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一年级-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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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第一章 不是春光,胜似春光
关于初中一年级,我有很多版本,并且每一个版本都大相径庭。每一个版本我都是讲给一个女孩子听的,讲之前还语重心长的告诫她们:最好不要听男人讲故事,听后是要付出代价的。她们都不在意,付出代价后,虽有些失落,更多的却是欣喜。到最后我也搞不清楚是她们付出了代价,还是我付出了代价,也就懒得再讲了。
直到有一天狗子来了一封信。说了一些“工作顺利吧,身体健康吧,家庭幸福吧,万事如意吧”等等狗屁不通的废话后,才道出本意,问我能不能给他找份工作。含含糊糊说因为阳痿了,离了婚,感觉活着没意思。
我不禁大吃一惊,怎么能阳痿呢?我们小时候经常光着屁股,挺着硬橛橛的小家伙比试谁的更威武。有回还叫几个女伴评比一下,她们一致认为狗子的要比我的雄壮得多。为此我自卑了很久,每次再出去玩都自觉地穿上了裤子。
接到信时我正在看王小波的《黄金时代》。王小波说生活本就是一个缓慢受锤的过程,只是年轻时没法预见到这一点,以为谁也锤不了自己,可以一直生猛下去。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软耷耷的下体,颇有感触。狗子是我少年时代最亲密的伙伴之一,也是我每一个初一版本里的重要角色,我猛然发觉我可能找到了我初中一年级最原始的版本。
我又一次兴奋不已。
我给狗子特意回了一封信(我已多年不写信,甚至差点忘了中国的投递方式),也写了一些“不要灰心,不要丧气,要一颗红心向太阳”之类的废话,说定会留心给他找份合适的工作。其实,球!让我给他找工作,我自己还要下岗呢。
关于初中一年级,虽然每一个版本都不尽相同,但开场白向来无一例外:我和狗子每人骑着一辆除了铃铛不响其它地方都响的加重自行车,象出笼的小鸟一样嚎叫着冲向五里外的中学。
那天我穿着一件用哥哥的旧衣服改装的上衣,并专门花了一毛钱理了个当时时髦的锅盖头。狗子穿一身新衣服,头发极长,他说这很象《霍元甲》里的陈真。那时《霍元甲》正演得火爆,村里没电视,我们晚上经常跑到十里外的县城轴承厂去看,三儿他爹在那儿看大门,有一台十二寸的黑白电视。但我怎么看狗子都不象陈真,倒和《地道战》、《地雷战》里的汉奸二狗子差不多。为此我们打了好几架,每次都把他打得嚎啕大哭。但我们是哥们儿,从来不记仇,打过哭过再玩。
我们是吃过早饭在村口汇合的。我娘特意煮了两个鸡蛋,以示隆重。以前我们都是从家里相约出来,但四年级时,有次我去找他,他娘说:“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们家狗子了,把我们狗子都给带坏了。”我脸色铁青,扭头就走,从此再没找过狗子一次。这说明我是个很要面子的人,这大概因为我家在村里属于最穷的那种,常受别人冷眼,我娘告诉我:蒸馍还要蒸口气呢,做人更应该争气!当时到了学校后,我把狗子痛揍一顿,狗子边哭边说:“石头哥,我们还在一块儿玩好不好?都是我娘不懂事。”我知道不怪他,但还是耿耿于怀。
那天秋高气爽,我和狗子在车上弓着腰,嗷嗷叫着冲向初中一年级。那一刻,我认为是我生命的春天来临了,我石头的历史将从此翻开与世界上任何人都不一样的新篇章,我不厌其烦地从有限的思想中憧憬着美好的无限。那时我还没看到古龙的书,没有看到“天上地下,独一无二”这句话,但这句话绝对可以说明我那时的心情,我就象锋芒毕现无坚不摧的“小李飞刀”,初一就是我名动天下的战场。
上小学是我娘送我去的。到了学校一个胖胖的女教师把我领到教室门口的歪脖槐树下,问我“二”怎么写,我怯怯地在地上画了两道。她对我娘说:好了,这孩子我收下了。转身我就神气活现地对狗子说:“屁!让我写二,十我都会。”
上初中是我和狗子骑自行车自己去的,这一点也让我兴奋不已。这说明我已长大,可以独立了。
到了中学,校园里很多人,大部分都是新生,也有家长。就撇了下嘴,觉得这些人没志气。猛然有人喊我们,见是三儿,有种他乡遇故交的亲切感。我和三儿的关系比较特殊,本来我一贯是孩子头,但三儿有两个哥哥,我只有一个,一旦较真儿对起阵来未必会赢,三儿就在孩子中间与我隐隐抗衡,就是打架也要先商量好都不能告诉自己的哥哥。乡下就是这样,谁兄弟多谁气粗,我们邻村有一家九兄弟,打遍乡里无敌手,最后村里从村长、书记到会记、电工全让他家给承包了,没人敢不服的。
我说:“三儿,是不是让你娘领着来的?”
