象有点儿事。当时我们正躺在被窝里闲聊,陈真说:“40瓦的,真亮。”我问什么呀,他说咱们教室的灯管啊。老师怕浪费电,指定他在晚自习时负责开关。我脑子里突然一闪,坐起来问:“40瓦的?”“40瓦的,三个灯管全是40瓦的。”我想起高年级的学生说到电时曾讲过千瓦每小时,一种意识越来越清晰,可惜是晚上,无法去核实,辗转很晚才睡。
第二天一上课我就找了本物理书,趴在桌子上计算起来,到下午已按照公式整理出一份条理清晰、数据严谨的“意见书”。根据每个班3个日光灯,全校六个班即18个灯管,每个40瓦,每天晚上用2个小时,每度电0。11元;全校三百多名学生,每人每季度交4。7元电费进行对比计算,学校每年多收学生电费5000余元。天呢!我当时即兴奋又害怕,我不知道我发现的会是什么后果。张燕几次惊讶地窥探我在写什么,她可能从来没见过我如此用功过,我连忙遮住,我怕自己吓着自己。
我从作文本上撕下两页稿纸,把《意见书》重新誊写一遍,找老王要了几个馒头,约上狗子、志刚到野外玩去了。
我一直认为我不大是一个安份的人,我也一直认为我还算是一个正直的人。虽然后来我知道电费事件其实还有很多背景和曲折,但在这件事以及后来很多事上我的看法一直都没有改变。后来我把这件事跟我老婆说了,我老婆说该做的事你常常不做,不该做的事你又偏偏去做,不过这也可能是我喜欢你的原因。我听后也是哈哈大笑,我爱她烧饼,她爱我胡闹。但我又不以为然。
我当时准备把《意见书》直接交给校长,并想好了在星期五晚上交给他。对此我有我的考虑。星期五晚上是学校固定的全校教师例会,在这种场合,一旦闹翻了,大家也都有个证明。那天晚上是我第一次走进学校会议室,里面的灯光更为明亮,老师们零零散散围坐在屋子周围,见我进去都十分诧异。班主任问什么事,我没吭,直接走到校长面前把那两页稿纸交给了他。校长打开看了看,然后笑着说你们先聊着,就跟我出了房间。
出来后怎样了我一直记不大清楚,好象校长说你先回去,这事儿以后再谈。也好象又和我说了其他一些东西,却都没有什么印象。但有一点我是深刻的,那就是校长始终面带微笑,并没有我预想的勃然变色或大怒,倒是我紧张了一身冷汗。
星期六回到家天已很晚,爹不在家,哥到山西去挖煤赚钱了,就和娘坐下来吃饭。见桌子上放有几瓶酒和罐头,还有糖,就问:“谁来了?”娘说没人来,你爹带回来的。我感觉奇怪,不年不节的,买这干嘛?
爹回来时喝得醉曛曛的,坐在床上抽了一袋烟,说:“石头,电费那事算了。”我突然明白这礼物还有这酒是怎么一回事,就有股怒气冲上来:“这是大事哩,哪能就算了?”
爹一拍桌子:“我说算了就算了!”见我半天不吭声,爹声音又缓下来:“石头,咱们也就是四、五块钱,没什么大不了的,人家也不容易,算了吧?”娘问什么事,我说了,娘看看礼物,又看看爹,也劝我说算了吧石头。
后来有个女孩子说:你就这么算了?太没志气!
