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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幻爱-第2部分

小说: 幻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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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村子里没有任何灯光,能听见狗吠,也能听见猫从树上跳下,还能听见蛙声从遥远的地方响起,像排了队似的往我这边响来,但很少能看见人的走动。这里没有电,用的是油灯。实际上这油灯也只是我在用,别人根本就不用。他们早早地睡去了。只留下了我。隐隐约约有一种恐惧。白天那诗意的一切都不知到哪儿去了,顿然间我又回到了以前行进的那个世界,那个世俗的充满了痛苦的世界,当然痛苦以前也曾有欢乐。全是因为爱。当我回到客房,点上油灯,拿起路上一位好心人送我的一部《圣经》时,忽然间觉得来到了一个远古的地方。我想起一个下午,当我准备在一个湖里结束生命时,一位比我年轻得多的小伙子走上前来说,先生,你的心里是否有罪。我悚然一惊,回过头来问他,你怎么知道。他神情肃然地说,你的眼神告诉我的,我已经注意你好久了,一路上,你一言不发,眼睛一直看着窗外,实际上你什么都没看,你也从不跟人来往,说明你非常孤独,内心有无法解开的痛苦,刚才我看见你久久地注视着湖心,我想你可能要轻生,我说的对不对。我对他的话并不感兴趣,我知道无论什么人都能看出我的心思,便说,说对了又能怎么样呢?谁也无法拯救我。小伙子并没有马上说话,而是久久地注视着我的脸,我则继续注视着湖心。他终于说,这样吧,我送你一本书,你每天看两页,看完后相信你再也不会自杀,更不会这样消沉。说着,他就拿出一本书来,我一看是《圣经》,差点笑出声来。能怎么样呢?这本书我大学时读了好几遍,还不是忘了。他执意要我拿着,并说,我也曾想自杀,是一位上帝的使者救了我,他送给了我这本书,也让我每天读两页,我不仅活了下来,现在还活得非常好,现在我将它送给你,希望对你有用。说实话,我是听了他的这番话,心中有一些感动才收下的。我不问他的名字,也没问他的来历,他也没给我说。分别后,我一路向西,每天按他说的看两页。奇迹还真发生了。我不但没有再自杀,还开始了写作。准确地说,那是一本诗集,它令人心动,令人禁不住也想说出点什么。   
幻爱 0(4)   
然而当我真写的时候,我只想到自己,且想到的是自己痛苦的往昔。我太渺小了。然而我根本就没有要和《圣经》比,我能写下去,是因为在写作中我感到了生命的快感,或者说是一种痛苦的快感,当然,写作还是为了了却一桩心愿。 
我在写一部小说,一部关于我自身的真实的故事。故事是从一位美丽的妇人开始,她有着天然的金丝绒般的肌肤,一部分从那华丽的略有些炫目的服饰下抖落下来,刹那间击中无数人的眼睛,而另一部分则在那衣饰的阴影里飞翔,舞蹈,中伤了敏感的心;她还拥有一种永远只看自己或天空而不看别人的高傲的眼神,一颗放纵的心,一段神秘的历史,是的,据说她败坏了小城的风气,整个小城的女人都会用最肮脏的语言骂她,而她置若罔闻。就是在这样一个女人的身体里,竟然也包藏着诗的内心,风一样的灵魂,奇迹般的爱――天哪,当我一想起这些时,简直不能相信人世间会有这样一个人能把两种对立的力量和形式共于一身,并运用自如,浑然不觉。我不可抑制地爱上了她,而我的命运在那时开始弯曲。 
这个故事是进入这个村子之前在一些旅店里写的,已经写了一大半。那些都是在明亮的电灯下写的,而在这个古老的客栈里,借着古老的灯光,我看见从前的文字竟然那样呆板,毫无诗意。我真想重新来写,真的,这个村子里的一切给了我灵感,但我真要写的时候才发现我还得回到老路上去,因为虽然新稿很有诗意,却不知如何着手,而旧稿虽然沉重,言语乏味,可情真意切,字字真实。看来以我目前的功力,还不能写出与这个村子里的高度一致的小说来。这真是莫大的悲哀。于是,我撕了新稿,仍然把旧日的稿子置于案头来修改。 
