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隐私 -安顿-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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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坐在一旁欣赏着起舞的人们,向每一张面扎投以真诚的微笑,曲尽人散之后, 她便趁着夜色,轻快地走回自己的小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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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我期待一个完美的男人
在体验了醉心的性爱后,我拆毁了自己不幸福的家,虚位以待
我第一次尝到了一个女人应有的幸福。他的一双大手那么温柔、灵巧,无处不在。我时而像少女那样吝羞,时而如林中母兽那般疯拄,时而又像父亲怀里的婴儿那么恬静。在那欢乐的颠峰,我止不住悲哀地呻吟。
欲哭无泪,仿佛要把心中痛楚全部倾泄出来,然后幸福地死去。我真想死在他怀里,死在那爱的顶峰,从而远离人间的烦恼。等一切平息下来后。
他会用欣赏的眼光望着我,赞美我的身体如何娇小可爱、令人陶醉,这是我在丈夫那儿从没听到过的。
我的少女时代是在文革中度过的,那时可不像现在这么开放,但我青春的心并 没有完全被红色海洋所淹没。我自幼受家庭熏陶,热爱美术,父母在艺术上的培养 使我在那个年代仍没有完全泯灭天然的人性。从十四五岁起,我开始朦胧地感到对 异性的渴望:和班里出色的男生一起学习、开展活动时就感到一种特殊的愉快,身 体里也渐渐产生出那种莫名的、令我不敢正视的冲动,我开始编织自己的梦,梦想 有一个高大、温柔、处处完美的男人成为我的终生伴侣。
文革打破了我的画家梦,中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一家街道工厂,青春就在这个 与我个性与爱好格格不入的环境中流逝了近10年。那时只是盼着有一天能跳出来, 所以尽管很快到了婚嫁的年龄,我却无心考虑终身大事。那种单调无望的生活几乎 使我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女性。文革结束后,我凭着自己的绘画基础考进了一所美术 学院,生活重新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我的心又复苏了,我再次拾起少女时代的梦, 当然此时的我已经变的现实了一些。
通过别人的介绍。我认识了刘勇,就是我后来的丈夫。他来自一个工程师家庭, 文革耽误了他上大学的机会,文革后直接考上了研究生。他事业上的执着和成功吸 引了我,所以虽然他身材瘦小,性情有点古板,平时也很少对我有亲热的表示,我 还是选择了他,我天真地想,有些事结婚以后就会好的。那些日子,我常常激动地 想象着新婚将要发生的一切。
可是一切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美好。虽然我从一个处女变成女人,但这只是唤 起了我的性爱需要,却得不到充分的满足。对丈夫来说,结婚似乎只意味着不再去 食堂吃饭,他的全部时间仍然都用在工作上。他常常在实验室工作到凌晨,星期天 也从来是在实验度过。我们很少做爱,每次总是草草了事,还没等我完全兴奋起来 他就翻身睡去或起来考虑他的科研了,而我则被一种莫名的烦躁所缠绕。当我向他 抱怨时,他总是不屑他说:“你也是读过大学的,怎么就知道关心这个。”弄得我 不知说什么好。功夫不负苦心人,丈夫在业务上的确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在单位里 成了年轻人的榜样,可对我来说,他简直是一个虚幻的影子。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 赌气地对他说:“你再这样对我,我就去找别人。”他听后愣了一下,说:“没那 么严重吧。”
一个星期天的清晨,丈夫像往常一样早早地去了实验室,家里只剩我一个人, 冷冷清清地,没有一丝生气。窗外的迎春花提醒我春天已经到了,我为什么要把自 己关在一个空巢里呢?我想起附近有个公园,想来那儿一定是春色满园了吧。于是 我突然来了兴致,决定去那走走。我翻出一条呢裙,配上新买的毛衣,一个人出了 门。公园里果然是百花绽放,那些携家带子游玩的人引起我暗暗的羡慕。在一片空 地上,有一群人在扭秧歌。他们都不年轻,但个个兴致勃勃、精神抖擞。那鲜明的 节奏衬托出舞者的生命活力,一下子把我感染了,让我回想起大学时代,或是过年 时去农村采风所见到的那种热烈、质朴的场面。听旁边的人说,这是个自发的秧歌 队,每个星期天都在这儿活动。
