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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爱神射错箭-第1部分

小说: 爱神射错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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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要命!

    她快窒息了,谁来解救她!

    “啊!他们来了,沈楚天、沈楚天、沈楚天……”

    四周疯狂的球迷举着“森尧豹职棒队”的旗帜,在体育馆前扯开喉咙大嚷。各式各样的彩炮、气球、喇叭张扬成一场恍如世界末日来临的蜂涌景象,每个人都痴迷地望着在出入口处停妥的球队专车,随时等待沈楚天的“芳踪”。

    吴语凝淹没在人群里,觉得自己呼吸困难,也终于明白为何战争时人海战术可以发挥如此强大的功效。秘诀就在于:打死你的敌人,或践踏他,再不然闷死他也可以。

    “让开!”正当这种完全失去理性的群众混战时刻,保持优雅的风度只是一种策略上的全面落败--再者,保持给谁看哪,拜托--唯有拚命往前挤,践踏你的竞争对手,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借过!喂,你挡住我的路了。唷吓,那边的人让开,撞出内伤恕不负责。”她抛开一切矜持,甩下平时保守严肃的老处女形象,为她光辉的前程展开奋斗。

    专车里,众所瞩目的明星球员英雄般步出车外,大多儿屏息以待。陈胜国、梁清华、高鹰人……

    眼见球员们一个个走进体育馆内,沈楚天依然不见人影。

    “沈楚天、沈楚天、沈楚天!”群众呼唤自己偶像的声浪更加惊人了。

    沈楚天三年前甫加入国内职棒界,短短十二个月内便令排名最后的“森尧豹”一跃而成新科冠军,此后一直保持盟主的地位。然而,上个月,这位“森尧豹”的王牌投手竟然非常不小心地扭伤了他的黄金手臂,使球迷在今年的前半场球季无法欣赏到偶像投手上球场征战的凛凛风姿。难得今天他要回球队看队员练球,也不知道消息是如何走漏出去的,总之引来了众路人马包围体育馆,抱定了非见到偶像不可的决心。

    当然也引来了紧咬着沈楚天不放达数星期之久的吴语凝。

    “先生,”她朝着正要拉上体育馆大门的管理员大喊。“沈楚天呢?他今天会不会来?”

    这三个字具有奇异的魔力,原本喧闹到足以令分贝器损坏的狂吼立刻在零点五秒内化为万籁俱寂,静寂到她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地步。

    太神了!警备总部应该找这位沈楚天担任镇暴先锋。

    “沈楚天腕伤尚未痊愈,今天不来练球。”管理员慢条斯理地关上铁门。

    “喔--”群众里响起一阵失望的叹息。

    “可恶!”语凝则懊恼得想捉个人来打上一架,最好就是那个沈楚天。

    气死她也!今天又自来了一趟,她就不相信自己逮不着那尾滑溜的大泥揪。

    她七窍生烟地离开人群,绕过成排的栏杆,走向体育馆后门,让冷风拂在面上消消气。

    唉,不成!她实在越想越气。如果自己也是个棒球狂热者,理事长派她来担负这项重责大任,她还比较心甘情愿一点,偏偏她是个运动白痴,事先连沈楚天是哪号人物都懵懵懂懂,结果居然派她来负责逮人。

    有没有搞错?

    是,沈楚天本领高强,球技一级棒;是,沈楚天的名声甚至引来了日本职棒界的挖角行动;是,沈楚天取代了四大天王成为许多年轻人心目中的新偶像。

    那又如何呢?全台湾又不只他一个才算得上是名人,其他那些个电影明星、社交名流岂不全靠边站去?好端端的一个人,打棒球就打棒球嘛!捞过界抢人家偶像饭碗干什么?

    “气死我也!”骂来骂去也骂不出什么新意,索性踢开脚前的石头出气。

    “哎呀!”

    石头顺着抛物线原理滑下,掉进前方的草丛里,砸出一个小毛贼。

    不,更正,是“大毛贼”。对方挺直身子,足足有一百八十几公分,压迫着她的视界。

    “哪个缺德鬼干的好事?”此刻大毛贼手上正握着她的犯罪证据。

    语凝打量自己区区一六0的身高。倘若选在此时发挥“华盛顿和樱桃树”的诚实精神,或许自己当真会求仁得仁--变成“樱桃树”,而他则是一斧头劈断她的“华盛顿”。算了,好汉不吃眼前亏。

    “我看见一个小鬼头往那个方向跑走了。”她撒起谎来也可以脸不红气不喘。

    高个儿悻悻然瞄了她所指的方向一眼,扔开石头,咕咚窝回草丛里继续睡他的觉。

    可耻!好个白花花阳光普照的天气,他偏偏喜欢窝在草丛里睡大觉,被石头砸中怪得了谁?还算她脾气好哩!没跟他计较自己的“抛掷物”被阻碍行进方向。

    不管了,还是想办法联络沈楚天吧曰!