对了,我先得说明一件事,在这个故事里,我用了自己的真名,杨树。不是茅盾礼赞过的那种坚硬的白杨树,而是我童年时常常看着它在风影里摆动能发出沙沙声还伴着我睡眠的白杨树,它是在月光下临风而立的神,是大地写在地上的诗。虽然用了真名可能对写作是一种伤害,因为它很可能会阻碍我的想像力,但我一定要用真名。我有一种妄想,我死了,而我的作品很可能会有人出版,那么,我想把那可能会有的版税留给我的儿子。这是我在人世间最后一次尽责了。 
可能会看到我文字的人们,请你们千万不要拿什么名著来跟我的文字比,它肯定是经不起考验的。那些道德之士,也请你们暂时放下有色的眼镜,用你们的心,而不是冷酷的律例来分析我的故事,我已经尝够了痛苦,现在我想让你们用公正的心,用未来人的眼光帮我分析一下我的人生和可能有的“罪恶”,请网开一面。我写下它仅仅是我对自身存在的一种认识,是想在有生之年忏悔那荒唐的过去,这样很可能会减轻我在今世的罪恶,而换得来世的幸福。   
幻爱 1(1)   
关于她的出场,我修改了好多遍,没有一次让我满意的。她在我的心中至今是个问号。我不知道世俗的道德允不允许我将她的故事讲出来,像讲一个普通人的故事那样,但我注定是要讲的。我不是要评判她的道德,我只是想讲讲她是怎样一个复杂的矛盾的人,是怎样一个让人憎又让人爱的女人。 
她叫佟明丽。 
我清楚地记得,一个刚刚来到城市的叫杨树的乡下少年,在一个轻风斜漫的下午,看见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少女闪电一样掠过他的灵魂。他打了一个颤,好久找不着自己。当他终于把惊散的魂魄收回身体,发现自己已不是原来的自己。草原般的内心一片狼藉。他情不自禁地跟着那件飘荡的裙子往前走去,仿佛一个游魂。裙子上面是白皙的脖颈,脖颈上带着一串鲜花绣成的项链,很夸张。黑黑的头发扎成一个马尾巴,在轻风中愉快地晃动着。她的眼睛那样大,皮肤那样好,而她细长的胳膊也那样具有魅力,小腿也长得恰到好处,长腰的白色袜子将那露出的一抹月白色衬得分外迷人。最让少年杨树感到惊颤的是她的声音,那种与她年龄并不相称的稍稍粗放的、平调的语音,特别是她朗笑的时候,那声音的中间全是比她年龄大的声音,而声音的边缘又是她年龄段本有的粉红色、淡紫色,像鸡蛋清一样透明的,像泉水一样丁丁冬冬的声音,且带着一些华丽。就是那一点点难以形容的华丽与那标准的普通话使杨树突然间觉得他与她简直是天地玄隔。她像一缕惊魂,像一把刺刀,更像一场灾难,突然间穿过他全部的身心,飘远了。 
多年以后,当我回忆起那个遥远的下午时,我仍然觉得有一种什么东西像风一样突然掠过我的内心,还是颤抖了。 
少年杨树从尘土中来到灯火中的城市后,就再也没有了欢乐,他清楚地意识到,他与那个连衣裙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他总是远远地看着她,听着她那充满诱惑的声音。她的学习一直不怎么样,她从来就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过,不过,她的作文写得很好。她总是不按老师布置的去写,而是别出心裁地写些让人惊奇的东西,但老师认为她写得很好,每次都将其当范文读给同学们,同学们也的确觉得她写的好。杨树觉得她写的文章和她一样漂亮,华丽。一次作文中,她说她喜欢张爱玲的文笔,但不喜欢张爱玲的冷。那时,张爱玲才要热,大家都不知道谁是张爱玲。她写得头头是道。我便觉得她的心是那样高,要么在过去的时代,要么就在尚未到来的时代,恰恰不在当代。我们都说她将来肯定是个作家。杨树那时会诌几首诗,那种刚刚脱离口号的言志诗,偶尔也会被老师读一读,但杨树从来都没发现佟明丽转过身来看他,他想她大概是不屑听那样的诗的。一年以后,突然听同学说她父亲被抓起来了,是贪污罪。那时,我和她是同桌。那段时间,她只是偶尔来上课。只听听语文课,其他的课一律不听。她一语不发地昂着头来到我旁边,啪的一声将书包扔在桌上,然后坐在桌前先愣一阵,才慢慢取出书包里的课本来。我很少跟她说话,有时也转过头来看看她拿出的是什么书,有好多次是张爱玲的书。我想借着看一下,但我没说。她一般也不和我说话。她的笑容没有了。一个月以后,听说她父亲在监狱里自杀了。那一学期她几乎没来上课。少年杨树却常常想起她,莫名其妙地徘徊在她家附近。 