看着看着,队伍里有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他个子很高,舞步非常灵活,富 有节奏,还不时做几个大幅度的跳跃动作,真是帅极了,他一会儿教司鼓调整一下 节奏,一会儿为看上去是初学者的人示范动作,所有这一切都做得从容不迫,丝毫 不给人发号施令的感觉。看得出,他是秧歌队的灵魂。
我渐渐把目光完全集中到他的身上,心也随着他的舞步跳呵,跳呵,直到中午 才恋恋不舍地回了家。
从那以后,每个星期天我都早早地来到公园,远远地看着他和他的秧歌队。
又是一个星期天,我像往常一样在不远的地方看他们扭秧歌。活动结束时,他 没像往常那样和别人一起离开,而是向我站的方向走来。我感觉到他亲切的目光中 带着一些迟疑和探究,我隐隐感觉到,在他背后也有一个和我相似的故事。我觉得 自己有点脸红,心里有一种孩子气的期待和紧张。他走到我面前,很自然地冲我笑 了一下,问:“我看你常来这儿,是喜欢秧歌吗?”我说:“不全是。在家没意思, 就出来走走。”他意味深长地接了一句:“我也一样”他告诉我,他是一个大学教 师,老家在东北,从小就爱扭秧歌。他说在这种纯朴的舞蹈里能感觉到灵魂和躯体 的合谐和放松。他是我难得遇到的不失天然活力的知识分子,那就是我心中的完美。 谈话中我也知道了他有一个12岁的儿子。
我向他说起我的工作,谈到自己新设计的一个作品,他很感兴趣。于是我鼓起 勇气说:“我家就在附近,我带你去看看我的作品好吗?”他迟疑了一下回答:“ 好吧。”我知道。这是我做为女人主动发出了邀请。
和他一起走进我熟悉的家,房间似乎比平时明亮了许多。我找出那份设计稿, 递到他面前。我们第一次站得那么近,能感觉到对方的呼吸,两人不由自主地对视 了片刻。他伸手来接稿子时碰到了我的手,我颤动了一下,稿子飘落到地上,他没 去捡,而是把我拥入了他宽大、温暖的怀抱。我激动得浑身颤抖,无法自持,喃喃 他说:“这是真的吗?真的是你吗?”他轻轻地安慰我:“是真的,我的小姑娘。 第一次看见你,就知道我们是一样的人,可我并不能给你完整的爱,所以又想躲开 你,但你总在那儿。你还没孩子,也许不能体会我的心情。”我说:“我明白,你 怎么做我都不会怪你。别考虑那么多,我只想要今天,今天!”
我第一次尝到了一个女人应有的幸福。他的一双大手那么温柔、灵巧,无处不 在。我时而像少女那样害羞,时而如林中母兽那般疯狂,时而又像父亲怀里的婴儿 那么恬静。在那欢乐的巅峰,我止不住悲哀地呻吟,欲哭无泪,仿佛要把心中痛楚 全部倾泄出来,然后幸福地死去。我真想死在他怀里,死在那爱的顶峰,从而远离 人间的烦恼。等一切平息下来后,他会用欣赏的眼光望着我,赞美我的身体如何娇 小可爱,令人陶醉,这是我在丈夫那儿从没听到过的。他的宠爱和欣赏使我变成了 另一个人,我第一次大胆地欣赏男人的身体,主动地爱抚他,细细地吻他的全身, 连我自己都惊讶自己竟会用那么多方式为他带来快乐。临别时,他再次拥抱我,温 柔地吻了吻我的前额,很帅地笑了笑说:“明天你会更漂亮、更精神的。”
在我和丈夫的家里,我有了第一个情人,对丈夫我并没有太多歉意。我不仅仅 是一个妻子,更是一个属于自己的人,我不想在不知道什么是幸福之前就死去!就 这样,我和他度过了一段令我刻骨铭心的幸福时光。星期天,我的家就成了爱情的 天堂。我不再去公园,只是在家里静静地等他:他一进门两人就寸步不离。我弄不 清自己是他的情人还是孩子,只觉得我所渴望的一切关怀理解和支持都可以在他那 儿得到满足,无论快乐还是烦恼都愿意和他分享。从此我的设计几乎成了我们共同 的作品,他虽不是搞美术的,但凭着天赋,总能提出极其中肯、关键的意见。我的 同事们说我最近的作品和以往相比,同时增加了柔美和刚毅,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是 为什么。但偶尔提到他的家庭时,虽然他极力掩饰,我还是看得出,他是有些负罪 感的。
但时间长了,他妻子终于有了察觉,威胁他如果再和我来往就把这事告诉孩子。 我没权力因为自己的存在而伤害孩子那幼小单纯的心灵。我决定离开我心爱的人, 这虽然很痛苦,但我并不后悔这段经历;是他让我知道了世间有怎样美好的感受, 让我对生活重新建立了信心。从那以后我再没去过那个公园,也没有再见过他。我 不想破坏他对妻子的诺言,但我内心深处,无时无刻不在为他祝福:我永远的爱人, 你好吗?
