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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两个人的车站-第44部分

小说: 两个人的车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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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恨得咬牙切齿,早知道就不要告诉他会等他的屁话了!让他一个人急去!看到时候去到了那什么挪威哭不死他!哼! 
沈雨浓察言观色半天也不敢多说话,光陪笑脸陪得面部差点抽筋,才看沈烟轻忽然不易觉察地抬了抬眉尖,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他掌中的手迅速一翻,反握住他的手,摊开拉到眼前,神色专注得像有重大发现。他一愣,自己看了看,手没怎么啊,奇怪地刚要开口问,就听到旁边传来一个声音: 
“哟,烟轻、雨浓,在这儿坐着干嘛呢?” 
“走累了过来坐坐,这边风大,空气好。他最近特倒霉,我给他看看手相,呵呵。”沈烟轻的脸神奇到从脸色神情目光到声音语气态度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可以完全不用过渡,足当得起“翻书脸”这个名号。让沈雨浓简直叹为观止,每次看到都忍不住想趴下去膜拜一番。 
就对付这么一路过的人,他那谎话说得神态之自若反应之迅速,这天生不是做政客就是当演员的料啊。沈雨浓心里这么感慨着。 
跟那人寒暄几句糊弄走了之后,沈烟轻温和如玉的笑容迅速消褪到两分钟前的原状,把他的手一松,皱着眉压低了声音说:“跟你说了现在在外面的时候注意点,别动不动就来点小动作。还嫌一个李嘉不够多是不是?” 
沈雨浓虽然心知刚拉上去的时候你不也没反对不过就是看人来了借机发挥一下嘛,但还是一脸知错样地陪着温柔的笑,好歹他这会儿愿意开口了,总比跟他冷着脸强,赶紧打蛇随棍上:“那你们寝室现在……没怎么样吧?” 
话说上个学期末他沈大少闹出这么大件事来,虽然大家是赶着回家,好像也没多的时间和精力追究,但这并不等于全体知情人都选择性失忆了。这新学期刚开始,该说该问该猜的,一样也少不了。不过经过那阵仗,现在谁看到沈烟轻,眼神都不对,跟他说个话,也透着斟酌和小心。沈烟轻当然心里也知道大家都在暗自嘀咕呢,可是这是他做过的少有不经大脑的事,这后面怎么收拾在做的时候是没想过的,在逞着痛快做完了再想也来不及了。那天晚上的情形大家都有眼睛看,说是穷凶极恶杀气腾腾搞不好都有人点头,闹到这份田地,普通的理由哪混得过去?但真正的理由又怎么说得出来?所以—— 
“我什么都不说,他们爱怎么猜怎么猜呗。不过这些人也不是真要为李嘉讨个什么公道的,纯粹好奇心过剩,瞎凑热闹。现在说什么的都有,我当笑话听呢。”沈烟轻一想到那情形嘴角就弯了弯,眼睛里透着笑意,完全不存在被中伤伤害到的样子。如果不幸给那些人看到,相信会被广发英雄贴满江湖追杀。 
刚开始,只要他寝室那些弟兄一开口触及这件事,哪怕当时笑得再开心他都会马上露出一种欲说难诉,隐忍又伤痛的表情,但不管别人怎么问,他也一定是摇摇头,什么都不说,就连面对老师的询问,他都是一味承认错误,请学校处理的超低姿态。那个神态仿佛让人看到一个曾经那么骄傲的男人在表面故作坚强实际上躲在阴暗的角落独自舔着伤口。谁没有点义气?谁没有点感情?何况这同室坐卧三年,他沈烟轻的风评绝对是在任性骄纵的独生子李嘉之上的。人都说啊,反正受了委屈的总不会是李嘉,能让沈烟轻都发飚那小子一定是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勾当。一来二往,弄到最后,已经到了有外寝室的人在他们寝室的人面前大肆提起这件事,都会遭人白眼的地步。 
然后,在以为他听不到的地方大搞竞猜。积怨啦,欠债啦,口角升级啦……发展到目前最劲爆又最让人信服的是—— 