杨树看见她常常去买药,但不敢让她看见。杨树躲在暗处悄悄地观察着,倾听着。从她跟邻居的谈话中得知,她母亲病了。两个月以后,杨树看见她家的门前又是花圈。母亲也去世了。后来,她就搬走了,不知所终了。那段时间,杨树像丢了魂一样常常游荡在五羊县的大街小巷。他在找一样东西。 
春天的时候,同学们几乎都忘了她,可她又出现了。她仍然坐在我旁边的座位上。听知情的同学说,她家在这里很有些势力。她家原是五羊县的大户人家,母亲是一个上海来的知青,在这里落了根。本来她要到上海去读书的,可她爷爷奶奶不行,于是便继续读。一学期不上课,她更不爱学习了,连作文也不爱写了。她变了。她不再穿那件连衣裙了,而是改穿牛仔服。她和男同学开始拼命地打闹,这使我很烦。她在教室里说话的声音也大了起来,有时还大得惊人,跟以前的她大相径庭。她开始笑了,但是那种浪笑,声音非常大。我总是在这时候转过身去看她,她的笑戛然而止,她用那种不屑一顾的眼神看我一下,然后撇着嘴转过脸去,不看我。   
幻爱 1(2)   
在我上高中那几年,黄色录像悄悄登录中国内地,很快,它们就到了偏远的五羊县,使这里也忽然间变成个让人心悸的地方。佟明丽是它的牺牲品。有很多学习差的男生很快就成了学校周围录像厅的常客,他们在那里看见了佟明丽,同时看见她和刘耀伟在一起。刘耀伟是五羊县公安局长的儿子,比我们高一级,是学校足球队的队长,同时也是五羊县的一霸。据说他曾经在喝酒后砍掉过一个同学的右手,但他仍安然无事。听到这则消息时,我正在给我心中的佟明丽写一首诗,当时我觉得五雷轰顶,不相信这是真的。但就在第三天的下午,那是周末,我骑着自行车回家的途中,看见刘耀伟骑着摩托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我听到一阵熟悉的尖叫声和笑声,看见佟明丽紧紧地抱着刘耀伟的腰。他们的后面还跟着一群人,仿佛都疯了一样。我知道他们是要去滑旱冰。我看见风把她的裙子撩起来,露出她已经发育丰满的大腿。她看见我的时候,只是瞥了我一眼。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但我清楚地记得,我当时痛苦极了,有一种泪水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哗哗流着。这比真正的哭泣要痛苦百倍。 
我有些看不起她了。她偶尔来上课坐在我旁边时,我觉得她身上的气味都跟原来的不一样了。我不喜欢她的这种味道。我甚至排斥她,觉得她已经不是一个纯洁的女孩子了,而成了让我陌生的女人。我不愿意她再坐在我身边,可是,我又多么想她能回心转意,回到从前的自己。她来的时候,我也不再转身去看她的样子,她也不再跟班上任何同学说话。就在那学期期末的时候,刘耀伟在一个舞厅里被人杀了。杀他的是一个无业游民。据说,那个无业游民一眼看上了舞厅里的佟明丽,要请她跳舞。佟明丽觉得很唐突,没有答应。无业游民有些生气,一把将佟明丽拉起来。就是这时,刘耀伟手里的啤酒瓶子砸在了那个无业游民的头上,可是,那个头根本就不在乎这一砸,相反,他转了过来,顺手提起一个瓶子,朝刘耀伟的头砸过来,刘耀伟立刻就倒了下去,然后被送到医院,却再也没有醒来。 
高三时是最痛苦的,我几乎不想其它的什么事,一心扑在学习上。我知道,要摆脱贫困和自卑,只有这条路了。但我还时时牵挂着佟明丽,看着身边空着的座位。我们都以为刘耀伟的死会使她回心转意,谁知对她一点儿触动都没有。有时,她整整一周都不露面,但很多人都在广场附近的啤酒摊上见过她,说她喝啤酒的样子非常潇洒,而抽烟的姿势更酷。她仍然深夜出现在通宵录像厅里。后来,我们便看见她穿得异常暴露地出现在课堂上,还坐在我身边。她的大腿整个地暴露在我旁边,有时还不经意地碰我一下。十八岁的她简直要爆炸了。 
要爆炸的不仅仅是她,还有我。但我的爆炸与她的不一样,我简直要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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