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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部分

盛唐风流武状元-第337部分

小说: 盛唐风流武状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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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战士们有着无比坚定不移的信念、狂热的信仰了!这可是个技术活。不是说说‘兄弟们加油,给老子拼了’就能解决问题地……身为一方之帅。首先要从自己身上体现出这种狂热,影响到身边的将军和士兵,这才有可能!
    好吧,我狂热!
    想到此处,秦霄凝神说道:“明日,将四门驻军和中军护军,全部集中到城南大校场。我,要亲自阅兵,开始训练!”
    “遵命!”
    群情激昂。
    第二天,天气有些阴霾,刮起了一阵南风。本就多风沙的幽州之地,顿时四下一阵黄沙滚滚,尘嚣蔽天。天气还不是太炎热,这一阵风沙却让人感觉有些烦躁了。在外面逛一天,回来时身上就要抖落一层细沙粒。
    秦霄身披金甲红袍,腰悬长刀手绰凤翅镏金铛,骑上了那匹骄傲的战马。带着三百余虎虎生威的天兵,掌着猎猎飘扬的帅旗,出了大都督府。
    一个多月来,这是他第一次公然在幽州大军面前亮相,第一次正式的检阅部队。此前他也有抽空去过一两次军屯里,大致看了一下四城屯军的情况。但是像这样集中地面对大军,还是头一次。心里免不得还有些兴奋。
    同样,十二万大军的将士们,心里也是有些兴奋和激动。这个大元帅来了一个多月了,头一次公然亮相。据说这人不简单,在朔方时被称为‘金甲战神’,突厥人也称之为中原的‘狼魔将军’。究竟会有什么独到的地方呢?众皆拭目以待!
    幽州的百姓们虽然都习惯了雷雷的战鼓,但是今天这种磅礴的气势,就有些让他们惊骇了。秦霄带着天兵亲卫队走到幽州南门地时候,高耸的城楼之上七十二面巨大的战鼓同时震响,仿佛整座城池都要颤抖起来,震耳欲聋。数百面七色军旗迎风飞扬。长长的号角破空长啸,声势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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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个鼓角啸天战旗扬,铁马金戈震金汤!
    方圆百里之内,草木尘沙张扬,人马气血贲张。
    饶是秦霄这样在战场之上打滚过来的人,也不禁一阵热血沸腾,心跳加速。这种恢弘而壮阔地气势,足以让人大脑发昏甚至胆战心惊!
    出了南门,十里之外。
    驻扎在四门城外的幽州大军,正在将军们地带领下,朝大校场集中而来。
    十二万人!
    十二万人整齐划一的奔跑而来,在高高的点将台前,排成了十五个方阵。左威卫与左骁卫,各分前后左右中与左右虞候军七军,每部各领不同颜色的军旗,各有一个掌旗使、有都尉统领。再加上秦霄帅麾下的中军,共计十五部方阵,整齐划一的集结完毕。
    秦霄昂然矗立在点将台上,将凤翅镏金铛斜插在身旁,右手支出威武横握;左手微曲放在腰间,握着风雪刀的刀柄。他微眯着眼睛,看着滚滚黄沙之中十余万血性男儿有条不紊的集结,灵魂都在一阵悸动。
    这就是大唐的军人!用自己的生命与鲜血撼卫安宁与荣誉、不求回报的军人!
    真的很可爱!
    十二万人,集结完毕。十五个方阵,整齐的摆在黄沙校场之上,阵列并然。南风吹着旗帜,猎猎飘扬。战马打着响鼻,战士们纹丝不动。十余万人马的呼吸,也几乎能够让大风止步。
    点将台上,李嗣业、李楷洛等二卫的将军,陪同一起站于台上。这一次新组建的幽州军,他们也是头一次集中检阅。果然是气壮山河、威武不凡。举目望去,滚滚黄沙之中,似乎都看不到方阵边界。那站在最后的战士想要跑到点将台前,怕是都是发足狂奔一盏茶的时间。
    这个时代,没有扩音器,秦霄只好点起三千中军,站在点将台前当充当自己的扩音设备了。
    一阵大风吹起,大校场上传来一阵呼啸之声。大军阵中,却是寂静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点将台上——看着那个金甲红袍、手握神兵的将军!
    秦霄仿佛也感受到了这种有质体般的目光,就落到自己身上。似期盼、似疑惑、似敬仰、似畏惧、似怀疑,不一而足。
    秦霄深吸了一口气,眼睛中迸射出凛然的神采,右手抬起,将凤翅镏金铛在点将台上用力一顿。
    铮然巨响。
    层层荡开!
