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不爱飞-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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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怎么突然想起跟方立民的第一次约会。
那是一个昏昏欲睡的下午,我们在学校大讲堂听庞教授的讲座。课上到一半,突然有人从后面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欧阳恬,请出来一下。我不知道谁要找我,正好困得头重脚轻,想出去透透空气,就趁机溜了出门。
方立民看样子已经等了好一会儿工夫,他一看见我就红了脸,尴尬地朝我笑了一下。那时候我们已经眉来眼去了一段时间。我忙问他有什么事。他嗫嚅半天才鼓起勇气问我愿不愿跟他一起出去。我跟着脸红了起来。这之前我们还从没单独见过面呢,每次都是参加集体活动,比如去爬山,去野营,去海边。他是个内向型男孩儿,我能理解他那种爱在心头口难开的窘迫。
那天他穿一件白衬衣,外面是灯芯绒外套,一条牛仔裤,显得特别干净利落。我坐在他的身后,不敢抱住他的腰,只是紧紧抓住椅座,心里特别紧张。骑了半天他才想起来问我去哪儿,我说我来北京还不到两年,什么地方都不认识。你是老北京,听你的吧。不过,天安门已经去过了。故宫和长城也都去过了。他说行,交给我吧。我先带你去一个地方。
也不知骑了多久,我们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大院子里。方立民带我走进一间大屋,进去一看吓了一跳,满屋子都是花篮和花圈。一张放大的黑白照片摆在正中,那是一张慈祥的面孔,男性,六十岁左右。站在前面的亲属一色黑衣,其他来宾们也都身着素服,神情悲怆。
话筒前有个中年人在念悼词。
我们悄悄站在最后一排不敢作声。
那天我穿了一条牛仔裙,上身是一件浅粉的吊带小背心,外面穿了一件白底带鲜花的小外套。我发现自己的装束跟这里的气氛极为不吻,急忙把外套脱了下来,没想到旁边马上有人用惊愕的目光瞪着我,我意识到吊带背心在这种场合更加不合时宜,吓得赶紧又把外套穿上了。
真没想到方立民会带我来参加追悼会。这人也不知道是他家的什么亲戚。我心里有些不安,悄悄拽了他一下,喂,你干吗不早说呀?
他小声问,说什么?
我低头说,来这儿啊。你早说我就换一身衣裳来。
往事如烟(2)
方立民又小声说,没事的。
谁说没事?满屋子人都看我呢。我又忍不住小声问,他是你家的什么人呀?
方立民说,不知道。
我当时就傻了,什么,你不知道?
方立民的声音更低了,嗯,我不认识他?
啊!我失声叫了起来。
顿时所有人都朝我看来,那情形我就像一个大庭广众之下被警察当场擒获的小偷,狼狈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我暗暗抓住方立民的胳膊,把心中的愤怒尽数发泄在自己的指甲盖上。
从追悼会出来,方立民突然说,我要去残疾人基金会报到去。
怎么了?
他立马伸出胳膊,你看。
一大片乌青的指甲印出现在他胳膊上,有的地方都紫了。
见他胳膊伤痕累累真有点过意不去,但我又怎好向他道歉,尴尬之下,便把他的后背当成了鼓面,使劲擂打起来,谁让你骗我来这儿的,谁让你骗我……
谁骗你了。方立民急忙躲闪。
我们在公墓里你追我赶。跑着跑着,我被一块石头绊了一下,身子一歪就倒了下去。方立民急忙上前搀扶,我被一把拽了起来,刚想趁机再捶他几拳,他却就势搂住了我。开始我还嘻笑挣扎,突然发现他身体的某种变化。当时只觉得全身的热血都往脑瓜顶上涌去,身子就僵在那里,心脏狂跳不止,简直都要跳到心口外面来了。
方立民比我还要紧张,抱着我就像抱着一块化石,能感到他全身都在哆嗦。
我们就那样傻傻地站着,两只眼睛大眼望着小眼。突然,两张嘴同时凑到了一起,结果因为紧张和缺乏经验,他的牙撞痛了我的牙,我的牙也撞痛了他的牙还把他的嘴唇都撞肿了。
那是我们第一次拥抱与接吻。
后来我说他,哪有第一次约会就带人参加追悼会的,还谁都不认识谁。方立民说确实没人第一次约会带女朋友去参加追悼会,这就叫与众不同。
那时候我还以为方立民胆大包天,接下来就该去参加陌生人的婚礼了。没想到几个月过去,我都到了大三,他也工作了,还是没有一点动静。是我先沉不住气,悄悄侦察好地点,便在一个周末的上午把方立民约了出来。
我们来到酒楼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门口竖着一块大牌子,上面写着某某某某新婚志喜。婚礼应该十一点开始,据说那一刻是吉时。我是故意掐着这个点来的,这样容易混进去。果然,我们来到二楼的时候,婚礼早就开始了。门口坐着一个负责登记的小姐,她正跟手机里聊得媚眼如丝忘乎所以,连问都没问就让我们在签名薄上签名。
签名之后,我们堂而皇之地走进宴会大厅。主持人正吐沫星子横飞在小舞台上耍宝。一对儿身穿婚纱的新人站在灯光下接受众人蹂躏,人群中不时传来一阵开怀大笑。我四处一看,不远有两个空位,赶紧拉着方立民过去。
两个位子上都放满了东西,一边一个不挨在一起。方立民边走边说,咱们这样空手来合适吗?我说那有什么不合适的。走到桌边,已经坐下的客人们赶紧帮我们腾开椅子。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还好心为我们换了座位,让我们坐到一起。坐下之后,他小声问我,你们是女方家的还是男方家的?