其实我并不是没志气,只是当时有种奇怪的感觉:我爹竟没打我!要知道我爹不论任何事,从来不和我商量,只有一个方式:打。反是他认定的,那就是公理,绝不容你违背,否则立马抡圆了巴掌扇过来。可今天竟好声好气地征求我的意见,我忽然发觉父亲已有些老了,心里不禁一酸。
但这些我没跟女孩子说过。我始终认为有些可以跟女孩子说,有些是无法跟女孩子说的,那只属于男人的范畴。
第三章 金龙党人
在我们学校,有两个地方值得大书特书,一个是厕所,一个是小树林。不是因为树林是我们学校最美的风景,也不是因为厕所一再使我们方便,而是这两个地方是我们最佳的抽烟场所。后来在部队和一个战友办板报,他问我抽不抽烟,我说不抽,他自己躲在角落里吱吱地抽起来。看着他云天雾地无比陶醉的样子,我又想到了我的初中一年级。
有次在厕所,狗子说看咱俩谁尿得高,我说好,我俩就把着家伙向墙上尿去,结果我又输了。后来在部队去厕所小便,那时条件要高档得多,是立式尿池,白亮亮的,小起便来大是一种享受,忍不住兴起,又把着家伙向上冲去,就有一个干部羡慕地说:“尿那么高!”才知道民间有种说法:尿得高肾气壮。因此结婚后的男人小便时大多是呼呼啦啦完事,没有了年轻时的激越和力度。
尿完尿后,狗子说:“石头哥,抽不抽烟?”就从兜里掏出一个烟斗和一袋烟叶。我问谁的,他说从三儿那儿借的,说着装上一斗点着抽起来。我心想狗子他妈的什么时候长本事了?大为不服气,让他给我也装一斗,结果一口下去差点把我呛死,狗子乐得不行,我当即给他一脚。狗子说得慢慢往里吸,不能急,更不能咽,并示范一番,我再试,果然大见好转,但舌头还是辣得不行,眼泪也直往下掉。后来我见过很多十来岁的小毛孩子都叼着烟卷吐烟圈,已是十分老练的烟民。
人说少年模仿力是极强的,好象一夜之间,我们班的男生都加入了抽烟的行列。那时卷烟极为便宜,一般都是几分钱一盒,高档一些的象盆景、大前门或者金钟牌,也不过两三毛钱。但于我们这些学生而言,还是奢侈品,最多的还是偷老爹的烟叶抽。后来烟叶也告急,何况偷多了被老爹发现必是一顿痛揍,有聪明者终于找到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替代品:红薯叶。
当时各种秋作物都已收完,家家户户的红薯秧堆得到处都是,而我们抽烟本是好玩,并不在乎抽的是什么,只要点着能冒烟就行。因此随手抓一把干焦的红薯叶揉碎了就够我们欣喜半天,没有烟斗就用废作业本卷烟。但这些当然是不敢让老师发现的,而厕所的味道毕竟难以入鼻,那片小树林就成了我们的洞天福地。
人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英雄,可我认为第一个抽烟的人更了不起。你想,他怎么敢把浓浓的烟火吸进肚里,再吐出来?这实在是一个勇敢的行为。多年来我一直琢磨,并越来越偏重于抽烟应起源于远古时代。
那时,人们逐渐懂得利用闪电燃着的山火,慢慢走出茹毛饮血。有一次他们把类似于今天的烟叶的植物作为木柴投进火堆时,冒出的浓烟被他们吸进肺里,突然产生一种玄晕感。开始他们很害怕,后来发现没出现什么可怕的后果,反有种麻醉的舒服,于是就刻意去体验那种感觉,并逐步发展到辩别这种植物加以人工培植,开创了抽烟的历史。
这种推想并不是毫无根据,譬如当时是群居生活,每个部落拥有一堆公共篝火,那么燃烧这种植物时应是人人都要享用,而世界一些地方以及我国北方至今还保留有男女老幼都抽烟的习惯,可说是远古遗风。还有一种“关外三大怪”的说法,上来就是“大姑娘叼着旱烟袋”,这可能是母系氏族的产物。至于卷烟和偏重于男人抽烟的现象,那大概是社会发展以及男权主义的原因。
后来我曾把这个想法告诉我老婆,她听后一阵冷笑,说想抽烟用不着找理由,但别当着我和孩子的面,毫不客气地把我撵到厕所或者阳台上,我就又一次自怨自艾地想到初中一年级。
因为不是重点中学,学校的管理非常松,这给少年时期的我们提供了学习以外的很多种可能。进入腊月,学校买了两副乒乓球案和标枪、铁饼之类的体育器械,于是在我们学校掀起了一场体育热潮,其中最热门儿的当然是乒乓球。
关于乒乓球,因它占地小,投资少,见效快等特点,曾被我国引为第一球,我始终是深以为然的,这在我们学校就可见一斑,何止是喜欢,简直是狂热。在这方面,当首推校长。现在回想一下,应该承认校长在当时应算一个很出色的人,他不单课教得好,音乐、体育也是样样拿得起放得下,但我们之间却一直隔着一堵墙。
我们班公认的体育好手是体育代表,他姓李,可我却记不起他的名字,姑且称之为李代表吧。据说他专门受过体育训练,因此在乒乓运动中人气急升,迅速纠集了一帮男生,成为他忠实的拥趸。我虽然打架比较在行,但在运动方面却是个体盲,始终是体坛边缘人。
一天从乒乓球室经过,突然有人叫我,是校长。他正和别人打球,手拿球拍冲我招手:“石头,来,打打球。”
自从电费事件后,校长对我的态度大为改观,每次见面都主动跟我打招呼,让我很不适应。我走过去说不会,看看。当时和他对打的就是李代表,打得果然漂亮,一来一往煞是精采,后来校长有事走了,李代表开始坐桩,每人上去对五个球,过不了关刷下,过关开局,结果大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