这时我丈夫也从别人口中听到此事,他并没像我想象的那样暴跳如雷,而是嗫 嚅地恳求我为了面子而中断这种来往。他说他很快要被破格提升为研究员,明年还 有出国考察的机会,家里这种事一传出去,怕是都要泡汤了。我真明白什么叫“冷 血动物”了,我真后悔自己和这样一个没有感情、没有血性的男人生活了这么久。 人不能做一个真正的人,所谓事业又有什么意义呢!我终于下定决心提出了离婚, 历尽周折之后终于摆脱了这段不堪回首的婚姻。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这些年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完美的男人,幻想着重新筑起爱 巢。但我所遇到的人不是太书生气。就是文化素养不高,缺乏情趣,或者不肯脱离 家庭。只愿和我保持情人关系;所以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我并不灰心,仍然 相信有那样一个符合我理想的人存在,我还要继续找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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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送自己一束红玫瑰
30岁后我才发现自己成熟了;虽然往日被自卑感耽误了的爱情已不能找回,但我要给自己买一束象征爱的红玫瑰后来我又爱过,爱得刻骨铭心,爱得无法无梅;我也被爱过,感受到温馨,感受到真挚。但是每当爱情循着她自己的韵律要奏出美好的乐章时,我就总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慌。仿佛总有一个声音趴在耳边说:好东西不属于你,你不能得到它… 。于是,爱我的我逃避,我爱的不敢去追求。内心渴望靠在一个宽阔的一膀里歇息片刻,结果却常常独自奋战,朋友们都说我女人味儿十足,我私下里却惶恐地想,能否胜任为人奏,为人母?幸福一次次擦肩而过,我总也跳不出那无端而来的原罪意识的怪圈!
吃过早饭,骑车上了大街。老天阴沉着脸,好像随时都会洒下泪珠似的。我的 心里却晴空一片。一个30好几的单身女人、乐呵呵的,第一次专程又郑重地为自己 去买花。过生日了,想送自己一束红玫瑰。这个主意不错吧?
实在太喜爱鲜花了。从小到大就这个爱好没变过。即使那会儿在一个大山中的 小村插队,每天干活累得浑身散了架,也忘不了收工时在山坡上采把野菊花什么的。 夹着泥土清香的野花往坑桌上一摆,我们住的被烟灰熏得黑乎乎的土屋顿时四壁生 辉。现在,我爱逛我家附近的那座花店。太阳透过落地的大玻璃窗洒进柔和的光。 那一大桶一大桶的鲜花:雪白的马蹄莲、火红的郁金香、紫色的是勿忘我,还有柔 雅的康乃馨… 。她们骄傲地昂着头,像是争着对我炫耀各自的美丽与芬芳。我常 常在那里驻足很久,久得不忍离去。曾不止一次地想如果哪一天我有了钱,一定要 让自己的小屋中天天盛开着鲜花。可事实上买鲜花通常是送给别人的。
好几年前,我默默地爱上一个人,却没勇气向他表白。偏这个时候,我们又同 时从同一所教书的大学,考上另外两所不同大学的研究生。寻找各种理由说服自己 去看他。可等见了面,内心慌乱地不知所措,外表却又自尊矜持地令人莫名其妙。 忘掉他又做不到。只有无奈的。苦苦的单相思… 。记得那天他生日,天空瓦蓝, 阳光和煦,一个京城暮春时节难得的、无风的好天气。捧着一大束鲜花,赶了很远 的路,却又专门选了他去上课的时间。春光浸透了整座校园。姑娘们各个挺着胸脯。 明媚的笑容里跃出春天的气息。唯独我,心里怅怅地。只顾低着头寻觅着什么。偌 大的校园里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玻璃瓶,然后盛上水,放进花,摆在他宿舍的门前, 然后,就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女孩儿,落荒而逃,只留下那团夺目的鲜花在身后怒 放着… 。那是段美丽又忧伤的往事。可毕竟,从此就有了向亲友传达情感的最佳 方式:同学的婚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