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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失忆的爱-第14部分

小说: 失忆的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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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听说又是一个儿子。

    啪!

    一记耳光如约而至。

    无耻!

    小雨带着哭腔转身而去,而我就在离她不到一尺的地方看着我们的这段感情因为一件很可笑的事情而终止。

    我是个没心没肺的人,我早就说过了。在刚离开小雨的那段日子里,我的感受居然是——自由!没有小雨的生活就象是没有家庭作业的小学生,我丝毫没有在大学里初次失恋的那种伤感,也许是因为我心里觉得这不是我的错吧。

    我甚至把裴多菲的那首名诗来作为自己当时心态的写照: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两者皆可抛

    只是在过了一段这样的自由生活以后,我才从很多生活上的不适应上感觉到了小雨对我意义。可我的那无用的自尊心却让我不能不敢不愿再去找她。于是我觉得我好象有点想念她,又好象从不曾想过她。

    思念是一种生命的习惯,我一直这么固执的认为。

    分手是在那个夏天,没有挽留,只有一点曲终人散后的淡淡的惆怅。正午的阳光毫不吝啬的晒干了本应纵横的泪水,连路上的灰尘都仿佛不忍来蒙上我和她互视的眼光,于是就这样结束了。人生第一段理直气壮的恋爱生涯就在这个夏天结束了,我和她在这个我们一起熟悉的城市街头迷失了。

    真的没有特别的伤感,也许当时把自己的心掩饰的太好了吧。

    真的,分手后的那个夏天,我没有特别的想念她,她成为我记忆中刻意去忘记的那个人。

    然后是秋天,树上的叶子黄了。

    我和她都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之间相距2公里,没有电话没有信没有E…MAIL没有QQ没有联系没有任何一个朋友在我面前敢提起她,就这么了无牵挂的过着。

    只是每天我早上看到落叶的时候会盯很久,象是在考虑它是否会打破我的头,其实我不怕头破,我是怕在落叶的重击下,我会打开一些不愿打开的回忆罢了。

    菊花开了,其实我不知道菊花一年有什么时候是不开的,只是好象秋天的菊花开的更入诗一点吧。2公里外和这里一样吗?想必也有人在赏菊吧。

    秋天的我是不听歌的,不想听,听什么呢?谭咏麟的爱在深秋?王菲的明月几时有?还是明月弯弯照九州?

    冬天来了,下雪了。

    白色的一片,就象我的心,没有激情没有恋情没有爱情没有感情,我就这么行尸走肉的活着。

    雪代表了什么?纯洁还是单纯?抑或是愚蠢?就象赵传在努力活着里唱的:我就是这种人,你认识的我就是这么单纯!

    还是没有电话没有信没有E…MAIL没有QQ没有联系没有任何一个朋友在我面前敢提起她,就这么没心没肺的过着。

    只有在河水冰封的时候,会想起白居易的琵琶行: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

    忘记一个人真的很难吗?

    花开了,草绿了,春天到了。

    万物复苏,除了我的心。

    我好象还在冬眠,因为小雨说过,让我们一起冬眠吧,这样就可以让我们不再老去。

    好象还有什么,可我不能想起了,因为一个大男人是不可以流泪的。

    春上柳梢头,红杏枝头春意闹,春风又绿江南岸,春天象个孩子,花枝招展的,向你们走来了,可我还在冬眠。

    我就象一只害怕的驼鸟,头永远在沙子里。

    我上网看书看电影上BBS上论坛打游戏打P,就是不上QQ。

    我用手机拍照发短信煲电话玩动感地带,就是不打我曾无数次熟悉的号码。

    我写文章写总结写检查写建议甚至写四大美女,就是从来不写信。

    我的朋友谈天谈地谈股市谈政治谈女人,就是没有人敢在我面前谈起她。

    有时候偶尔的,我会感到在我的人生中好象少了段什么时间,就象我从没有活过那几年。

    我真的不用想起,因为,我从没有真正的忘记。

    那一年,我只听一首歌,迪克牛仔的“三万英尺”。

    ……回忆

    象一直开着的机器

    趁我不在意

    慢慢地清晰反复播映

    后悔

    原来是那么痛苦地

    ……
第廿七话
    27、

    对不起大家,这几天我写不下去了,一打字就想哭。

    知道什么是最痛苦的吗?

