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财神搞笑写爱情:浆糊·爱-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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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好像总是会冲淡什么,假如它想。周遭世情变幻无常,永恒不变的只有三巴汤,夜深时在上海到处游荡,凡见到灯火通明人来人往的场子,总要眯起眼睛幻想那就是三巴汤。但,其它饭馆哪儿有那醇厚怡人的浓浓肉香呢?哪儿有那酒高之后、天地之间的意气飞扬?
老贩子感慨物是人非——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可是我想,散去的终究只是匆匆而过的缥缈人形,留下的却是那有缘人的不灭真情。真希望这不是我的痴心妄想。
「苹果俱乐部」
我很难相信老皮最终会把自己凝固在这个面积不到两千平米的场子里,不管那儿有多精致、多迷幻,它终究只是个看上去很美的夜总会。在我看来,苹果俱乐部已经成为老皮生活的一部分,他沉迷于此,流连忘返。
认识老皮时,他刚做完一个很大的Disco,意气风发志得意满,信誓旦旦要创造人生新高潮。
初建苹果,我出了些力气,帮他规划蓝图、策划活动、联系厨师和酒商,有时侯还帮着面试一下妈咪和小姐。
那时的老皮仿佛有永远用不完的精力。衣着光鲜、双目炯炯、谈吐得体,眼瞧着就是一代新型企业家。左右逢源、老于世故的他,总能得到一切他想要的东西——老大的赏识、盟友的信任、小弟的崇拜、女人的痴迷。可他对现状好象总是不太满意,大概这就叫完美主义吧。
老皮是个在外漂泊多年的上海男人,他那种所谓的海派气质已经深深地渗透到了苹果俱乐部里。一个瑞典的DJ走进场子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地方应该开在上海。老皮听着他的话坏笑,点头。我知道他有时也会想家,虽然他总说到处的夜晚都一样。
老皮是个精于算计的人,上到董事会广告商,下到妈咪小弟,每个细节每个部分他都能算得清清楚楚,而我也就只有在帮他洗钱的时候才能占些小便宜,其他人根本别想从他手中多抠出一分钱去。老皮对这一点颇得意,有时酒高,问我:上海人没什么不好吧?我说不好,上海人不团结,他笑,骂我又想占他便宜了。
老皮身边的酒肉朋友非常多,女人也如过江之鲫,可他会经常表现得很孤寂,哀怨起来比那些刚失了恋的女孩儿有过之而无不及,他问我为什么找不到可以信任的人,我说你自己就不信任别人,凭什么希望别人信任你?他点头说有道理,我却茫然不知所措。一年多以后,某人也与我有过同样的对话,只是角色对换了一下,这才知道,我被老皮害得不浅,也变得不轻信。他不但侵蚀了苹果,也侵蚀了我。
老皮是属于黑夜的人,我也曾经如此。现在挣脱出来,很有些从恶梦中惊醒、大汗淋漓的感觉,蓦然回首,他还在灯火斓珊处苦苦挣扎。我想他又何尝不知道回头是岸的道理呢?只是不想上岸么?还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得而知。
年初重游苹果,见他眼圈乌青、面容憔悴,估计是前夜飞高了,到第二天还没降下来。当时我第一个反应竟然是洋洋得意,我跟他说:我已经好久不飞了,并且对此没有一点留恋,我的生活非常健康。老皮强装不屑,想挤出嘲弄的表情来,未遂,憋了半天说出一句〃生死在天,人各有命〃。
我哪里知道那句话竟是个凶兆。上个月朋友带消息来,说老皮飞高了,送去抢救,能不能醒过来还是个问题。我一点也不难过,他就像一尾铁锅中的泥鳅,水凉的时候躺进去,舒服地游,水热了也懒得走,最后活活被煮死在锅里,这就是宿命。
现在,苹果的生意照样很好,他的partner兢兢业业地做着。小姐比以前多,活动也比以前规模大,只是装修的风格突变,那种柔美精致的风格没有了,每个角落都是硬硬的,甚至有点糙,看上去与外面那些金壁辉煌的大场子差不太多。老皮精心营造的那种妖异气氛早已经烟消云散。
第44节:想去重温旧梦
在北京出差时,数次想去重温旧梦,可心中总有疑问,没有老皮的苹果,还是苹果吗?终究还是未能成行。
「安惠里」
安惠里是亚运村附近的一个居民小区,中间有一块非常大的绿地,春季的风景尤其美丽,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白云朵朵、春风和煦。
无数只或大或小的风筝在绵风中遨游,无数对恋人或坐或躺,在草坪上畅谈人生。我曾经是那其中的一员。
我爱放风筝,自己扎自己放,自己劈骨、绑线、糊纸,几乎每一个经我手制作过的风筝都可以飞得极高,除了后来被她踩得粉碎的那只,那只可怜的小家伙,甚至没有上过天。
她对我说,她之所以对我还有些信心,就是觉得我万一实在混不下去,什么都干不了,靠糊风筝也能养活她,我回答她说哪怕是一天糊一千个风筝,也要让她过上小康生活。那是九六年,我们都还是不大懂事的孩子,印象里除了到处疯玩儿就是大吵大闹,而每次吵架都不超过12小时,到第二天就跟没事儿人一样,脾气都出乎寻常地好。
我后来猜想,这就是少年人的恋爱吧。
春天,大部分美好的日子都是在安惠里的那块大草坪上渡过的,半躺在草坪上,手里牵紧了线,看着风筝在天上漫无边际地飘啊飘啊,心也跟着一起飘。直到某一天她问我,我们还要飘到什么时候呢?