我没想到有人会问这些,心虚地看了方立民一眼,含糊其词说,哦,是同事。那什么,新娘子可真漂亮啊。那是,中年人促狭地说,脸上抹了半斤粉呢。 我赶紧捂住嘴以免笑出声来。
方立民的脸一下子变得难看起来,他小声对我说,你跟我出来一下。说完起身离开了座位。
我心虚地跟到外面,方立民一把将我揪到了楼下。他质问似的望着我,这到底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
我还以为是你们家的什么亲戚结婚呢,闹了半天你,你这不明目张胆到人家的婚宴上来蹭吃蹭喝吗?
我不服气,那怎么了,我这不是跟你学的吗?
我什么时候教过你这个?方立民大为吃惊。
怎么没有?我们第一次约会你就带我去一个追悼会,你敢不承认?
那不同,那件事跟你现在的行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有什么区别呀,一个是葬礼,一个婚礼,一字之差。
方立民一下被我说愣了,呆呆地看着我突然大笑了起来,笑得直不起腰。他一把搂住我说,是不是最近学校食堂伙食不好,你想改善一下呀?你要真想吃,咱自己出去吃。实在不行我带你回家去,我妈做的饭可好吃了。
真的?你真想我带去你们家?我的心扑腾直跳。
当然,我爸妈要是看见我带回家一个这么可爱的儿媳妇,一定得乐疯了。
谁是你们家儿媳妇呀。我故意转过脸去。
你不愿意吗?他也故意盯着我,你真不愿意?
其实那时候我们的关系还在接吻阶段。
车就停在我们楼下。
我没有立刻下车,却望着老孤说,谢谢你送我回来。本来今天应该我请你……
老孤马上打断我的话说,今天就算了。因为你刚工作嘛。这些我都记着呢,等你领到工资再请我吧。
我忙说,那就一言为定了。我走了啊。说完开门下车。
老孤也跟了下来说,我送你上去吧。他的话里不知怎么有着一股不容驳斥的威力,令我无法抗拒。到了这时候,我不得不硬着头皮带他回家。
往事如烟(3)
上电梯我更紧张了,心里闪过各种念头,甚至想一回家就躲进卫生间去给鸽子打电话,让她几分钟后再打过来,说她今晚回来之类。好容易到了十二层,我双腿发飘往外迈去,万里长征一样走到门口,慢慢在包里摸钥匙。
努力克制着自己把门打开,我故作天真地做了个手势,请进。
老孤跟在我后面走了进来,我手忙脚乱从鞋架上给他找了双拖鞋。
心里扑腾直跳,比即将绑赴刑场还要紧张。天气本来就热,脑门和后脊梁的冷汗直往外冒,赶紧去开空调。
老孤小声问了一句,你……住在哪里?