第六卷 盛世霸图 第394章 你们是英雄!
    凤翅镏金铛这一击下去,震起的铮然鸣响,如同水纹一般的荡漾开去,掠过每个人的心间。
    其实离得远了的将士们,根本听不到什么声音,甚至有些都看不清楚秦霄的表情。
    但人总是这么一种奇怪的动物,容易被环境里的气氛所影响,被旁边人的情绪所感染。秦霄的这一个细微的动作,让点将台旁边的将士们不自觉的浑身一震,站得标直挺拔。每个人的眉宇间,都流露出了那种坚毅与刚果的神色。
    以点将台中心,一股肃然凛冽的气息,四下传荡开去。
    秦霄昂首挺胸朝前走了两步,剑眉略挑,眼睛凛凛的环视了眼前的将士们一眼,猛然一下挥起手中的凤翅镏金铛,大声吼道:“向英雄致敬!”
    中军的李嗣业和李楷洛这班将军,以及三千护卫中军,同时举起了手中兵器,跟着大声吼道——“向英雄致敬!”
    巨大的声浪滚滚荡开,似乎都将旗帜吹得翻滚起来。
    站在前排的旗使与都尉们,都感觉心中一阵震荡,整个人顿时迷失在这种磅礴的气势中!
    那个以秦霄一个人为中心,喷发出的汹涌气势!
    大校场上传来巨大的回音——“向英雄……英雄致敬、致敬!”
    没有人想到,秦霄会用这样一句话做为开场白,而不是那种官腔十足的客套对白。这一句吼出来,原本还有些心不蔫站在后排的将士。也被实实地吸引了注意力。那些早早注目在这边的人就不用说了,马上就被这种特殊的开场白深深吸引,顿时对秦霄大感兴趣起来。


    秦霄看着众人的反应,心中暗自满意。手中地凤翅镏金铛缓缓的放了下来。依旧立在自己身边,鼓足了真气大声道:“你们是血性的男儿!是民族的脊梁!是中华的骄傲!”
    秦霄每说一句,就停顿半刻,台下的‘扩音器’将这些煽情的大吼传遍大校场。
    每个人的心中,都在热烈的颤抖!
    这种直白的赞美、淋漓的夸耀、奔放的**。顿时深深的感染了每一个人。
    激动地情绪,就像是疯长的艾草,飞快的在十余万人心中滋长蔓延。
    每个人的心都在颤抖,热血都在奔腾。身体内,仿佛一只牛犊在左冲右撞,气血翻腾不休。
    “父母以你为荣;妻儿以你为荣;皇帝以你为荣;大唐以你为荣!”
    “你们是荣誉与尊严地象征,是天下最值得尊敬的男人!”
    身为一个军人,秦霄打从心底里尊敬这些将士们。虽然眼下是有意用煽情来调动将士们的积极性。但更多的是一种真实的想法与说辞。也唯有真实、贴切的话语,才能真正的感动这些将士们。秦霄明白,跟这些将士们说教一般的讲什么‘民族大义’、‘责任与理想’是没有什么收效的。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都没有文化与见识。他们只能理解最浅显地道理。只能接受最直白的意思。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心中充满对敌人的仇恨,对自己感觉到骄傲、自豪甚至是狂妄!坚定唯一地信念,那就是杀敌再杀敌!
    这就是最简单的狂热!有了这种狂热,人就可以不怕死,不顾一切地冲突向前。到了战场上,没有比不怕死的人更可怕。
    不怕死的军队,战无不胜!
    秦霄深深的理解这个中的意思。
    果然,说完这些话,这些将士们顿时如获知己。感动不已。他们背景离乡,告别了妻儿老小舍弃了平安殷实来到这个生死难测的地方,不求富贵、不求荣华——求的不就是一个理解么?
    理解他们的苦、理解他们的无私、理解他们的辛酸!
    秦霄做到了。他知道,千里长征人未还,家人会思念将士;将士们同样也会思念家人。说出那番‘父母妻儿’以他们为荣的话后。许多将士顿时感慨万千的激动起来。更有一些满腹委屈的新兵们,眼睛里已经噙上了泪。才当了几个月的兵。却受了这辈子从来没受过的苦。
    一切,都只为了荣誉和尊严!
    说完那些话,秦霄自己也被眼下这种狂放与悲壮的情绪所感染了,真的变得狂热起来,嘶声吼道——“秦霄,以兄弟们为荣!”