那时的我,哪里知道?
我曾经和另一个女孩儿放过风筝,那天的风很奇怪,半徐半疾,风筝刚上去的时候飞得还算顺利,到了五十米朝上就开始摇移不定,后来终于被一个老头儿的大龙风筝缠上了,我的风筝小,拗不过劲儿,直接掉了下来。三天后,我跟那女孩儿分了手。
她说这就是上天的预兆,只有两个真正相爱的人才会产生积极向上的好风,如同我和你。
最后一次放风筝也是在安惠里,九七年春天的一个下午,风和日丽。我拿着新扎的风筝对她说,这是送你的礼物,留个纪念,我们分手吧。说完话我大步狂奔,停在五十米开外回首窥探,她拎着风筝呆立在原地,见我回头,手一松,风筝落地,然后她就低着头不管不顾地猛踩那风筝,直到把它踩得支离破碎,最后没得踩了,就干脆光跺脚,我逃得更远,继续狂奔,直到感受不到地面的颤抖为止。
后来也曾经复合过,只是再也没放过风筝,我真的不知道,彼此之间的爱还能否将风筝托到数百米高空,万一它飞到一半就掉下来,那会毁了我们做出的所有努力。即便如此,空下来时我还是会带她去安惠里坐坐,不放风筝,改卖二手光盘。看着别人兴高采烈地奔跑追逐,我们也跟着傻乐。可不管笑得怎么开心,总没有勇气再扯起那根棉线——让爱贴近天堂、经受审视,我猜我肯定无法通过这个考验。
我们之间也许就像一个有条裂缝的水杯,平时无恙,温度骤变时就要开始漏水,甚至会爆裂。有一天水杯终于彻底炸开了,就会失去,并给彼此增添一些很不美丽的回忆。
终于,她下定决心说不结婚,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把不懂得珍惜的我留在原地。这样也好,命运总是公平的,亏欠的,总要归还,用我所承受的煎熬。那天去网上找MP3,意外地找到那首《自由》:我会在这个世界的尽头等你,当生命一切都已变成了回忆,在多少个夜里否定自己,还深爱着你,我只愿生命过得有意义。我会在这个世界的尽头等你,虽然你不断从远方捎来消息,要我从今后就忘记你,让生命继续,但爱是不会随光阴老去。
一遍遍听,仔细思量那时唱给我听时她的感受,泪湿衣襟。
「温泉宾馆」
温泉宾馆坐落于北京东二环,凯利大酒店的对面。红砖碧瓦的五层楼,看上去很不起眼。我和老俞、小米在那里渡过了大半个月的美好时光。
当时我们被锁在温泉宾馆的一间小黑屋里写剧本,过着非人的日子。有关当局对我们采取的是一千字换一顿饭的政策,而落笔较慢的我是经常吃不饱饭的,有时侯一天写不到几百字,只能靠喝自来水度日,身体很快就垮了。
老俞则幸运的多,一向文采飞扬的他下笔如飞,最高记录是一天四五千字,他用多出来的字数换了一些窝头,救济我和小米。每一次,他都用那种漫不经心的神态对我们说:〃吃吧,没事儿,日子再苦也得过啊……小米,慢点吃,别噎着了,哥这里还有〃,一般说到这里,他都会用慈爱的眼神看着小米,继而缓缓地摸着他的脑瓜儿叹息着:〃这倒霉孩子……〃小米则不客气,一鼓作气把一冰箱的窝头都啃个精光,没有一丁点儿文学青年的样子。
老俞是一个非常健谈的人,平时只要一聊起来,我和小米基本上插不进嘴,那时为了把剧本写好,我们每天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聊天。
从文学到艺术、从艺术片到三级片、从孟京辉到布莱希特,只要跟本子稍微沾点边儿的,我们都聊,有时侯一语不和就大打出手,直到将对方打得头破血流高呼饶命为止。某天老齐也加入了战团,当时我被关了禁闭,回来后听说老俞连着挑出他好几个错别字及错误观念,使老齐羞愤欲死,当时感觉奇爽之极,觉得总算是将这个招摇撞骗的假文人灭了一道,这也就叫颠覆了。