“什么?!为了梅琳争风吃醋?!”沈雨浓差点从石凳上摔下去。 
沈烟轻看他一眼,很平静地继续:“应该叫因爱生恨。说当初我是想追梅琳才把她拐到我们寝室,结果没想到让李嘉得了手,乃至我数度企图挽回都无果,反而促成了梅琳的离开,于是悲愤之下,为了男人的感情和尊严,对李嘉痛下杀手。他们连这个报道的题目都拟好了,叫‘洋美人倾国倾城,真男儿一决雌雄’,还附一则‘涉外恋爱必备条件大解秘’。” 
沈雨浓笑到拍桌子:“哈哈,所谓‘朋友妻,不可欺’是不是?不过好耸动的名字,真烂得跟九流狗仔小报一样。亏你们还是专业出身。” 
“我们系学生内部传阅的东西你以为比九流小报的档次高么?”沈烟轻哼了声,撇撇嘴角,嫌他大惊小怪,“而且花边新闻标题越是够耸动才越够卖点,懂吗?这也是要点才能,不是随随便便谁都能写出来的。虽然我是没兴趣写这种东西,不过如果以后真的被丢去做狗仔队,一样要做到这份上才是专业。” 
沈雨浓笑着又被教训了一顿,以至他日后在得知他哥不幸料中了自己的命运时忍不住抚掌又大笑了好久。 
李嘉这个学期回校时直接被转到了其它的寝室,那个新寝室不仅是个各系的混合寝室,而且由大二大三生组成,甚至,去到了政法学院所在的3栋,绝对远离。不知道这是谁的主意,也许是学校的,也许是他家长的,也许两者都有。反正就是跟祸源隔离,让大家都安全熬完最后一年,平安毕业。 
学校对这件事的处罚是既然李嘉也承认自己有错,那就各打五十大板,每人一个大过。要照他爸妈的意思起码得把沈烟轻判成留校察看不可,不过一来李嘉主动包揽起始责任,二来沈妈妈也来过了,“沟通”“和解”的工作也做得很到位,学校两边的面子都要卖,所以看双方的态度很配合,所以到最后也就意思意思罢了。毕竟没有出什么太恶劣的后果,记了大过也就交代过去了。 
不过学校这边的事是了了,李家那边却暗地里还是不甘心。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给人打成这样,岂是一个记过就能算的?虽然对上沈妈妈的时候是没占到什么好处,连赔偿都好没要,但回去之后左想右想还是觉得不给这个沈烟轻点实在的教训还真当我们李嘉好欺负,于是想办法把他上个学期已经定下来的实习单位给搅没了。就是武广事件报道给他发了奖状的那家,昨天打了电话来,很抱歉地说忽然接到两个外地分来的实习生,所以今年的实习名额已经满了,不得已只好请他另找地方。 
这个报社在武汉也算是家省级大报,在里面赚赚资本,以后出来履历上也多少有点看头,本来沈烟轻打的是这个算盘。而且在之前,他就为拿到那个实习位置下过几分苦心的。除了给他们发了武广的即时新闻,后来还跟师兄跑过几次,当小跑腿的,挺讨总编和几个资深老记的喜欢的,所以他几乎是把所有的宝都押在这上面,一早就回绝了学校安排的地方。现在弄成这样,就算愿意再去学校联系的那些地区报社,就算人家还愿意接收,时间上也来不及了。每个学校都赶在这个时候实习,报社哪里还会有多的机动位置给他准备着? 
“那怎么办?”虽然从来都对他哥有超乎寻常的信心,要说他哥能杀进国务院他都信,但这么突然的状况,沈雨浓还是不能不担心一下。李家一定是故意拖到这时候才来个釜底抽薪,太阴了,难怪能养出李嘉那种儿子来。 
沈烟轻抿紧唇,歪了歪嘴,沉吟了片刻才说:“反正你也要走了,那我也没必要呆在武汉了。” 
“啊?” 
“之前嘛,说要实习都只想到在武汉市内的报社找,其实来来去去有看头的就那么几个,所以我才选了个还算不错的。后来我忽然想起来,不过是实习而已,又没规定只能在武汉市内。” 
沈雨浓有点明白了:“你是……什么时候想起来的?” 
沈烟轻抬起眼睛,对他一笑:“在广州的时候。我坐车路过五羊新城,忽然看到有个报社。而且还是个很有名的报纸。在全国都数得上的。” 
“你早就料到会有这种事,所以一早就做了准备?”他越来越觉得他哥总有一天能真的成神仙。 
“哪儿啊?”他这么崇拜又敬畏的神情真是让沈烟轻受用得很,眯着眼睛笑起来,“我当时就是路过,然后就一直在想如果能进那里,不比在这个社强?说真的,这么想过之后,我还真是有点后悔跟这边这么早定下来了呢。呵呵。” 
“但是现在再去联系,会不会晚了点?” 
“呵,我已经跟他们的主编见过面了。” 
“什么时候?” 
