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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后青春快感-第17部分

小说: 后青春快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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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男美女相拥热吻,画面虽然养眼,浪漫是足够了,可毕竟是大庭广众,不是电影镜头,有几人能做到真正心平气静的赏心且悦目呢?也是一道很不错的风景 
虽然时不时地会在报端看到一些新闻,说恋人们在街头拥吻造成交通堵塞甚至于交通事故,但心底却并不以为然,总觉得世间最美的风景莫过于心仪的对象,所谓相看两不厌嘛,那在旁人的眼中相爱的人们用亲吻来表达内心的爱意自然也不为过。但凡吻的类别我想对每个人来说都会有自己的表达方式,它也许是春风细雨型的、也许是狂风暴雨型的,更可能是柔情绵绵型的,虽然恋人们对此有绝对的选择自由,但是在大街上恐怕就应该稍微有所顾忌一点,因为大马路和家里的客厅多少还是有点区别的。 
虽然很多人也许已经对有人穿着睡衣在大街上瞎逛悠见怪不怪了,但我总觉得将私密的东西公之于众其实是需要一些勇气的,姑且不论你的接吻技巧如何,如果毫不注意自己的仪态,忸怩造作地“啃泥”,还配合有巨大的声响的话,那还是趁早作罢,免得人心生嫌恶之感。科学研究证实接吻是促进人的心跳和血液循环的良药,能使人在感受亲密和激动的同时锻炼自己的心肺功能,虽然现在倡导全民健身,但这样的健身运动恐怕也不能随时随地进行吧。比如拥挤的车厢里空间本就很逼仄,在大汗淋漓的氛围中你还一定要旁人分享你的甜蜜,这就多少有点强人所难了,也毫无美感可言。 
我想有勇气在大众面前热烈拥吻的人一定是心性开朗豁达之人,也一定愿意自己和恋人成为街头一道生动的风景,如果你对自己的外貌有足够的自信,如果你能充分体恤旁人的感受,如果你能将所有的柔情细腻地融入,让人有如品尝细腻润滑的冰淇淋般甜甜蜜蜜沁人心脾的话,那你就大胆地在街头发出你的爱情宣言吧,记住,要以百分百的热情噢! 
(赵妃蓉) 
爱情犹如一道彩虹 
那是我还在念大学的时候,在百盛的门口等同学,突然冲出一个女孩,一副气呼呼的样子,横冲直撞的,后面追出来一个男孩,手里拿着一束花。这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热恋中的人都会发生的情景,男孩一把抓住女孩的手臂,就看见女孩停下脚步与男孩子理论,“你干吗追着我?你不是遇见你的初恋情人了吗?你该去追她!”女孩激动得泪水直流,不自觉的背过脸去。“没有,我只是在路上遇见她,大家聊两句罢了,你误会我了。”男孩满脸的着急。“那我在对面看见你们很亲密的样子,你说啊?”“没有,她在看我的手机,你误会我了。”我坐在一边也很着急,很多路过的人都回头看他们。就在大家僵持不下的时候,男孩用力地转过女孩,吻了她一下,女孩很惊奇地看着男孩,男孩子紧紧地抱着女孩深情地给了她一个长久的吻。女孩开始还有些抵抗,慢慢地也抱紧了他的心上人。男孩最终大声地告诉女孩:“我爱你!” 
看着女孩幸福地捧着玫瑰在男孩的肩膀下走入人群中,我觉得心情好极了,真希望他们能有情人终成眷属。不由得想到《东京爱情故事》里,莉香喜欢完治在上班的路上大声的说:“完治,我爱你。”我觉得爱就勇敢的表达出来,想要吻你的心上人就大胆地去做。爱情也是需要我们自己去争取的,爱很美丽犹如彩虹。 
(咏丽) 
吻自己的爱人,让别人去看吧! 
身边有人热吻,我什么反应?当然是拍手叫好啊! 