老俞就这么颠覆一切,也包括他自己。后来他撰文诉说自己的写作经验,里面充满了对自己从前写作方式的否定,看得我心头惴惴,生怕一不小心就被他远远地甩在身后,直到前几天见了他的新小说,方才松了口气,评论是评论,小说是小说,这方面他还没走得太远。于是下定决心要努力,怎么也不能让他们这么快窜出去。
我们经常围成一堆狂侃网络文学,由我负责喊口号,〃邢育森是一傻冒!〃小米高声附和:〃对,邢博士是一大傻冒。〃然后老俞负责解释:〃他确实是比较傻冒,就从活得像个人样说起吧,前半部分和后半部分是脱节的,就比如说,灰灰在的厅的那一场,明显不对……〃
第45节:安妮宝贝是一傻冒
他方说罢我登场:〃安妮宝贝是一傻冒……〃周而复始、循环不息,我们就这么侃,能侃上一整天,夜幕降临之时,大部分在网上经常写点文章的写手都成了囊中之物,不是傻冒就是近亲。最解气的就是形容某位女写手的那句话:〃捏着半边儿装紧〃,直接命中,哥几个乐得抱着肚子满屋子乱转。然后吃晚饭,吃饱饭,侃罢别人侃自己,对骂傻冒。
在温泉宾馆的日子快乐无穷,时光飞速流逝,我的工作已告尾声,老俞和小米还留在小黑屋里啃着窝头儿继续奋斗。恋恋不舍道别之际,狠狠握手,猛鼓励对方:不成功则成仁,哥几个不管是起了范儿都不能忘恩负义,然后就开始幻想起范儿之后如何牛逼,一直想到他们派专机接我奔赴北京、身边一群飒蜜随挑随捡之时,终于得走了。火车上我想,光是挑捡又当如何?也不能办,他们丫真够鸡贼的。
再见他们,就是从北青报上得知那片子就要开拍的消息,心头一喜,拨了电话过去,言称我找一位姓俞的剧作家,话筒中传来熟悉之极的那句话〃我就贼泥马,你丫忙嘛呢?〃我止不住地大笑,跟着念叨贼泥马,把恭喜之辞忘了个干净,直到挂电话之前还是那句〃贼泥马,好好混,哥们儿就全仰仗你啦!〃回过头来,听到女同事也跟着念了句〃贼泥马〃,我问她知道这句话什么意思么?她摇头,我说这就是西安话里的操你妈。
「三味书屋」
三味书屋在北京的民族饭店对面,是个两层楼的书店,下面一层是卖书的,店中间有一个做工精细的鲁迅半身像,神采奕奕,死盯着妄图偷书的各色人等。上面一层是一个雅致的茶馆儿,外面能看到大大的碧瓦屋檐,天气不好的时候,雨水从屋檐上汩汩而下,发出类似于扬琴的声音。这个馆子的招牌茶是云南的沱茶,苦涩的清香,黑得像墨,装在白杯子里,跟茶馆里的黑色家具形成很鲜明的颜色对比。
Catherin刚来中国的时候,我常带她去三味书屋喝茶,周末的时候,这里会有民乐演奏,每当古琴奏起,她会假装陶醉,半眯着眼睛跟着打拍子,散散乱乱的,经常引来旁座的目光,她还以微笑,让临座的茶客都开心起来。馆里的气氛一下子会变得很温馨。她是个很有感染力的女人,尤其是人多的时候,她总是能成为目光的焦点。
她回国后,我也曾经去过几次三味书屋,当服务生问我为什么没带女朋友来时,我无言以对,只能讪讪地笑。我搞不清楚,她为什么不远万里来北京转了一大圈,最后还是选择回去。我曾经以为是因为自己不懂事、不够努力,让她失望。后来再问时,她竟变了口风,笑说本来只是想来中国旅游一番。这跟她来时的宣言相差何止万里。
那天我记得清楚,夜已深了,店就要打烊,服务生问是否可以结帐,我很暴燥地说您再等会儿。她脸上还是那种亲和宽容的微笑,操着怪异的英文告诉我缘分淡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