“放屁,我是┅┅跟我大哥一起来的。”见我和狗子都是独自上阵,他有些悻悻然。
陆陆续续又发现我们村几名新生,大家聚到一起,即兴奋又紧张地讨论着即将开始的不可知的新生活。“石头哥,你认为初中会怎么样?”狗子问我,大家都把目光投向我。这一点让我十分满意,狗子总是把发言权交给我,这也是我把他当哥们儿的原因。
“这有什么,初中就是初中呗。”三儿无视我的权威,抢先发话。
我横他一眼,见大家并没在意,才说:“初中吧,和小学不同了,”那一霎间我在歪脖槐树下画“二”的镜头又闪过脑际,“学的课程也肯定比以前深多了,我觉得大家要互相帮助好好学。”一句话让我说得磕磕巴巴,出一脑门儿细汗。打架就不一样,在小学有次我带领伙伴追打老师,直打了三条街十一个小胡同,打得酣畅淋漓,可一讲话就不行,越郑重越别扭。但大家深以为是,纷纷点头,七嘴八舌探讨起来。
初中是在离我们村约六里远的孟庄村口。围墙用泥垛的,校门用砖砌成,上覆蓝瓦;中间一条大道直穿而过,先是左右各一个大操场,然后是六排大瓦房的教室;往里左边是一片树林,右边是块菜地,菜地旁边是饭堂和会议室;再向里是学生宿舍,最后是老师办公室和宿舍。虽有些破败,整体还是给人一种壮观的感觉,和小学那一排趴趴房不同。
我站在颗榆树下极目四望,想着在这里将开始我人生的新里程,热血再次沸腾。有风吹过,看见头顶摇拽的树枝,忍不住跳起来捋了一把树叶。
“那是新同学吧?那个同学干什么?”
见周围的人都在看我,才知道是在说我。说话的是一个白白胖胖、平头、灰色中山装的中年人,他瞪我一眼,让家长们离开,新生全部到左边操场集合。我心里很乱,想把手里的树叶丢掉,但地上打扫得很干净,就装进了衣兜。狗子说没事,三儿却边走边乐,要不是情况特殊,准又和他干一架。
接下来校长讲话、分班、排座、交学费、领新书,大家即好奇,又兴奋紧张,乱嘈嘈的。
我和狗子、三儿都分在了二班,有六十多人,据班主任讲是学校有史以来人数最多的一个班。狗子和三儿都坐在了前面,我却分在了后排。介绍任课老师时,发现那个白胖的平头教我们语文,心里就感觉不妙。
“喂,我叫张燕,你呢?”同桌的女孩问我。
“他叫石头,我叫狗子。”狗子不知什么时候跑了过来接过话茬。
我没好气地对他说:“没人把你当哑巴。”在我十四岁的时候,在我踌踌满志要创世纪的时候,我是不屑于在乎异性的。我那时认为女孩子除了抹鼻涕掉眼泪外,实在没什么作用。当然,后来我知道这种偏见错得历害,更没想到一年后我的童贞就丧于同桌之后,至今百思不得其解。
多年后我又碰见张燕,她正在一家商店的柜台里站着,我去买东西。都愣了一下,认出来了,她脸倏地一红,最多两秒钟,就爽朗地打招呼:“哟,老同学,难得难得,要买点什么?”我本是要买东西的,可没想到会碰到她,更没想到就打个招呼这么简单,说随便看看。她说:“老同学现在哪高就啊?发财了吧?”我说哪儿呀,小工人一个。心里还在琢磨她为什么脸红,是不是旧情难忘?不过又觉得好象压根就谈不上什么情。
张燕已胖了许多,穿着对襟绸面袄,一幅精明能干的媳妇模样。原来不这样,那时张燕要瘦一些,扎两个小辫儿,天真无邪状,并常以我的小组长自居。就突然想起当年非常流行的《同班同学》:那一天我们街上打个照面,想起来我们是同学还是同班,时光不知少年的梦,糊哩糊涂已经过了这么多年┅┅
在班里乱哄哄的时候,班主任进来了。班主任是精精瘦瘦面目严肃的人,告诉我们新生刚到,互相不了解,先根据各人小学的情况介绍指定班干部,过段时间再选。我一听就没戏,小学给我发的唯一的红领巾还是以“鼓励后进”的名义,还能有什么好的评语。班主任又把全班分为八个小组,张燕是我这组组长,狗子也当了个组长,美得不行。
