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的秘辛-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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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年5月22日
作者:黎奷
【内容简介】
他绝对不会忘记,卞珏是个多么会玩弄人心的女人,
瞧,短短一个下午,她就用苹果派收服了左邻右舍,
甚至还使了小伎俩让镇上的人以为他们有暧昧,
拜托,他巴不得她离自己远一点,最好滚出他的世界,
因为她曾背叛他们的爱情,让他的真心沦为一场笑话!
所以他要自己维持冷漠,刻意忽略她的示好及改变,
可当他知道歹徒因为闯空门而暴力伤害她时,
脑袋空白甚至感觉全身血液冻结的恐惧又是怎么回事?
但更让他奇怪的是无畏面对坏人,总是一派云淡风轻的她,
却在某样重要东西消失后疯狂失控濒临崩溃?!
于是,她终于坦白来到小镇及他身边的真正目的──寻找儿子,
面对语带保留的她,他忍不住嘲讽著「该不会是我的小孩吧?”
却在见到她的神态表情后,震怒又要命的惊觉自己猜对了,
X的,过去八年来,这爱耍花招的女人究竟瞒着他多少秘密……
留恋 黎孅
我的身边有很多人来来去去,走走停停,而不知为何,我很容易听见他们的故事,他们有些家世傲人,有些自己很努力过生活,也有些人知足、不强求不属于他们的东西。
受他们影响,我一直很爱写关于坚强女性的故事,在大家族中出生,拥有很好的家世,却不见得有得到温暖的女孩。
我曾经接触的女孩子中不只一个人背景惊人,但有一个女孩子很不同,她跟卞珏一样很聪明、跟卞珏一样懂得心计、跟卞珏一样在年纪很小的时候,就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生活历练和人脉。她很完美,不论家世、外貌、才情。
但是上帝夺走了她的健康,她可能一生都没有办法生下自己的小孩。
她是一个遇到爱情的时候,变得不会为自己着想的女孩子,所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为了那个男孩子好,因为身体状况的关系,她成全退让,一个天之骄女却这么的委屈自己。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她有健康的身体,那么,她会坦率的跟那个男孩子一起走下去吗?
如果,她有小孩呢?
于是啊,我设定了这个叫卞珏的女孩子,她是一个不懂爱情,也不奢求爱情的女孩子,在她的世界中,一切都可以拿来「交易」,她是一个只想到自己,不在乎别人的女孩。
直到她遇上了诺顿,体会到爱、发现爱,了解到在人和人的接触时,那种温暖的感觉多么让人留恋,她开始想要留下幸福,但环境不允许,于是她牺牲了很多,甚至舍弃很多人一生中所追求的生活,她完全不留恋,只想抓住她要的幸福。
故事中的情节,都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女孩曾经过过的,但我想,结局应该会是她想要的。
只要能跟心爱的人厮守,能够拥有自己的小孩,那么,舍去那公主般的生活又有什么关系呢?
最后,我想要说明下,在故事中写到的,关于诺顿被羁押八个月的时间问题。
可能我看太多欧美影集的关系(遮脸),很自然而然的写到女主角设了一个局,把男主角送进监狱,关了八个月才让他出来,让我的故事转弯。
后来查了资料才明白,要判刑才能进监狱,而且杀人罪是非常重的,通常是判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十年以上的重罪,不可能八个月就被放出来。
这时候,我就要感谢我的朋友亭莹,在我苦恼地打了一通电话给她时,立刻解决了我这个问题。
虽然我的故事背景是在美国,但我的法律条文是参考台湾的法律,在这里解释一下--
我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因为文长限制,我就稍微解释一下我设定的逻辑,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搜寻一下这一条法令。
在这法条中,第二项或第三项,写道有「逃亡之虞」或是所犯的罪很重,可以伸请羁押。
也就是说在警察抓了犯人或犯人自首时,警察二十四小时之内要将人送到法院接受法官讯间,讯问后发现嫌犯若被放回去会有逃亡之虞,或是他犯的罪太重,检察官可以为保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怕犯人跑掉,声请羁押请求法官决定。
所以,我设定了案发现场、凶器、血迹,虽然没有尸体(杀人罪要有尸体,进而解剖验尸,可我不想写真正的尸体!(任性)),仍硬安给诺顿一个「嫌疑重大」的罪名羁押他。
羁押期则是参考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顷,侦查中--就是检察官调查案件时为两个月,可以声请法院延长,法院审判时也可以羁押一次三个月,而杀人罪是十年以上重罪,可以无限期羁押,所以我订下八个月,直到卞珏出现,洗清他的杀人罪嫌。
羁押跟监狱是不一样的,我直到写了这个桥段才明白,泄露了自己功课没做足的缺点。(抱头)
最后告诉大家,我不知死活的开了一个脸书粉丝团。
欢迎大家来玩,我们下一本书见!
