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绘--情人啊-第4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与生俱来的悲剧精神是写小说之人要有的第二个素质。
美,很大程度上,就是把大家觉得好的东西撕碎来。在我个人感觉里,人,所谓的生命,说到底,就是一个不断向他人妥协,最后向死低头的过程。人是上帝掷出的骰子,反正,我是看不出人生其他的意义在哪里。只能虚无,并在虚无之中感受到彻骨的寒意。当然,无中生有,若连“有”还不曾经历过,就谈“无”,那也挺可耻的。至于这种寒意,我以为便是悲剧精神。
为什么悲剧精神重要?
文学,人学。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而文字本身又有一定的致幻成份,能把一个破烂不堪处写得风光无限,若没有一些冷的精神往这热的文字上泼去,只怕这世上所有人皆要以小丑为荣以白痴为幸。
悲剧精神并不意味着整日苦哈哈,往下撇嘴角,它只是头顶的星辰,当路灯渐次熄灭,我们仰起头,仍能根据那亘古的北斗七星里漏下的一束寒光,找到要去的路。推石头上山的西绪弗是荒诞的,在月宫里砍树的吴刚同志是虚无的。荒诞与虚无咬啮人心,但它们的价值在于逆向证明,“人,是否有必要活”,这个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活。
“如何”两字大堪玩味。我曾由此推出人生的三个词汇,一曰受苦,有意识的受苦让生命质地结实细腻;二曰创造,让生命焕发光彩;三是爱,让生命变成一块包裹着糖衣的巧克力。
悲剧精神的功效就有这么多,它能让你思考,在拿刀砍东西的时候分清筋脉血管,而不光惦记吼那句该出手时就出手。一个莽夫无异于一只没头苍蝇。悲剧精神是冷的,哪怕血液再愤怒,甚至乎要大声咆哮,悲剧精神亦将理性地引领它。尽管这个世界是非理性的,就暂时而看,理性不断战胜非理性,至某个临界点,理性又为非理性所吃掉,然后再重新洗牌来过,但毕竟人是活在“暂时”这些碎片之上。这话真拗口,可我暂时又找不到更合适的句子来表述,惭愧。而至少,小说无论其气势构架何等恢宏,它们都是碎片。
悲剧精神能带写字之人带来两种东西,彻底的悲悯与深刻的认识。
“悲”是包含“怨”的,凡心有怨者,最后无一不悲。秋风横空泣,夕阳悲无声。人间沧桑,世态炎凉,且看,笑看,于是幽默,于是解构,于是魔幻;于是先锋……小说创新之源实是出自其中。“悯”,是怜悯,尽管我不是上帝,可我怜悯一切人,包括我自己。人都是有罪的,要赎的。怜悯能让人感恩,他人若给我,我必永生不忘;他人若唾我,我自走开;他人若杀我,我就先杀了他吧,下地狱之活还是我去干的为好。文字有了悯意,自是沉郁顿挫,风骨凛然,又或百炼钢化作绕指柔。
而深刻的认识则让人不至于成为“两脚书橱”或“痴汉拙妇”。清人叶燮曰,中藏无识,则理、事、情错陈于前,而浑然茫然,是非可否,妍媸黑白,悉眩惑而不能辩。至于他所说将“理、事、情”敷而出之,则当属于写小说之人要具备的第三个素质,即基本的叙述能力。
叙述能力,无非说理,叙事,抒情,如同绘画中的素描,这是小说的入门之径。你先得把话讲圆,讲踏实来,一是一,二是二,就算天马行空,那也先得心知肚明“马”在哪,“空”又在哪。叙述能力往往为写小说的人所忽视,以为就是说话,其实它是让作者与读者能够一起走入小说的状态里,不管文章是否虚构,语言是否所心所欲,这种状态是实的,它让人“身临其境”,“境”这个画面得以铺开。而用来铺“境”的各种陈述句、感叹句、疑问句……它们的叠加揉和,不是简单的做算术题,得心神导之,使之长短不一,如率然之蛇,首尾盘起,胸腹生动。这其间也包括对标点的运用。叙述能力是以句子为单元的。几个句子凑在一起的段落生出节奏,而组成句子的词组生则出语感。
句子本身并不孤立,每一句,都藏有事、理、情,拼在一起,就彰显出小说的意义。