如今在上海,你走在大街上,看见两人热吻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想当年我们父母那辈打破他们父母辈那种包办婚姻,提倡自由恋爱已经是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可他们恋爱时走在大街上却是连手也不会牵在一起的,生怕引来路人的指指点点。现在的年轻人呢,着实又前进了一大步,在众目睽睽下,忘我的热吻,这让我不得不佩服他们那种追求自我的精神。 
我一直很喜欢但丁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可在当街热吻这件事上,我却没有这个勇气。赶上了70年代出生末班车的我,没有60年代人的保守,却也远远不及80年代人的前卫。男友一直很佩服我尝试新鲜事物的勇气,可要当众热吻,我想还是留给别人去尝试吧。倒不是真没这个勇气,实在是有我自己的打算。 
别看电影里那一组组热吻镜头让人好生羡慕,实际生活中能如此演义的可算是凤毛麟角。帅哥美女往那一站,姿势幽雅,缠绵不已,本生就构成一道很美丽的风景。可并非人人皆帅哥,个个都美女,倘若一个因素不成立,便叫人有种遗憾的感觉。要是两个都没有,再加上那不怎么雅观的动作,真是有碍市容市貌了。我男友勉强还能挤进帅哥的队伍,我呢,和美女是沾不上边了,出于以上种种考虑,我还是决定放弃当街热吻的尝试。也止因为这些原因,我对于那些敢于热吻者不得不拍手叫绝。   
身边的热吻(2)   
有什么关系呢,对那些奉行“吻自己的爱人,让别人去看吧”的情侣们,我们留给他们一方自由的空间;而你我这些没勇气的人则选一个幽静处独自享受属于我们自己的快乐吧! 
(快乐的猪) 
我用“欣赏”对热吻 
“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吻别》,张学友上世纪的一首经典之作。既然是上世纪的,到本世纪其定义是否也该变迁一下呢?“我和你吻别,在繁华的街。”看来修改后的歌词,才体现了迫不及待地陷入幸福深渊的情景呢!于是公开热吻成了必然。我是个墨守成规的女孩,对于公开热吻的场景避而远之。 
想当初,对电视里的吻镜都是闭目不视,何况就更难以忍受的那种当街拥吻的激动了。可如今,现实把我训练得炉火纯青。你管你亲热,我管我走路。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但擦肩而过后,我倒是心跳加速,脸红不已。只为那些当众亲吻者难为情。我开始想了个馊主意。 
在公共汽车站,是热吻者聚集地,每天上下班常在站头看见少男少女热吻。好,我要实施我的行动了。正巧,被我逮到了一对。先用足够厚的脸皮慢慢靠近他们,然后在他们忘乎所以时我用多别人一倍的四只眼直直的盯着他们看,起先他们没注意,后来才发现旁边有个坐享其成者,这次轮到他们脸红了,看了我一眼,走了。我笑了。吐了吐舌头,第一次计划很成功。 
朋友们开玩笑把我形容成“单身祸害”,说我破坏别人的情调。我不以为然,那是公共场所,总得顾及自己形象吧!再说,我这个直接欣赏的法宝不知帮了多少无辜传统主义受害者。再者嘛,也等于欣赏电视里的经典镜头啦。小心,请别在公共场合热吻,因为旁边有眼睛看着你喔! 
(Mokan)   
失恋(1)   
没想到失恋也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总以为失恋总是痛苦的,却不料今天的年轻白领们,把玩失恋就像看一场足球,输赢心态可以说是21世纪的。女孩子可以当众宣布“今天我失恋了”,也敢主动去追求根本就没谱的爱情,最终收获失恋就像坠入爱河同样有滋有味。更有新意的是,失恋甚至还可以给他(她)带来快乐。这是什么爱情模式?有点让人读不懂。但它确实在我们身边发生着、快乐着。要么是“逆向美感”,要么我们落伍了。还是自己读一读吧。公开宣布失恋 
同事阿方去年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美籍华人,两人在yahoo message上卿卿我我了总有大半年。每天上班时只听见阿方的手提电脑上噼噼啪啪的按键声不绝于耳。今年“五一”的时候双方见了面,不仅没有“见光死”,更共同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假期,这点阿方没有明说,但我们从她左手中指上一枚硕大的戒指上瞧出了端倪。 
日子一天天过去,眼看离阿方的婚期越来越近,同事们已经开始商量如何庆贺了。有一天早上,阿方早早来到公司,捋起袖子动手清理桌子。阿方的桌子一向很乱,和男友的合照、插花的花瓶……统统堆在那儿。她一边“清理门户”,一边宣告她失恋了,要“寄情工作”。我很佩服阿方的勇气,因为她失恋的消息是她自己公布的,她说失恋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让同事知道自己难过,就不需要在人前假装自己很高兴,同事也可以理解自己这阵子的情绪低落。 
转眼我们两人共用的垃圾桶里就堆满了小摆设。至于用作谈情的电话,sorry!上司是绝不容许她扔进垃圾桶的,看来可怜的阿方能做到的,只有尽量转移视线了。 
中午休息时阿方的电话果然不再像往常响起,她也不再十指如飞。看阿方直瞪瞪看着电脑屏幕,我忍不住好奇,偷偷从她身后走过,原来她在网上看小说,而且是侦探小说!问起她,她振振有辞,“失恋时感情肯定过剩,爱情小说中描写的也多是无法控制的激情,而这时要减少的正是这种没用的多情。看侦探小说,会被吸引进去,而且不会触景生情!” 
