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霞-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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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节
房东老头的钥匙串叮当做响————别看他这么老,但是手脚却很利索,轻巧的就从那看起来如同九连环一般难缠的钥匙扣上取下了他的钥匙————现在应该说是我的钥匙了————至少在未来的一年内,这样的钥匙是属于我的。老头子一改前两天讨价还价时候的固执,笑着对我说:“嘿嘿,钥匙一拿到你手里,这间房子可就是你的了,以后咱们可是邻居,大家多多担待一点。改天我请客,办个桌子庆祝一下”这时候我才发现,这老头居然长得慈眉善目的,活象老掉牙了的唐僧。
不过他这么一句,立马扫去了不少我这段时间因为找不到房子而聚集起来的郁闷。没想到这老头还这么能够拉关系,摊上这么个会招呼人的好房东,就算是房间将就点,简陋点,对我这个刚刚蒙蒙董董到社会上来乱创的人来说,也算是一个满意的栖居地了。于是我立刻想到应该到巷子外面的小卖部公用电话上去给秦帅打个手机。
我刚说出“西郊民巷”四个字的时候,手机里面就传出秦帅夸张的喊声:“我亲爱的李天宝同志,你能不能就对自己多那么一点点儿信心,住哪地儿,你也不能住那贫民窟啊!难道峨眉这里就只有人没有地了?”
我知道这哥们的德性,所以没等他唏嘘下去,直接打断了他的话:“这地儿不错,旁边还有一条河,你来看看吧,将就现在时间还早,我在城东好吃街李胖子火锅那里等你,不见不散,没别的废话啊,我这都五十三秒了,在多点电话要加钱了。”
眼睛紧张的盯着电话的计费器,看到液晶显示器上的数字已经超过了五十五秒,见秦帅还要唠叨,我快速的补充了一句:“五十六秒了,就这样,别废话,不见不散啊!”说完,咣的一声将电话压上,结果刚好五十九秒,只浪费了一秒钟。不过小买部老板不乐意了:“我说这位兄弟你轻点好吗?电话把我砸烂了。”
我一边道歉一边从包里掏出了五毛钱。心中快乐的想象着秦帅一边挂手机一边抱怨我是小气鬼的情形。这家伙,表面上看是和我一起到城里来打天下的,实际上整个一纨绔子弟————这是从读书以来我一直对他的评价,不过这个评价并不影响我们两个个关系。他老娘和老爹是龙门乡中有名的土财主,依靠山里的石膏矿发了财,每个月家里都寄一两万到他的帐户里面去,他和我在报社打工的那点儿薪水根本就不能够应付他的开销。在我找到目前这个房子之前,我们两个一直都住的是旅馆,虽说不是高级宾馆(实际上是驻峨眉山一个部队的招待所),但是做为两个名义上的打工者,能够一直住宾馆,也算是够奢侈的了。毕竟,我们住的“龙腾招待所”在这地方也应该算是中等档次的水平。我们住宿的钱当然是分担。秦帅这人也够哥们儿,他出了七成,我只出三成。这点钱对他来说不过也是九牛一毛。但即使是这三成,对我来说,已经算是要命的家伙。我知道秦帅根本不在乎我占他的这点便宜。只是半年下来就渐渐不对劲了,因为秦帅的房子开始显得拥挤,我开始显得多余了。
这倒不是说秦帅开始嫌弃我这个穷朋友,因为我自己觉得和他住一个寝室有点碍手碍脚。因为我们的寝室里面常常多了一些人————女人。实际上我早料到凭着秦帅的长相和一点很能够欺骗MM的小聪明,迟早会发生这种事情————特别是现在离开学校,失去了更多的制约之后。秦帅在中文系没毕业的时候,就已经是系里女生深深景仰的对象了。他有点小聪明,多少还算是系里的小才子,用他自己以前的豆腐文章来形容是:“一米八几,面白无须,诗词曲赋,种种精通,兵足排篮,样样上路”。在我的眼睛里面,除了对待女人过于轻率,常常换女朋友这个缺点,应该还算得上个比较讲义气和有能力的朋友。
我终于下定决心,自己出去找房子住,却也恰恰是应为他这样的完美。我受不了这小子整天带这女人在寝室里摆出“天使的面容”,说着“美丽的谎言”。很多时候我产生了这样的错觉,这寝室实际上是秦帅和他女朋友们的,我呢,实实在在是一个局外人。