    就是明知道有一个你爱的人和你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可由于这种或那种的原因,使你们触手可及却老死不相往来。

    我曾经想过去找小雨,可我二十四岁的自尊却阻止了我。本来我就没有错,为什么要我去找她呢?她如果珍惜这份感情,她为什么不来找我?何况后来小白那家伙还是和老婆离婚了,我早就拿回了我的清白,当然那小子一直以为是我在里面搞的鬼,TNND,说到他我又要骂人,下回不到万不得已别让我想起那个孙子!

    我相信小雨肯定也已知道了我是清白的,可她既然不来找我,那一定就是不想和我在一起了,我又何必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股?!

    有位高人曾经在多年之后就我和小雨的问题送过我八个字,据说是他多年泡妞的精华,这八个字就是:“皮厚胆大心狠手辣”。他对我谆谆教导说:皮厚者,就是不管是谁对谁错,只要你想要她,你就一定要认错,道德观念是泡妞的最大障碍;胆大者,就是不管她怎么看你,你一定要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要害怕失败;心狠者,就是如果你不想和她在一起了,就要一刀两断,快刀才能斩乱麻;手辣者,就是如果要抓紧机会早一点上了她,让她成为你的女人,那么以后就是你的天下了,有机会要上,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上!

    这么高深的秘奥义你说当年的我怎么会呀?!我才谈过一个女朋友啊!

    于是我不去找小雨。

    虽然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开始想她,可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一旦过去就很难重来,不是老爹翻唱过了吗: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再说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也越来越不清楚小雨的情况,她有新男朋友了吗?她还是一个人吗?她还在想我吗?我怎么照镜子也看不出我是那个值得等待的人!

    于是我就我行我素,自甘堕落。

    我在网上夜行昼伏,就象蜘蛛一样找寻猎物。以手代口,用QQ用BBS进行我的泡妞大计。每次我都以一种很虔诚的心态去和我的每一个女网友交往,认为她就是我的终身之伴。然后就是见面,再然后就是开房。我没有一点廉耻的过着这样的生活,因为每一次我都以谈恋爱的借口欺骗她们和我自己。只有当激情于次日早上归于平淡时,我才开始厌倦一切。是的,一切。我厌倦她,厌倦我,厌倦这种行尸走肉的荒唐生活。于是我和所有的MM都是见光死,当然我不是说我长得丑,我说的是见到第二天早上的阳光就死!虽然现在每个网友(肯见面的)都是心理承受能力极强的人,可我一来二去也在网上留下了无数骂名。真是十年一觉网络梦,赢得落英薄幸名!

    我也有同好,他们常对我说,你就不会再换一个名字吗?是的,他们总是在网上搜捕一阵子以后就去整形了,改头换页之后,就重新做人了。注意,我是说他们开始和新的MM重新“做”人!说起来,还真有几个家伙不顾自身安危,不顾他人死活,坚持不用套做,虽然最后都用杀人灭口的方法拥护了基本国策,可我至今为他们的勇敢行为表示敬意!

    可我不换,我一直用的这个名字。因为我有一个幻想,如果有一天小雨想在网上找我怎么办?当然这个想法有点太不切实际了,可换个想法就可能性大多了。如果有一天小雨在网上碰上我呢?她看到我的名字会不会和我聊聊?有人说你认为这种可能性会“大多了”吗?会的,就象买彩票一样,其实买一注中奖和买五注中的概率从绝对数上都还是个天文数字,可它毕竟大了五倍不是吗?

    我不换名,不换论坛,不换QQ。

    没有小雨。

    爱情远去,情怀远去,岁月远去。

    可世事无常,就在我已经快把小雨遗忘或者说装成遗忘的时候,天上掉了个大烧饼(我爱吃烧饼),真是差点没把我砸死!

    记忆中的爱情小说里象我们这样的前男友和前女友见面的情景,一般只有两个字形容:尴尬。可我一想到小雨还一口咬定当年是她单恋我,呵呵,真是做梦都会笑醒!