叙述能力是能够通过训练掌握的。良好的训练能将一个平庸者训练成一个黑市拳市的“杀人机器”。所谓训练,不妨先从摹仿开始。
A,要想写作,先得学会阅读。百炼钢化作绕指柔。你能说得出别人的文章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千万不要动不动给人扣精神污染的大帽子。因人废文,恨不得一脚蹋死,那是政治手段,不会对你的写作有任何裨益。不要受他人影响,阅读是根据你的阅历对文本的理解,别人眼里的天花乱坠在你眼里或有可能是乌烟瘴气。你的心决定你的前进方向。阅读应该是一种隐私行为,它是一根手指,触摸着你的皮肤。快感不会来自于耳边苍蝇的嗡嗡响。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呤。小说写作的入门大抵如此,并不曾有多高深。所以,你找到你所喜爱的文本,不要很多,挑出几篇,黎明即起,声情并茂,大声朗读,背诵默写,一直到滚瓜烂熟。这样你能以最快的速度掌握句子,在潜意识里学会取舍。一个对王小波作品倒背如流的家伙,说起话来,很难免得了那种腔调。但没办法,学习总是从模仿开始的。
B,一句话有很多种表达方式,要训练自己能把同一个意思的某个句子用不同的词语表达十次。打个最简单的比方,“我爱你”,在形式上它就有成百上千种说法,中、英、法、日、德;仅在中文这个层面上讲,它又可以说成是“我把玫瑰献给你”、“我有一颗心,时时忘不掉你”……句子好坏,关键在于形象生动,有一个特别粗壮的单词挑起整个句子,从而化腐朽为神奇。汗从额头“冒”出来与汗从额头“蹦”出来,一字之差,效果不同,得视具体场合使用。曾写过一句话“武夷山脉在此翘了一下大拇指”,应该说,这句话写得不错,一是通过“翘”写出山高,二是通过“翘起大拇指”这个意象表达出对山色的赞美,三是将“武夷山“拟人化,更添亲和力。当然,通感的运用也得恰如其分。莲花是会唱歌的,夜空也是会唱歌的,星星仍会唱歌,若不管什么时候都来这么一句“它在唱歌”,那铁定让人受不了。
C,病句撞大运。闲得没事干时,不妨勇敢地把汉字肢解组合,再用针线缝成各种模样,或史努比、或流氓兔、或无锡阿福,最好是缝成别人没见过的样子,但得有胳膊有腿面目可亲。这样说吧,所谓诗是语言的明珠,但有几首诗不是病句呢?
写小说之人第四个要具备的素质是才气。
老天爷是不公平的,人天生的才能是有大小的。“才”为用。小说最大的特征是在虚幻中打造真实。这个“真实的太虚幻境”,乍眼瞅去,感觉是破草屋还是一幢美房屋,就靠“才”往上面贴的活儿。可惜才之一字,实在勉强不得,只能说一声,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却在灯火阑珊处。
有此四种,可为小说。
寻求出版作品《我对小说的一些看法》(4)
四,小说的虚构与经验、想像
墙上有钟,其形古朴,是从旧货市场所淘。粗壮的指针一下一下地跳,切割开时间,也损伤心灵。黑夜寂静,时有尘土落下,嘈杂且微茫。每一种客观实在此刻皆意味深长。钟,是现实的,任何人都不难察觉它的存在,并从各个角度描述它的长宽高、质地、颜色,但它本身无非是一个木盒子里装着一堆互相咬啮的齿轮。人们何得以睹它而知时间流逝?而时间,它是虚构的,无具象可言,尽管文学的比拟手法可将其形容,却没人亲眼目睹过它的大小形状。它本身并不存在,或者说,它只是一个概念上的存在。应该说,钟,之所以能表达时间,不是因其指针大小,转动快慢,实源于人们的经验,并由想像激发,人们才得以打开虚构之门。三者关系,类似“一块没有意义的石头”、“一根仙人的手指头”、“一块耀眼富有永恒之美的黄金”。而这根“仙人的手指头”则由经验与想像一起铸成。
写作的人常误以为“虚构”就是编故事。这是传统文学给人的幻觉,它没有区分开虚构与想像,仅诉诸于人们的耳鼻口舌,并未找出真正意义。所谓意义,譬如人类的尊严,实拜虚构所赐。虚构,这块“黄金“,准确说,是一种从人们心灵深处因渴望而迸发出来的力量。它打磨万物,使意义彰显。人是需要意义的,哪怕是颓废之人常挂在嘴边的“无意义”,其实也是一种反讽的意义,所以,“名,可名”,庄子从一堆粪溺中找出大“道”。