黎奷信箱:100台北邮政出33-376号信箱
第一章
车龄超过二十年的蓝色小车,在傍晚时分驶离曼哈顿,奔驰在笔直的公路上,往长岛方向驶去。
小车内有四名年轻男人,除了开车的人之外,其余三人互相灌着啤酒,而后开始胡言乱语,甚至扯开喉咙大声唱歌,直到醉了、累了纷纷睡下,仅剩下开车的男人清醒着。
诺顿深蓝色的眼珠扫向在副驾驶座的友人安迪,见他睡了,还抱着酒瓶说梦话,他一挑眉、抬眼,又透过后视镜瞟了后座醉得东倒西歪的两名友人。
都睡了,很好。
他伸手关掉音响,让车内安静无声,耳边听见的仅有沉静的引擎声,他一手握着方向盘,空出来的另一手拿起仪表板上的烟盒,抽了一支塞进嘴里,点燃,然后降下车窗,让白色烟雾随着风飞逝,消失在后头。
在开了一小时之后,他的车速慢了。
那是因为前头的车速先慢了下来,前方车子大排长龙,而他后头的车辆也渐渐多了起来。他索性拉起手煞车,再为自己点了一根烟。
下一刻,一辆红色敞篷跑车停在他左手旁,但他眼不斜视,只望着前方的车阵,耐心等待放行。
那辆红色跑车的车主是一名年轻女孩,车上载了数名女孩同伴,车上放着歌,正欢笑吵闹着。正好,是四个人。
其中一个女孩似乎发现他们这一车也同样是四个人,于是窃窃私语起来,而后一个胆子大的女孩下了车,刻意整了整身上的比基尼,朝诺顿走来。
“嗨,要进城吗?”女孩弯腰,手扶在驾驶座上,好身材弯成了诱人的型,美腿修长,搭配比基尼和超短小热裤,火辣又性感。
诺顿眼睛仍看着前方,理也不理女孩的搭讪,见前方车阵移动,他放下手煞车,让车子也往前进。
只有三公尺的移动距离,不死心的女孩踩着楔型凉鞋跟上,这回侧身,双手一撑,坐上车头。
“我叫金妮,你们有四个人,我们也是四个人,进城后没事的话要不要一起玩?雪儿家里今晚办了个派对,一起来吧。”
诺顿慢条斯理地抽着烟,让尼古丁在肺里循环,再缓缓吐出烟,态度冷淡,没有回应,也没有多看女孩一眼。
另一个女孩见效果不佳,便跟着下车前来游说,两个女人一直缠着诺顿,力邀他入城之后一块玩,这声音吵醒了醉死的其中一人。
安迪微微睁开眼,就看见诺顿被两个比基尼辣妹痴缠,他不禁暗暗窃喜,果然,硬拉着诺顿跟他们兄弟一块来汉普顿,绝对有好玩的!
谁教这家伙天生就长了一张好看的脸—一头黑发,深蓝色眼珠乍看之下会误以为是黑色,仔细一看,才发现他眼珠的颜色如上好的蓝宝石,深邃迷人,五官甚为英俊,皮肤又白皙,不输给那些汉普顿的新贵、少爷,而诺顿更胜一筹的,就是他那一身硬邦邦的男子气概!
像现在,他没有穿亚曼尼,仅着一件黑色背心、牛仔裤,头发乱糟糟的,后颈还有一只骷髅马头刺青,要说他有贵气嘛,他又叛逆,要说他像混混嘛,他又有沉静的特质,不只是女孩子会迷他,就连他们这些哥儿们也都被他的气势慑服,以诺顿马首是胆。
“好啊,进城后几点?”安迪突然出声,接受了女孩的邀请。“地点在哪?有酒喝吗?”