    原来我和小雨还是应了那句古话:赌场失意,情场得意!天!我决定明天上街去买一堆有关中国古谚语的书!那里面有多大的学问呀!

    不过我还是先想想明天我和小雨该怎么过吧,现在钱是有了,呵,有钱真好,关键是我们上哪去把这点钱给花了呢?

    在这里我不得不说一下我们所在的城市了,其实本来是不想说的,并不是落英写不出来就不写,而是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把说明。现在看来我还是实话实说吧,否则要我重编一个还真就不容易。我的这个城市虽然有很多可说的,可正因为有太多可说的,所以我不需要再说了,就两个字:苏州。

    我和小雨该去哪儿玩呢?园林?不必了吧,从小到大春游秋游早就烦死了。观前街?商业街,可是不太适合我们吧,那里人太多了!石路?一样一样的。什么?十梓街?谁出的主意?红灯区不是带女朋友去的地方吧?走远点?不要吧,400远说少不少,说多不多,太远可不行,连无锡都去不了!

    要不我们去东山?嗯,可以考虑。

    去东山是个好主意,在此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请先把笔和纸准备好……你说什么?东山你熟透了,不用介绍?谁叫你记东山了,我是要讲一下为什么选东山以及带女友出去玩的总原则!唉唉,那谁谁谁,不要抢别人的笔呀……

    东山位于苏州市区西南37公里处,地理位置决定了上那儿去要坐公交车近两个小时。两个小时呀!可以说多少话呀!一来一去就四个小时!而且在车上就是一句话说错了她也没地方可去!呵呵,原则一,去个远点的路上时间长点的地方!

    东山不高,爬上去不难,可上山时间不短,如果小雨走不动了,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拉拉她的小手,呵呵,这就是创造机会了。原则二,去的地方要让她累但不要让她累的下次再不和你出去!

    东山风景一流,太湖之滨,附近有N多的历史古迹,是旅游胜地,人还不多!谈情说爱嘛,总要找个好点的地方,有山有水,就能体现出男女的刚与柔。而且历史的东西才有情调,现代的那叫时尚。情调能使女友想成家,时尚能使女友想单身!原则三,找个人少的有情调的好地方。

    东山是个小镇,有特产,但都是果蔬一类,而且白鱼、白虾、银鱼、莼菜史称为〃太湖四宝〃,好吃不贵(不贵是和什么生猛海鲜比的)。没有服装专卖店!呵呵,知道这才是最关键的了吧。我倒不是小气,我愿意出钱给小雨一个人去买衣服,可要我陪着一起逛,免了!俺都没和俺娘一起逛过……原则四,不要去逛服装城!

    带着美好的想象,流着口水,我着了。
第廿八话
    28、

    第二天晚上,我和小雨筋疲力尽的坐在石路的必胜客里的时候,开始对东山之旅进行了马后炮式的检讨。

    都是你啦,也不告诉我要去哪里,害得我穿了条裙子去爬山!小雨一上来就是用一种批判的口气。

    象我这种受过一点小小的西方教育的人,多多少少总有一点小小的小资情调。所以时不时的想给别人一点小小的惊喜也是正常的。今天早上我看到小雨下楼时穿着裙子时我本想叫她换来着,可一想到要解释就必然要告诉她去哪儿了,多不好玩呀,就忍了,呵呵,想像一下,穿长裙爬山,呵呵,擦下口水先。

    小雨,其实我不说是因为我发现你穿裙子真的是太美了,我是震惊的说不出来了。我一脸无辜的说。

    是吗?真的好看吗?小雨说着说着脸都红了,也不管必胜客里那么多GG眼睛都直了,那么多MM的眼睛都喷火了,唉,一任群芳妒啊!女人只要有人夸她还真就很容易相信哦。

    不过话说回来,我这倒也不算是说谎,甚至连夸张都算不上。我们就简单说说小雨在山上时在我脑子里的定格吧。

    卡通版:上山时,满山桃红柳绿,山前山后,山左山右,唯见一美女在花丛中穿行,身后一男子的鼻血直流。蓝衣黑发白肤,明眸皓齿朱唇,燕语莺声浅唱,柳腰莲步缓行。怎叫我的鼻血不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写真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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