现在阿方又开始了她的网上聊天,她说她正在寻找新的希望,看着她容光焕发的样子,我真心希望她幸福,因为她是个坚强的女人,而且很成熟! 
(走走) 
分手后我会更快乐 
听着朋友大谈失恋后的新生活,我开始想失恋后我会更快乐吗? 
省时可能是失恋后最大的优点,我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去读夜校,也不必在加班后匆匆赶往约会的场所,我会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假期,泡上花茶听音乐,躺在床上看小说,体会休闲时自由自在的感觉。 
自由是失恋后最大的收获,我可以买自己喜欢的衣服、饰品,而不必担心男友挑剔的眼光;我可以在卡拉OK唱自己心爱的歌曲,即使跑了调也不必担心会让男友失面子。就像小鸟一般翱翔在喜爱的天空。 
省钱是失恋后又一好处,我可以随便找个路边小店吃自己喜爱的排档,不用去高档饭店找情调;我可以坐公车到处逛,不用为了赶时间,出门就“打的”。不用多久,我银行里的存折就又能添零了。 
失恋后我想我是快乐的,但是看着朋友们时常发呆的模样,唱着伤心的情歌,故作无所谓的神态,我明白了,其实一切所谓的新生活和快乐都是掩盖失恋痛苦后的借口。古往今来人们失恋后的感觉在变,表现的方式在变,但人心没有变,对爱情的期望没有变。最后我感到很庆幸,因为我没有失恋。 
(雨遐) 
为了往事的送别 
向着窗户的方向望过去,很轻的声音从心里升了起来。太阳却欲擒故纵。 
我站了起来,终于走到窗前,望下去,望下去。百盛门口人流涌动,太远,望不清人的面孔。 
“干嘛呢?别发呆,吃饭了!”家人在嘀咕。 
我没有去吃饭,用手抓起了包,背上肩。 
从大楼里钻出来的时候,中午的阳光已经恰到好处地播洒到我的头发上,暖烘烘的感觉在心里悬浮起来,我热了,顺手整了整领子,然后向着百盛的方向走去。 
人真多,以前在这里,常常丢了牵着我的那只大手。便在人群中来回穿梭,转了一圈又一圈,终于在老远的地方发现他垂着两手的背影,立刻奔跑过去,抬起手,从背后扯着他的衣领拽过来,用一种委屈的面容等待与他眼睛的接触。 
现在是一个人了,仍旧转了一圈又一圈,寻找的是一个记忆,一串往事。 
终于挑中了一条围巾。许诺于他的那条围巾迟迟没有完工,吵一次,拆一次,拆掉重来好几次,终究和时间的脚步错过了。而在明天,他要远行,加拿大凌厉的风突然让我想起,围巾,是我欠他的债。 
他的家,就在百盛侧门对面的弄堂里面,我没有犹豫,时间已经不多,这条走了千万次的路在脚下飞快地掠过。 
“我来,给你送别。” 
“吃饭没?我刚刚做好,就在这里吃一点吧。” 
坐下来,望着桌子对面的他,还有一切的从前,我没有哭,勇敢地咽下一口红酒。故事结束了,我对自己说。 
“谢谢你来这里”,大手把我的手包裹起来,紧紧地握着,温暖如同阳光洒在头发上,好一会儿。然后,我们最后一毫厘相连的肌肤分开了。   
失恋(2)   
在指尖划过手背的美丽景象中,我吸了一口气,仰起来,走入来时的那片天空之中。 
(也风)     
沟通方式:我们的视界无孔不入   
写信(1)   
现在这个年头,我们提出了一个看似不合时宜的话题——“你还会用笔写信吗?”没想到,我的伊妹儿里一下子稿满为患,比预想的来稿要多得多。为什么会这样子呢?人们在享受现代科技生活的时候,突然怀念起比较原始的一些生活方式来,这说明在我们享受技术变得越来越自然的时候,手工的东西却反而变得越来越不自然了,于是也越来越稀罕、越来越珍贵。奇怪得很,从几篇稿子中看,许多人至今都把以前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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