诺顿扫了一眼身旁的兄弟,不是责备反对,但也没有多开心就是。
安迪明白这就是表示随便他的意思,便笑嘻嘻地和女孩们交换电话,约定了进城后要在哪里见面,他甚至叫醒了后头睡着的兄弟们,一同参与。
两个男人一看见隔壁那辆红色跑车和四名年轻火辣的女孩,瞬间酒都醒了,热络地和女孩们攀谈起来。
男人的积极响应,弥补了女孩们一开始自诺顿身上得到的挫折感,几人还算愉快的订下了深夜之约后开车离去。
“那个开车的叫雪儿肯定喜欢你!”坐在后头的凯瑞上前勒住诺顿的脖子。
“拜托,谁来把我这张脸给换了?”比起面对女孩们的冷酷,诺顿对好友们热情多了,会说笑吵闹。
剩下的塞车行程,在一群人的打打闹闹下度过,终于进了城。
汉普顿,一个偏远的小镇,但这里是美国有钱人的避暑胜地,每到夏天,这里总是热闹滚滚,名媛名流都聚来此地,有参加不完的派对,也有聊不完的各家八卦。
诺顿和好友们一块来到汉普顿,只打算待一周,一行人也并未在镇上置产—汉普顿的房价非一般市井小民负担得起,一到夏天住宿饭店也供不应求,因此一行人落脚在一家离海边有点远,看上去破败的小旅馆。
“就住在这儿?”诺顿好笑的看着房间里的两张双人床,那张双人床小得连他一人睡都嫌小吧。
“放心吧,我们不会有时间睡觉的。”拎着行李进来的海德,笑得意味深长。
“大家都酒醒了吧?”安迪笑问大伙。“那么快点洗个澡,换上最好的行头,我们有个派对要参加—诺顿!你别想逃,想睡觉,等到明天早上之后随时都可以睡!”
诺顿无语。他就连借口都被死党们堵了回来,他还能做什么?
只能洗个澡,换上干净整洁的衣服,然后被逼着套上海德的西装外套。四人中唯有他和海德身材相当。
四人一番打理过后,在接近午夜时分,再度开着诺顿那辆车龄二十年的蓝色小车,照着女孩们留下的地址一路驶去。
那是一栋坐落在海边的城堡,说那栋房子是城堡绝对不为过,除了高耸的围墙,门口还有高大魁梧的保镳守门,往里头望去,可以看见笔直的道路,两旁全是高大的树木,即使是夜晚,也能看清草坪、花园整理得多么完美。
入了庭院,停好车,被引进年轻人聚会的场地,女孩们个个穿着清凉,扭动身体随着音乐跳舞,男人们也随着音乐摆动,挑逗看中的女孩。有的在一隅抽着水烟,也有人拎着酒瓶,就着瓶口灌下一瓶要价数百美金的威士忌。
吃不完的美味食物、喝不完的酒、舒适的派对地点,这,就是美国有钱人的享受模式。
诺顿看着一室的纸醉金迷,并未被眼前的一切迷惑,他轻笑旋身,却见他的死党们都不见了。
他摇头失笑,也不打算找寻他们,那几个人虽然爱玩,但向来玩得有分寸,否则他也不会因为他们几个人几句话,就答应陪他们一同来避暑。
“你在这里。”
正当诺顿决定找个没有人的地方抽烟时,手臂被一个女孩拉住,他低头一看,是个身材高 、五官甜美的金发女郎。
“我是雪儿,傍晚在路上遇到的,记得吗?”
雪儿笑起来甜甜的,五官明亮,是个标准的美国金发美女,但仔细一看,她身上穿着保守合宜的白色小洋装,连高跟鞋都是白色,一身的名媛风格,与他们现在处的狂野派对格格不入。
这个女孩应该是家教很严的娇娇女才是,怎么会办起这种狂欢派对……
“雪儿!你在做什么!”一个年轻的棕发男子皱眉,往他们方向走来。
“是我哥!快跟我来。”雪儿见状,朝姊妹们使了个眼色,她们立刻上前缠住雪儿的哥哥,雪儿逮到机会,就抓着诺顿的手,急急忙忙离开派对。
诺顿才想着这举止不合理也不合宜,但他不想惹麻烦,因此也没有反对,就这么让女孩拖着他走。
在她带着他在这个盖得很豪华,有如城堡般的房子里闯来闯去,远离了热闹的狂欢派对,来到房子的最西边,这里,安静无声。
“我双亲今天举行餐会,无聊死了,我找个机会就溜了出来。”雪儿边说边脱下高跟鞋,用双手拎着,蹑手蹑脚地拉着诺顿躲进一个房间。
一进房间,她就立刻把诺顿推坐在沙发上,毫不淑女的跨坐在他大腿上,诱惑意味很明显。
“我今天一眼就看中你。”雪儿捧着他的脸,脸上满是迷恋。
一个男人面对一个女人主动投怀,要有什么反应?正常来说,通常不会拒绝,但诺顿不是一般人,他笑了,双手扶在女孩软柔纤细的腰身上,只说了一句话—
“等你长大了再想怎么勾引男人吧,你还只是个孩子。”
闻言,雪儿一楞,还没有反应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