“在广州的时候啊。” 
这还叫没做准备?!搞不好他哥上辈子就是只狐狸变的。 
沈烟轻还是微微地笑着,很坦然:“我当时是多了个心眼,因为李嘉爸是新闻署的,外公以前是某报的主编,考虑到他们家在湖北新闻界的影响力,所以今天这个后果我在揍完他之后就预料到了。虽然当时他们没立刻动静,但多留个心总没错。再说了,自从你决定要走,我就没打算还留在武汉工作。那当然是多熟悉一下其他地方的环境好些。” 
沈雨浓怔了怔,想到的是另外的:“如果我不走……你原本是打算留在武汉工作的?”他哥曾经不止一次跟他抱怨过不喜欢武汉,决不要在这里长呆。 
沈烟轻给他问得忽然僵了一下,才低声说:“如果你不走,那我毕业之后你还有两年,我……本来是打算陪你念完再说的。” 
沈雨浓愣在那里,或者是说,不知该说什么好。他呆呆地看着沈烟轻有些不自在地扭过头去,一下子过去抱住他,也不管有没有人经过,紧紧地抱住,用脸颊摩挲他的耳朵,轻轻地说:“你等着我,我很快就回来。相信我。我们都已经走到那个车站了,我们要一起上车的,别忘了。” 
沈烟轻轻笑:“猪。我只是告诉你原来的计划而已。都说了会等,你总这么不相信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我、我只是……”沈雨浓松开他,仍然跟他凑得很近,眼睛望着眼睛,仿佛可以看见彼此的倒影。他眨眨眼,忽然说:“那先说好,你要去广州就不能跟王烨住一起,人家那都有人了,也不方便。” 
沈烟轻低头闷笑,笑了好久才勉强忍住重新抬起来:“好。我去租间房,再买张够大的床可以了吧?” 
凭借着出色的学生工作能力,优良的成绩,特别加上那次因为巧逢闻名全国的劫案得来表彰和奖状,沈烟轻同学向所有人证明了证明了牛牵到北京还是牛金子放到爪哇也一样会闪闪发光的真理,揣着那个全国知名报社的实习通知,在一个星期后,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又一次背上背包去往广州。 


新学期开始,沈雨浓他们升到了大二。与往年一样,新生的接待工作由大二的负责。在相同的时节,相同的地点,相同的程序,回首这一路走来的一年,万千感慨似乎都不足以形容此刻心里的滋味。 
青涩褪去,则意味着可以把“新人”这个总被压在最底层的身份拱手让人,终于也可以倚老卖老地领着新生穿梭于校园,指着每个建筑或院系讲一些典故和笑话,或对某些老师某些规矩某些大大小小的信息用看似很拽的态度作出看似很有用的告诫和分析,从而在新生们夸张的赞叹中得到变相的心理满足。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大二生都有机会来接待新生,这种事一般来说自然是归学生会负责。所以沈雨浓是逃也逃不掉的认命。所以在这一天,几乎所有经过老馆前接待聚集点的新生都知道了中文系有个混血帅哥。所以在一个月之后,至少住西区的新生也许还不认识校长是谁,但如果还不知道中文系的两个著名人物那就绝对会被说成是山顶洞人。这两人,一个是97届永远作民国初年打扮袅娜端庄娉娉婷婷的石大小姐,另一个就是98届金发碧眼个子很高的混血帅哥沈雨浓。 
这天是9月3日,也是沈烟轻的22岁生日。 
距离沈雨浓离开的日子还剩不到三个月。 


教室里一片寂静,只除了讲台上老师的声音。 
“陈宪。”从面前的花名册上随手指了个名字,看他乖乖地站起来,“《行行重行行》。先说出处,再背全诗。” 
陈宪的脸色在听到这个诗名的时候明显地一苦,连发出的声音都是少有的踌躇:“呃,《行行重行行》出自……《古诗十九首》。”老师点点头,“行行重行行……呃……老师,我可不可以换《迢迢牵牛星》?”他大着胆子问。 
老师很有点意外,抬眉:“哟,你还要求点播啊?” 
偌大的阶梯教室静得只听得到呼吸声。他难堪地低下头,再不敢开口了。 
他们这学期新开的古代文学,是个中年女老师上,上课很负责任,每次下课前会勾出一部分诗词作为下节课抽背的内容。抽背就是像这样,近两百人的范围里随机点,点出来了也未必按上次的顺序让你背,这个算入平时成绩。所以基本上所有的人都不能心存侥幸,全都要老老实实地背,也绝不敢随意翘课。自从新开了这门课,西区随处可见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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