秦帅最早是反对的,他的理由很简单,我看起来也很粗野。他说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无论如何,不能够失去我这个铁哥们,我们还要一起在峨眉报业打天下,如果我嫌女人吵闹,从今天起他就再不把女人带到寝室里来。可是最后我还是说服了他:女人既然是衣服,那么破了脏了你就很难再找一件同样的。朋友是手足,按照现在科技,即使断了都可以再生。所以还是不要为了朋友而抛弃女人。最后秦帅还是“很勉强”的同意了。不过我到现在一直都在怀疑这小子的诚意。因为我出来找房子的几天,他非常热烈的为我做参谋,只不过他帮我找出来的公寓全都是按照他二万的小资标准来找,我当然不敢消受,所以就背着秦帅自己找了个偏僻点的住房。
现在我租的这间房子,实际上是个三层楼的小洋房中的三楼一间,是一个快要跨掉的国营轧钢厂原来是职工小宿舍。这的典型的老式洋房,如果放在八十年代的话,大概应该算是很气派的了,想来八十年代国营企业还是铁饭碗的时候,这里面住的至少也是科级干部吧。现在据我在和老头子谈判的两天时间内观察,除了房东老头儿,就是厂里几个下岗职工———他们现在纷纷干起了擦皮鞋和卖豆浆等走街串户的营生。如果秦帅知道了,仅仅就这点就够他寒碜我了。但我想的通,本来我就和他们差不多,都属于半失业状态,只不过他们下课了,而我根本还没有上课。
房子位于轧钢厂后门旁边。要穿过老厂区狭长肮脏的小巷子才能进入。这个巷子有两百多米长,破落的瓦片儿生着青苔,从我现在租的我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心里就想,这样的地方如果不用来拍警匪片儿,可真的可惜了。最妙的是房子的后面就是符汶河,河面上有一个地方上自己人才修不久的小石拱桥,原来的北门大桥据说在九七年的一场大水当中被冲毁了。只可惜那时候我和秦帅都还在乐山读大学,竟然没有看到桥跨掉时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幕。
虽然看起来差强人意,但是总算还是拥有了自己的房子。我把电话挂了后,想到今后的时间里再也不用夜夜被秦帅的热情所煎熬,心中一阵轻松。走到好吃街口的时候,心头一热,顺手买了一块冰欺凌,娃娃头的那种,这年头也就这样的老东西最便宜了。
冰欺凌还没吃完,就看到秦帅走了过来,确切是说,是搭了一辆三轮车过来。于是大声了喊了他一声:“秦帅哥!”
“师傅,刹一脚!”秦帅象是被我的喊声惊醒了,忙不迭的大喊,并取下了墨镜。“天宝,上来!”他对着我招手。
“你下来吧;就差几步了!”我对秦帅说。
秦帅把头从三轮车的塑料篷中伸出头来往外看了看,果然,就在几步路一个街边店铺口,飘着一个被油烟熏得看不出颜色的旗子,上面几个黄色的字到是隐约可见:李胖子!别小看这不大不小的大排挡,这可是是峨眉山出了名的大众小吃,李胖子豆花鱼。
秦帅一看果然,便递给了车夫一元钱,喊了声别找了,便拉着我的手往李胖子那边走去。走了两步,车夫便在后面喊:喂,从招待所到好吃街一般可是要的两元钱哦。秦帅装做没听见,拉着我嗖的一声就串进了吃客的中间去…………
这一顿,我们照列喝了不少的啤酒。
不过,这一次,是我请客。因为我的“乔迁新禧”。
吃饱了没事做,我和秦帅开始打望。
打望是我们这里的土话,那意思就是说没事情是时候做在一个地方看风景。做学生的时候,看到一个个美眉在身边活动,还是小屁娃的我们两个常常是有色心没色胆,于是就只能选择最保险的方法,到大街上看,这就是打望。刚开始躲躲闪闪,好象从前农村里的老太婆碰到两口子亲嘴的时候,一边捂着眼睛喊羞一边从指头缝缝里面看人家亲热。后来大概还不到大一下半期,我们一个个的脸皮就厚了起来。每天端着饭碗,蹲在食堂口旁边的小花园边沿上,占据一个有利地形,利用这个人流量最大的地方打望,一看到特别出色的美眉,便激动的吹起口哨,哪怕是人家转过身来小声的骂一句:流氓!心里也象是吃了蜂蜜一般的甜。