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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鸽子不爱飞-第5部分

小说: 鸽子不爱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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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有些好奇。愁眉苦脸分明是个大男人,而且是个毛发粗重的老男人,他怎么会叫老姑呢?不过马上就想通了。这年头人人都喜欢标新立异,网络上什么精灵古怪的名字没有啊,所以,别说他叫老姑了,叫小姑也不奇怪。 
老姑其貌不扬,一张脸深刻得总像在思考人生大事。仔细研究一下,他并不太丑,可惜脸上弹坑遍布,我敢说干装修的看见他,肯定有抓起砂纸的冲动。他块头不大,谱却不小,身边还有一个专门替她收钱的小美女。 
我对鸽子耳语,他是谁呀? 
鸽子正跟人旁边说话,侧过头来,你问谁呀? 
签名那个。 
你问他呀?鸽子瞥我一眼,故意大声说,老姑,我妹问你是谁呢。 
真想当场从窗口跳下去,摔死拉倒。 
我从小就要面子,就怕在大庭广众之下露怯,以至于哪个女生毫无顾忌地在大街上叫我名字我都会面红耳赤无地自容。现在鸽子这么一嚷嚷,等于把全屋的目光都吸引到我身上来了,这简直让我狼狈不堪。 
就在我手足无措的当口,愁眉苦脸突然站了起来,像旧时帮会的长老一样,简单一个手势,大家立时都望着他,停止了说话。 
显然年龄帮他奠定了此刻的威望,我先说两句吧。他声音不是很大,今天饭局又来了新朋友,为了便于大家认识,就由我来介绍一下。那就从这边开始,这边这位是…… 
他挨着个地把每个人的姓名职业特长说了一遍,当然说的都是网名。 
忘了提一件事。鸽子曾经邀我参加他们这帮人在网上的一个秘密版,说那里如何如何好玩。我用她的ID上去看过两次,无非是一帮男女闲着无聊没事,用那上面的粗话叫“闲得蛋疼”,发一些帖子发泄各自风花雪月天马行空的所谓情怀。那个版名叫《大房食谱》,版主名叫“无斑竹”,另外还有“无板斧”、“要什么斑竹和板斧”等副职,无非是一些噱头。当时我跟方立民一直在C大的一个版里混,都没怎么多留意这个地方。现在又流行博客了,秘密版之类的地方也基本上萧条得近乎曲终人散了。   
一意孤行(2)   
一圈介绍下来,终于轮到他自己了,刚要开口,坐在我身边一个长得像动画片里小鼹鼠网名却叫“不幸的狮子”的男人马上自报奋勇,嬉皮笑脸说,我来给你介绍吧。他呀,唐山土著,八十年代末考入北京人大,毕业后先在老家某报社度日如年,随后被一个瞎了眼的出版社老板相中调回京城。与出版商和电视台的恶狼共舞一段时间后,再次混入《京城日报》。他利用工作之便恶意炒作自己,专门诱惑无知文学女青年。目前他正为成名苦恼,想过正常人的生活而不能导致虚火上升不得已拔了六颗牙。他就是原京城第一秘密大版《大房食谱》的斑竹,后浪博客点击率排行第六的著名专栏作家一意孤行,人称老孤的便是。 
哦,原来是这个孤啊?我恍然大悟。 
鸽子说,你以为是什么菇?蘑菇? 
众人大笑。 
老孤愁眉苦脸望着我,显得极其失落,你真没听说过一意孤行? 
我摇了摇头。 
鸽子笑道,你也太孤陋寡闻了。一意孤行这两年多火呀,他的文章四处转载,还三次被邀请上后浪聊天室跟网友聊天呢。老孤,快把我妹加进你的MSN。 
没问题。一意孤行一边说一边写,下笔如飞。他把签过名的书送到我和鸽子手里,还特意问旁边的小美女要了十五块钱还给鸽子。说,跟你们家美女第一次见面,这本书我送给她吧。 
我急不可待地接过书,封面上印着一行大字《把日子过成段子》。翻开扉页,只见上面龙飞凤舞地写道:卿本美丽,书赠佳人。 
鸽子也不客气,接过钱揣进兜里说,你看你面子多大,我认识老孤这么久了他也没送给我一本书。今天你还不肯来呢。快给我看看,他给你写什么了?不由分说将书一把夺了过去。 
我也把鸽子的书拿过来交换。扉页上是:祝鸽子永远美丽迷人! 