    “去他的沈楚天!”她低咒,用力踢开另一颗石头。

    “哎呀!”

    又砸中他!这个人很可笑耶!既然有过前车之鉴,难道不懂得换个地方、换个角度睡觉?

    “就是你!”高个儿掌握她的最新犯罪证据。“你还想把自己的罪行赖给不存在的小鬼吗?”

    若在平时,她不会和他计较,顶多摆出一副办公室里惯常展现的老处女面具,冷淡有礼地道声歉,而后头也不回地离去。但是,今天……今天她实在受够了窝囊气,顾不得戴上面具了。

    “你想怎样?你不高兴啊?想打架吗?”手指头很不客气地戳在他硬邦邦的胸膛上。“要睡回家睡,体育馆的管理部公告过这里的草丛是专供无业游民睡觉的地方吗?”

    火大的声调引来几位旁观者侧目。看就看吧!现在的她是“挫到最高点,不怕人家看”。

    “你小声一点!”高个儿嘘她,偷偷转个方向面对矮丛。“从没见过打人的比被打的还凶!”

    倘若他转过身去不理她,她顶多摸摸鼻子走路,将这个小插曲忘得一乾二净,回办公室扮演她的“魔鬼企划专员”角色。

    偏偏这个男人不识抬举,挑上她脾气最火爆的时刻。

    “要不然你想怎样?”近日来遭受的不顺和不满藉着这个机会完全爆发出来。

    “我还能怎样?自认倒楣罗!”他摸摸鼻子,一脸很衰的表情。“喂,我刚才好像听见你在骂人?”

    “对,沈楚天。怎么?你认识他?”她坐下来歇歇腿,竟然莫名其妙地和他攀谈起来。

    “当然认识,所有喜欢职棒的人都认识他。”高个儿挨着她坐下来。反正已经被人吵醒了,再也睡不着,有人陪他聊聊天、杀杀时间也不错,好久不曾体验过如此悠闲的生活了。

    语凝对他兴冲冲、亮晶晶的眼睛不屑一顾。

    男人,你的名字叫幼稚。

    “我真是搞不懂,沈楚天不过是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打棒球的男人,为何大多儿对他如此痴迷?”

    “怎么?你不喜欢他?”高个儿显得相当吃惊。

    眼前的女人若非穿着衬衫、窄裙的典型上班族装扮,他会将她误认为未成年少女。短短的天然鬈秀发蓬乱成一头乌云,颊上留着一、两颗痘痘的痕迹,再配上红润可爱的苹果脸,看起来活脱脱是个俏皮的洋娃娃。

    而这个洋娃娃竟然不喜欢“棒球情人”沈楚天?

    “我凭哪一点该喜欢他?”洋娃娃面孔底下的女暴君本质展露无遗。“打电话给他经纪人,对方不肯回电;留下上百通留言,沈大牌没有一次理会过。现在都已火烧眉毛了,他还能一声不吭地作他的棒球情人梦。这种人凭什么教我喜欢他?”

    这堆牢骚基本上是发给自己听的。她向来没有饶舌的嗜好,遑论向一个陌生人诉苦,实在是因为最近受到太多挫折,压抑太久不得不发作出来。

    “既然你不喜欢他,何必追着他不放呢?”高个儿颇为好奇。“根据报纸上的报导,沈楚天腕伤未愈,休养期间一律不接受外界采访。喔!我明白了,你一定是体育记者,因为采访不到他,所以气得蹦蹦跳。”叫得惊天动地,可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

    无聊!

    “我不是记者……”她转念一想,又没好气地瞪着他。“奇怪,我做哪一行是我家的事,干卿底事?”