秦帅曾经对此做了很有诗意的解释:“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就是说别怕人家骂你流氓,指不定你在望美眉的时候人家美眉也同时在望你。不过我知道秦帅这套理论大概也只适合他;对我来说却不适用———如果我是美眉,大概也只会望他而不会望我自己,我对自己的外表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大二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这句非常精辟的话竟然不是他说的,而是原来一个老诗人卞之琳的诗句————但那时候正面临着英语三级补考,我已经无暇追究秦帅抄袭别人的句子的事情了。
秦帅和我毕业出来的这几个月中,最珍惜的就是这打望的时间了。这让我们两个暂时忘记报现实中的人事纠纷,回忆起学生时代的甜蜜生活。特别是秦帅,对他来说打望还有特别的意义。
“哎!每日能得一望,万钟于我何加,此生又夫复合求啊!”秦帅使劲扯将放在隔壁一桌上所有食客公用的餐巾纸扯了一大片,一边抹着嘴上的汁水,一边头也不回的望着刚从李胖子那个旗子下面走过的一个低胸开得特别低的美眉。
“你又感慨什么啊!这个美眉肯定是卡拉OK里的三陪女。”我不知道这顿饭有多少啤酒下肚,脑袋也有一点烧了。于是便笑着使坏的说。这句话没有遭到秦帅的批驳,因为谁都知道这好吃街的后面不远,就是红灯区。到街上来的,大多是一些小姐。只不过这时候才九点钟,小姐们都还没有大规模的涌上街头。所以我的话,其实还是有点吓胡闹,故意和他抬杠。
看看九点半都要过了,秦帅有点撑不住的感觉,眼睛中间的血丝在白色的眼眶里粘在了一起,看起来整个眼睛如同两块鸡血石。其实他的酒量比我大,只不过我没象他一样,一上碰到酒就一杯接一杯的干,所以往往喝醉的人不是我而是他。这次也一样。最后,在九点半时候,秦帅正式的失去了打望的能力————他的眼睛已经眯成了一条线,再也睁不开了。
看来今天他不仅仅是要去看我的新房间了,无论他怎么讨厌和嫌弃我的新房子,他都得在我那里住下,我连忙喊了一辆三轮车。这时候我没有什么心思打望了,只是想着把这一米八的大个子给抬回去,一边抬一边回忆,刚才什么时候他开始喝醉了,怎么一点预兆都没有。
我小心的扶着或者说几乎是抬着比我高一个头的秦帅,生怕这小子一个激动,就把周围任何一个食客的碗当成痰盂吐他一口。李胖子这里的生意总是那么的好,到了这时候,占地面积不大的铺子中,居然还密密麻麻的排着满座的饭桌。我感觉自己就象是抗这战友在地雷阵上走路的兵。
前面就是一个水沟,我想把他扶到那里,就可以随便他怎么吐了。沟那边其实有点黑,我是摸着将他扶过去的,在过程中,秦帅几次倒象我,象是要把我压倒似的。幸好我这身体看起来不高,实际上还是蛮健壮的。
水沟的灯光确实很幽暗,以至于我几乎还没有注意水沟旁边早就有了别的人。
其实后来想起来,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一个最最重要的时刻,对他来说最最重要的人会在那一时刻出现。只是你永远无法料到这个时刻是什么时候。就象我,居然在这样一个尴尬是时候,碰上了黑衣人。
这水沟可能是因为太小了,连城市管理处都没有去注意他,完全没想到在这里安装上一个路灯。黑暗中按个快速移动的影子很近了我才忽然发现面前的是一个人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我以为自己醉了,可是我确实在一瞬间,听到了呼吸声。速度很快的掠过,这么一惊吓,不打紧,我的手一下松开了。突然我的肩膀轻松了下来,不好,我想,秦帅从我身上滑落下去。
不好,我伸手去捞秦帅,这个醉鬼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危险,还满足的往水里栽。我的手捞了个空,脑袋里本来不多的酒在半秒中之内一下子全冒了出来———我的手捞了个空,秦帅朝沟里掉。
天!
就在意识来不及完全清醒的电光火石间,突然黑色的影子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