我心里更慌了,朝自己的房门指了一下,急忙走去厨房。进去就发现毫无目的,紧跟着又走了出来,招呼他坐下,赶忙去冰箱给他拿饮料。
倒可乐的时候,老孤突然悄声来到我背后,我一回头,他正好将我拥在怀里。他抱得那样紧,好像手一松我就会消失。
该来的总要来,逃是逃不掉的。我的心狂跳不止,一百个不情愿。
也不知过了多久,老孤在我耳边悄声说,你休息吧,我该走了。他愁眉苦脸将我放开,又盯着我看了二秒钟,毅然转身朝门口走去。
望着他消失在门外,我忽然觉得一阵腿软,同时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感铺天盖地袭来。
张冠李戴(1)
我简直不敢相信。
那些顺理成章的事情,在那样顺理成章的环境里居然没有发生。那一刻我听到了他的心跳,感觉到了他浓重的呼吸和灼热的体温。我的身体在他怀里柔软地弯曲,那是我第一次跟他贴得那样靠近。可他竟然放开了我,在这样关键的时刻。这一刻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感激还是应该愤怒。
不,这是一种危险的趋势,绝对不能加以鼓励。
我斩钉截铁地告诫自己。
接下来我跟老孤再没有单独见面,不过我们参加饭局的次数却越来越多。有一件事情让人迷惑不解,就是这以后的每一次分手,老孤都要轮番跟众女孩拥抱告别,当然其中也包括跟我。这就像每次酒后他唱罗大佑一样渐渐成为一个惯例。我很怀疑他这样做的真实目的,却无法跟人探讨这个问题。
跟谷风外出采访时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童志的声音。我正奇怪他怎么能使用北京的号码,童志嘿嘿笑说他就在北京。我说你又跑到北京来干啥,他说想来就来了呗。我就问他这次能待几天,他却说这回他不走了,要在北京扎下来。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等见面了再详细告诉我。
真想不出他有什么理由可以在北京长期扎下来,难道他来考研?不应该呀,他连大学都没上完。又难道他在北京找了份工作?这更加没有可能。
过了两天,童志又给我打电话。这次他显得很急,还特意指定了地点,非要跟我在现代城见面。离下班已经没有多长时间了,想起这次在G城他多次帮忙,不由得良心发现,我决定当晚请他在茶马古道吃饭。好在报社离那里不算太远。匆匆赶到现代城,刚过五点。童志早就站在我们说好的地方,怀里捧着一大束鲜艳欲滴的红玫瑰。
这辈子除了方立民以外,还是第一次有人主动要送鲜花给我,更意外的是这人竟然是我的青梅竹马。我又惊又喜,心里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感动,只觉得童志既绅士又可爱,心里甚至闪现出他是不是爱上了我的念头。不管怎样,我都不能表现得过于亢奋,便努力克制住强烈的欣喜说,哎,我来晚了吧?说着又故意看了一下表说,还好,还好,不到十分呢,不算迟到。说吧,去哪儿吃饭,今天我请客,你可以在这一带随便挑地方。
童志拦住我说,不了,恬恬,今天不能跟你一起吃饭,我必须马上赶回去工作,那边还等着我呢。
我一下睁大了眼睛,啊,你到北京来工作了?
对呀。
行啊你,在什么单位?
童志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表说,这个以后再说吧。先捡重要的告诉你。说话中他把花从右手换到了左手,并开始掏兜。
我心里奇怪,他怎么不赶紧把花送给我呀。谁知他一边掏兜一边说,今天我找你来是想请你帮个忙。当然,这个忙不是白帮啊。说着他从兜里掏出了什么,一把拍在我手上。我一看,是二百块钱。
童志接着说,这二百块钱是给你打车和请客用的。我看应该够了吧?
我马上逗他说,那要看你让我去哪儿了,去天津肯定不够。
童志瞪我一眼,少跟我贫嘴啊!说着把鲜花递了过来。
相信每一个女孩子在接受鲜花的时候,心里一定也像鲜花一样盛开,因为鲜花象征着美好。就像送花人通常说的一句俗话:愿你像鲜花一样永远美丽。虽然现在我手里的这束鲜花只是一种感谢,但能从童志手中得到鲜花就像恐龙复活一样难得,叫人喜出望外。我高兴得合不拢嘴说,真想不到你也学会了送花,谢了啊!
童志立刻认真地说,哎,这花可不是送给你的,别弄错了。
什么?我眼珠差点掉了下来,你说这花不是送我的,那是送谁的?
童志有些尴尬,这个……
难道……这不会就是你让我帮的那个忙吧?我狐疑地看着他。
是的。童志的声音突然小了,他心虚地看我一眼,急忙低下头去,从衣兜里拿出一张叠好的纸片说,这是地址,上面有手机号码。
谁呀?我故意不耐烦,接过纸片念道,许可……许可是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