外面陆续还有人来,不得已又开了一桌。 
我发现老孤特别喜欢六这个数字,我们的包间订在六号;一张大桌他只让坐十二个人,说是六的两倍;他一次只要六瓶啤酒;点菜也是六个凉菜六个热炒,当然后来重新加的不算。六瓶燕京还没喝下去他就像上紧了发条一样收不住了,俏皮话不断,人也不停地在两桌之间穿梭,跟女孩神侃跟男人拼酒。后来饭局又到了一位老美女,他竟公然撇下众人冲了上前行拥抱大礼,对其大献殷勤以示爱慕之心。 
说实话我对他相当反感,我就怕这样毫无自抑能力的人,尤其是男人,特别是老男人。还有什么比在大庭广众之下借酒撒疯出丑的人更可怕的,幸亏他过去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今后也不可能发展什么关系。 
趁着众人天南海北群侃的工夫,我也借机喝了一些小二,大吃刚端上桌不久的香辣虾蟹,反正这种饭局结帐的时候都是AA,羊毛出在羊身上。饭桌上流动性很强,不时有人挤进来移出去,没过多久,我又收了好几张名片。 
老孤在不经意间坐到了我的身边,端着酒杯冲我微笑,可惜他笑也是苦笑。真难为他长得这么深刻。我自幼对作家景仰,尤其当一个活生生的作家就在自己身边,相距不过几公分,加上酒精的作用,早把他刚才的轻浮给忘到了脑后,立刻跟他聊了起来。 
我特意把手机放在桌上,可是它从始至终没响过一声。 
鸽子在饭局同样如鱼得水,一不注意就端着酒杯走到了另一张桌边,冲着一个相貌憨厚的男人叫了一声。那人刚回过头来,鸽子突然搂住他的脖子,纤腰一扭就坐上了他的大腿要跟他喝交杯酒。那人有些不知所措,但又不好表示反对,就那么七分尴尬三分庆幸地跟鸽子喝了一杯。鸽子喝完仍不起身,依然坐在那人大腿上得意地冲我们这边飞媚眼,我们桌上几个跟她打赌的男人相对无言,登时认栽。 
就在这时,老孤突然走到屋子当中大声唱起了《亚细亚的孤儿》,间接把饭局的气氛推上高潮。他一开腔吓人一跳,那不是在唱是在嘶吼,一种绝望地吼叫。他跑调的功夫颇有国际水准,从北京一路跑到了哈萨克斯坦,仅这一点他人望尘莫及。 
鸽子终于回到自己的座位,她小脸绯红,双眼朦胧,嘴里酒味很重,却媚笑着对我说,老孤又喝高了,他一喝高就唱罗大佑。   
鬼使神差(1)   
催命的铃声将我从梦中惊醒,我挣扎着把闹钟按下想再眯一会儿,早已设定的CD紧接着响起了俗气而嘹亮的叫床音乐,我不得不在庞龙的《你是我的玫瑰花》声中使劲睁开眼睛,蓬头垢面走去卫生间洗漱。 
刷牙时,突然发现嘴里有些异样,照镜子一看,原来口腔溃疡了,舔一下就疼得钻心。不仅如此,嘴唇上也莫名其妙起了一个大燎泡。 
心急上火从来就不是一句瞎话。 
不一会儿鸽子也黄着小脸,头发支棱着挤了进来,一屁股坐在马桶上。她对这些毫不在意,带着一脸宿醉问我昨晚聚会的印象如何。她不提还好,一说我就后悔,早知道这样就不去了。想不到她也颇有同感,附和着抱怨昨晚没见到中戏的帅哥是多么遗憾,接着问我对老孤怎么看。 
我瞥她一眼,你什么意思? 
你没看出来他对你那副贱嗖嗖的样子吗? 
没有。 
鸽子一脸坏笑,骗谁呢。你们聊了那么半天。酒逢知己千杯少,要没好感,能聊得下去吗? 
我急了,聊天怎么了,跟我聊天不止是他吧。再说了,是他要跟我聊,又不是我要跟他聊的。你还坐人家腿上呢。 
哟哟哟,还真急了。鸽子起身放水冲了马桶,走过来拿起牙刷,就势把我挤开说,逗你玩呢。我是怕你当真。老孤其实人挺好的,就是太喜欢女孩了。他对谁都热情,是个女孩他都叫人家美女,都要跟人家套磁。你可要小心,他是著名的情圣,对女孩子可有一套。 
我马上反问,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鸽子说,当然有关系,他神通广大朋友特别多,对人热情又肯帮忙,认识他没坏处。 
好也是你说,坏也是你说,你到底要我怎么样嘛? 
哦对了,别跟老孤说谷风的事啊。她特意提醒了一句。 
我有病啊?再说我也不可能跟他见面,上哪儿说去? 
嗨,我就是提醒你一下。 
为什么呀? 