万物皆为虚构。往宏处看,宇宙无边,虚空充塞其中。往微处看,物质,由原子构成,原子里面还有中子、质子、电子。而中子、质子、电子皆被一个极大的空虚包裹,而中子、质子、电子里的情况亦当如此。物质无限可分。从理论上讲,一个极细微之物,能畅销无阻地通过地球,贯穿宇宙,而不碰到别的任何事物,当然,这种假设就具体的存在而言,并不成立,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虚构便是此细微之物。至微至大,无所不在,所谓虚构,即是得道啊。
“构”是“得”,“虚”是“道”。
这样说有点玄。这样说吧,人们常说,“这篇文章是虚构的”,潜台词是,“这篇文章是假的。”的确,这篇文章里的人、事件确实不曾在现实中出现过,是假的,但请注意这种“假”,其实就像一面镜子,反射出人们内心某种真实的需要,否则作者凭什么“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读者又何至恸然向隅而泣?或有人言,这是艺术的感染力,但感染力从何而来?为什么把《红楼梦》扔入猪圈,猪不仅不会潸然泪两行,还要哼哼唧唧表达不满意?“假”,是“真实的需要”,所以明知小说全是假话,人们也情愿相信它是“真”的,所以我是贾宝玉,你是林黛玉。
虚构这种“内心真实的需要”,形于细枝末节,则凸现出个体的典型性,譬如日常生活中人们各种行为所呈现出来的怪癖,非某牌子的化妆品不用,吃狗肉就恶心呕吐,如此种种,皆是“内心真实的需要”这座巨大的冰山浮出水面的棱角。它与现实主义所强调的理性相悖,而呈无意识的纷乱。对某人而言,不用某牌子化妆品可能就意味着身份的缺失,这是虚构的象征性;然后他出现的幻视、幻听、幻觉,觉得蚂蚁爬上背或者乌鸦叫得太凄厉,这是虚构的想像性,最后他在生理上感受到极大的痛苦,这就是虚构的真实性。
马原先生写过一本《虚构之刀》,他在章节题目中,把虚构与现实列在一起对立观察,他可能认识到现实无非是一些中子、质子、电子,而虚构是包裹在其外的那一大片虚空,所以他用“白日梦”来定义虚构。虚构确实是“梦”,人生大梦一场,但具体阐述时,马原先生还是忘了虚构的本质,仍将其视为现实主义的一种表现方法。
虚构包含现实,它是一座太虚幻境,人人心中都有一个天堂。现实主义的特征是,世界是已知的,固有的,作家等同于上帝,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他按照生活的逻辑,真实逼真地再现客观世界,情节发展、人物特征一定是生活本身所具有的,文章好坏取决于作家是否“真实地再现了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虚构仅是加工文章的一种艺术手段。说句老实话,现实主义一直强调真实,所谓栩栩如生,事实上,它们却往往是篡改真实,还没有为他们所狠批的自然主义来得老实,至少,人家知道自己在复制世界,绝不会以为自己就是上帝。而现实主义不仅要扮演全能的神,还通过“典型”,每时每刻都要给真实赋加意义。历史就是这样被他们打扮成一个花脸小姑娘了,他们犹不知足,还把手伸至凡有文字处。
在巴尔扎克的时代谈论现实主义是一件光荣的事。毕竟那时还是天圆地方。而在充满声色光影的今天,仍奉现实主义为不可置疑的圭臬,简直就是对人的侮辱。人的创造力就这么贫瘠?吃前人嚼过的饭渣就这么香?
现实主义之所以大行其道,关键是它要么讨好了政治,要么讨好了读者。政治就不说了,大家心里都有数。而读者,说不好听的,是愚蠢的,也是最聪明的。他们要喜闻乐见,要故事的情节、悬念,人物要鲜明,也即扁平单一,要脸谱化,曹操是奸诈,关羽是忠义,一个词就能概括一个人。他们喜欢曾在身边发生过的具有甚强亲和力的东西。他们拒绝深刻,因为他们活得本身就不深刻,生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