我的初中一年级便这样在迷茫与期待中展开了。
有个女孩子嘲笑我说,连个小组长都没有当上,真没出息。我以一种苍桑而平静的语气(这种语气极能打动年轻的女孩子,屡试不爽)告诉她毛泽东和拿破仑都没当过小组长,却都成就了一代大业。其实他们当没当过我也不知道。
在初中一年级的起跑线上,我是怀着大志向、大目标的,有一种虽芸芸众生,我才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主角,现在粉墨登场。
所以在当天回去的路上,我反而鼓励狗子:当个组长挺不错,好好干吧。好象那个组长是我给他的。
第二章 电费风波
我每一次叙述我的初中一年级都要说“不是春光,胜似春光”这句话,这是套用毛泽东的诗词,其实这里面有一个典故。
入学不久老师布置一篇命题作文《秋》。老师就是在第一天瞪我一眼的那个白胖平头,叫宁卫生,但私下我们都管他叫宁肮脏。我知道给老师起绰号很不对,可说心里话,叫他肮脏反而好些,因为我一见到那一身白白胖胖,首先想到的是太监,接着就联想到心里变态之类。叫肮脏就不一样,起码有一帮丐帮英雄衬着,显得凌挺些。后来在部队我又碰到一个白白胖胖,虽然对我相当不错,我却一直反感。进入社会后在单位再次遭遇一个白白胖胖,则简直要吐酸水了。我一直有种想法,一个男人胖就已经有碍瞻仰了,如果胖且白,就会让人忍不住恶心,这种偏见大概就是初一留下的后遗症。
第二次作文课上,宁老师批讲作文,他拿着一篇我们班长写的《秋》大为赞赏,作为范文一读再读,并用其还算漂亮的圆圆的字体抄在了教室外的大黑板上。大黑板几乎占了一堵墙,专门用来作些提倡或表扬的。宁老师拿一把椅子,时而站上,时而爬下,边抄边念念有词,学生们围在那里观看。
作文开头就是“不是春光,胜似春光”,感觉不错,我就张口喝了一声采。宁老师毫不在意地瞥了我一眼,说那是,你一辈子也写不出来。周围的同学都没在意,或者说都认为这么说极为正常,或者说事实本就如此。可我就象被重重打了一拳,并且这重重的一拳刚好打在我喉结上,让我半天喘不不过气来,以致后来每当我发表一篇文章都要给老师寄一份样报。在一次同学聚会上,酒过半酣,我终于忍不住提起了这件事,可同学们都说不记得了。我又问写那篇作文的班长,班长说:“我写过这么一篇作文吗?”结果把我也弄糊涂了,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记忆出了毛病,可这是我每一个初一版本中都非常重要的细节呀?从此我再也没有给老师寄过作品。
这时麦子已基本种上,田里没什么活儿了,天气也开始变冷,我和狗子都带着被子、粮食住进了学校。
学生宿舍以学校中间大道为界,左边住男生,右边住女生。后面的老师办公室和宿舍也是按这个格局划分。菜地旁的会议室对我没什么印象,但对饭堂印象却极为深刻。因为那时我开始迅速发育,每次吃完饭不到一节课,肚子就进行抗议,等四节课上完再次开饭时,我已两腿发软,只能挪着走了。因此我在初中一年级时和饭堂的老王师傅关系打得火热,经常在课间找他要点馒头、剩菜什么的垫垫肚子。
老王师傅年龄并不大,也就是三十来岁,据说当过兵,但他很少说起,只在一次看着我狼吞虎咽时说了一句:“嘿,我们当兵那会儿,训练特苦,每人一顿能吃十几个馒头呢。”我吃着玉米面馍想着白面馒头,琢磨着十几个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