    十万将士,顿时自发爆发出海啸般的大吼,舞动手中兵器大声吼道——“大唐!大帅!大唐!大帅!”
    整个沙场顿时一阵颤抖,狂风四作,天上的阴霾飘散无影!
    气势如火!气势奔雷!
    幽州城中的百姓被吓坏了,以为平地出现了滚雷——整座城池都在颤抖起来。
    刀枪如同海浪一般此起彼伏,闪耀着欺日的寒光;那嚯嚯的巨响,如同雄浑的交响乐。
    战士们,真的很简单,很单纯,也很可爱。他们需要的,仅仅是一日三餐,和别人的一点理解。如果能有一些赞美,那就更加心满意足了。为了这一些,他们就可以拿性命去交换,无怨无悔。战场之上,那么多连姓名都无法去考证的烈士,他们到死也只是期盼这些东西。什么官爵、富贵、名声与幸福,是那样的遥不可及。
    从本质上讲,秦霄的确是这些将士们的知己。他深切的理解一个军人,需要的是什么,心中坚持的是什么。
    狂热的**,奔放在大校场上,久久不息。秦霄就站在这个狂热的中心点,感受着灵魂被震憾的那种快感与激动。
    许久。
    秦霄扬起凤翅镏金铛。十余万人陆续安静下来。
    秦霄拧着眉头,大声道:“可是,我们已经有数万地英雄,倒在了北狄的疆土上!”
    全场静悄悄的。气氛有些悲怆起来。大风吹过,每个人的心头都笼上一层阴霾、伤感与愤怒。
    “北狄,杀我们地父母,杀我们的兄弟,杀我们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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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狄!抢我们的儿女、抢我们的妻妾。抢我们地牛羊和财富!”
    “英雄们,你们同意么?”
    十万人大爆发,疯狂的大吼——“不同意!”
    巨大声浪,盖过以往任何时刻。
    十万人,狂热了!
    刚刚心中充满了荣誉与自豪的骄傲男人,马上被现实抽了耳光又有壮志而又暴戾!
    这是人心中最本能而直觉的反应,秦霄深明此道。理解得十分透彻。唯有从人心入手,才能真正鼓动他们的情绪,唤起他们心中那种潜在的野性与杀意!
    声浪刚过,秦霄又吼道:“可是——他们已经那样做了!”
    “抢回来!”
    “报仇雪恨!”
    “杀光北狄!”
    “踏平蛮夷!”
    这一次。十万人乱套了,吼的不再是统一的口号。每个人心中都已是充满了仇恨,吼出来地,就是心中最直接的想法。
    仇恨的力量、憎恨的力量!——无穷无尽,敢叫人以命相搏!
    这是最简单地狂热,最本能的狂热。被人抢了东西,被人羞辱,被人杀了亲人,这就能唤起人心中最本能的仇恨。对于大多没有文化、思想简单的大唐军人们,这样的方法。果然最奏效。
    秦霄很满意。也没有去制止这种如同骚乱一般的暴怒狂热,任凭将士们尽情的大吼发泄。发泄得越厉害,彼此之间就影响感染越深,这种狂热就越根深蒂固。虽然今天这样鼓动一下并非就能让每个将士彻底的狂热,但是长此以往贯输下去。整个军队的氛围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之前地幽州军将士们,想得可能比较多的。是赚了军饷寄回家养家糊口、博得功名能够晋升,或是仅仅是为了当兵而当兵,根本没有想过什么。
    从此以后,他们想得最多的事情,就是报仇雪恨,杀光北狄!
    一只有血性和目标的军队,才会更有凝聚力,更有战斗力!突厥的狼骑之所以战斗力强,那是因为侵略与战争就是他们赖以生存地根本,每个人都打从心眼里想要杀人、想要掠夺、想要战斗。那也是一种本能和狂热。相比之下,大唐的军队地士气与凝聚力,的确是相形见绌。
    眼下,秦霄就要从这方面着手。气势、杀意上来了,才能从本质上解决与北狄对阵时的那种心里障碍,视他们如无物,睥睨之!践踏之!杀之!虐之!
    有什么样的将,就有什么样的兵。秦霄的这种狂妄的自信,深深的感染了每一个将士。他们的灵魂从这一刻起,开始植下了骄傲与愤怒的种子。他们的心,迷失在一种奔放的狂热里,从此不可自拔。
    整支军队的氛围,就因秦霄的这聊聊数语,开始发生着质着微变。原来很简单,因为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了目标——报仇雪恨,杀光北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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