其实也没什么,谷风是他们报社的。 
你真多余。 
走去地铁的路上,我把手机由震动改为铃声,并查看来电显示,结果上面只有一条短信。我还以为是方立民发来的,急忙打开,却是个陌生号码。上面写道:恬恬小朋友,现在是凌晨三点,你一定正在梦中,祝你做个好梦!老孤。我不禁笑了,还真应了鸽子那句话。不过,这一套对我也太小儿科了。 
昨天晚上特意没关手机睡觉,就为了等方立民的电话。按说,方立民不该无动于衷,他应该理解我的心情,谁碰到这种突然毁约的事情都得抓狂都得发疯啊,他当然应该打电话来道歉,他还应该主动上门请罪才对。可是,整个晚上他连一个短信都没发,这让我体会到了一种不同寻常的失落,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他会突然变得这样绝情。 
过去我特别自信,以为自己和方立民的感情坚如磐石,跟他的婚事更是板上钉钉,即便有人存心离间也是枉费心机,就没想过我们之间还会出现第二种可能。可是现在,我从高高的云端一下子摔到了烂泥塘里,骄傲的公主突然变成了蛤蟆。一个上午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可以说我还从来没有这样六神无主过。 
坐我对面的姜铃两次用手在我眼前乱晃,笑我是婚前忧郁症。我得的不是婚前忧郁症,是毁婚忧郁症。可惜我只能把苦水咽进肚子里,对外必须掩饰,我不时看一眼放在面前的手机,只要电话铃一响,办公室准是我第一个接听,脑子里就更乱了,一会儿想着今后怎么向大家解释,一会儿又后悔自己在出租车上没有抓住方立民一时的心软坚持结婚,一会儿又怀疑方立民是不是有了别的女孩。 
一连两天都没有他的消息,我也硬撑着不给他打电话,形成一种默默对峙的局面。 
第三天中午实在撑不下去了,我终于给方立民写了一条短信:发夹拉在你那儿了。 
写这样弱智的短信也是出于无奈,目的当然是引起方立民注意。发送时犹豫不决,这他奶奶的叫什么理由。可是,手指头不听话地按了一下,再后悔也来不及了。然后是漫长的等待,等得天昏地暗,时间长到一个婴儿都能拎着瓶子出去打酱油了,方立民那边还是没有一点动静。 
老爸突然打来电话,真有些出人意外,平时他很少给我电话,都是老妈打的时候凑过来说两句。我忙问他怎么了,老爸说想我了。平时我跟老爸通话都要耍贫嘴,可今天我没有心情撒娇,还得小心绕开结婚的话题,没想到最终老爸还是扯回到这里,突然向我保证说,恬恬,爸爸无论如何一定去参加你的婚礼。你放心。 
按说这话逻辑有点问题,他和老妈来参加婚礼的事早就定了,又何必特意打电话来重申一遍呢。可我当时心里都是方立民的事,又忙着掩饰,就没太在意。 
人的忍耐都有极限。就在我下定决心不再等方立民回应的时候,电话铃忽然又响了起来。这时临近下班,大家都有点坐立不安。姜铃见我无动于衷,只好拿起分机,刚说两句就朝我挤眉弄眼,把话筒递给我小声说,你们家那位来的。我那叫一个光火,咬牙切齿恨不得把当时就电话机砸了,但损坏公物需要赔偿,这一点我懂,只好假装慢慢收拾文件,还跟旁边人说些无关紧要的废话,弄得姜铃连连直催,我才拿起电话,矜持地说,谁呀?真对不起,我在忙着呢。   
鬼使神差(2)   
方立民的声音有些失真,他问我晚上能不能见个面,说想跟我谈一谈。 
谈就谈呗,谁怕谁呀。   
原来如此(1)   
我跟他约在我家附近的贵州小饭馆见面。要在过去,方立民见我嘴唇起了燎泡一定马上问长问短,可是今天,他看见也像没看见似的,点菜的时候也不看菜谱,问都不问我就点了一个魔芋炒肉丝。 
这道菜确实是我喜欢的一个保留菜式,只是一件事变得程式化后让人一点都不爽。方立民从来就不懂这一点,投人所好也投得傻气直冒。我们刚好那会儿,他还没有毕业,零花钱不多,但每次约会只要有钱他就带我去肯德鸡,而且总要点炸鸡腿。那时候G城还没有引进洋快餐,所以我这个小地方来的女子对麦当劳、肯德鸡有一种病态的崇拜,就像抽大烟一样上瘾,吃得津津有味。让人感动的是他每次都把自己的鸡腿分一半给我。几次之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人家活学活用,榜样当然是我老爸老妈了。真难为他记住了那个故事,并把它应用在跟我谈情说爱当中。 
只是鸡腿吃多了,我就产生了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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