    更奇怪的人是自己!平时不爱饶舌也就算了,对于其他人也向来保持固定距离,难得今天居然向陌生人诉苦诉个不停,可见自己真的怒火烧过头,行为反常了。

    再转头看看他,发现他的长相可能也得为她的反常负一点责任。他看起来就像个邻家大男孩,眉清目秀兼之笑容满面,虽然潇洒,却不会帅得令人产生压迫感。总之,典型的“阳光男孩”形象,适合拍夏天的饮料广告。

    如此一想,忽然发现,他好像挺面熟的。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她狐疑地扬高眉毛。

    “我还以为这是男人向女人搭讪时才会出现的台词哩,当心我误会哦!”他的嘴角咧到两边耳垂。

    这么爱笑?小孩子一个,她敢保证,高个儿的年纪绝对比她小,不过外表上可能看不太出来。

    每回告诉不明内情的人她已经二十七岁,换来的总是一副“你当我恨好骗哪?”的表情。害她不得不随时提醒自己,一定要记得在工作场合戴上“刚健正直、果敢坚忍”的面具,以免她必须一天到晚对那些前往基金会求助的民众保证,自己已经成年,拥有一切法律赋与成年人的行为能力。

    唉!惨唷!谁说年轻的脸庞是一种福气?

    “好了,你乖乖回草丛里睡觉吧!姊姊要办正事了,别吵我!”她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影印纸,迳自在背后空白的地方书写起来。

    “姊姊?”高个儿怪叫起来。“我没自称是你叔叔已经算是很客气的了,你居然敢自封为我“姊姊”?你今年多大年纪,二十?二十一?”

    她不答反问:“你呢?”

    “快满二十七。”就不信她会老到足以当他“姊姊”。

    她就说吧!小孩子一个。

    “别吵我!”先办正事要紧,没空理他。

    体育馆前等不到沈楚天,她必须前去下一个沈大牌经常出没的地点守株待兔。真是累人!

    六月的阳光如烙铁烧炙着她的肌肤。偶然吹来一阵凉风,飘落她手上的影印纸,她连忙捡起来抚平。

    影印纸的正面是一张沈楚天的剪报照片。基金会里的同事一听说她不知道沈楚天长得是圆是扁,大惊小怪之馀,翻出一张剪报照片让他带在身上,以资参考。

    依她的标准来看,这位万人迷长相也不怎么出色嘛……

    “咦?”她的下巴掉下来,瞄瞄照片,再望望眼前的高个儿--

    “你你你你--”她指着他的鼻子说不出话来。

    “我我我我,我怎么样?”他的笑容既无辜又可爱,甚至很得寸进尺地抛给她一个飞吻。

    ““姊姊”,不要生气嘛!”

    吴语凝踢踢哒哒踩着黑亮的皮鞋,双脚的力道似乎想把敦化北路的人行砖道踏碎。

    沈楚天跑在她前头两步远的地方,倒退着走路。为了怕那群疯狂的球迷认出来,他戴上墨镜和棒球帽,遮住大半张脸,十足的银行抢匪装扮。

    倘若警方真能将这种骗死人不偿命的家伙收押,她会第一个放鞭炮庆祝。

    “你跟住我做什么?”逃避是弱者的行径,她决定面对面和他对峙。不要以为他有球迷撑腰,她就怕他。

    “这可奇了。”他眨巴着眼睛。“你刚才明明宣称自己一直在找我,现在我四平八稳地站在你面前,怎么反倒问我想干什么呢?”

    “四平八稳?”她嗤之以鼻。“你不是蹦就是跳的,“稳”在哪里?”

    他笑咪咪地指着自己嘴唇。““吻”在这里呀!我刚才不是送了你一个?”

    痞子。最看不惯这种说话没半分正经的人了!

    “别跟着我!”她就不相信自己非求他不可。

    沈楚天看得出来自己最好适可而止,这位“姊姊”真的快要发火了。

    其实,平时的他虽然本性恢谐,却不会如同此刻的嘻嘻哈哈,今天实在是因为他控制不住自己逗逗她的念头。

    她明明年纪不大,偏偏喜欢摆出一副与实际年龄不符的严峻面孔。倘若她的本性当真如此,那也就算了。然而,适才地诉苦的生动表情又分明显示内里的她是个热血热情的人。既然如此,她何必压抑自己呢?

    开个玩笑嘛!有什么关系?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偶尔开开玩笑日子才过得有趣呀!

    “小姐小姐别生气,咱们来谈“正事”吧!”他决定化“公事”为守势。“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她转过身去,深呼吸几下平静自己沸腾的情绪。

    他说得对,好不容易才找到他,可不能因为忍不了一时之气而放弃大好机会。无论他表现得有多么令人生气,多么自大,多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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